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兩天,因為我家廚房進水了。
如果我撒惡毒的謊,就會弄假成真了。
我坐車去參加葬禮。
車子沿着幾個小車站行駛,我腳上的鞋子漸漸幹了,到了第十一站,我才下車。
這世界颠倒了,我将我謊言中的葬禮放到了小城裡,然後在廚房進水時卻站在墓地。
土塊在棺材蓋闆上發出清脆的響聲,一如那雙灰色高跟鞋在棺材後面的人行道上發出清脆的響聲一樣。
那時候,我還挺會撒謊。
沒有人逮住過我。
可是,這種謊言出于不得已的情況,這種不得已要求我必須履行自己的諾言。
自此以後,如果不是出于不得已,我甯願撒謊時被人逮住。
阿布是例外,我在他那裡很會撒謊。
我漫無目的地去了城裡。
到工廠裡去是毫無意義的。
簡直難以相信的是,這種毫無意義在後面的幾天裡被悄悄地隐藏起來了。
當我像昨天一樣,坐在咖啡館的一張街頭桌旁,點上自己要的冰淇淋,我馬上就想再來一塊蛋糕。
本來我隻想坐一會兒,不用點上任何東西,隻是需要一點兒時間不用走路而已。
為了舒服起見,我把椅子推到桌子跟前。
如果椅子合适,我想一骨碌跳起來,一走了之,但不是馬上又去走路。
從老遠看,這些街頭桌子就是目标,可以提供坐下來的機會,那些桌布在街角随風飄動。
隻有當我舒舒服服地坐下之後,我才開始有點不耐煩起來。
然後,當我的嘴巴和我的臉孔不再相稱的時候,冰淇淋上來了。
桌子是圓的,冰淇淋杯子、冰淇淋也是圓的。
然後馬蜂來了,它們急切地想填飽自己的肚子,它們的頭是圓鼓鼓的。
盡管我每花一分錢都要掂三掂,可我還是無法吃掉我花錢買的東西。
這種毫無意義比漫無目的更容易對付,比之在工廠裡的撒謊,我現在開始杜撰城裡的目标。
我尾随在和我同齡的女人後面。
我長達數小時之久地待在服裝店裡,試穿她們喜歡的衣服。
就在昨天,我穿了一件條紋連衣裙,故意背對着前面,來回拉扯着,将手作為領子擱在開領處,手指遮在上面當飾帶。
我一開始很喜歡這件連衣裙。
有一點我沒有考慮到,我感覺我要離開自己了。
這件連衣裙看起來好像我必須馬上要和自己告别似的。
那時我的嘴裡酸酸的,在我擁有的極短時間裡,對該和自己說什麼,我一點兒都想不起來了。
我在離開之前不想認輸,我說道:
為什麼偏偏這個時候呢,沒有我的腳,你無法走遠。
因為這些人彼此在大聲地說話,我的說話聲音很大,我的臉都紅起來了,我不希望自己是那種看上去形容醜陋的人。
有人在唱歌。
我不希望有人在我旁邊搖頭,因為我把思考和說話混淆在一起了。
被完全陌生的人聽見,要比沒有被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