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雖有疑 當随喜善法 譬如觀歧道 利好者應逐
佛法之中,信為能入;若無信者,雖在佛法,終無所獲。
如是種種因緣,覺知疑過,當急棄之。
譬如有人在于歧路;歧路即三叉之路也。
路多則不知何所往,疑惑必定無所趣向。
諸法實相中,疑亦複如是。
諸法即指一切大小凡聖偏圓頓漸權實等諸法;言實相者,即無相也,亦即所謂真如實相,當知實相無相,即空義;實相無不相,即假義也;實相無相不相,不相無相,即中義也。
須知一切法,不出空假中,空假中不離一切法,謂一切法真如,一切法實相,故雲:諸法如實相。
若于諸法實相生疑,則措手無從,然而如來所說,八萬四千法門,一一皆入于實相,無非真如圓通法門,以其佛法如大海,無量無邊。
倘生疑惑,即不得入,故雲疑亦複如是。
又雲:疑故不勤求諸法之實相,當知一切見愛疑惑,悉從愚癡颠倒而生,謂于一切惡中又生諸惡,于是從迷至迷,惡上起惡,故雲:惡中之惡者,善不善法中,生死及涅槃:善法即涅槃法,不善法,即生死法,生死乃是迷法,涅槃乃是悟法,然一切諸法之中,必定實實在在有真正之法在,所謂生死中有涅槃,煩惱中有菩提,生滅中有不生滅,波水中有濕性,且不可于中兩生疑心。
汝若常懷疑惑,蓋覆真性,諸如斯輩,則為閻羅死王之所指揮,受獄卒差吏所系縛!又如猛獅子之搏麋鹿,欲求其解脫,無有是處。
吾人自無始至于今日,疑惑之根深厚,欲求勿疑,實為甚難。
但在世雖有疑,常當随喜善法,切不可以因疑惑之因緣,而喪失般若之妙法,譬如于歧道,十字街前,岔路甚多,究竟以誰為是,以誰為非,務須自具擇法之力,惟以利好者行之,謂自要于己有好處者,則無庸疑惑,即勇猛精進前行可也。
因佛教法門雖多,窮其究竟之處,無非歸于一實,所謂方便有多門,歸元無二路,貴在惟專惟勤,一門深入,入一無妄不起思量分别,蓦直行去,自有到家之一日。
故佛法之中,信為能入,智為能度,倘若無有信心,雖在佛法之中,而與佛法不相應,不能得佛法之真實利益,故雲空無所獲。
既有如是等種種因緣,須覺知疑悔之過患,急當去之。
問曰:不善法廣。
塵數無量,何故但棄五法?答曰:此五蓋中,即具有三毒等分,四法為根本,亦得攝八萬四千諸塵勞門。
(一)貪欲蓋,即貪毒。
(二)嗔恚蓋,即嗔毒。
(三)睡眠及疑,此二法是癡毒。
(四)掉悔,即是等分攝。
合為四分煩惱。
一中有二萬一千,四中合為八萬四千,是故除此五蓋,即是除一切不善之法。
行者如是等種種因緣,棄于五蓋。
此乃假問答釋疑。
或有問曰:不善之法很廣,其數無量無邊,何故惟獨但棄貪嗔癡等之五蓋法耶?答曰:此五蓋中即具有貪嗔癡之三毒及等分,以此四法而為根本故。
貪即貪欲,嗔謂嗔恚,愚即愚癡,此三各有所屬,惟等分一種,則遍收前貪嗔癡三種煩惱,一時一念之中,即具有貪嗔癡,或貪而複嗔,或嗔而複癡。
或三毒對峙齊起,故名為等分煩惱。
惡法雖多,不出八萬四千。
八萬四千,亦以貪嗔癡等分為根本,故雲:亦得收攝八萬四千,諸塵勞門。
所言八萬四千諸塵勞門者,塵謂染污為義,以其種種邪見煩惱,悉能染污自性清淨心,故名為塵。
勞即勞役也,謂凡夫衆生,常被邪見煩惱之所勞役,曠劫輪回,無有了期。
然論其根本,不出乎貪嗔癡慢疑身邊戒見邪之十使,随以一使為首,則餘九使為助,謂每一使中各具十使,遂成一百。
