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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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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文體“O,buthereye,—bythislight,butforhereyeIwouldnotloveher”[13]一處,以大肆諷刺的面目重複,而眼睛的幽暗還通過音域來加深,眼裡的閃光這一次甚至分配給了小長笛。

     毋庸置疑,一味固執地把羅瑟琳刻畫成一個賣弄風騷的、不忠誠的、危險的蕩婦,這是令人費解的,同時也是沒有必要和缺乏充分的戲劇理由的——她得到這樣一個标簽隻是俾隆的一面之詞使然,而在喜劇的現實中她不是别的,就是潇灑大方和幽默機智——毫無疑問,這樣的人物刻畫,其根源在于作家内心的一種沖動,它強烈渴望保存個人經曆,并且不管合适與否,用文學的方式為之複仇,因而具有強迫的性質,即使違背藝術規律也在所不惜。

    羅瑟琳,正如她的情郎所不厭其煩地加以描述的那樣,是十四行詩的第二首裡的那個深膚色的貴婦,是伊麗莎白的宮廷貴婦,是莎士比亞的情人,她和他那年輕英俊的朋友一起欺騙了他;而俾隆走上舞台開始他那散文體獨白時所念的那首“蹩腳詩與傷感”——“Well,shehasoneo’mysonnetsalready”[14],則是莎士比亞寫給這位貧血的黑美人的詩行中的一首。

    那麼,羅瑟琳又怎麼會想到要把她下面的智慧運用到劇中說話刻薄而又絕對愉快活潑的那位俾隆身上的呢: “青春的熱血怎會如此恣情 恰似倒向淫蕩的一本正經?” 他确實是年輕,而且一點也不“正經”,而且也絕對不是那種可能讓人産生這種看法的人,如果智者變成傻瓜,同時還要把他們全部的精神力量都用來賦予這種愚蠢以價值的假象,這該是多麼可悲。

    在羅瑟琳和她的女友們的嘴裡,俾隆的行為舉止極不檢點;他不再是俾隆,而是同那個深膚色貴婦有着不幸的暧昧關系的莎士比亞;而阿德裡安呢,他的手頭總是備有一本袖珍英文版,他可以随時查閱這些十四行詩,這個根本離奇的詩人、友人和情人的三人組,在創作上,他從一開始就力求他的俾隆的性格能夠同他所珍愛的那處對話相吻合,同時賦予他一種音樂,這種音樂——與其所從屬的整體的漫畫風格相匹配——突出了他的“正經”和他的思想價值,真實地把他刻畫成一種無恥的情欲的犧牲品。

     這很好,我對此贊不絕口。

    再說了,就他給我們演奏的東西,誇獎也好,驚喜也罷,要多少理由有多少理由!劇中那個咬文嚼字的學究霍羅福尼斯評價自己的話倒是可以好好地在這裡派上一回用場了: “這就是我所擁有的一種天分,就是,就是!一種怪異狂放的感覺,充滿了形式、人物、形象、對象、觀念、現象、激動、變化。

    這些東西統統被收納在記憶的子宮裡,在軟腦脊膜的母體裡被孕育滋養,隻等着時機成熟,一朝分娩。

    ”Delivereduponthemellowingofoccasion。

    [15]美妙極了!在這裡,在這種甚為無關緊要和滑稽的場合下,這個詩人居然乘機對藝術家精神作出了一番如此無可超越的全面描述,以至于人們會情不自禁地想把這種描述也套用到我們這位正在着手把莎士比亞青年時期的辛辣諷刺作品移植到音樂領域的傑出人物身上。

     然而,這種高深的精神活動時刻都會令人感到一絲誠惶誠恐,假如不是這樣那該有多好啊!“誰尋找沉重的東西,誰就會心情沉重,”這是那封寫給那些希伯來人的信裡的一句話——用在我的朋友及其創作活動之上,可謂一語破的,既是無上的光榮,也不免叫人憂心忡忡。

    隻為我用原文改編的劇本配樂,他最終沒有這樣去做,我本應感到高興才是。

    取而代之,他給自己制訂了給英德兩種語言的編劇一并譜曲的任務,我要說的是:他通過風琴來使處于兩種語言狀态之下的旋律得到統一,同時又想辦法讓處于兩者之中的它具有隻有它自身才有的鮮明的音樂風格并被正确地誦詠。

    這樣的一部藝術作品,一種堪稱絕招的特技,甚至要比它所賴以存在的那些音樂靈感本身,似乎更能讓他感到驕傲,而那種強迫倒讓我有點為這些靈感的泛濫犯起愁來。

     那麼,我該不該把這種犯愁的原因歸結為那種稍帶個人色彩的委屈或憂慮呢?這種委屈或憂慮是由嘲諷古典研究這件事情本身帶給我的,而古典研究又在這部作品裡表現為不自然的禁欲。

    阿德裡安無須為這幅人文主義的漫畫負責,應該為此負責的倒是莎士比亞,而且,那種乖僻的、“教養”和“野蠻”這些概念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觀念秩序也是由他事先設置好了的。

    前者是精神的禁欲,是一種極大鄙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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