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與機緣
三十六歲的女人,是妻子已經十一年了。
婚後第二年生了個女兒。
但丈夫希望她生的卻是兒子。
于是這女人仿佛有了罪,在丈夫面前逆來順受,幾乎由妻子的身份降低為婢女了。
女兒還未滿周歲,丈夫進城打工去了。
她所在的村并非一個窮村。
人們隻要勤勞,每家的小日子都能豐衣足食地過着。
丈夫是因為嫌棄她和他們的女兒才離鄉的。
這一點女人心裡十分清楚。
女兒一歲半那一年的春節,丈夫回家過一次;女兒四歲那一年,丈夫第二次探家;女兒七歲那一年,丈夫在家裡住的日子最短,才十幾天。
至今丈夫再沒回過家。
起初還寄信回家,還寄錢回家;後來信寫得短了,錢數少了;再後來隻能收到錢,收不到信了……終于,連錢也收不到了。
這樣的事,在人世間是不少的呀。
農村有,城市也有;中國有,外國也有。
所以朋友講給我聽時,我并不特别往心裡去。
女人和朋友沾點兒親,他對她的生活現狀挺關注。
他接着講到的事,竟使我也成了關心那女人的一個人。
她是一個省吃儉用的女人,一分也不亂花丈夫寄給她的錢。
不僅小有積蓄,還蓋了兩架塑料棚,種時令菜蔬,每年收入也可以。
她雇了一名外省的幫工,曾做過他三年半的女東家。
丈夫第三次探家以後她雇的那幫工,是一個流浪的打工者。
有時也從城市流浪到農村,替别的農民種糧種菜。
她是在縣裡的“勞力市場”上見到他的。
詢問了他一番,覺得他怪憨厚老實的。
她又是個有心的女人,向勞力資格登記處的人方方面面地詳細了解他。
人家對她說隻管放心地雇他。
說他已經由這個“勞力市場”中介,被雇過數次了。
沒有雇主對他不滿意的。
登記表上,寫着那小夥子二十七歲,未婚。
“二十七歲了怎麼還沒成家呢?”
“這話問的,窮地方的人啊!就是為了掙點兒錢娶媳婦才離開家鄉的嘛!”于是她将他帶回村裡,帶回了自己家,騰空院子裡的倉房讓他住。
小夥子是個盡職的人,責任心很強,将她家的兩架大棚當成自己家的一樣精心侍弄。
她每年靠那兩架大棚所獲的收入自然更值得欣慰了。
她也和氣地對待他,不當他是外人。
當年春節前,小夥子要回家鄉去了。
她大方地多給了他二百元工錢,還買了些東西送給他。
他臨走問她:“東家,今年還雇我不?”
她說:“當然雇呀。
不過你可以和老父母多團圓些日子。
隻要你5月底前能回來,我保證不雇别人。
”
他走後,她想——這種關系,雇工哪有講什麼信用的?不可信他一過完春節就回來的話啊。
他那麼問我,無非因為我多給了他二百元工錢和些東西,他表示滿意罷了。
她決定一開春就到“勞力市場”去再雇個人。
不料他初八就回到了她家裡。
她問他為什麼回來得這麼急呀?他說有點兒信不過她的保證,怕她雇下别人。
他說得老實,她聽得笑了。
那一年菜蔬過剩,很不好賣。
賣不是小夥子分内的事。
她雇他時雙方面講明确的,他隻負責大棚裡的菜蔬生長得好壞。
但小夥子連他分外的事也主動承擔起來了。
幸虧有他盡心盡力,那一年她的大棚沒虧損……
她更不當他是外人了。
遇什麼拿不定主意的事便願與他商議,聽聽他的看法。
他也簡直将她的家當成自己的家了,眼裡總是有活兒。
從早到晚幹這幹那,使她看着過意不去……
她每每問他為什麼不知道累呀?
他憨厚地笑笑說,從小就喜歡幹活兒。
連她的女兒,也覺得他是除了媽媽外第二可親的人了。
當年11月份,她一想到往年過春節母女二人的寂寞,不免地憂上心頭,怨挂眉梢。
有一天她終于忍不住,試探地問他留下來陪她們母女過春節行不行?他猶豫片刻,坦率地說,那得允許他先回家鄉一次,将老父老母送到至親家去。
他說否則他會覺得愧對父母,怕父母在春節喜慶的日子裡倍感冷落。
她從他的話裡聽出,他是一個有孝心的兒子,也認為他的要求合情合理。
提前與他結了工錢,放他走了。
春節是一天天地近着了。
過去一天,她就不免這麼想——一個有孝心的兒子,怎麼會已經回到了家鄉,卻不與老父老母團團圓圓地過春節,反而千裡迢迢地趕回别省異地陪東家母女過春節呢?東家就是東家,雇工就是雇工,雙方之間是有利益得失互相算計的呀。
關系處得再好那不過也是表面的現象呀。
然而他二十八那一天竟回到了她家,還帶回了些他家鄉的土特産。
多了一個男人,那一年春節,她的家裡多了往年春節缺少的、除非男人才能帶給一戶人家的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