約三世各有一百,則成為三百煩惱。
而現在之一百,時促不論相助,仍是一百,于過去未來二世二百之中,又各以一使為首,九使而為其助,共成二千,合現在之一百,共成二千一百。
又約貪嗔癡等分,四種衆生,各有二千一百,共成八千四百。
又約四大六衰,地水火風即四大,色聲香味觸法即六衰,以其能衰損善法故,此十種各有八千四百,總成八萬四千塵勞煩惱也。
然煩惱雖有八萬四千,而以五蓋收攝殆盡。
何以言之,八萬四千煩惱,悉以貪嗔癡三毒而為根本。
然三毒不出五蓋,五蓋即攝三毒,謂(一)貪欲蓋,即攝貪毒。
(二)嗔恚蓋,即攝嗔毒。
(三)睡眠蓋及疑蓋,此二法即為癡毒所收攝。
所言三種皆名為毒者,毒謂鸩毒,飲之即能喪身失命。
當知貪嗔癡之三種煩惱,能毒我人法身父母,唐喪其功德,故為三毒。
第四掉悔,即是等分所收攝,因掉悔有内,有外,内中即心掉,外則身口掉,此掉遍于身口意七支,故為等分所攝,開之則五蓋,合之則為四分煩惱。
每一分中具有二萬一千諸塵勞門。
四分合共則有八萬四千,是故應知。
若除棄此五蓋,即是除棄一切不善之法。
行者因有如是等種種因緣,須急棄于五蓋不可忽略也。
譬如負債得脫,重病得差,如饑餓之人得至豐國,如于惡賊中得自免濟,安隐無患。
行者亦如是,除此五蓋,其心安隐,清涼快樂。
如日月以五事覆翳,煙、塵、雲、霧、羅侯阿修羅手障,則不能明照。
人心五蓋亦複如是。
此借譬喻以明除五蓋,得益之相。
行者,具有五蓋,即如負債之人,不得解脫,五蓋棄之,即得解脫自在。
有五蓋者,如有重病相似,五蓋若棄,則重病得差。
除五蓋者,又如饑餓之人,得至豐國,如于惡賊之中得自免濟,如是則其身其心,自在快樂,安隐無患。
行者除卻五蓋,其心安隐,清涼快樂。
若五蓋不除,安有清涼快樂之可談耶!須知五蓋之覆被自心,猶如五事之障蔽日月。
言五事者,謂煙塵雲霧羅侯阿修羅手之五事。
羅侯阿修羅王之手最大,能遮日月之光,餘如煙塵雲霧,亦能遮日月之光,不能明照大地。
人心之五蓋,亦能障被自性清淨心不得顯現,此以喻顯也。
調和第四
夫行者初學坐禅,欲修十方三世佛法者,應當先發大誓願,度脫一切衆生,願求無上佛道,其心堅固,猶如金剛,精進勇猛,不惜身命,若成就一切佛法,終不退轉。
然後坐中正念思惟一切諸法真實之相。
所謂善、不善、無記法,内外根塵妄識一切有漏煩惱法,三界有為生死因果法,皆因心有。
故十地經雲:‘三界無别有,唯是一心作。
’若知心無性,則諸法不實。
心無染著,則一切生死業行止息。
作是觀已,乃應如次起行修習也。
上來诃五欲,則外境不入;棄五蓋,則内心清淨,如是内外清淨,正可安心修習止觀。
然尚須調和得所,方能得益,故第四明調和五事。
五事者,即身、息、心、眠、食、是也。
夫發語之辭。
東西南北,四維上下,謂之十方;過去現在未來謂之三世;佛法即菩提,涅槃,究竟清淨,中道第一義谛之無上妙法,謂之佛法。
言佛法則非九界衆生之法可比,衆生法是染污,而非清淨,是迷昧惑闇之法,非覺而不迷也,惟佛法是究竟,是覺悟,是不生滅,是清淨,故行者,欲想修學十方三世一切諸佛之法者,應當先發大弘誓願。
