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佩裡的靈魂,虔誠的天主教徒副警長夫婦也十分樂意。
盡管當邁耶太太建議佩裡會見當地的神父伯克斯時,受到了他的斷然拒絕。
(佩裡說:“我已經領教過神父和修女了,我身上的疤痕可以證明。
”)于是,在周末休庭的日子裡,邁耶夫婦邀請卡利範到牢裡與佩裡共進午餐。
有機會像主人那樣款待朋友,佩裡很高興。
他對于拟定菜單——填餡烤野鵝、奶油洋芋四季豆、肉凍沙拉、油酥卷、冷牛奶、現焙的櫻桃餡餅、乳酪和咖啡——似乎比審判結果還關心。
(當然,他知道審判不會有任何懸念。
“那些鄉巴佬,要他們投票判我絞刑,一定比豬喝泔水還來得快!看看他們的眼睛!誰敢說法庭上隻有我殺過人?那才真見他媽的見鬼了!”)整個星期天上午,他都在忙着為接待客人而做準備。
這天風和日麗,柔軟的樹枝輕拂着監獄的鐵窗,樹影逗弄着佩裡的松鼠。
紅追逐着搖動的樹影,它的主人在一旁掃地、撣灰塵、擦地闆、沖廁所、整理書桌上的書。
書桌将被用作餐桌,經過佩裡一番收拾後,看起來很像樣,因為邁耶太太送來了桌布、漿洗過的餐巾以及她最好的瓷器和銀餐具。
卡利範也非常驚訝,他看着菜一盤接一盤地送到桌上時,禁不住吹了聲口哨。
入座前,他請主人讓他做一次禱告。
卡利範低下頭,雙手合攏,說道:“上帝啊,保佑我們,你慷慨大方,大慈大悲,賜予我們這些禮物,阿門。
”主人頭也不低,把兩隻手的關節扳得嘎嘎作響。
他低聲說,照他看來一切功勞應該歸于邁耶太太。
“所有的菜都是她做的。
不過,”他邊說邊往客人的盤子裡添菜,“見到你很高興,唐,你看起來還是老樣子,一點兒都沒變。
”
從外表看,卡利範這位銀行職員一副謹小慎微的樣子,頭發稀疏,一張普通的面孔很難讓人記住。
他承認自己的外表的确變化不大,但是他内在的自我,那個看不見的自己已經完全不同了。
“我以前一直在随波逐流,沒有意識到上帝是唯一的存在。
一旦你意識到這一點,一切問題就會迎刃而解,生命和死亡就有了意義。
天哪,你經常吃這麼好嗎?”
佩裡笑了。
“邁耶太太真是個了不起的廚師。
你應當嘗嘗她做的西班牙米飯。
我到這裡後體重增加了十五磅。
當然,我還是挺瘦的。
在我和迪克駕車逃亡的日子裡,幾乎沒吃過一頓像樣的飯,整天都餓得要死,大部分時間像動物那樣生活。
迪克經常到百貨店裡偷罐頭,烤豆子和罐裝意大利面什麼的,我們在車裡打開罐頭,狼吞虎咽地把冰涼的食物吞下肚,跟動物沒什麼兩樣。
迪克喜歡偷東西,好像對盜竊有了感情,簡直是病态。
我也是小偷,不過隻在沒錢的時候才幹。
而迪克,即使口袋裡有一百塊錢,他還是會去偷一塊口香糖。
”
後來,邊喝咖啡邊抽煙的時候,佩裡又将話題轉到了盜竊上。
“我的朋友威利曾經常談論這個話題。
他說所有的罪行其實都是‘一種盜竊的形式’,包括謀殺在内。
你殺死一個人就等于偷走了他的生命。
我想照這麼說我是一個大盜了。
你知道,唐,他們全是我殺的。
在樓下法庭上,杜威像是在說我用迪克的母親為借口推卸責任。
哦,我不是的。
沒錯,迪克是幫了我的忙,他拿着手電筒,還撿彈殼——再說這檔子事原本也是他的主意。
但是迪克的确沒有開槍殺死他們,他從來都不敢。
雖然,他媽的軋死那條老狗的時候,他的動作可真夠快的。
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要這樣做。
”他臉色暗沉下來,好像對他而言這是個新問題,仿佛意外地挖出一塊說不出顔色的怪石。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他說話的神态,就像是正在把石頭拿到燈下仔細端詳似的,“迪克令我很生氣。
那個厚顔無恥隻會吹牛的家夥。
不是他逼我,也不是我害怕被人認出來。
對此我敢打賭。
我之所以殺了他們,不是因為克拉特家做過什麼。
他們從未傷害過我。
不像其他人。
我這一輩子受盡了别人的欺負,也許僅僅是因為克拉特家命中注定要替别人還這筆債。
