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1. 普魯士憲法頒布的曆史背景(1832)

首頁
如果說邦交是自由主義的唯一标志,那麼普魯士在這一領域裡的成就無疑是空前絕後的。

    然而,事實卻正好相反。

    我們不追求規則本身,恰恰相反,我們追求的是勇于制定新規則的那種精神。

    我們呼籲大家把自由二字融入自己的生活和血液中,從而使自由這個概念保持其最本真的涵義;這就意味着,民衆不再把憲法當做其攫取利益和滿足私欲的工具,而會把它當做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武器;憲法更加不會向獨裁者抛出橄榄枝,而是會為民衆杜絕這樣的可能性。

    憲法是否能夠像鋒利的寶劍一樣來保護民衆,為大家争取合法權益呢?悠悠的曆史長河中,司法這一尚方寶劍從來都握在征服者和法官們的手中,人民大衆隻能通過示威遊行來表達自己的意願,而掌握寶劍的統治者則可以肆無忌憚地任意揮舞,懲處那些不夠順從的人。

    大衆的抗争換不來法律的公正,隻能将自己完全暴露在統治者的皮鞭下。

    如果普魯士能夠頒布一部長期有效的憲法,就能滿足民衆對于司法公正的要求嗎?不,這才走出了第一步,還遠遠不夠。

    現在就請讀者們沉下心來,和我一起翻閱這個國家厚重的曆史,看一看普魯士的勇士們是如何在左右搖擺、舉棋不定、卻拒絕暴力的前提下,為民衆創造出一個清平的國家的。

    挑戰普魯士舊秩序第一聲呐喊的回音還未顯現。

    或滿懷希望、或心懷忐忑,普魯士的人民始終在等待着國家給出一個符合時代精神的答案。

    正因為遲遲沒有結果,大家就會理所當然地對普魯士抱有一種反對的态度。

    大家敬重也好、仇恨也罷,同情也好、厭惡也罷,我們都并不能指明一方反對另一方的理由。

    我們隻知道,那些懷揣着改變國家夢想的先驅者們,總是在堅守着自己的陣地:那個能夠讓他們堅定自己信念的地方,就是他們逃亡的地方。

    面對普魯士的問題,大部分人要麼袖手旁觀,要麼充滿了道德上的厭惡。

    盡管這樣,卻沒有一個人願意站出來說一句話,大家都守口如瓶。

    隻有普魯士憲法中所宣揚的精神才能召喚異見者,如果反對的目的不是為了欺騙,那麼它就會是最有生命力的一種表達不同看法的方式,因為憲法本身就是以保障公民自由作為其最基本的指定方針和原則的。

    下面的分析将會證明我的這些擔憂不是空穴來風。

     到底是什麼樣的需求催生了制定一部憲法的願望?毫無疑問,是想要擁有一個公平的法制環境的需求。

    什麼樣的律法才是與時俱進、适用于時局的?是傳統的?是舊風俗?還是把大家那些一緻的看法當做律法?還是遵循那些曆經時間考驗仍舊永不褪色的、建立在理性平等基礎上所簽訂的契約?普通大衆一直在這些解決方法中徘徊求索,而貴族們的想法則大相徑庭:要麼就走正常途徑,通過内閣決議來制定律法,要麼就隻對舊的律法進行一定程度上的改革(這個改革不是革命性的徹底推翻,而是小縫小補),這樣經過改革的律法并不關注當下這個時代的需求,而是從塵封的舊檔案中,從斑駁的羊皮卷上,從厚重
上一章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