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什麼。
畢竟,一天有二十四小時,感情的高峰隻是偶爾出現;其他時間他們怎麼過的,我隻能憑自己想象。
隻要光線還未暗淡,布蘭奇還有力氣保持姿勢,我想,斯特裡克蘭總是一刻不停地畫着,當她看到他聚精會神工作的樣子,一定非常氣惱。
在那段時間,對他來說,她的角色隻是模特,而非情婦,他們一起生活,也隻是沉默。
這讓她感到害怕。
斯特裡克蘭曾經暗示,布蘭奇委身于他,有報複德克·斯特洛夫的意思,因為他是在她陷入絕境時救了她,斯特裡克蘭這話,為臆想打開了窗戶,不免讓人浮想聯翩。
我希望這不是真的。
這太可怕了。
但是,誰又能洞悉人心的奧秘?那些隻希望從人心見出高雅情操和正常感情的人,當然不會理解。
當布蘭奇看到,斯特裡克蘭偶爾綻放激情,但終究對她冷漠,她一定非常失望;我想,她已經意識到,對他而言,她不是一個人,隻是取樂的工具;他依然是一個陌生人,她千方百計,用可憐的手段,想把他拴在自己身邊。
她極力用舒适的生活誘導他,卻根本不明白,這對他毫無意義。
她煞費苦心,為他做可口的東西,卻不知道,他對食物漠不關心。
她總擔心他一個人會孤獨,所以對他呵護備至,當他的激情昏昏欲睡,她就想盡辦法喚醒它,這樣,至少她能保持一種幻覺,仿佛她真的掌控了他。
也許,她的理智告訴她,她打造的這些鍊條隻能激起他破壞的天性,就像窗戶上的厚玻璃,看着讓你手癢癢,想撿起半塊爛磚頭。
但是,她的心卻犯了迷糊,讓她沿着自知毀滅的道路繼續前行。
她一定很不開心。
但愛情的盲目讓她相信,她的追求是真實的,她的愛是偉大的,似乎不可能不喚起他同樣的愛。
但是,我對斯特裡克蘭性格的分析,有很大的缺陷,這遠遠大于我對許多事實一無所知。
因為,非常明顯,我寫了他和女人的關系,可這些在他的生活中并沒那麼重要。
但這些關系卻給别人帶來了悲劇,真是諷刺。
他真正的生活,既包括夢想,也有異常艱辛的創作。
小說的不真實就在這裡。
一般而言,愛情對男人隻是插曲,是許多日常事務中的一件,而小說把它誇大了,事實上,它并沒那麼重要。
雖然也有些男人,把愛情看得生死攸關,但他們往往顯得無趣;即使那些相信天長地久的女人,也會瞧不起他們。
她們被這種人阿谀奉承,樂得心花怒放,但還是會有不安,感覺他們是可憐蟲。
即便戀愛的時間非常短,男人也會三心二意,幹些别的:賺錢謀生他們在意,體育運動他們專心,藝術創作也有興趣。
在大多數情況下,他們諸事并行,都不耽擱,但也專心緻志,要追求這個,就先放下那個。
他們可以心無旁骛,如果一個打攪了另一個,他們會大為惱火。
同樣墜入情網,男人和女人的區别是:女人可以一天到晚談戀愛,而男人隻有幾分鐘。
性欲在斯特裡克蘭身上并不起眼。
可以說很不重要。
甚至,讓他讨厭。
他的靈魂在别處。
他有狂暴的激情,有時候欲望占據了他的身心,迫使他一時縱情狂歡,但他對這種本能感到非常厭惡,因為這剝奪了他内心的甯靜。
我想,他甚至讨厭一個必不可少的性伴侶。
當他重新恢複了自我,看着那個他享受過的女人,他一定不寒而栗。
他的思想在九天之上徜徉,他的身體對她萬分恐懼,也許宛如花叢中飛舞的彩蝶,見到自己勝利蛻變出來的肮髒蛹殼那樣。
我認為,藝術是性本能的一種表現。
一個漂亮女人,金黃月色下的那不勒斯海灣,或者提香的《埋葬基督》,在人們心中激起的,是同樣的感情。
也許,斯特裡克蘭讨厭自然的性釋放,因為對他而言,這和藝術的創造相比,過于粗俗。
我自己也覺得奇怪,我塑造的是一個殘忍、自私、野蠻、好色的人,卻把他寫成了一個偉大的理想主義者。
但這是事實。
他的生活,過得比手藝人還差。
他奮力創作。
大多數人将生活裝點得優雅美妙的東西,他毫不在乎。
他對金錢無動于衷。
他對名聲不屑一顧。
但你不必贊美他抵擋住了誘惑,因為我們大多數人妥協讓步的名利,對他而言根本不算誘惑。
妥協,在他的頭腦中根本不存在。
他住在巴黎,比底比斯沙漠的隐士還要孤獨。
他從不求人,隻要能讓他一個人待着。
他一心一意,追求理想,為了實現它,不惜犧牲自己——這一點,很多人都能做到——甚至犧牲别人。
他心存幻想。
斯特裡克蘭是一個可惡的人,但我依然認為,他很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