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還要回到這兒的。
所以說,他不定什麼時候又溜回來了。
”她朝店裡搖了搖頭說,“跟我來,我來告訴你為什麼。
” 樓梯,灰色的走廊。
奈聞到了各種氣味:廁所消毒劑、酒氣、熄滅的煙頭。
在一扇門後面,一個喝得醉醺醺的房客一會兒号啕痛哭一會兒又高聲歌唱,也聽不出是悲傷還是歡樂。
“吵死了,荷蘭佬!再吵就給我滾出去!”女房主大叫道。
“就是這兒。
”她一邊對奈說,一邊把他帶進一間黑漆漆的儲藏室,她擰亮了燈,“那邊有個盒子,他讓我替他保管,等他回來拿。
” 這是一個紙闆箱,并未封上但捆着繩子。
箱子頂上用蠟筆寫着一句類似埃及法老詛咒似的警告:注意!佩裡·史密斯所有物!當心勿動!奈解開繩子,很失望地發現這和捆綁克拉特一家的打結法并不相同。
他剛打開箱子,一隻蟑螂鑽了出來,女房東一腳踩了上去,用金色皮涼鞋的鞋跟把它碾得粉碎。
在奈仔細檢查史密斯的物品時,女房東不禁叫了一聲:“嘿!這個小偷,這是我的毛巾。
”除了毛巾以外,細心的奈還在筆記本裡記下了下列物品:“一隻髒兮兮的枕頭,一個檀香山紀念品,一條粉紅色的嬰兒毛毯,一條卡其褲,一口鋁鍋以及一柄用來煎薄餅的鍋鏟。
”其他雜物還包括一個貼滿男性健身運動照的剪報本(裡面多是滿身大汗的舉重大漢);一個裝着許多藥品的鞋盒,裡面有口腔發炎時用的漱口劑和藥粉,還有許多阿司匹林片。
令人費解的是,至少有十幾瓶,其中幾瓶已經空了。
“全是破爛!”女房東說,“全是垃圾!” 這話沒錯。
即使對于一個渴望得到線索的調查員而言,這些東西也毫無價值。
不過,奈還是很高興看到這些東西,每一件物品,從止疼藥片到髒兮兮的枕頭,都使他對主人有了一個清晰的印象,這是一個孤獨、小氣的人。
第二天,在裡諾,奈作記錄時寫到:“上午九時,在内華達州裡諾沃休縣警長辦公室,報告人見到了刑事調查組負責人比爾·德裡斯科爾先生。
在聽了案情簡介後,德裡斯科爾先生又看了希科克和史密斯兩人的照片、指紋和通緝令。
兩名嫌疑犯以及他們使用的汽車均已登記尋緝中。
上午十點三十分,在内華達州裡諾警察局刑偵科,報告人見到了警官阿貝·菲洛赫。
菲洛赫警官和報告人一起查閱警局的檔案,在記錄重大罪行檔案中,并沒有發現希科克和史密斯的名字。
核對當票的結果也沒有發現任何與丢失的收音機有關的情況。
警方已發出無限期訓令,要求嚴密注意該收音機在裡諾城典當行中的出現。
調查員曾遍訪當地每家典當行,出示史密斯和希科克的照片,并再度尋訪核查收音機的下落。
上述典當行有些從照片上認出了史密斯,覺得有些面熟,但沒能提供更詳細的情況。
” 上午就這樣過去了。
下午奈出發去尋找佩裡的父親特克斯·約翰·史密斯,他的第一站是郵局。
那兒一位經管普通信件的郵務員告訴他用不着去内華達州其他地方找了,因為這個人已在八月份離開,現在住在阿拉斯加州瑟克爾城附近,他的郵件是轉送那個地方的。
奈要求他詳細談談老史密斯的情況。
郵務員說:“天哪!這可真難說。
這個家夥很難找個合适的字眼來形容,他自稱是‘獨狼’。
他的很多信上都是這個名字。
