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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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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倫敦的途中,關于斯特裡克蘭,我想了很多。我該怎麼對他妻子講,得理出一個頭緒來。事情辦得不盡人意,我想象得出,她不會對我滿意,連我自己都不滿意。斯特裡克蘭讓我迷惑。我不明白他的動機。當我問他,是什麼讓他萌生了學畫的念頭,他說不清楚,或者不願說。我不得而知。我試着這樣解釋:在他乏味的心靈中,漸漸産生了一種模糊的反叛意識;但是,一個不容置疑的事實,卻推翻了上述解釋:他對自己過去的單調生活從未流露出厭煩之情。如果隻是無法忍受無聊的生活,才立志當一名畫家,進而掙脫沉悶生活的枷鎖,這可以理解,也很平常;但問題在于,我覺得他并非如此。最後,因為我的浪漫,我想出了一種解釋,盡管顯得牽強,卻是唯一讓我感到滿意的解釋。這就是:在他的靈魂中,也許有着深層的創作本能,盡管他的生活遮蔽了它,它卻無情地瘋長,像癌症一樣擴大到細胞組織,直至占據了他整個人,使他無法抗拒,必須采取行動。杜鵑把蛋下在别的鳥窩裡,當雛鳥孵出,它就會把人家的孩子從窩裡擠出去,最後,還把窩掀翻。

    但是,多麼奇怪,這種創作的本能,居然會抓住這個遲鈍的證券經紀人,讓他身敗名裂,也讓依賴他生活的家人可能陷入不幸;不過,比起上帝的旨意讓人臣服來,倒也不足為奇,這些人有錢有勢,上帝對他們緊追不舍,直到最終将他們征服,讓他們放棄世俗之情、男歡女愛,甘心到寺院中過凄苦清淨的生活。皈依,有時以不同的形态出現,也可以通過不同的方式實現。有些人,是激變,仿佛憤怒的激流把石塊瞬間化作齑粉;另一些人,則是漸變,好比日積月累,水滴石穿。斯特裡克蘭,有着盲信者的直接和使徒般的狂熱。

    但以我務實的眼光來看,他的激情,能否創作出有價值的作品,還有待觀察。我當時問他,在倫敦夜校學畫的同學怎麼看他的畫,他笑了笑說:

    “他們覺得,我是瞎胡鬧。”

    “那你在這邊也去學畫了嗎?”

    “去了。今天早上那個笨蛋還來過呢——我是說那個老師,你知道;他看了我的畫,眉頭一皺,一言不發就走了。”

    斯特裡克蘭咯咯地笑起來。他似乎并不灰心。别人的意見對他毫無影響。

    在和斯特裡克蘭的來往中,正是這一點使我不安。有人也說他們不在乎别人對自己的看法,但這多半是自欺欺人。一般而言,他們能夠自行其是,是因為别人看不出他們的怪異想法,最多因為三五知己的支持,他們才敢一意孤行。如果一個人的離經叛道切合他所在階層的行事作風,那他在世人面前違反常規倒也不難。這會讓他揚揚得意。既标榜了自己的勇敢,又不用擔風險。但是,想讓别人認可,這或許是文明人最根深蒂固的本能。一個标新立異的女人,一旦冒犯了禮儀,招惹了明槍暗箭的非議,沒誰比她跑得更快,去尋求體面的庇護。那些告訴我,自己毫不在乎别人看法的人,我絕不相信。這隻不過是無知,虛張聲勢。他們的意思僅僅是:他們不怕别人非議,因為他們确信沒有人會發現。

    但是,這裡真有一個不在乎别人看法的人,傳統對他無可奈何。他就像是一個身上抹油的摔跤手,你根本抓不住他;這就給了他自由,讓你火冒三丈。我還記得,我對他說:

    “你看,如果每個人都像你這樣,地球就不轉了。”

    “真是蠢話。不是每個人都會像我這樣。大多數人,平平淡淡,知足常樂。”

    有一次,我想挖苦他。

    “有一句格言,你肯定不相信:凡人一舉一動,必是社會準則。”

    “沒聽過,純粹瞎扯。”

    “嗯,這是康德說的。”

    “随你,反正是瞎扯。”

    就是這麼個人,你指望他良心發現,根本沒用。這就像不用鏡子,卻想照出自己一樣。我認為,良心,是心靈的守門人,社會要向前發展,就必然制訂一套規矩禮儀。它是我們心中的警察,它就在那兒,監視着我們,不能違反。它是自我中心的間諜。人們想讓别人認可自己的欲望如此強烈,害怕别人指責自己的恐懼如此劇烈,結果适得其反,引狼入室;而它就在那裡監視,高度警惕,保衛着主人的利益,一旦這個人有了半點兒脫離集體的想法,馬上就會受到它的斥責。它逼迫每一個人,把社會利益置于個人之上。它把每個人,牢牢系于整體之上。而人,總會說服自己,相信某種集體利益大于個人,結果淪為這個主子的奴隸。他将自己放在榮譽的寶座上。正如弄臣奉迎皇帝按在他肩頭的禦杖一樣,最後,他也為自己有着敏銳的良心而倍感驕傲。于是,對那些違背良心的人,他會覺得,可以任由責罵,因為,他已是集體的一員,他很清楚,已經沒有什麼能反對他了。當我看到,斯特裡克蘭對良心的譴責無動于衷,我就像碰見了一個可怖的怪物,吓得毛骨悚然,隻能倉皇退縮。

    那晚,在我向他告别時,他最後對我說的話是:

    “告訴艾米,來找我沒用。總之,我要搬走了,她找不到的。”

    “我感覺,她擺脫你挺好的。”我說。

    “夥計,我就希望你能讓她看清這一點。可惜,女人都很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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