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貴族們在議會中的特殊優勢又從何體現呢?她向政府提出了哪些要求!貴族階層被賦予了許多額外的權益,修道士和神職人員,過多的免除其稅收等等。
這就是我上文中所說的,在以理性作為準則的憲法中,還不得不考慮到曆史遺留問題的意思,因此,我們隻能希望這一特權永遠不要出現。
農民階層受教育程度低,因此就極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将自己的權力轉讓給了農場主。
當然,即便是受過一些教育的城市居民,他們的知識水平也不可能與比如南德城市裡的居民相媲美,那些能夠當議員的人,大多數都是國家公務人員,本來就是由政府任命的。
誰想聯合其他人一起反對貴族階級的決議,就必然會成為少數派,政府的力量也十分薄弱,就像萊茵河邊和威斯特法倫的政府所證明的那樣。
中世紀既有自由,也有特權。
這兩者,應該被授予普魯士的貴族階級還是不應該?普魯士需要引入議會制度嗎?普魯士的國王們是否想開具永久有效的通行證?他們的财力也支撐了舊的社會等級。
可是現代社會需要國有資産來支撐,而不是依靠偶爾注入的私有資産作為激發經濟活力的唯一途徑。
複辟舊的社會等級制度可能會對整個社會經濟造成毀滅性的摧毀和打擊,單憑某些世家大族的一己之力,是不可能導緻整個經濟制度的癱瘓的。
王公貴族們确實掌握着稅收的去向和用途,而且大部分稅收都是通過非正當手段得來的。
因此,當律法還進一步賦予了他們在緊急狀況下征收苛捐雜稅(戰争稅、糧食稅或水稅)的權力的時候,那麼這樣的特權也必然是暫時的,不久之後出現的新概念“君權”才使得君主的權力從永久性變為了在一段時間内有效。
但是,這并不能迫使他們交出固有的權力,因為他們知道,比起政府,他們能夠更少地受那些令旁人無比厭惡的各色稅收的影響。
那個時候,騎士還可以不用上稅。
如果一個貴族犯了搶劫罪,并且搶劫的形式并不是暴力奪取,而是巧取豪奪,那麼他還是要照樣認罪服法嗎?貧苦大衆能夠得到上帝的庇佑,在貴族面前享有平等的權利嗎?高級教士也是議會中的一員,隻不過他們的目的隻是為了不勞而獲地攫取經濟利益。
盡管受英國的影響,普魯士仍存有主教和大主教,但教士已然不能夠獨立成為一個社會階層了。
過去他們有固定的俸祿,現在已經沒有了:現如今,他們隻關注教堂的利益,如果說真的有一個地方,宗教是在政府的幫助和支持下才得以廣泛傳播的,那麼這個地方一定就是普魯士。
農民階級不再受到欺壓,并且還有了自己的土地。
那麼這些失去了特權的階層應該重新奪回自己的利益嗎?立法者也要将普魯士農民階級反對貴族階級和奧爾布雷西特公爵的暴動控制在可控範圍内。
人們總是想站在曆史的肩膀上,根據當下時代的具體要求,來制定一部合情合理的憲法,可是對于普魯士來說,這條道路幾乎是走不通的。
勃蘭登堡和波梅裡施的公爵隻能在自己管轄的權力範圍内維持舊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