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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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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是警察,我幹的完全是不一樣的另一行。

    我要說的是,如果狄克知道你的事而不告訴我的話,一定有其特殊的理由。

    那是因為他認為我對你有興趣。

    啊,我是對你有興趣,而且不止于此。

    我是‘為’你,雪拉,不論你做了什麼事。

    那天你從屋子裡沖出來。

    吓得要死。

    你真的給吓着了。

    你不是裝的,你那樣子絕對無法裝出來。

    ” “我是吓着了!我真的吓死了。

    ” “你是不是隻因為發現屍體而吓着了?還是因為别的事?” “哪裡還會有什麼别的?” 我攢足勇氣。

     “你為什麼要偷走那隻鑄有‘Rosemary’字樣的鐘?” “什麼意思?我為什麼要偷它?” “我在問你為什麼。

    ” “我從未碰過它。

    ” “你後來又回到屋裡,因為你說把手套給忘了。

    那天你并未戴手套啊。

    九月的好天氣。

    我從未見你戴過手套。

    你那時候回到屋裡;偷走了那隻鐘。

    不要想瞞我。

    是你拿的,是不是?” 她沉默半晌,搗碎了盤子裡的圓餅。

     “好吧,”她以幾乎耳語的聲音悄悄地說;“好吧,是我偷的。

    我拿起來後立即放在手提袋裡,然後再走出去。

     “你為何耍那麼做?” “因為我的名字——‘Rosemary’——那是我的名字。

    ” “你的名字叫‘Rosemary’,不是雪拉?” “兩者都是。

    ” “就隻因為這個?因為鐘上的字和你的名字一樣?” 她聽到我并不相信,但仍然堅持。

     “我跟你說過,我吓着了。

    ” 我瞪着她。

    雪拉是“我的”女孩——我要的女孩——教終身夢想的女孩。

    但我不能欺騙自己。

    雪拉撒謊。

    而且恐怕要永遠成為一個說謊的人。

    那是她求生存的方法——口齒伶俐,直接而容易地否認。

    那是孩子的武器——而她恐怕永遠也甩脫不掉。

    如果我要雪拉,我便得接受她的一切——眼前我下定決心攻擊。

    隻有這個方法。

     “那是你的時鐘,是不是?”我說,“它是屬于你的?” 她喘了一口氣。

     “你怎麼知道?” “告訴我吧。

    ” 故事慌慌張張地崩塌了下來。

    這隻鐘差不多跟她跟了一輩子。

    她在六歲之前一直用的是羅絲瑪莉這個名字——但她厭憎它,堅持人家叫她雪拉……近來這隻鐘很是不順。

    她把它帶着,想拿到打字社附近的一家鐘表店去修理,但給弄丢了—— 也許是在公車上,或是中午吃三明治的牛奶鋪。

     “這事發生在威爾布朗姆胡同十九号命案之前多久?” 她想,大概一星期。

    她并不覺得十分懊惱,因為這隻鐘實在是老了,走起來并不準。

    真該買隻新的。

     “起先我并沒有去注意,”她說,“當我走進客廳裡,我并沒有注意到。

    而後我發現了屍體。

    我渾身癱瘓。

    我在摸過他後站起身來,愕在那兒,而我的鐘在靠近壁爐的一張桌上正面對着我——我的鐘——我的手上又是沾着血——然後她走進來了,我吓得忘掉了一切。

    因為她就要踩到了他。

    而—— 于是——我便猝然驚叫。

    奪門而逃——當時我隻想到這個。

    ” 我點點頭。

     “後來呢?” “我開始想。

    她說她沒有打電話找我,那麼會是誰呢?是誰把我騙到那裡,并把我的鐘擺在那兒?我——我便說我掉了手套——然後把它塞進我的皮包裡。

    我想我——真笨。

    ” “你所做的再也沒有比這更傻了,”我告訴她說,“在某些方面。

    雪拉,你實在一點道理也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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