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完題目,就有些躊蹰,怕空話多于本文,就是俗語之所謂“雷聲大,雨點小”。
做了《關于太炎先生二三事》以後,好像還可以寫一點閑文,但已經沒有力氣,隻得停止了。
第二天一覺醒來,日報已到,拉過來一看,不覺自己摩一下頭頂,驚歎道:“二十五周年的雙十節!原來中華民國,已過了一世紀的四分之一了,豈不快哉!”但這“快”是迅速的意思。
後來亂翻增刊,偶看見新作家的憎惡老人的文章,便如兜頂澆半瓢冷水。
自己心裡想:老人這東西,恐怕也真為青年所不耐的。
例如我罷,性情即日見乖張,二十五年而已,卻偏喜歡說一世紀的四分之一,以形容其多,真不知忙着什麼;而且這摩一下頭頂的手勢,也實在可以說是太落伍了。
這手勢,每當驚喜或感動的時候,我也已經用了一世紀的四分之一,猶言“辮子究竟剪去了”,原是勝利的表示。
這種心情,和現在的青年也是不能相通的。
假使都會上有一個拖着辮子的人,三十左右的壯年和二十上下的青年,看見了恐怕隻以為珍奇,或者竟覺得有趣,但我卻仍然要憎恨,憤怒,因為自己是曾經因此吃苦的人,以剪辮為一大公案的緣故。
我的愛護中華民國,焦唇敝舌,恐其衰微,大半正為了使我們得有剪辮的自由,假使當初為了保存古迹,留辮不剪,我大約是決不會這樣愛它的。
張勳來也好,段祺瑞來也好,我真自愧遠不及有些士君子的大度。
當我還是孩子時,那時的老人指教我說:剃頭擔上的旗竿,三百年前是挂頭的。
滿人入關,下令拖辮,剃頭人沿路拉人剃發,誰敢抗拒,便砍下頭來挂在旗竿上,再去拉别的人。
那時的剃發,先用水擦,再用刀刮,确是氣悶的,但挂頭故事卻并不引起我的驚懼,因為即使我不高興剃發,剃頭人不但不來砍下我的腦袋,還從旗竿鬥裡摸出糖來,說剃完就可以吃,已經換了懷柔方略了。
見慣者不怪,對辮子也不覺其醜,何況花樣繁多,以姿态論,則辮子有松打,有緊打,辮線有三股,有散線,周圍有看發(即今之“劉海”),看發有長短,長看發又可打成兩條細辮子,環于頂搭之周圍,顧影自憐,為美男子;以作用論,則打架時可拔,犯奸時可剪,做戲的可挂于鐵竿,為父的可鞭其子女,變把戲的将頭搖動,能飛舞如龍蛇,昨在路上,看見巡捕拿人,一手一個,以一捕二,倘在辛亥革命前,則一把辮子,至少十多個,為治民計,也極方便的。
不幸的是所謂“海禁大開”,士人漸讀洋書,因知比較,縱使不被洋人稱為“豬尾”,而既不全剃,又不全留,剃掉一圈,留下一撮,打成尖辮,如慈菇芽,也未免自己覺得毫無道理,大可不必了。
我想,這是縱使生于民國的青年,一定也都知道的。
清光緒中,曾有康有為者變過法,不成,作為反動,是義和團起事,而八國聯軍遂入京,這年代很容易記,是恰在一千九百年,十九世紀的結末。
于是滿清官民,又要維新了,維新有老譜,照例是派官出洋去考察,和派學生出洋去留學。
我便是那時被兩江總督派赴日本的人們之中的一個,自然,排滿的學說和辮子的罪狀和文字獄的大略,是早經知道了一些的,而最初在實際上感到不便的,卻是那辮子。
凡留學生一到日本,急于尋求的大抵是新知識。
除學習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