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緻子祥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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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五年九月二日

    子祥兄:

    頃得友書,謂有人代為議婚,請嚴詞拒絕。

    弟之愛家庭,非常不圓滿,慚愧之至。所望者弟雖對家中不能十分盡力,仍希望家中了解我之苦衷。弟既無意婚事,且在異域無亂為之處,何必期期為我找一頭吃飯的貨?

    弟非輕視女子,母親,姊,嫂均極敬重,證之事實,恐難否認。不過對自己婚事,則對任何女子尚未曾發過戀愛,因我之性情與女人(除去我親愛的母親,姊,嫂們)不相投。我主張潇灑無束,女人們講有裡有面;我願多辦社會上的事,婦女則喜辦家内的事。我在國内,可有一回到家問米面多少錢一斤,煤油幾個銅元一兩否?就是有時母親對我說,我聽是願意聽,可是聽完了就全忘了。我并不是不同意母親所說的,隻是我有我的事,要把煤油、米面的事多記住,而把我自己的事就都忘了,那還能整塊的掙大錢嗎?(仲董的話)

    我臨出國之時曾囑咐您千萬莫代我主張婚事,希望您實行我的話,不必聽别人的!還是那句話,誰給我定婚,誰替我養着,我沒有那份本事多掙錢。我一點怒氣都沒有,我隻是明明白白地陳說個中的利害與我不結婚的理由。我不是說人們不應當結婚,不過我自己不願結婚!我不敢說結婚一定有損無益,我隻是從事實上想我不能結婚。我沒有相當心目中的女子,因為我不交女朋友,怎能相愛呢?我見着女子躲還躲不及,還能趕着人家表示好意嗎?我常走的地方是哪幾處,您知道!我交往的朋友,您知道,您看得出半點痕迹沒有?自然沒有!?本來我絲毫沒想到那個問題上頭去,怎能有什麼痕迹呢?我若是有什麼相當的人,我也早告訴家中了,因為婚姻本是正大光明的事,我又是直嘴快心的人,有何不可說呢?我實在沒有,我實不願意結婚,我實在不能結婚,那麼,我怎能願意别人替我定一個媳婦呢。天下有不願自己定婚而願别人緊着張羅的嗎?

    設若家中沒有這件事,那麼,我告個罪,作為我無中生有,多說廢話。若是真有這件事,趕快打退堂鼓,比什麼都好。朋友們來說,不必覺得不好意思推辭;我相信要是真正好朋友也真不管我的婚事,因為他們是明白我的。話說完了,專等回信。

    敬祝

    平安!

    舍予

    二,九,二五

    原載1941年3月8日《立言畫刊》第一二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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