他的信不多,可經常會收到一大包目錄和廣告小冊子。
你可不知道有多少人寫信去要這種東西!大概是沒有人給他們寫信吧。
你問他多大年紀?我看有六十了吧。
一身西部的打扮,穿着牛仔靴,戴着寬邊高頂帽。
他告訴我他以前是個表演牛仔競技的,我經常和他聊天。
這幾年他差不多每天都來郵局轉轉。
有時一個多月不見他的人影,回來總說他找礦去了。
今年八月的一天,有個年輕人來郵局,就在這個窗口前,說他來找他父親特克斯·約翰·史密斯,問我是否知道在哪兒能找到他。
他看起來不像他父親;他父親嘴唇薄,是愛爾蘭人,而他看上去差不多完全是個印第安人,頭發黑得像鞋油,一雙眼睛也同樣烏黑發亮。
可第二天,他父親來郵局證實了這件事,說他兒子剛從軍隊退伍,他們倆準備去阿拉斯加,他對那裡的情況很熟悉。
我想他可能在那裡開過一家旅店,或者是一家供獵人住的小木屋。
他說他們打算在那兒住上兩年。
自從那次以後,我就再也沒見過他,父子倆誰也沒見過。
” 約翰遜一家是最近才搬到舊金山這個社區的。
這是位于該城北部山坡上的中産階級居住區。
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十八日的午後,年輕的約翰遜夫人正在家中等待客人的到來。
三位女鄰居要來喝茶、吃點心,也許還要玩牌。
女主人有些緊張,因為這是她第一次在新家中款待客人。
此刻,她一邊注意傾聽是否有人按響門鈴,一邊作最後的檢查,這裡扯扯線頭,那裡重新動一下聖誕一品紅
這間房子與山坡上其他房子一樣,是典型的郊區平房,平凡而舒适。
約翰遜夫人非常喜歡這裡:紅木制成的鑲闆,鋪滿整個房間的地毯,前後兩扇大玻璃窗——從後窗望出去,可以看到近處的小山和峽谷,遠處的大海和天空,如畫的景色令她着迷。
房間後面小小的花園更讓她感到驕傲;她丈夫是一位保險推銷員,平日愛好木工,在花園周圍修了一道白色的籬笆,蓋了一個狗窩,還給孩子們做了一個沙坑和一架秋千。
此刻,戶外氣候宜人,兩個小兒子和一個女兒正和他們的狗在花園裡玩,她希望孩子們能一直高高興興地玩到客人們離開。
門鈴響了,約翰遜夫人走到門口,她穿着一件自認為最得體的衣服——黃色的針織洋裝——不僅襯托出她的身材,也凸顯了她那印第安人淡茶色的臉頰和一頭利落的烏黑短發。
她打開門,準備迎接三位鄰居,然而出現在她面前的卻是兩個陌生男人,他們摘下帽子然後出示了裝有警徽的皮夾。
“您是約翰遜夫人嗎?”其中一人問道,“我叫奈,這位是格斯裡檢察官。
我們隸屬于舊金山警察局,堪薩斯方面請我們調查你弟弟佩裡·埃德加·史密斯的有關情況。
他最近好像一直沒有向他的假釋官報到,不知您是否知道他現在在什麼地方。
” 得知警察再次對她弟弟的行為感興趣,約翰遜夫人并不窘惱,甚至毫不感到意外。
真正令她不安的是不想讓客人進來時看到她正被兩個警員盤問。
她說:“不,我一無所知。
我四年沒見過佩裡了。
” “這是件要緊的事,約翰遜夫人,”奈說,“我們希望跟你談一談。
” 約翰遜夫人讓步了,她請他們進屋,給兩人沖了咖啡。
她說:“我已經四年沒有見過佩裡了。
他假釋後我就再沒收到過他的信。
今年夏天他出獄後曾到裡諾去看望我父親。
