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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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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來塔希提沒幾天,就認識了尼克爾斯船長。

    一天早上,我在旅館的露台上吃早餐,他走進來,自報家門。

    他聽說,我對查爾斯·斯特裡克蘭很感興趣,便來找我聊聊。

    塔希提人,和英國鄉下人一樣愛說閑話,随便向一兩個人打聽斯特裡克蘭的畫,消息立馬不胫而走。

    我問這位陌生人,有沒有吃過早餐。

     “吃過了,我老早就喝了咖啡,”他回答說,“但是,我不介意喝一點兒威士忌。

    ” 我把旅館的中國夥計喊了過來。

     “你不覺得,現在喝太早了?”船長說。

     “這可以由你和你的肝來決定。

    ”我回答。

     “我實際上是一個禁酒主義者。

    ”他一邊說着,一邊給自己倒了大半杯加拿大俱樂部威士忌。

     他一笑起來,便露出滿嘴發黃的爛牙。

    他很瘦,身材矮小,灰白的頭發剪得很短,嘴巴上胡子拉碴。

    他好幾天沒刮臉了,臉上的皺紋很深,因為常年暴曬,皮膚很黑,一雙藍色的小眼睛滴溜溜直轉,哪怕是我很小的一個手勢,它們都會飛快地轉來轉去,一看就是個徹底的無賴。

    不過這會兒,他的确一片熱誠,真心實意。

    他身上穿的卡其布套裝髒兮兮的,兩隻手也早該好好洗洗了。

     “我和斯特裡克蘭很熟,”他說着,身子往椅背上一靠,點燃我遞給他的雪茄。

    “因為我的關系,他才來這兒的。

    ” “你是在哪兒認識他的?”我問。

     “馬賽。

    ” “你在馬賽做什麼?” 他一臉殷勤的笑。

     “哦,我那時應該過得很糟。

    ” 從這位朋友的儀表來看,他現在一樣過得不好,我打算和他交個朋友。

    這些流浪漢,總是貪圖小利,但你自己心裡樂意。

    他們很容易接近,無話不談;很少擺譜,隻要一杯酒,就能打動他們的心。

    要想和他們混熟,你不必費力讨好,隻需豎起耳朵,好好聽他們說話,這樣他們不但信你,而且還會感激。

    他們很喜歡說話,這樣可以證明他們的修養,大多數人講話也都風趣。

    他們見多識廣,想象豐富。

    不能說他們一點狡詐都沒有,但他們遵紀守法,隻要法律足夠強大。

    和他們玩牌很危險,但他們的聰明才智讓這世上最好玩的遊戲變得更加刺激。

    在離開塔希提之前,我已經和尼克爾斯船長相當熟悉,是他讓我變得老練。

    我不認為他白抽了我的雪茄,白喝了我的威士忌(他從不喝雞尾酒,還真是個禁酒主義者),盡管他很有禮貌,賠着笑臉向我借錢,好幾美元從我的口袋去了他的口袋,但我還是覺得,他帶給我的樂趣,遠遠超過我付出的代價。

    我始終是他的債主。

    假如我堅持手頭的創作,不撇開一筆,幾行字把他打發掉,良心上過不去。

     我不知道,尼克爾斯船長當初為什麼離開英國。

    這是一個諱莫如深的話題,依他的性子,直接問顯得很不禮貌。

    從他話裡聽出,他受了不白之冤,毫無疑問,他把自己看作社會不公的犧牲品。

    我總想着,他是受了某種欺詐或者暴力,當他說腐朽的當局過于死闆時,我還是非常同情,表示同意。

    雖說,他在祖國遭遇了不幸,可我還是高興地看到,這并沒有減少他的愛國熱情。

    他經常說,英國是世界上最好的國家,他,一個英國人,覺得自己比哪國人都有優越感,無論美國人、殖民地人、達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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