”
卡利範陷入了沉思,試圖掂量佩裡悔悟的程度。
他一定是在深深地自責,渴望得到上帝的仁慈和寬恕吧?佩裡說:“我後不後悔?如果你是這個意思的話,我不後悔。
對此我沒什麼感覺。
我希望自己後悔,但實際我一點兒也不。
事情發生後不到半個小時,迪克就開始講笑話,逗得我狂笑不已。
也許我們倆根本不是人。
我的人性隻夠憐憫我自己。
當你走出這裡的時候,我卻不能出去,我就為這個感到自己可憐。
就是這樣。
”卡利範幾乎無法理解如此漠然的态度;佩裡一定是糊塗了,搞錯了,沒有誰能如此喪盡天良、毫無憐憫之心。
佩裡說:“不是嗎?打仗的人照樣睡得着覺,殺了人還能得勳章。
堪薩斯的善良的人們想要我的命,某個劊子手更是巴不得分到這份差事。
殺人太容易了,比開假支票容易得多。
請記住:我認識克拉特家的人至多不過一個小時。
如果我真的認識他們,我想我的感受也許會不同。
我想那樣的話,我将無法面對自己。
不過現在事情就是那麼簡單,殺人不過是在靶場裡随意挑幾個靶子。
”
卡利範沉默了,他的沉默令佩裡不安,他似乎覺得卡利範的沉默就暗示了反對。
“嗨,唐,别讓我裝出虛僞的樣子。
大說一通廢話,什麼我多抱歉啊,我多想跪下祈禱啊。
我不相信這一套,我不可能一夜間接受一直被自己否定的東西。
事實上,你對我的盛情遠遠超過了你所說的那個上帝。
他一輩子不曾給我什麼,你卻寫信給我,稱我為‘朋友’。
而且是正當我沒有朋友的時候。
我隻有喬·詹姆斯一個朋友。
”他對卡利範解釋道,喬·詹姆斯是位年輕的印第安伐木工,在華盛頓州貝靈漢的森林中,他們曾一起生活過。
“那兒離加登城太遠了,足有兩千英裡。
我曾寫信告訴喬我目前的處境。
喬是個可憐的家夥,他要養活七個孩子,但他答應即便步行也要來看我。
現在他還沒來,也許他不會來了,隻不過是我認為他會來而已。
喬一直喜歡我,你呢,唐?”
“是的,我喜歡你。
”
卡利範略帶強調的回答使佩裡很高興,甚至有點激動。
他笑着說:“那麼你肯定是某種瘋子。
”他突然站起來,走到牢房的牆角,拿起一把掃帚。
“我不明白為什麼要在陌生人中間死去,讓那些鄉巴佬站在周圍,看我被絞死。
他媽的,我應該先自殺算了。
”他舉起掃帚,抵住天花闆上一直亮着的燈泡,“捅下燈泡,砸碎了,割腕自殺。
這才是我應該做的。
就趁你在這兒,至少還有個關心我的人在這兒。
”
審訊于星期一上午十點鐘繼續開庭,曆時九十分鐘後休庭。
有關被告方面的審問在這短短的時間内也已經完成。
由于被告均無意再為自己辯護,因此究竟希科克抑或史密斯是本案真兇的問題也就沒有被提及。
出庭的共有五位證人。
第一位是眼窩深陷的老希科克先生。
他說話凜然中帶有無限蒼涼,但講得很清晰,他的發言為兒子患有暫時性精神錯亂症提供了一個新的證據。
他說迪克在一九五〇年七月出了一次車禍,頭部受了重創。
在此之前,迪克是個“無憂無慮”的孩子,在學校表現很好,很讨同學的喜歡,對父母也很孝順,“從來不給任何人添麻煩”。
哈裡森·史密斯小心地引導證人,他說:“我要問的是,在一九五〇年七月之後,你看到你兒子理查德的性格、習慣和行為發生了哪些變化?”
“他和以前不一樣了。
”
“有哪些不一樣?”
希科克先生沉默着想了一會兒,列出幾條:迪克變得陰沉沉的,總是焦躁不安,和那些比他大的人交往,并且開始酗酒賭博。
“他和以前完全不是同一個人。
”
他的結論立刻引起洛根·格林的質問,他在交互盤問證人時說:“希科克先生,你說在一九五〇年七月之前,你兒子從未給你惹過任何麻煩?”
“……我想一九四九年的時候被捕過一次。
”
格林緊閉的雙唇露出了諷刺的微笑,“你還記得他因為什麼被捕的嗎?”
“他被指控搶劫了一家雜貨店。
”
“被指控?難道他沒有承認自己搶了雜貨店?”
“不,他承認了。
”
“那是在一九四九年。
可剛才你對我們說,他的行為态度是在一九五〇年之後發生變化的。
”
“我确實是這麼說的。
”
“你的意思是說一九五〇年之後,他變好了?”