誓願者,即四弘誓願也;謂:衆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此二為下化衆生,屬利他大悲;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此二為上求佛道,乃屬自利大智,即是發上求下化自利利他之心。
故雲:‘願求無上佛道,度脫一切衆生。
’一切二字,乃盡際包括之辭,赅羅九界衆生。
六道有漏,則為凡夫衆生,出世聲聞緣覺,為二乘衆生。
菩薩著于二邊,則為大道心衆生,如是九界,皆願度脫。
佛道者,即覺道也,謂諸佛如來之覺道,無有能過之,故雲:‘無上佛道。
’如是無上佛道,願究竟證之。
行者,不特發如是心而已,且其心最堅最固,猶如金剛相似。
金剛乃華言,梵言跋折羅,此雲金剛,為寶中之一,此寶出于金中,其色如紫英,百煉不銷,至堅至利,可壞一切物,而不為一切所壞。
發如是金剛堅固不壞之心,精進勇猛,不惜身命,終不退轉,唯是精求無上佛道,廣度一切衆生,此則名為佛法中第一健人。
言不退轉有三:一位不退。
謂行人斷盡三界見思二惑,則永不退失超凡之位,故名位不退。
二行不退。
謂行人功夫深進,不特斷盡見思,而且能伏斷塵沙之惑,如是則永不退失菩薩之位,故名行不退。
三念不退。
謂行人功夫愈益深進,斷盡塵沙煩惱,能破無明别惑,則永不退失中道正念,故名念不退。
有如是成就已,然後正身端坐,修習止觀,于坐中正念思惟,一切諸法真實之相。
正念者,即無念也;無念之念,是名正念。
真心正念,是名正思惟。
真實之相,即是實相,亦即實性。
相即性也,實相無相無不相,實性無性無不性,是名真實相、真實性。
言諸法者,即此謂一切善不善法,善法謂有漏善,無漏善,二邊善,中道善,不善即是惡法,謂貪嗔癡,無記法者,謂無所記别,不善不惡亦不昏,亦不散,此明了無記。
若自心糊糊塗塗,昏昧闇閉,終日于黑闇稠林中過日子,此為蓋覆無記。
以及内六根,外六塵,中六識,并及地水火風空根識之七大等,一一皆是有漏煩惱之法,非是無漏清淨之法,皆三界内有作有為生死苦因苦果之法,非是界外無作無為涅槃樂因樂果之法,須正思維,而谛審之,了達諸法真實之相。
然雲何能知諸法真實之相耶?當知有漏煩惱法,生死因果法,皆因心有,惟心所現,因心成體,若無心,則亦無萬法之差别,是故心為萬法之本。
楞嚴經雲:‘諸法所生。
唯心所現。
’一切因果世界微塵,因心成體。
故雲:‘三界無别有,唯是一心作。
’森羅及萬象,一法之所印。
又雲:‘心生故,則種種法生;法生故,種種心生。
’當知心外無法,法外無心,心即法,法即心,心法本是無二。
固知諸法從心生,讵知心不自生,因境有。
若無前境界塵,則心無所起。
故言心本無生因境有,境若無時心亦亡,此則萬法唯物,所謂法生故,種種心生。
又雲:‘境本無生因心有,心若無時境亦無。
’此則萬法唯心,所謂心生故,種種法生。
然若以四性推穹,則心境當下,皆不自生,不他生,不共生,不無因生,緣生無性,當體本寂。
則知自心本來無性。
自心無性,則諸法亦不實矣!諸法本無性,則自心亦不實矣!如是心無性,法亦無性,無性之性,謂之真實性,亦名真實相。
既正念實相,是故心無所染著,則無貪戀塵境,從此則将一切生死業行,一概摒棄,止息無餘。
須知吾人從無始以來,常流轉于生死道中者,即因煩惱業行不能止息之病根,在一切境界上,看不破,識不透,所以妄生染著,所謂以煩惱因起生死果,故不得止息。
