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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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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終充滿嘲諷,仿佛我說的一切都是蠢話。

    我停了一會兒,考慮接下來說什麼。

    但這次,他先開口了。

     “為什麼艾米不能再嫁人呢?她還年輕,也算漂亮。

    我可以推薦一下:她是位賢妻。

    如果她想和我離婚,我完全可以順着她,依着她。

    ” 現在,輪到我發笑了。

    他很狡猾,不過,顯然是有目的。

    出于某種原因,他必須隐瞞自己和一個女人私奔,閉口不提她的行蹤。

    于是我也變得斬釘截鐵。

     “你妻子說,不管你怎樣,她也不和你離婚。

    她打定主意了。

    我勸你,還是死了這條心吧!” 他非常驚訝地看着我,顯然不是在裝假。

    笑容從他的嘴角消失了,他很認真地說: “但是,親愛的朋友,我才不管她怎樣呢。

    她離也好,不離也好,我都無所謂。

    ” 我笑了起來。

     “哦,算了吧!别把我們當傻瓜。

    碰巧我們知道,你是和一個女人一起來的。

    ” 他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

    笑得那麼響,旁邊的人都好奇地轉過頭來,甚至有人跟着笑起來。

     “這沒什麼好笑。

    ” “可憐的艾米。

    ”他還在笑,龇牙咧嘴地說。

     然後,又滿臉不屑的樣子。

     “女人的腦子真可憐!愛。

    就知道愛。

    她們以為,男人離她而去,是因為有了别人。

    你覺得我是這樣的傻瓜嗎,把為一個女人做過的事,再做一遍?” “你是說,你離開妻子,不是因為另一個女人?” “當然不是。

    ” “你敢發誓?” 我不知道,為什麼自己要這樣講。

    真是幼稚。

     “我發誓。

    ” “那麼,上帝作證,你究竟為什麼離開她?” “我想畫畫。

    ” 我直直地盯着他。

    我不明白。

    我想他瘋了。

    讀者務必記住,我這時還很年輕,面前坐着的,是一個中年人;而我驚詫不已,什麼都忘了。

     “可你已經四十歲了。

    ” “正因為這個才想。

    再不開始就晚了。

    ” “你過去畫過畫嗎?” “小時候我很想當個畫家,可父親叫我去做生意,他說,學藝術,沒前途。

    一年前我開始畫一點兒。

    去年我一直在上夜校。

    ” “斯特裡克蘭夫人以為你在俱樂部打橋牌,其實都是在夜校?” “對。

    ” “你為什麼不告訴她?” “我覺得,還是不知道的好。

    ” “你會畫了嗎?” “還不行。

    但會學會的。

    正因為這個,我才來巴黎。

    在倫敦,我得不到我想要的東西。

    這裡也許可以。

    ” “你認為,像你這麼大年齡學畫,可以嗎?大多數人都是十八歲開始。

    ” “如果十八歲學,肯定比現在快些。

    ” “你怎麼覺得自己有繪畫的才能?” 他沒有馬上回答我的問題。

    目光停在過往的人群上,但我覺得他什麼也沒看見。

    就是回答了,也跟沒回答一樣。

     “我必須畫畫。

    ” “這樣做,是不是在碰運氣?” 他望着我,眼睛裡有一種奇怪的神色,讓我感到很不爽。

     “你多大了?二十三歲?” 我覺得他跑題了。

    像我這樣的青年人碰碰運氣,再自然不過;但是,他的青春早已不在,有孩子有老婆,是一個體面的證券經紀人。

    于我自然的東西,于他卻顯得荒謬。

    但我還是想盡量公平。

     “當然,奇迹也許出現,你會成為大畫家。

    但必須承認,這種可能,微乎其微。

    如果最終你不得不承認全搞砸了,可就追悔莫及了。

    ” “我必須畫畫。

    ”他又重複了一遍。

     “要是頂多你隻能當個三流畫家,是不是還要孤注一擲?不管怎樣,如果是其他行業,你才華平平,關系不大,可以得過且過;但是,當一個藝術家,完全不同。

    ” “你他媽真是個傻瓜。

    ”他說。

     “我不知道你為什麼這麼說,除非我言過其實。

    ” “我告訴你,我必須畫畫。

    我身不由己。

    一個人掉進水裡,他遊泳遊得好不好沒關系,反正他得掙紮,不然就得淹死。

    ” 他的聲音富有激情,我不由自主地被打動了。

    我感覺在他體内,仿佛有一股猛烈的力量奮力掙紮;這股力量強大無比,壓倒一切,好像違背他自己的意志,将他緊緊地攫住。

    我無法理解。

    他似乎真的被魔鬼附體了,很可能,突然就會被撕得粉碎。

    但表面看,他卻再普通不過。

    我的目光,好奇地落在他身上,他卻毫不緊張。

    我不知道,一個陌生人會怎樣看他:他坐在那裡,穿着破舊的諾福克夾克,戴着早該換洗的圓頂禮帽;他的褲子松松垮垮,他的手指未修幹淨;他的臉胡子拉碴,一雙小眼睛,高高撅起的大鼻頭,顯得既笨拙又粗俗;他的嘴很大,嘴唇很厚,給人一種耽于色欲的感覺。

    唉!我不知道該怎麼評判他。

     “你不打算回妻子身邊了?”最後我開口說。

     “死也不回。

    ” “可她願意不計前嫌,從頭來過。

    她不會說你的。

    ” “讓她見鬼去吧。

    ” “你不在乎别人把你當成徹頭徹尾的壞蛋嗎?你不在乎妻子兒女去讨飯嗎?” “毫不在乎。

    ” 我沉默了片刻。

    為了讓自己的話顯得有分量,我故意把一個個字咬得真真切切: “你真是個不折不扣的渾蛋!” “心裡話終于說出來了,好,我們去吃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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