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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書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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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七年十一月二日

    ××兄:

    真的,十年不見了!光陰簡直像飛走了似的,我已有些白發了!我的寫作的雄心還在,可是,想要似十年前那樣刷刷的一陣就得一兩千字,已不可能。我恨提那個“老”字,但是,工作的慢,沒有精神,不是“老”,又是什麼呢?

    在此一年半了。去年同曹禺到各處跑跑,開開眼界。今年,隻剩了我一個人,打不起精神再去亂跑,于是就悶坐鬥室,天天多吧少吧寫一點——《四世同堂》的第三部。洋飯吃不慣,每日三餐隻當作吃藥似的去吞咽。住處難找,而且我又不肯多出租錢,于是又住在大雜院裡——不,似應說大雜“樓”裡。不過,一想起抗戰中所受的苦處,一想起國内友人們現在的窘迫,也就不肯再呼冤;有個床能睡覺,還不好嗎?最壞的是心情。假如我是個翩翩少年,而且袋中有冤孽錢,我大可去天天吃點喝點好的,而後汽車兜風,舞場扭腚,樂不思蜀。但是,我是我,我讨厭廣播的嘈雜,大腿戲的惡劣,與霓虹燈爵士樂的刺目灼耳。沒有享受,沒有朋友閑談,沒有茶喝。于是也就沒有詩興與文思。寫了半年多,“四世”的三部隻成了十萬字!這是地道受洋罪!

    有這一點解釋,您和朋友們大概,我希望,就可以原諒我的乏善可陳,久缺通候了吧?

    我的肚子還時時跟我搗亂;懶得去診治,在這裡,去見個醫生比見希特勒還難;嘔,原諒我,我以為那個惡魔還活着呢!痔瘡也不減輕,雖然天天坐洋椅子!頭還是常常發昏。誰管它呢,這年月,活着死去好像都沒有多少分别。假若一旦死去,胃,頭,痔不就一下子都好了麼?

    多想寫一點旅美雜感,可是什麼事都非三天兩天能看明白的,總寫些美國月亮如何的光明,有什麼意思呢?寫雜感也須讀許多書,我的頭昏,讀不下書去。

    酒可不大吃了。吃一點,因為頭昏,就會醉;爽興不吃。沒有醇酒,似乎也就沒有婦人;也好,這樣可以少生是非。

    百老彙的戲,有時候有一兩出好的,看看還過瘾。至于電影,紐約所有的好片子,全是英國的,法國的,與意大利的。好萊塢光有人才,而不作好片子,連我都替他們着急。最近紐約一城,即有四五部英國片子,都是連映好幾個星期!

    物價不得了!比起去年來,大概現在的一元隻當去年的半元了!什麼都漲價,天天漲;看得過去的皮鞋已經十五元一雙了。在重慶時,我就穿不起皮鞋,難道在美國也得光腳麼?北平諺雲:“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好,這倒也有個意義,請你捉摸捉摸看!

    請代問“文協”的朋友們好!

    祝吉!

    弟舍上。十一,二,紐約

    原載1947年11月17日香港《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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