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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人心的歸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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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那條河二三裡遠,有個村子,是普通人家的日子都過得很窮的村子。

    其中最窮的人家有一個孩子。

    那孩子特别聰明。

    那特别聰明的孩子特别愛上學。

     他從六七歲起就經常到河邊釣魚。

    他十四歲那一年,也就是初二的時候,有一天爸爸媽媽又愁又無奈地告訴他——因為家裡窮,不能供他繼續上學了…… 這孩子就也愁起來。

    他委屈。

    委屈而又不知該向誰去訴說。

    于是一個人到他經常去的地方,也就是那條河邊去哭。

    不隻大人們愁了委屈了如此,孩子也往往如此。

    聰明的孩子和剛強的大人一樣,隻在别人不常去而又似乎僅屬于自己的地方獨自落淚。

     那正是四月裡某一天的傍晚。

    孩子哭着哭着,被一隊雁自晚空徐徐滑翔下來的優美情形吸引住了目光。

    他想他還不如一隻雁,小雁不必上學,不是也可以長成一隻雙翅豐滿的大雁嗎?他甚至想,他還不如死了的好…… 當然,這聰明的孩子沒輕生。

    他回到家裡後,對爸爸媽媽鄭重地宣布:他還是要上學讀書,争取将來做一個有知識有文化的人。

    爸爸媽媽就責備他不懂事。

    而他又說:“我的學費,我要自己解決。

    ”爸爸媽媽認為他在說賭氣話,并不把他的話放在心上。

    但那一年,他卻真的繼續上學了。

    而且,學費也真的是自己解決的。

    也是從那一年開始,最近的一座縣城裡的某些餐館,菜單上出現了“雁”字。

    不是徒有其名的一道菜,而的的确确是雁肉在後廚的肉案上被切被剁,被炸被烹……雁都是那孩子提供的。

     後來《保護野生動物法》宣傳到那座縣城裡了,唯利是圖的餐館的菜單上,不敢公然出現“雁”字了。

    但狡猾的店主每回悄問顧客:“想換換口味兒嗎?要是想,我這兒可有雁肉。

    ”倘若顧客反感,闆起臉來加以指責,店主就嘻嘻一笑,說開句玩笑嘛,何必當真!倘若顧客聞言眉飛色舞,顯出一臉饞相,便有新鮮的或冷凍的雁肉,又在後廚的肉案上被切被剁。

    四五月間可以吃到新鮮的,以後則隻能吃到冷凍的了…… 雁仍是那孩子提供的。

    斯時那孩子已經考上了縣裡的重點高中。

    他在與餐館老闆們私下交易的過程中,學會了一些他認為對他來說很必要的狡猾。

     他的父母當然知道他是靠什麼解決自己的學費的。

    他們曾私下裡擔心地告誡他:“兒呀,那是違法的啊!” 他卻說:“違法的事多了。

    我是一名優秀學生,為解決自己的學費每年春秋兩季逮幾隻雁賣,法律就是追究起來,也會網開一面的。

    ” “但大雁不是家養的雞鴨鵝,是天地間的靈禽,兒子你做的事罪過呀!” “那叫我怎麼辦呢?我已經讀到高中了。

    我相信我一定能考上大學,難道現在我該退學嗎?”見父母被問得啞口無言,又說:“我也知道我做的事不對,但以後我會以我的方式贖罪的。

    ” 那些與他進行過交易的餐館老闆們,曾千方百計地企圖從他嘴裡套出“絕招”——他是如何能逮住雁的? “你沒有槍。

    再說你送來的雁都是活的,從沒有一隻帶槍傷的。

    所以你不是用槍打的,這是明擺着的事兒吧?” “是明擺着的事兒。

    ” “對雁這東西,我也知道一點兒。

    如果它們在什麼地方被槍打過了,哪怕一隻也沒死傷,那麼它們第二年也不會落在同一個地方了,對不?” “對。

    ” “何況,别說你沒槍,全縣誰家都沒槍啊。

    但凡算支槍,都被收繳了。

    哪兒一聲槍響,其後公安機關肯定詳細調查。

    看來用槍打這種念頭,也隻能是想想罷了。

    ” “不錯,隻能是想想罷了。

    ” “那麼用網罩行不行?” “不行。

    雁多靈警啊。

    不等人張着網挨近它們,它們早飛了。

    ” “下繩套呢?” “繩粗了雁就發現了。

    雁的眼很尖。

    繩細了,即使套住了它,它也能用嘴把繩啄斷。

    ” “那就下鐵夾子!” “雁喜歡落在水裡,鐵夾子怎麼設呢?碰巧夾住一隻,一隻驚一群,你也别打算以後再逮住雁了。

    ” “照你這麼說就沒法子了?” “怎麼沒法子,我不是每年沒斷了送雁給你嗎?” “就是呀。

    講講,你用的是什麼法子?” “不講。

    講了怕被你學去。

    ” “咱們索性再做一種交易。

    告訴我給你五百元錢。

    ” “不。

    ” “那……一千!一千還打不動你的心嗎?” “打不動。

    ” “你自己說個數!” “誰給我多少錢我也不告訴。

    如果我為錢告訴了貪心的人,那我不是更罪過了嗎?” 他的父母也納悶地問過,他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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