父親在一封信裡對我說他已經返回阿拉斯加了,佩裡也同去。
後來他又來了一封信,我想是在九月份吧,說他非常生氣,他和佩裡吵了一架,還沒到阿拉斯加就分手了。
佩裡走了,我父親一個人去了阿拉斯加。
” “打那以後他沒給你寫過信嗎?” “是的,沒寫過。
” “那麼你弟弟有沒有可能最近又回去和你父親會合了呢?就在上個月。
” “我不知道,我也不關心。
” “你們關系不太好?” “和佩裡?是的,我怕他。
” “但是他在蘭辛坐牢期間你經常寫信給他,至少堪薩斯州警方是這麼對我說的。
”奈說。
一旁的格斯裡檢察官似乎滿足于當個局外人。
“我想幫助他。
我希望能改變他的一些想法。
現在我算明白了,别人的勸阻對佩裡而言一文不值。
對任何人他都毫無尊敬。
” “談談他的朋友吧。
你覺得他可能會和誰在一起?” “喬·詹姆斯。
”她解釋說詹姆斯是個年輕的印第安伐木工兼漁夫,住在華盛頓州貝靈漢附近的森林裡。
她和詹姆斯并不熟,但是她知道詹姆斯和他的家人都是慷慨善良的人,過去經常照顧佩裡。
在佩裡的朋友中,她唯一見過的是一位年輕的女士,一九五五年六月曾來過她家,身上帶着佩裡的一封信,信裡說她是他妻子。
“他說他有點麻煩事,問我能不能照顧一下她,等他回來把她接走。
那姑娘看起來不超過二十歲,實際上她隻有十四歲,當然她不可能結過婚。
但當時我被騙了。
我同情她,讓她和我們住在一起。
但沒過多久——不到一個星期——她就走了。
而且,還順便帶走了我們家的行李箱和所有能搬得動的東西——我的衣服、我丈夫的銀器,甚至連廚房裡的鐘也不放過。
” “此事發生時,你住在哪裡?” “丹佛。
” “你在堪薩斯州的斯科特堡住過嗎?” “沒有,我從未去過堪薩斯州。
” “那麼你有一個住在斯科特堡的妹妹嗎?” “我妹妹已經死了,我就一個妹妹。
” 奈笑了一下說:“約翰遜夫人,你應該明白我們這次來訪是考慮到你弟弟會和你聯系,寫信、打電話或者來看你。
” “我希望他别和我聯系。
實際上,他不知道我們已經搬家了。
他認為我們還住在丹佛。
求你了,如果你找到他,不要給他我的住址,我害怕。
” “你這麼說,是因為你認為他會傷害你?人身傷害?” 她想了想,不知該如何回答,于是說不知道。
“但是我害怕他。
我一直害怕他。
他有時好像心腸很好,富有同情心,溫柔而且愛哭,甚至有時聽音樂也會讓他哭鼻子。
小的時候他經常因為黃昏日落掉眼淚,他說日落太美了。
月亮也是如此。
啊,他可以騙過你,他能讓你為他而難過……” 門鈴響了。
約翰遜夫人很尴尬,面露難色地望着大門,奈領會了她的心意(後來在報告中寫到,“在整個交談過程中,她一直保持着鎮靜和親切,是一位個性突出的人”),拿起他的棕色硬沿帽,說道:“很抱歉,給您添麻煩了,約翰遜夫人。
但是如果您有佩裡的消息,我們希望您能與我們聯系,請給格斯裡檢察官打電話。
” 兩位警員走後,那種令奈印象深刻的鎮靜漸漸消失了,一種熟悉的絕望開始籠罩心頭。
她一直在努力控制,直到客人們都離去,直到給孩子們喂過飯洗了澡,讓他們祈禱然後上床睡覺。
這之後,她的情緒才猶如來自海上的夜霧籠罩街燈一般,緊緊包圍了她。