老頭兒發出一陣劇烈的咳嗽,他往手帕裡吐了口痰。
“不,”他看着手帕上的痰液說,“我沒那樣說過。
”
“那麼變化是何時發生的呢?”
“唉,這很難解釋。
他的行為的确和以前不同了。
”
“你的意思是說他的犯罪傾向消失了?”
律師的俏皮話引起哄堂大笑,塔特法官嚴厲的目光使這場法庭上的喧嘩很快平息下去了。
希科克先生作證結束離席,W.米歇爾·瓊斯醫生走上證人席。
瓊斯醫生向法庭宣布自己是“專門研究精神病學的醫生”,為了證實自己的資格,他補充說,自一九五六年擔任堪薩斯州的托皮卡州立醫院駐院醫師以來,一共治療過大約一千五百多名病人。
近兩年來,他在拉尼德州立醫院任職,負責狄龍大樓,在那裡專門治療犯罪的精神病人。
哈裡森·史密斯問證人:“你大約研究過多少個謀殺犯?”
“大約二十五個。
”
“醫生,我想知道你是否認識我的當事人,理查德·尤金·希科克?”
“我認識。
”
“你為他作過專業檢查嗎?”
“是的,先生……我為希科克先生作了精神病方面的檢查。
”
“根據你的檢查,你認為,理查德·尤金·希科克先生在實施犯罪的時候是否具有分辨是非的能力?”
瓊斯醫生二十八歲,壯實的身材,一張略顯秀氣的圓面龐,顯得聰明敏捷。
他深吸了一口氣,像是準備發表一個長篇演講。
但法官馬上提醒他不要長篇大論:“你隻要回答‘是’或‘不是’。
醫生,将你的回答縮短為‘能’或‘不能’。
”
“能。
”
“你的意見如何?”
“我認為在通常的定義下,希科克先生當時的确具有明辨是非的能力。
”
瓊斯醫生必須根據《麥納頓法則》進行評估,而這一法則其實不能區分一切,所以他隻好那樣回答了。
當然,他的回答使希科克的律師大失所望,他不抱任何希望地問:“你能解釋一下你的答複嗎?”
這是徒勞。
因為即使瓊斯醫生同意詳細解釋,控方也有權反對,而且他們的确提出了抗議。
根據堪薩斯州法律,對于此類問題,證人的回答必須隻限于“是”或者“不是”。
反對有效,于是證人離席。
不過,如果瓊斯醫生獲準做進一步的說明,那麼他要說的證詞将是:“理查德·希科克的智力優于一般人,能很快地掌握新事物,有廣泛的知識基礎。
他對發生在自己周圍的事情很警覺,沒有精神混亂或失常的迹象。
他的思維富有條理,合乎邏輯,對現實有清楚的認知。
雖然我沒有發現他腦部技能受損的迹象——失憶、不能形成具體概念、智力衰退等等,但此一可能性是不應抹殺的。
在一九五〇年他的頭部曾嚴重受創,導緻腦震蕩與數小時的昏厥。
這一點是我在查閱他的病曆之後得到證實的。
他說自此以後,經常有昏迷、周期性健忘與頭痛的現象,并且他的大多數反社會行為都是從那以後發生的。
他從未作過醫學檢查,因此不能排除腦部有殘留的損傷。
在犯人接受詳細的醫學檢查之前,無法鑒定犯人的全部精神狀态……希科克确有情緒不正常的迹象,他明白自己行為的性質,但仍一意孤行,這也許是最明顯的例證。
他是一個行為沖動的人,做起事情傾向于不考慮後果,也不考慮是否會令自己或他人不舒服。
他似乎無法汲取經驗教訓,表現出異常的周期性活動症狀,行動全無責任感。
他無法像正常人一樣忍受挫折,隻有通過反社會行為才能使自己擺脫……他的自我評價非常低,内心深處總覺得自己低人一等,性欲不強,因而幻想自己富有且在外形上孔武有力來補償這種感情。
他喜歡吹噓自己的英勇行為,有錢就亂花,不滿足于按部就班地獲取自己的工作報酬……不善于處理人際關系,從病理學的角度來看,缺乏能力培養并維持與他人之間持久性的關系。
雖然他也具有一般的道德标準,但在行動中很少遵循。
總之,他患有比較典型的精神病學方面所謂的嚴重人格分裂症。
因此有必要采取措施确診他腦部是否有殘留損傷。
如果此一可能确實存在,那麼在過去的幾年裡以及這次的犯罪行為,都可能受到了實質的影響。
”
按照審判的程序,除了次日被告律師正式向陪審團呼籲外,本案有關理查德·希科克的整個辯護過程,在這位精神病學專家的作證之後,可以說已告終了。
下一位出場的是阿瑟·弗萊明,佩裡的那位上了年紀的律師。
