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其性異熟無記。
無漏種子本來善性。
豈可有漏無記性法橫以無漏清淨種子而為生果*之功能乎。
何況一切種子皆是第八所緣。
未知無漏種亦彼所緣欤。
若爾雲何有漏心變無漏清淨之相分乎。
若不爾者。
無漏種子識自相等五種唯識是何所攝。
若五種外無漏種子唯識難成。
次種姓有無猶以有疑惑。
凡夫學者以何方便得審決也。
本論所說本種姓相為性具足六度心相。
若于我身阙其一相。
即是應為無姓人欤。
若爾難信。
悭貪嫉妒凡界常習。
懈怠散亂愚者定相。
如教之人甚以難有。
豈一切人無佛性也。
答。
有無二姓随一攝故。
乘所被故是至極理。
深可思之。
豈以順己樂判之為實教。
以不順己樂判之為權教。
謂法實理本違迷情。
隻須依信分明之理。
全不可任欣厭故也。
然今尋其源因緣所生法體事必衆多。
體事衆多法必是因緣生。
體性一味法定非因緣生。
非因緣生法.體性定一味。
是則各各差别之相。
其差别之相依親因緣者法爾非一味。
若一味法體性常住無有前後轉變義故。
非是諸法親因緣也。
是以如法種種差别無始法爾。
人中所有種種差别亦應如是無始法爾。
彼此俱同有為事相皆因緣生之相用故。
而其差别親因緣者。
即是有為本新種子。
若非有為之種子者親因緣義不可得故。
真理既是無相常住一味法性。
豈望有相轉變衆多事相之法。
親辨自果自體辨生親因緣耶。
所以不立有為種子以真如理名種子者。
恐失諸法親因緣也。
無為非是因緣生故即無有此親因緣種。
有為既是因緣生故必定有此親因緣也。
但其事理互相依者是增上緣非親因緣故。
有相無相生滅常住彼此不同。
全無過失。
言以真如名種子者。
恐增上緣為親因緣。
若雲一向相即義故無有此等不同難者。
此即滞于相即邊路迷于不即不離中道。
若雲我亦非即離者。
其不即之門與我不即為異不異。
若不異者還有前難。
若是異者又堕偏即。
明知不許事相真理差别門故不辨事相之中委曲。
返撥事相以真如理名種子也。
于無漏種子唯識者。
唯識論雲。
無漏種子雖依附此識。
而非此性攝故非所緣。
雖非所緣而不相離。
如真如性不違唯識(文)同本疏雲。
無漏種子但具一義。
謂不離識故說名唯(文)故以總門不離之義名唯識也。
心既法主一切最勝。
設雖何義不離于此。
皆名唯識。
故全不違。
若此上強攝五種門。
可謂即是識所變門唯識攝也。
并是種子種類同故相從論也。
故樸揚解釋雲。
雖在因位非見所緣。
是相分類。
從餘相分相分所攝(文)凡自他宗雖似诤論。
實無诤論。
所以者何。
夫诤論者說于一門一事之中二義水火所出來也。
他宗若談諸法性相不異我宗。
猶立皆成不許五姓各别義者。
尤可為論。
而今不委性相論談。
不具事相*之中安立。
一向寄事于理性門圓融之義。
不許定姓無姓不同。
所立既是各别之門。
何為诤論。
又若我宗理性一味義門之中。
不立一乘立五姓者。
亦可為诤論而無其義。
理門皆成無五姓别。
當知我宗一乘真實。
五乘真實。
事相條然故。
理性凝然故。
其事相者無定相可如幻處假五種姓故。
不違真理平等一乘。
其理性者緣生真性内各别證非共相故。
不違法爾差别五姓。
不即不離一立五成。
何執自義限于一門。
強疑他宗諸門周備。
故我宗習不好诤論。
其旨具如中宗略要。
是則能會一代諸教。
更無假相戲論教故也。
但于自身種姓有無。
實以難決。
教之權實不可依此。
此是别事。
尤可推尋。
然本論中四随煩惱被纏繞者。
雖有種姓。
其相稍隐(雲雲取意)故設雖有悭嫉等過。
以之不可忽定無姓。
是則多生串習等故。
所以于六波羅蜜相。
設雖具一二三等相。
不阙根本大心相者。
當知即是菩薩種姓。
若猶疑惑。
須乞大聖之加被欤。
是以三藏大師昔于西天祈于靈像得其證驗。
此豈非為引導末代之研心乎
十二緣起
問。
生死流轉果依何而起耶。
答。
論其本源。
從無明起。
所謂凡心極不明了。
不知因果理。
不了出離道。
三途苦報猶不能厭。
何況人中天上勝果。
此*即第六相應分别無明力也。
是名無明支。
依止如是愚癡力故。
所起善惡二種心行皆悉成于流轉業因。
今此業者即是第六相應思也。
此思心所或時信等善心所俱。
身口意中随應造作一切善法。
或時貪等諸煩惱俱。
身口意中随應造作一切惡法。
今此善惡三業思數各熏種子。
其諸種子皆悉落在自己假我相續本識。
是名行支。
今此行支随能資助本識。
是名行所持苦果種子。
于其所資苦果種子有五種類。
一者本識能生種子。
是名識支。
二者名色所攝種子。
謂除本識能生種子及六處觸受種子外所餘異熟無記種子。
是為名色支。
三者眼等六根種子。
是名六處支。
此中意根非是末那。
但取異熟等無間意。
四者異熟觸數種子。
是名觸支。
五者異熟受數種子。
是名受支。
今此識等五支種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