她說自己害怕佩裡,她确實怕他。
但她隻是害怕佩裡嗎?還是更害怕降臨到弗羅·巴斯克金和特克斯·約翰·史密斯四個孩子頭上的命運?她所深愛的長兄開槍自殺了;弗恩從窗戶上掉了下來,也許是自己跳下去的;佩裡行兇,成了罪犯。
因此,從某種意義上看,她是唯一的幸存者。
但令她備受折磨的是她覺得也許有一天自己也會被那可怕的命運壓倒,不是變瘋,就是患上不治之症,或者在一場火災中失去她所珍視的一切——住宅、丈夫和子女。
丈夫出差去了。
她獨自在家時從未想過飲酒,但是今晚她倒了一杯烈酒,然後在卧室的沙發上躺了下來,将一本相冊放到膝蓋上。
首頁是她父親的一張照片,那是一九二二年他和年輕的印第安女騎手弗羅·巴斯克金締結良緣時在照相館裡拍的。
這張照片常常刺痛約翰遜夫人。
因為看到這張照片,她才會明白,為什麼盡管兩個人看上去如此不般配,但母親還是嫁給了父親。
照片中的小夥子散發出迷人的男性氣概。
所有的一切,那高高昂起的充滿自信的頭顱,姜黃色的頭發,眯縫着的左眼(仿佛正在瞄準一個目标),纏在脖子上的小牛仔圍巾,都那麼具有吸引力。
總的來說,約翰遜夫人對父親的态度是既愛又恨、自相矛盾,但父親身上有一點是她一直敬佩的,那就是剛毅的性格。
盡管她很清楚在别人的眼裡他是多麼古怪;她也覺得父親古怪,但他仍然是個“真正的男子漢”。
他做起事情來應付自如。
他伐木時想讓樹往哪個方向倒就能往哪個方向倒;他會剝熊皮、修理手表、蓋房子、烤蛋糕、補襪子,還會用彎曲的大頭針和線釣鲑魚;他還曾經獨自一人在阿拉斯加熬過了冬天。
獨自一人,在約翰遜夫人看來,孤獨是他父親這類男人的生活方式。
妻子、兒女和小心翼翼的生活是不适合他們的。
她翻閱了幾頁童年時的照片,分别是在猶他、内華達、愛達荷和俄勒岡等州生活時照的。
那時“特克斯和弗羅”的牛仔騎術競技生涯已經結束,全家人住在一輛舊卡車裡,四處尋找工作。
當時是一九三三年,要找到一份工作可不那麼容易。
在一張照片上,四個孩子光着腳,穿着工裝褲,個個都瘦弱而疲憊。
照片下方寫着一行字:“一九三三年,特克斯·約翰·史密斯一家在俄勒岡采漿果。
”當時全家僅有的食物就是浸泡在甜膩的煉乳中的漿果和酸面包。
芭芭拉·約翰遜還記得全家人曾一連四天隻有爛香蕉果腹,結果佩裡拉了肚子,疼得整晚号叫,而博博(芭芭拉也叫博博)垂淚不止,害怕他死掉。
博博比佩裡大三歲。
她喜愛佩裡,他是她兒時唯一的玩具。
她把佩裡當成一個布娃娃,為他洗澡,為他梳頭,吻他,有時還拍他屁股。
有一張照片,是姐弟倆一起在科羅拉多州一條清澈的小溪中洗澡,兩人一絲不挂,弟弟的肚子圓滾滾的,活像個被太陽曬黑的小丘比特,他正抓着姐姐的手咯咯地笑着,仿佛溪水裡有一隻手正在撓他。
在另一張照片裡,姐弟倆坐在一匹小馬上,頭和臉都貼在一起,在他們身後是火燒後的荒山。
(約翰遜夫人不敢肯定,但她認為這張照片大概是在偏僻的内華達州牧場照的。
他們住在那兒時父親和母親打了一架,在這場可怕的打鬥裡,馬鞭、滾燙的開水以及煤油燈都成了武器,他們的婚姻自此也宣告結束。
) 後來,當孩子們和母親搬到舊金山居住時,博博對弟弟的愛意漸漸減弱直至消失。