他提出四位證人:堪薩斯州立監獄新教牧師詹姆斯·波斯特;佩裡的印第安人朋友喬·詹姆斯,他從遙遠的西北山居出發,坐了一天兩夜的汽車,終于在那天早上趕到法庭;另兩位是唐納德·卡利範和再次出庭的瓊斯醫生。
除瓊斯醫生外,其餘三人都是作為“人品證人”出庭,将對被告人性善良的一面作一些指證。
但結果都不順利。
雖然他們每人都盡其所能地提出對被告算是有利的證詞,但随即遭到了控方的反對,認為這類個人評價在“法律上是無效的,離題的,無關緊要的”,從而他們的證詞都被排除了,被迫離席。
例如,喬·詹姆斯,黑頭發,黑皮膚(甚至比佩裡還黑),小個子,穿着一件褪色的獵裝,足蹬一雙鹿皮鞋,看起來仿佛剛剛神秘地從樹影裡冒出來一樣。
他對法庭說,被告曾和他一起生活了兩年多,“佩裡是個可愛的小夥,鄰居們都很喜歡他。
據我所知,他從未做過一件出格的事。
”他剛說到這兒,就被控方制止了。
卡利範也一樣。
他隻說了一句“我和佩裡在部隊相識期間,他是個非常惹人喜愛的小夥子”,就被制止了。
波斯特牧師很幸運地多講了一會兒。
因為他沒有試圖直接去贊美被告,隻是滿懷感情地回憶了他與佩裡在蘭辛相識的過程。
“我第一次見到佩裡·史密斯是在監獄小教堂的辦公室裡,他拿着一張自己畫的畫來找我,一張用蠟筆畫的耶稣頭像。
他想把畫送給我,放在教堂裡用。
自從那天起,那幅畫一直挂在我辦公室的牆上。
”
弗萊明問:“你帶來那幅畫的照片了嗎?”牧師拿出一個鼓鼓的信封,但是當他打開信封、準備把照片分發給陪審員時,洛根·格林憤怒地站起來說:“法官閣下,這未免太過分了……”法官于是制止了牧師進一步的行為。
接着瓊斯醫生被傳上庭來,他像第一次一樣介紹了自己的身份。
弗萊明也向他提出了那個棘手的問題:“從你和佩裡·埃德加·史密斯的談話以及所作的檢查中,你對他在卷入這項罪行時是否有能力明辨是非作何判斷?”而法庭也再次提醒證人:“隻需回答“能”或“不能”,隻談你的結論。
”
“不能。
”
在一陣吃驚的低聲耳語中,弗萊明也有些愣住了。
他說:“你能向陪審團陳述你的看法嗎?”
洛林反對說:“犯人不能明辨是非,這就夠了。
”從法律上講,也确是如此。
但是如果允許瓊斯醫生闡述他的根據,他會作出以下的證詞:“佩裡·史密斯具有嚴重心理病症的明顯迹象。
根據他對我的陳述以及監獄的記錄,可以看到他的童年非常不幸,極度缺乏父母的關愛。
他似乎是在沒有指導、沒有關愛、沒有吸收任何道德規範的情況下長大的……他對自己周圍的一切極端敏感與機警,但并沒有導緻精神錯亂。
他的智力處于中上水平,考慮到他的教育背景,他的知識面可以算是非常寬廣……他性格中有兩個病态的特點很突出。
首先是對世界的偏執狂妄。
他總是懷疑、不信任任何人,總覺得别人在歧視他、虧待他,也不能理解他。
他對别人的批評過于敏感,無法忍受别人的嘲笑。
他能敏銳地察覺出别人話中隐含的輕視或侮辱,還經常誤解别人善意的言辭。
他強烈地需要友誼和理解,但卻不願意向别人袒露心扉,當他這樣做時,又擔心受到誤解甚至背叛。
在評估别人的意圖和感受時,他缺乏足夠的能力來分辨真實情況與自己心中幻象的區别。
他經常認為所有人不過是僞善抑或邪惡,因此不管他對這些人采取什麼行動,他們都是罪有應得。
關于他的第二個特點,有些類似于第一個,那就是随時爆發、難以控制的憤怒——隻要他感覺到被欺騙、蔑視或鄙夷,他就會一觸即發。
過去,他激憤的對象多數是權威性人物:父親、哥哥、軍隊中的士官、獄警,有幾次甚至導緻暴力行徑。
他自己和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這種脾氣。
他自己解釋為‘火上心頭’,難以控制。
當這種憤怒的對象是他自己時,他就想到自殺。
他這種怒氣以及缺乏控制和疏導的能力,恰恰反應了他性格構造中存在的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