行者既能深觀自心了不可得,一切諸法虛僞不實,将一切生死業行止息,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諸相非相,即是實相也。
雲何名調和?今借近譬,以況斯法。
如世間陶師,欲造衆器,須先善巧調泥,令使不強不懦,然後可就輪繩;亦如彈琴,前應調弦,令寬急得所,方可入弄,出諸妙曲,行者修心,亦複如是,善調五事,必使和适,則三昧易生;有所不調,多諸妨難,善根難發。
初句征起之辭。
言調和者,如何名為調和,以譬喻比況斯法。
如世間燒碗盆瓦罐之陶師,欲想造作種種之器皿,先須善巧調和其泥土,令使不強不硬,亦不懦不軟,調适得當,然後方就之于輪繩,則了無滞礙矣。
亦如彈琴,然于未彈之先,應善調其弦索,不可過寬,若寬則彈之無聲,亦不可過急,若急則易于暴斷,務須寬急得所,然後方可入弄,彈之則妙曲清朗,音聲悅耳矣。
是故當知,行者修心,亦複如是。
若能善巧調和,于五事中調和停适,當則三昧易生,道自隆矣!若有所不調,則徒勞身心,非唯無益,反使增病損生。
故雲:多諸妨難,從此諸善之根,難以開發,豈不大可痛惜者乎?如行者須謹慎其心,善巧而調适之。
一調食者。
夫食之為法,本欲資身進道。
食若過飽,則氣急心滿,百脈不通,令心閉塞,坐念不安;若食過少,則身羸心懸,意慮不固。
此二者非得定之道。
苦食穢觸之物,令人心識昏迷;若食不宜之物,則動宿病,使四大違反。
此為修定之初,須深慎之也。
故經雲:身安則道隆,飲食知節量,常樂在空閑,心靜樂精進,是名諸佛教。
調五事。
第一要調飲食,若飲食不調,則身不安,道不隆。
食之所以為法本。
欲資益色身,進行道業,雖此身為幻妄之軀,但現前須藉此身而修道,所謂借假以修真,由有為而趨于無為也,既有色身,必須飲食以資身。
古德雲:‘法輪未轉食輪先。
’足見飲食為人身之需要可知,但不可過于貪食飽滿。
若過飽,則氣急身滿,息喘體重,百脈因是不能流通,令心地閉塞不開,于是懈怠心起,百病叢生,身心不得安泰,道業因是而廢。
然亦不可過減食,若饑餓,則身羸心懸,意慮不固,身既羸瘦,心亦懸空,意念不固,思慮紛然,身弱力虛,精神不足,朝夕郁悶,道複安有。
是知太飽太饑,二者皆非得定之道,過多則身滿氣急,過少則身羸心懸。
然尤須先應識得可食,不可食之物。
若穢觸之物,食之增病,凡增眠增煩惱,皆不應食,以其令人心識昏迷,故若安身愈疾之物,能增道損生者,即可應食;若不相宜之物,亦不可食,食之則發動宿病,竟使四大違反。
所謂病從口入者,即此義也。
總之調食須不饑不飽,少不至虛,多不量義,在知量知足,此為修定人調食之最初方便,須深慎之也。
故雲:‘身安則道隆。
飲食知節量,常常好樂在于空閑之處,身心寂靜,精進勇猛,是名諸佛之教。
’
二調睡眠者。
夫眠是無明惑覆,不可縱之。
若其眠寐過多,非唯廢修聖法,亦複喪失功夫,而能令心闇昧,善根沉沒。
當覺悟無常,調伏睡眠,令神氣清白,念心明淨,如是乃可栖心聖境,三昧現前。
故經雲:初夜後夜,亦勿有廢,無以睡眠因緣,令一生空過,無所得也。
當念無常之火,燒諸世間,早求自度勿睡眠也。
第二調和睡眠,務須調适得當。
若過眠,則心識昏暗;若過少,則身體有虧,切須調之,夫然眠寐,那是無明黑暗之法,能迷惑、蓋覆吾人之明性覺靈,切不可縱之。
