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那條河二三裡遠,有個村子,是普通人家的日子都過得很窮的村子。
其中最窮的人家有一個孩子。
那孩子特别聰明。
那特别聰明的孩子特别愛上學。
他從六七歲起就經常到河邊釣魚。
他十四歲那一年,也就是初二的時候,有一天爸爸媽媽又愁又無奈地告訴他——因為家裡窮,不能供他繼續上學了……
這孩子就也愁起來。
他委屈。
委屈而又不知該向誰去訴說。
于是一個人到他經常去的地方,也就是那條河邊去哭。
不隻大人們愁了委屈了如此,孩子也往往如此。
聰明的孩子和剛強的大人一樣,隻在别人不常去而又似乎僅屬于自己的地方獨自落淚。
那正是四月裡某一天的傍晚。
孩子哭着哭着,被一隊雁自晚空徐徐滑翔下來的優美情形吸引住了目光。
他想他還不如一隻雁,小雁不必上學,不是也可以長成一隻雙翅豐滿的大雁嗎?他甚至想,他還不如死了的好……
當然,這聰明的孩子沒輕生。
他回到家裡後,對爸爸媽媽鄭重地宣布:他還是要上學讀書,争取将來做一個有知識有文化的人。
爸爸媽媽就責備他不懂事。
而他又說:“我的學費,我要自己解決。
”爸爸媽媽認為他在說賭氣話,并不把他的話放在心上。
但那一年,他卻真的繼續上學了。
而且,學費也真的是自己解決的。
也是從那一年開始,最近的一座縣城裡的某些餐館,菜單上出現了“雁”字。
不是徒有其名的一道菜,而的的确确是雁肉在後廚的肉案上被切被剁,被炸被烹……雁都是那孩子提供的。
後來《保護野生動物法》宣傳到那座縣城裡了,唯利是圖的餐館的菜單上,不敢公然出現“雁”字了。
但狡猾的店主每回悄問顧客:“想換換口味兒嗎?要是想,我這兒可有雁肉。
”倘若顧客反感,闆起臉來加以指責,店主就嘻嘻一笑,說開句玩笑嘛,何必當真!倘若顧客聞言眉飛色舞,顯出一臉饞相,便有新鮮的或冷凍的雁肉,又在後廚的肉案上被切被剁。
四五月間可以吃到新鮮的,以後則隻能吃到冷凍的了……
雁仍是那孩子提供的。
斯時那孩子已經考上了縣裡的重點高中。
他在與餐館老闆們私下交易的過程中,學會了一些他認為對他來說很必要的狡猾。
他的父母當然知道他是靠什麼解決自己的學費的。
他們曾私下裡擔心地告誡他:“兒呀,那是違法的啊!”
他卻說:“違法的事多了。
我是一名優秀學生,為解決自己的學費每年春秋兩季逮幾隻雁賣,法律就是追究起來,也會網開一面的。
”
“但大雁不是家養的雞鴨鵝,是天地間的靈禽,兒子你做的事罪過呀!”
“那叫我怎麼辦呢?我已經讀到高中了。
我相信我一定能考上大學,難道現在我該退學嗎?”見父母被問得啞口無言,又說:“我也知道我做的事不對,但以後我會以我的方式贖罪的。
”
那些與他進行過交易的餐館老闆們,曾千方百計地企圖從他嘴裡套出“絕招”——他是如何能逮住雁的?
“你沒有槍。
再說你送來的雁都是活的,從沒有一隻帶槍傷的。
所以你不是用槍打的,這是明擺着的事兒吧?”
“是明擺着的事兒。
”
“對雁這東西,我也知道一點兒。
如果它們在什麼地方被槍打過了,哪怕一隻也沒死傷,那麼它們第二年也不會落在同一個地方了,對不?”
“對。
”
“何況,别說你沒槍,全縣誰家都沒槍啊。
但凡算支槍,都被收繳了。
哪兒一聲槍響,其後公安機關肯定詳細調查。
看來用槍打這種念頭,也隻能是想想罷了。
”
“不錯,隻能是想想罷了。
”
“那麼用網罩行不行?”
“不行。
雁多靈警啊。
不等人張着網挨近它們,它們早飛了。
”
“下繩套呢?”
“繩粗了雁就發現了。
雁的眼很尖。
繩細了,即使套住了它,它也能用嘴把繩啄斷。
”
“那就下鐵夾子!”
“雁喜歡落在水裡,鐵夾子怎麼設呢?碰巧夾住一隻,一隻驚一群,你也别打算以後再逮住雁了。
”
“照你這麼說就沒法子了?”
“怎麼沒法子,我不是每年沒斷了送雁給你嗎?”
“就是呀。
講講,你用的是什麼法子?”
“不講。
講了怕被你學去。
”
“咱們索性再做一種交易。
告訴我給你五百元錢。
”
“不。
”
“那……一千!一千還打不動你的心嗎?”
“打不動。
”
“你自己說個數!”
“誰給我多少錢我也不告訴。
如果我為錢告訴了貪心的人,那我不是更罪過了嗎?”
他的父母也納悶地問過,他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