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租賃式酒店公寓,房間舒适幹淨,有人來清掃服務,你工作或出去活動,都很方便。
不行。
一個月上萬,太過昂貴。
你無需考慮這些。
我生活得自在。
也許隻是你覺得不習慣。
他拿出一張卡,遞給她,說,你最近沒有穩定工作,我希望你還是能夠生活舒适。
我要照顧你,慶長。
她突然覺得内心一陣蹿動,一股強烈意志從胸口升騰而起,根本無法遏止。
她說,你要做什麼。
你讓我住你為我租下的房子,讓我用你的錢,讓我等在上海,讓我失去對生活的控制和安排,讓我成為你情感生活的三分之一。
我做不到。
我要結婚,想生孩子。
你如果要生孩子,隻能生我的孩子。
她尖銳回應,你已經有三個孩子了,他們在溫哥華。
你還有一個北京女友在極度渴望能為你生兒育女。
我隻想要跟你生下來的孩子。
你怎麼跟我要,結婚嗎?同居嗎?
我要跟你在一起。
你怎麼跟我在一起?
以一切的可能的合理的方式,跟你在一起。
她低下頭,默默發笑,我對推動你的妻子和女友,沒有願望,也沒有力氣。
我隻想平靜生活。
那我們的感情你置于何地?
這個問題,我也可以轉過來問你。
你早有妻兒家庭我不計較,這是你的組成部分,你不想改變,我就不會(文)要求你破壞。
但你若想跟(人)我在一起,必須離(書)開于姜。
否則我怎麼(屋)能夠看到你對我們的感情至少有所尊重和犧牲。
我會處理。
但我希望你馬上離開定山。
我無法忍受你在一個男人身邊生活,我會發狂。
在你沒有做出任何行動之前,你有權利來要求我這樣做嗎?你仔細想想,你有何權利說出這樣的話?
慶長!注意你的言辭方式。
但她并不打算退卻。
她說,隻有當你成為一個做出選擇和擔當的男人,至少有一個屬于你自己的空間來容納我們彼此的時候,你才有權利來要求我,要求我為你做些什麼!現在你沒有資格!
如此對抗他,她并不後悔。
他們在現實中無法隸屬沒有歸宿,他如此靈敏,早該如她一般内心洞明。
即便如此,她也早已知曉自己勢必将跟随他,在這段感情裡輾轉流離。
哪怕不問時間和未來。
那一年春天跟随他去新加坡開會。
天氣炎熱,日日高溫,白天她大多待在酒店房間裡。
晚上他工作結束,如果沒有應酬,會帶她吃飯,散步,看電影。
她在樓下午後花園,撿到墜落在草叢裡的緬栀子。
硬挺厚實的小花朵,有5片乳白色花瓣,橙黃色花心襯着青翠側葉,芳香潔淨。
回到房間,選擇窗邊一個角落,把定焦相機擱在窗台上。
從木百葉過濾之後射進來的日光,呈現渙散而輕盈的質感。
她試拍一張,發現臉部、脖子、手臂裸露出來的皮膚,光澤極為柔和自然。
無心所得,馬上把握。
換上一條白色襯裙,棉和絲混織柔順單薄的質地,低垂領口處有纖細蕾絲。
把緬栀子插在左邊發鬓,長發流瀉在兩邊臉側,嘴唇抹上口紅。
這樣,對着木百葉窗口的光線,進行自拍。
光線在分分秒秒中發生變化,很快被暗淡暮色替代。
拍下約20多張照片。
事後,她在電腦裡回放這些照片,看到一個全新的被發現的自己。
或許也是一個被重新創造的自我。
面容已有衰色,眼睛清澈似浸潤淚水。
漆黑長發,白花,口紅,手臂上刺青,襯裙,變幻莫測如同水紋日影的神情。
這是28歲的她,與一個男子熱戀之中的她,被男子的感情和欲望重重包裹之中的她。
她知道,這是生命中極其特殊的一個階段。
她從未有過這樣珍重的時刻,如同珠貝中被磨砺的粗糙沙子,被孕育成一顆真珠。
隻因通過與一個男子肉身和情感的聯結,獲得一種全然新生,透通空靈,熠熠閃光。
隻因知道自己在愛與被愛着。
她沒有告訴他,自他離開上海,她已經正式對從香港回來的定山提出分手。
她選擇實話實說。
這是周慶長的方式。
她說,定山,我愛上一個有家庭的男子。
本來我打算離開他,與你結婚。
但我們感情強烈,确認無法分開。
雖然他目前不能跟我在一起,我依然決定要給他時間。
定山平靜,說,慶長,其實你知道你時間無多。
你28歲。
他可否能夠給你未來。
她說,這倒是次要的。
我隻想得到自己期待中的感情。
我一直試圖照顧你,慶長。
但這不是你能夠獲得滿足的感情,是嗎。
這是兩回事情,定山。
人生短暫,世事無常,其實我知道情愛歡愉如同清晨的露水稍縱易逝,即便如此,我也要得到。
生命的苦痛和悲哀太多。
哪怕一絲絲光線,也是我的所求。
我不尋求你的理解,我隻希望你接受我的決定。
你可以離開。
慶長。
但如果你回來,我依舊在這裡。
請你記得我的位置。
我很抱歉。
不。
你有你離開的自由。
我也有我等待的自由。
這隻是我們各自的選擇。
她想,他們能夠如此輕省地面對和解決這件事情,大概因為她與他都性情不俗,不拘一格,所以态度簡潔截然。
定山理解和接受人性幽微之處,這些存在極容易被随意放置粗暴輕率的世俗斷論和道德質問。
但何謂規則又何謂标準。
他無法提供給她想要的東西,而她自知内心并未死滅。
她心灰意冷,但卻從不輕易妥協。
她沒有告訴清池她所做的決定。
她甯願讓他感覺她的生活獨立自主,并不因他有改變,或者說,他不解決自己的問題就可以得到她的全部。
他對女人的支配随心所欲,自身強大試圖操縱一切。
這不是她想讓他得到的立場。
因為無法在一起。
因為不願意聽從他的安排,搬去公寓,歸屬他的部分生活。
因為彼此相愛。
他隻能制造機會在工作中把她攜帶在身邊,來回颠倒。
隻是争取能夠與她一起共處的時間。
那年10月,他去首爾開會,替她買好機票,讓她去找他。
他們在那裡度過一星期。
他們認識剛好一周年。
他愛她,隻能做出最大程度的安排和犧牲。
為了與她一起吃晚飯,盡量推托應酬早早回來。
知道她在異國他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