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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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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我拒絕他的邀請比較合适。我想,如果我回去向他們彙報,應該把自己真實的氣憤表演一番,我怎樣一口拒絕了和這種人共進晚餐,至少麥克安德魯上校會記我的好。但是,我總擔心,一直這麼道貌岸然地演下去,我演不好,也會害臊;而且,這對斯特裡克蘭不起作用,這樣,我便更難開口推辭。隻有詩人和聖賢才會相信,在柏油馬路上辛勤澆灌,能培育出百合花來。

    我付了酒錢,和他走到一家廉價的小餐館,這裡擁擠熱鬧,我們大吃起來。我是因為年輕,胃口好,他則由于良心麻木。然後,我們進了一家酒館,喝咖啡和利口酒注29。

    關于巴黎之行,我要說的話已全部說盡,雖然沒有繼續調查,這對斯特裡克蘭夫人來說是背叛,但我實在無法和斯特裡克蘭的冷漠相抗衡。隻有女人才會反反複複做同一件事,而且熱情不減。而我安慰自己,盡量了解斯特裡克蘭的内心是有用的。我對這一點其實更感興趣。但這并非易事,因為斯特裡克蘭不是一個能說會道的人。他講起話來很困難,仿佛語言根本不是用來表達自我的工具;所以,你必須通過那些陳詞濫調、粗俗俚語以及模糊不清的手勢,來猜測他内心的意圖。盡管他說不出什麼高深的話來,但他性格中的某種東西,卻讓他顯得不那麼乏味。也許,是因為真誠。他似乎對首次見到的巴黎(不算他和妻子度蜜月的那次)并不在意,對那些異常新奇的景象,毫不詫異。我來巴黎上百次了,每次都興奮不已,走在巴黎的街頭,始終感覺随時都會有驚險或奇遇。斯特裡克蘭卻不為所動。現在想來,我認為他什麼也看不到,他看到的,隻是一些讓他靈魂不安的幻景。

    這時,發生了件荒唐的事。小酒館裡有幾個妓女,有的和男人坐在一起,有的獨自坐着;不一會兒,我就注意到,有一個瞄着我們。當她的目光撞上斯特裡克蘭的目光,她笑了。但我想他并沒有看見她。不一會兒她出去了,很快又回來,經過我們身邊時,她很有禮貌地請我們給她買喝的。她坐下,我和她聊起來,但她的目标顯然是斯特裡克蘭。我向她解釋,他隻懂幾個法文單詞。但她還是要和他說話,一半兒手勢,一半兒外國人說的那種好像更容易讓人懂的蹩腳法語,還有幾句英語。有的話隻能用法語講,她就讓我幫她翻譯,然後眼巴巴地問我,他說的什麼意思。他的脾氣不錯,甚至覺得事情好笑,但他對她沒半點兒意思。

    “我想你征服人家了。”我笑了起來。

    “我才不願意被奉承呢。”

    如果換了我,我會感到尴尬,也不可能坐懷不亂。這個女人長着一雙笑眼,迷人的嘴巴。她很年輕。我感到奇怪,斯特裡克蘭有什麼吸引她。她放得很開,什麼都說,我繼續翻譯。

    “她想讓你帶她回家。”

    “我不需要任何女人。”他回答。

    我盡量把他的話翻譯得委婉;我覺得拒絕這種邀請并不禮貌。我說,他是因為沒錢才拒絕的。

    “可我喜歡他,”她說,“告訴他,是為了愛。”

    當我把她的話翻譯過來,斯特裡克蘭很不耐煩地聳了聳肩。

    “告訴她,讓她死去吧。”他說。

    他的态度十分清楚地表明了他的意思,女孩兒猛地把頭往後一揚。也許她脂粉下的臉也紅了。她站了起來。

    “這位先生真不懂禮貌。”她說。

    她走出了酒館。我有些氣惱。

    “有必要這樣侮辱她嗎?”我說,“不管怎樣,她這樣做,是看得起你。”

    “這種事情,叫我惡心。”他粗暴地說。

    我好奇地看着他。他的臉上确實是厭惡的神情,但這卻是一張盡顯粗鄙、肉欲的臉。我猜,那個女孩兒一定是被他的這種野蠻吸引了。

    “我在倫敦什麼樣兒的女人沒見過。來巴黎不是為了這個。”

    注29利口酒(liqueurs),餐後甜酒,由法文Liqueur音譯而來,它是以蒸餾酒(白蘭地,威士忌,朗姆酒,金酒,伏特加)為基酒配加各種調香物品,并經過甜化處理的酒精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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