他再也不是她的布娃娃了,變成了一個野蠻人,一個小偷和強盜。
他第一次被捕是在一九三六年十月二十七日,那一天正是他八歲生日。
最終,在數次被關進警察局和教養院後,他回到了父親的身邊,博博再次見到他已是多年以後。
其間她也隻在照片上見過弟弟——父親有時把一些照片寄給其他幾個孩子——這些照片她都放在了相冊裡。
在每張照片下面都有白墨水寫的說明,例如“佩裡、爸爸和他們的愛斯基摩狗”、“佩裡和爸爸在淘金”及“佩裡在阿拉斯加獵熊”。
在最後這張照片中,他還是個十五歲的孩子,頭戴皮帽,腳穿雪鞋,站在積滿雪的樹林中,腋下夾着一把獵槍,臉上凍得發暗,眼神凄然無光。
約翰遜夫人看着這張照片,不禁想起了佩裡到丹佛去拜訪她時的一個“場面”。
那是一九五五年的春天,實際上那是她最後一次見到他。
他們當時正在談論和父親在一起的童年生活,突然喝多了的佩裡把她推到了牆上,按在那兒說:“我不過是他的黑奴,僅此而已。
他迫使我拼命幹活,可從不給我一個錢……博博,現在是我在講話,你别插嘴,否則我把你扔進河裡去。
就像那次在日本一樣,我把一個從沒見過的家夥抓起來扔下橋去!” “博博,請聽我說,你認為我喜歡我自己嗎?哦,我本來可以成為另外一個人!但是那個渾蛋從未給我一點機會!他不讓我去上學。
好,好,就算我是壞孩子。
可後來我求他同意我去上學,我碰巧長了一個聰明的腦袋,可能你不了解,我真的很聰明,有天才。
但是我沒受過教育,就因為他不想讓我去學任何東西,隻想讓我幫他搬搬運運。
愚昧無知,他就想讓我成為這樣的人,隻有這樣我才能一直和他在一起。
可你們都讀了書,你,吉米,弗恩都上了學,你們都受過教育。
隻有我沒有。
我恨你,恨爸爸,恨你們所有的人!” 佩裡這語氣仿佛認為他的哥哥姐姐的生活一直是一帆風順的!是啊,假如清理媽媽醉酒後的嘔吐物,從來穿不好吃不飽也算在内的話。
不過,三個人的确念完了高中,這是真的。
實際上,吉米是以全班最高的成績畢業的,這完全是他靠自己的實力獲得的榮譽。
芭芭拉·約翰遜認為,這種個性正是他後來自殺的誘因。
性格堅強,勇氣十足,勤奮工作,這些卻不曾為特克斯的幾個子女帶來好運。
他們共有的宿命抹殺了他們兄弟姐妹的一切美德。
當然,佩裡和弗恩還稱不上有什麼好品行。
弗恩十四歲那年,自己改了名字叫喬伊(意味着歡樂),此後短短的一生中,她竭力證明自己改這個名字是值得的。
她是一個放蕩的女孩,是“大衆情人”,說難聽些,她和誰都能勾搭起來,對男人從不加以防範,但那些男人卻從沒有給她帶來過好運,甚至還總使她倒黴。
母親因酒精中毒死去,她因此害怕喝酒,但她最後還是愛上了杯中物。
還不到二十歲,弗恩“喬伊”就開始每天必喝一瓶啤酒。
後來,在一個夏天的晚上,她從旅館的窗戶上掉了下去。
在下墜過程中,她砸在劇院的一頂大帳篷上,從上面彈起後,被一輛出租車碾于輪下。
警察在樓上那間空蕩蕩的房間裡找到了她的鞋,以及一個空空的錢包和一隻空的威士忌酒瓶。
人們可以理解弗恩并寬恕她,但吉米就不同了。
約翰遜夫人看着吉米的照片,照片上的他穿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