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你們有點想扁我,而且這種想扁的心情已經很久了,我能體會。不過别傻了,你們當然扁不到我,頂多隻能摔摔你們租來或買來的書聊表悲憤一下喽。 如果沒去翻翻以前的序出來看,還真忘了我似乎對你們承諾過她--孟紅歌。 好啦,現在有心情寫她了,發覺她不是那麼難搞的人物,以前一直以為她是呢,真是誤會了。 寫任何角色都是看心情的,這個故事的雛型在多年前就定案了,也早就打算從「妹妹」這個身分上去破題着墨,差别隻在如何寫出令我滿意的成果。而今把「妹妹」配到自家,配給卓然,是我比較喜歡的設定,就寫了。 第一個版本是打算将她配給收養她的梁姓警官本來應該有的兒子,也寫了一萬多字。不過每次拿出來瞧,都會愈瞧愈無力,覺得故事性太弱,寫來無聊也老套,後來就舍掉了。而後又想出許多版本,但都一再作廢,直到這一次,終于搞定。 如果我在書中曾經承諾過要寫某人,大抵都是已經為她(他)描繪出故事的雛型,隻差認真雕琢的功夫而已。 近幾年,我不再輕易說要寫誰了,省得你們等書等到氣悶,而我也一邊發懶一邊愧疚的不好過。什麼都不要說,少我一張大嘴巴,大家天下太平、相安無事不是很好? 配角為什麼吸引人呢?因為他現成又孤家寡人、容易幻想,又有明确目标去跟作者要。相信作者無論如何都能寫出讀者的期待,就算是再通俗的故事也會因配角名字不同而特殊起來,忘了相同的人物脾性設定,怎可能會有耳目一新的結果? 「故事不同呀!寫的人不同呀!」就算故事其實大同小異,作者能變化的實在不多,讀者還是會理直氣壯這麼說。 以消費者的立場來說,我們是可以要求最好的服務。但可惜的是,作者的腦袋隻有一顆,思緒有限,常常感到力有未逮、腦袋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