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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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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自己的褲子去行兇,何必又要再會套上什麼别的褲子呢?然而的确發現了一條褲子,而且我們還證明了它并不是兇手的煙幕。

     那麼這條褲子當然就是假讓奈穿的了。

    如果一切果然如此,結論自然而然也就很清楚了——假讓奈是個不穿制褲的人。

     “如果假讓奈平時不穿制褲,他就不可能是同醫院有關的男子。

    這一點需要進一步找到證據。

     “再說,這也不可能是同醫院無關的男子。

    因為,假如考慮到關于使用自膠布的那番推斷,我們就應該排除所有與,醫院無關的人。

     “回答就是這樣的。

    雖然摩高斯、亨德利克或那些亡命徒們都有可能穿上制服,冒充讓奈,但卻沒有一個人對醫院熟悉到這種程度,他們并不能準确地知道自膠布放在什麼地方。

    也許,亨德利克可能知道,但他的外貌卻立刻就會出賣他。

    他太胖了。

    走進術前準備室的假讓奈外表是很象真讓奈的。

    讓奈是一個非常瘦的矮個子男人。

    至于摩高斯,怎麼也無法證明他知道包紮用品放在什麼地方。

    這一點對卡達西一夥也完全适用。

    至于卡達西本人,則應完全排除在這種可能之外。

    當道恩夫人被勒死時,他正處于麻醉狀态,所有其他同醫務有關的男子都已被排除在懷疑對象之外。

    正如我剛才所指出的,他們都沒有必要再換一條褲子。

    這些人有:丹甯、讓奈、敏欽博士、醫生們、柯勃、電梯司機。

    他們都穿白服。

     “這樣可以證明,這不是同醫院有關的男人。

     “也就是說,是個女人!咱們再來分析一下。

    也不可能是同醫院無關的女人。

    關于自膠布的推斷肯定了這一點。

     “咱們剩下了唯一的一種說法,它是經過各種交叉檢驗的複雜系統的産物:假讓奈是一個同醫院有關的女人。

    有可能是格爾達。

    道恩、薩拉·法勒,她們當然很熟悉醫院的情況。

    還有艾迪特·丹甯,她在這兒工作。

    還有婦産科的賓妮妮博士以及其他婦女——護士們、在醫院工作的清掃工們等等。

    需要交代一下我推論的具體過程嗎?” “是呀!” “一個個子同讓奈差不多的、與醫院有關的女人,又必須有一條褲子來幫她完成這種僞裝。

    她一定要找一個地方在兇殺前後隐藏這條褲子。

    這條褲子比較長,她就把褲子縮短了。

    假讓奈一定要穿男人的鞋。

    但女人的腳大多比男人校這就是鞋舌頭卷起來也不礙事的原因。

     “最後還有一點:同醫院有關的女人,本能地能夠想到白膠布,也知道在哪兒能夠一下子就找到它。

     “紳士們,那個被逮捕的女人符合上述一切條件!” 在座的人都交換了一下眼色,他們在分析着,斟酌着聽到的這一席話。

     埃勒裡接着又說: “第二次兇殺則完全是另外一種情況。

    當我試圖用分析第一次犯罪的辦法來分析第二次兇殺時,我得出結論:走這條路是不會獲得什麼成功的。

    任何一種結論——可能得出的結論并不大多——都不會有什麼肯定的結果。

     “如果再來概括一下,那麼很清楚,這兩次犯罪要麼是由一個兇手幹的,要麼就是分别由不同的兇手幹的。

     “最使我感到不安的就是我無法回答下面的問題:如果我所認為的殺死阿拜·道恩的兇手,即那個具有職業習慣的女人也殺死了讓奈博士,那麼她為什麼要故意使用同一方法呢?就是說,為什麼兩個人她都是用鐵絲勒死呢?兇手并不是笨蛋。

    第二次兇殺中她如果用另一種辦法,必然就會促使警方去搜索兩個兇手,這樣施放煙幕,對她無疑要有利得多。

    如果兩人同為一個女人所殺害,那這個兇手為什麼故意毫不用力去掩蓋兩次犯罪行為之間的聯系呢?為什麼?我無法找到原因。

     “也可以這樣來看,如果殺害讓奈的兇手是另一個人,那麼這種重複使用的手段說明,殺害讓奈的兇手以一種狡猾的方法強調,殺害阿拜的兇手同時也就是殺害讓奈的兇手。

     這也是一種很現實的可能性。

     “我并沒有立刻就下肯定的結論。

    哪一種猜測都可能是正确的。

     “除了兇殺的手段看來似乎是故意的重複而外,第二次兇案中還有許多其他地方也是謎。

    而且一個也無法在我的頭腦中找到合理的解釋。

     “我對第二次兇案簡直毫無頭緒,直到敏欽告訴我,讓奈的寫字台後面,有一個櫃子被挪走了。

     “當我知道了存在着卷櫃這一事實,以及這個櫃原來的位置後,一切情況全改變了。

     “這對于解釋讓奈的死因實在大重要了。

    就象鞋和褲子解釋道恩夫人的死因同樣重要。

     “讓咱們看看事實。

    死者讓奈的面部表情驚人地安詳和自然,毫無驚訝、害怕、恐怖的表現。

    而上述情況在暴行緻死的兇殺中是屢見不鮮的。

    對把讓奈首先敲昏的一擊進行分析後,表明兇手在他的身後,是從身後下手的。

     “兇手又怎麼能悄悄掩到了讓奈身後,而不引起讓奈的懷疑或者危險之感呢? “讓奈辦公桌的後面牆上并沒有窗戶。

    所以兇手就不可能從窗外扒窗台對他進行這一擊。

    這一事實同樣還可以排除這種推測:兇手借口要看看窗外而蜇到讓奈的身後去。

    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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