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警察,我幹的完全是不一樣的另一行。
我要說的是,如果狄克知道你的事而不告訴我的話,一定有其特殊的理由。
那是因為他認為我對你有興趣。
啊,我是對你有興趣,而且不止于此。
我是‘為’你,雪拉,不論你做了什麼事。
那天你從屋子裡沖出來。
吓得要死。
你真的給吓着了。
你不是裝的,你那樣子絕對無法裝出來。
”
“我是吓着了!我真的吓死了。
”
“你是不是隻因為發現屍體而吓着了?還是因為别的事?”
“哪裡還會有什麼别的?”
我攢足勇氣。
“你為什麼要偷走那隻鑄有‘Rosemary’字樣的鐘?”
“什麼意思?我為什麼要偷它?”
“我在問你為什麼。
”
“我從未碰過它。
”
“你後來又回到屋裡,因為你說把手套給忘了。
那天你并未戴手套啊。
九月的好天氣。
我從未見你戴過手套。
你那時候回到屋裡;偷走了那隻鐘。
不要想瞞我。
是你拿的,是不是?”
她沉默半晌,搗碎了盤子裡的圓餅。
“好吧,”她以幾乎耳語的聲音悄悄地說;“好吧,是我偷的。
我拿起來後立即放在手提袋裡,然後再走出去。
“你為何耍那麼做?”
“因為我的名字——‘Rosemary’——那是我的名字。
”
“你的名字叫‘Rosemary’,不是雪拉?”
“兩者都是。
”
“就隻因為這個?因為鐘上的字和你的名字一樣?”
她聽到我并不相信,但仍然堅持。
“我跟你說過,我吓着了。
”
我瞪着她。
雪拉是“我的”女孩——我要的女孩——教終身夢想的女孩。
但我不能欺騙自己。
雪拉撒謊。
而且恐怕要永遠成為一個說謊的人。
那是她求生存的方法——口齒伶俐,直接而容易地否認。
那是孩子的武器——而她恐怕永遠也甩脫不掉。
如果我要雪拉,我便得接受她的一切——眼前我下定決心攻擊。
隻有這個方法。
“那是你的時鐘,是不是?”我說,“它是屬于你的?”
她喘了一口氣。
“你怎麼知道?”
“告訴我吧。
”
故事慌慌張張地崩塌了下來。
這隻鐘差不多跟她跟了一輩子。
她在六歲之前一直用的是羅絲瑪莉這個名字——但她厭憎它,堅持人家叫她雪拉……近來這隻鐘很是不順。
她把它帶着,想拿到打字社附近的一家鐘表店去修理,但給弄丢了——
也許是在公車上,或是中午吃三明治的牛奶鋪。
“這事發生在威爾布朗姆胡同十九号命案之前多久?”
她想,大概一星期。
她并不覺得十分懊惱,因為這隻鐘實在是老了,走起來并不準。
真該買隻新的。
“起先我并沒有去注意,”她說,“當我走進客廳裡,我并沒有注意到。
而後我發現了屍體。
我渾身癱瘓。
我在摸過他後站起身來,愕在那兒,而我的鐘在靠近壁爐的一張桌上正面對着我——我的鐘——我的手上又是沾着血——然後她走進來了,我吓得忘掉了一切。
因為她就要踩到了他。
而——
于是——我便猝然驚叫。
奪門而逃——當時我隻想到這個。
”
我點點頭。
“後來呢?”
“我開始想。
她說她沒有打電話找我,那麼會是誰呢?是誰把我騙到那裡,并把我的鐘擺在那兒?我——我便說我掉了手套——然後把它塞進我的皮包裡。
我想我——真笨。
”
“你所做的再也沒有比這更傻了,”我告訴她說,“在某些方面。
雪拉,你實在一點道理也沒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