如人未眠之先,曆曆明明,明明曆曆,若一經睡眠,則意識昏昏,六情暗閉,其有眠寐過多,不特廢修聖法,而且唐喪時光,損失功夫,遂令心識昏暗,迷昧一切善根,從此沉沒。
故修行者,切不可放縱。
其眠卧,當猛省覺悟無常,早求自度,急須調伏睡眠,常令神氣清白,念心自然光明湛淨,如是乃可栖心聖境,三昧正定,自然顯現在前矣。
經雲:‘初夜後夜,亦勿有廢。
’須精進用功,不特初夜後夜,須寂寂惺惺,惺惺寂寂,即當中夜從容四大之時,亦須靈靈不昧,了了照澈,常念是日已過,命亦随減,如少水魚,斯有何樂!切莫以睡眠因緣,令一生空過,無所得也。
又複當念無常之火燒諸世間,所謂三界不安,猶如火宅,衆苦充滿,甚可怖畏,急須早求出離而度脫之,不可貪著睡眠,又所謂:‘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向何生度此身。
’此誠明訓,行者當猛省之。
三調身,四調息,五調心。
此三應合用,不得别說;但有初中後方法不同,是則入住出相有異也。
上來外調之眠食二重已竟,于内尤須調身息心之三種。
然此三須合調,以其不離,故其要在調身不寬不急,調息不澀不滑,調心不沈不浮,最為要緊耳。
但有初中後,方法不同。
初須調身,次當調息,後則調心,有入住出相之異。
謂入定則由粗至細,出定則從細至粗,無論調身、調息、調心,一一皆有入住出之三相,故有異也。
夫初欲入禅調身者:行人欲入三昧調身之宜,若在定外,行住進止,動靜運為,悉須詳審。
若所作粗犷,則氣息随粗,以氣粗故,則心散難錄,兼複坐時煩愦,心不恬怡。
身雖在定外,亦須用意逆作方便。
後入禅時,須善安身得所。
此正釋初入定調身之相。
行者,初入定先須調身體之所宜,方能入定。
即于未入定前,在定外時,此身于行、住、進、止、動運,作為咳吐掉臂,動靜往還,迎賓送客,穿衣吃飯,四威儀間,悉須詳審,調身所宜。
若所作為,一切皆是粗犷之事,則所出之氣息,亦随之而粗犷,則心散難錄,心亂則難以專一,後于坐時,亦心生煩愦,不能安恬悅怡,是則定心為之妨礙矣!故行者須了知身雖在定外時,亦須用意逆作方便。
逆字作預先義,亦可當早字講,謂須預先早作方便之法,調身所宜,令不粗犷。
所謂行亦禅,坐亦禅,語默動靜體安然。
初至繩床,即須先安坐處,每令安穩,久久無妨。
次當正腳。
若半跏坐,以左腳置右腳上,牽來近身,令左腳指與右□齊。
右腳指與左□齊。
若欲全跏,即正右腳置左腳上。
次解寬衣帶周正,不令坐時脫落。
次當安手;以左手掌置右手上,重累手相對,頓置左腳上,牽來近身,當心而安。
次當正身,先當挺動其身,并諸支節,作七八反,如似按摩法,勿令手足差異,如是已則端直,令脊骨勿曲勿聳。
次正頭頸,令鼻與臍相對,不偏不斜,不低不昂,平面正住。
次當口吐濁氣,吐氣之法,開口放氣,不可令粗急,以之綿綿,恣氣而出,想身分中百脈不通處,放息随氣而出。
閉口鼻納清氣。
如是至三。
若身息調和,但一亦足。
次當閉口,唇齒才相拄著,舌向上齶。
次當閉眼,才令斷外光而已。
當端身正坐,猶如奠石,無得身首四肢切爾搖動,是為初入禅定調身之法。
舉要言之,不寬不急,是身調相。
半跏坐,即單腿坐,将左腳牽于右腳上。
全跏複将右腳牽于左腳上;重累手相對者,即将左手掌,伸齊安于右手掌上,左右相對,如結彌陀印。
