些學生來這裡“串聯”,要人們簽名“強烈要求江青同志當黨中央和國家主席”,問我有什麼看法。
我隻是淡淡地說了一句:“好戲上演了。
”
話說得輕松,我的内心可不輕松——中國向何處去?我們這一代人的前途在哪裡?憑我一個小老百姓的思維,是不可能有答案的。
想想諸葛亮能夠在隆中的山旮旯裡看到整個國家幾十年後的形勢變化,不得不佩服。
國事、天下事我關心不了,“家事”我總得關心吧?至少自己的婚事也應該考慮考慮了。
文秀?小月?還是秦霓?麗慧?……
母親來到“化工廠”,很快就聽說了我和文秀的事,她明确表示反對——小月的媽媽與她情同姐妹,這一趟來其實就是為了小月。
我講了小月已經不可能做她兒媳婦的一萬個理由,她都聽不進去,并要我同她回家“與小月完婚”。
我賭氣借着出差到上海去了幾天。
回來時,工人們正在幹活,卻不見文秀和小麗二人。
直到晚飯後小麗才來,對我說:“你媽媽把你和文秀的‘生辰八字’拿去讓洪德寺的大和尚‘合婚’,結果是‘不宜’,文秀的媽媽聽說以後,勸文秀嫁給她娘家的一個遠房親戚。
文秀這幾天一直哭,飯也不吃一口,我們怎麼勸都沒有用。
聽說你回來了,她要我告訴你‘非你不嫁’,讓你想個辦法。
”
文秀的想法是明擺着的,我考慮了很久,最後隻讓小麗給文秀帶去三個字:“認命吧。
”
母親反對我同文秀結合還有一個原因——我大哥林明還沒有結婚呢。
她托媒人給大哥介紹了一個對象,雙方談定以後,結婚用的錢卻還不知在哪裡。
我分幾次向化工廠借了三千元,讓媽媽可以“風風光光”的給大哥辦喜事。
這筆錢我用了好幾年才還清。
嫂嫂對我又感激又仰慕,就主動介紹她姐姐的小姑子陳麗同我認識,約會幾次以後,雙方都覺得不錯,于是家裡開始讨論我和陳麗的婚事。
我常常看到陳麗憂心忡忡的樣子,知道她頂着親戚朋友們巨大的壓力,因為一個“貧下中農”、“根正苗紅”的女孩子嫁給一個“現行反革命分子”的兒子,在那個時候還是“絕無僅有”的事。
就安慰她:“結婚是我們自己的事,父母也都同意,其他親戚朋友說閑話我們可以不理他們。
”
陳麗說:“我并不擔心親戚朋友們的閑話。
”
我覺得這話有點奇怪,就問:“那你擔心什麼?”
陳麗說:“我擔心的是我自己配不上你,我們能不能長久相好。
咱倆雙方的‘水平’差太多了,我以後肯定跟不上你。
你有理想,有抱負,而我隻是想做你的妻子,相夫教子,當一個家庭主婦。
”
我說:“這不就行了?我就要一個關心我、體貼我、幫助我,能支持我的事業的家庭主婦。
”
兩家人開始張羅着要給我們結婚,我說大哥結婚時欠人家的錢到現在還沒有還清,想“過一段時間”結婚,陳麗說:“我們旅行結婚吧,一分錢也不要花。
”
于是我們就到公社登記結婚,登記處的一個年輕人問了我們幾句話,就填寫了結婚證。
我拿過來一看,我的姓名竟然寫錯了一個字!我要求改正,那年輕人說:“今天就剩下這一個證了,你過幾天再來改。
”
我想,這結婚證平時也沒有什麼用處,林語堂甚至在結婚的時候還把結婚證撕了。
後來我幹脆“将錯就錯”,也懶得去改了。
兩個人“偷偷地”到廈門我舅舅家,告訴舅舅的家人說我們已經結婚了,舅媽很高興,帶着我們去逛街。
走到一家舊衣舖前,陳麗看到一件燈芯絨上衣很喜歡,想買,我說:“那件上衣已經有人穿過,以後買件新的吧。
”
陳麗不再吭聲。
就這樣我們真的一分錢不花辦完了婚事,隻在舅舅家過了一天,算是度了一個“蜜日”——此事讓我後悔至今。
小月後來認我媽為“幹娘”,她也就成了我的“幹妹妹”,改口叫我“二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