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讓他帶我去他選的餐館,在路上,我買了份報紙。
點過菜後,我就把報紙架在一瓶聖加爾米耶酒上,讀了起來。
我們一言不發,隻管吃飯。
我發現他時不時地看我一眼,但我沒理他。
我就是想逼着他自己說話。
“有什麼消息嗎?”我們沉默無語,快吃完飯時,他開口說。
我猜,他的這種口氣,顯然有點兒沉不住氣了。
“我平常喜歡讀一些戲劇專欄。
”我說。
我疊起報紙,放在一邊。
“這頓飯,吃得真不錯。
”他說。
“我看我們就在這兒喝咖啡,好不好?”
“好。
”
我們點上雪茄。
我默默地抽着。
我發現,他的目光含着淡淡的笑,不時落在我身上。
我耐心地等着。
“從上次見面到現在,你都在幹什麼?”終于,他開腔了。
我沒什麼好說的。
我的生活隻不過是每日勤奮寫作,有一點小冒險;我朝着種種不同的方向摸索實驗,逐漸積累了不少書本知識、人情世故。
而對于斯特裡克蘭近年的生活,我故意不聞不問。
我沒有表現出對他多有興趣,最終,我得逞了。
他開始談論自己。
但是,他的口才太差,這些年的經曆他講得含糊不清,所以許多地方我隻能憑自己的想象來填補。
對于他的生活,我很感興趣,但卻隻能了解個大概,這簡直就像讀一部殘缺不全的手稿。
我的印象是,這個人一直饑寒交迫,東奔西走;但是我發現,對大多數人來說無法忍受的事情,他卻毫不在乎。
斯特裡克蘭的卓越之處在于,和大多數英國人不同,他完全漠視生活的舒适。
讓他一直住在一間破屋子裡,他也不會惱怒,他不需要周圍都是漂亮的擺設。
我覺得,他從來沒注意到那些牆紙是多麼肮髒,就是我第一次拜訪他時的那個屋子。
他不需要扶手椅,坐在硬背椅上也覺得挺舒服。
他總是吃得津津有味,但吃什麼,根本無所謂;對他來說,吞下的食物隻是用來充饑,沒有吃的,他也能挨餓。
我了解到,有六個月,他每天隻靠一個面包、一瓶牛奶過活。
他是一個沉迷于感官享受的人,但對這些東西又無動于衷。
挨餓受凍,在他不算苦。
他完完全全過着一種精神生活,真是令人欽佩。
當他把從倫敦帶來的一點兒錢花光,他沒有沮喪。
他沒賣出自己的畫,我想,他也根本沒推銷過自己。
他開始找一些來錢的門路。
他不無慘痛地自嘲,告訴我說,他曾給一些想見識巴黎夜生活的倫敦佬當向導。
這倒是很對他慣于嘲諷的壞脾氣。
莫名其妙地,這座城市那些烏七八糟的地方,他都了如指掌。
他對我說,他曾經在瑪德琳林蔭大道轉來轉去,想遇到一個醉酒的英國人,帶他去看違法亂紀的事兒。
如果運氣好,他就能賺一筆;但是他那身破衣服最終吓壞了别人,沒人敢冒險跟他走。
一個偶然的機會,他找到了一份翻譯專利藥品廣告的工作,這些藥要在英國醫藥界推廣。
有一次趕上罷工,他還做過油漆工。
在這些日子裡,他從未丢下他的藝術工作;但是很快,他就沒興趣去畫室學畫了,全憑自個兒摸索起來。
他一文不名,連畫布和顔料都買不起,他最需要的,也就這些。
據我所知,他畫得很吃力,因為他不願受人指點,所以不得不花費許多時間摸索技巧,而這些技巧,對以往的畫家早已不是問題。
他追求的東西,我不太明白,或許連他自己都不明白;我又一次感到,他是一個對什麼東西容易着魔的人。
他的腦子,似乎不太正常。
在我看來,他不願意把自己的畫拿給人看,是因為他對它們實在不感興趣。
他生活在幻想之中,現實對他而言毫無意義。
我感覺,他是将自己強烈的個性一股腦兒傾注在畫布上,心無旁骛,隻專注于心靈之眼所看到的東西,而對現實的事物渾然不覺;一旦畫完了,也許作品本身并不重要,我是說,他很少能把一幅畫畫完,但是激情已經耗盡,他便對畫出的東西失去了興趣。
他對自己的作品從未滿意過;和困擾他心靈的幻象相比,他的畫反倒無關緊要。
“為什麼不把畫拿去展覽呢?”我問他,“我還以為,你願意聽聽别人的意見。
”
“你願意嗎?”
他說這幾個字時那種鄙夷不屑的神情,簡直難以形容。
“難道你不想成名嗎?大多數畫家都不會對此無動于衷。
”
“幼稚。
如果你不在乎一個人那點兒看法,一群人對你的看法又有什麼關系?”
“我們并不都是理性的存在啊,”我笑道。
“成名的是哪些人?評論家,作家,股票經紀人,女人。
”
“想到那些你從不認識、從未見過的人被你的畫筆打動,或隐約或瘋狂,難道你不感到欣慰嗎?人人都愛權力。
我無法想象,如果你能打動人們的靈魂,讓他們心生悲憫,或者感到恐懼,這不也是一種奇妙的、影響他人的權力嘛。
”
“鬧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