然手足既整妥,複須挺動其胸腹,振作精神,身不曲彎,亦不高聳,頭不低垂。
亦不昂仰,不偏于左,不斜于右,身如奠定之石,此為入住調身之相。
四初入禅調息法者:息有四種相,(一)風、(二)喘、(三)氣、(四)息。
前三為不調相,後一為調相。
雲何為風相?坐時則鼻中息出入覺有聲,是風也;雲何喘相?坐時息雖無聲,而出入結滞不通,是喘相也;雲何氣相?坐時息雖無聲,亦不結滞,而出入不細,是氣相也;雲何息相?不聲不結不粗,出入綿綿,若存若亡,資神安隐,情抱悅豫,此是息相也。
守風則散,守喘則結,守氣則勞,守息即定。
坐時有風喘氣三相,是名不調;而用心者,複為心患,心亦難定。
此明行人坐禅調身後,次調息法。
息即鼻中出入綿綿者,有四種之不同,謂風喘氣息,是于中粗細好惡,若不分明辨别守之,則徒勞無功,故須揀其粗而守其細也。
行人坐禅之時,有風喘氣之三相者,名為不調之相。
若以之用心,不特無益,且有損也。
每見行人于坐禅之時,患心痛之症,皆由息不調,緻身心亦難安定矣。
若欲調之,當依三法:一者下著安心,二者寬放身體,三者想氣遍毛孔出入,通同無障。
若細其心,令息微微然。
息調則衆患不生,其心易定,是名行者初入定時調息方法。
舉要言之,不澀不滑,是調息相也。
若欲舍棄風喘氣三種粗相,而守于息之細相,當善巧調和,令息得所,當依三法而成就之。
何謂三法:(一)者下著安心,行者緣想于心,放下一切,令不馳散,即一心專注丹田也。
(二)者須寬放身體,一切須出乎自然,不可過于拘束。
(三)者應想氣息,周遍全身,随八萬四千毛孔,或入或出,通同無障無礙。
三者具足,則從粗入細,自然心定神安矣。
若無風喘氣之粗相,能細其心,令息微微出入,若存若亡,綿綿密密,不澀不滑,此為息之調相。
息調則一切病患不能發生,心則易得安定,是則名為行者最初入禅時調和氣息之方法也!
五初入定時調心者有三義;一入、二住、三出。
初入有二義:一者調伏亂想,不令越逸,二者當令沉浮寬急得所。
何等為沈相?若坐時心中昏暗,無所記錄,頭好低垂,是為沈相。
爾時當系念鼻端,令心住在緣中,無分散意,此可治沈。
何等為浮相?若坐時心好飄動,身亦不安,念外異緣,此是浮相。
爾時宜安心向下,系緣臍中,制諸亂念,心即定住,則心易安靜。
舉要言之,不沈不浮,是心調相。
此明入定調心之法,亦有三義,調和其心:(一)者謂調伏心中亂想雜念,不使令其越逸。
越即超越,逸即放逸,謂将心念專注一境,不令其超越自心之外。
(二)者浮沉寬急得所,解釋如文。
沈即昏,浮即動,(三)者去其異緣,謂其心各别,緣于前塵境界,或緣色、聲、香、味、觸之五塵;或緣眼、耳、鼻、舌、身之五根;各各不同,故名異緣,此等皆非調心。
總之能令心不沈不浮,是名心調之相。
其定心亦有寬急之相:定心急病相者,由坐中攝心用念,因此入定,是故上向胸臆急痛。
當寬放其心,想氣皆流下,患自差矣!若心寬病相者,覺心志散慢,身好逶迤,或口中水涎流,或時闇晦。
爾時應當斂身急念,令心住緣中,身體相持,以此為治。
心有澀滑之相,推之可知。
是為初入定調心方法。
此下明定心之中,亦有寬急二種病相。
因上來所明調伏妄想思慮,令心不沈不浮,是名心定相。
倘若于中不慎,遂生二種之相:(一)者急相,(二)者寬相,此二相均于定心中所産生。
一謂定心中急病相者,因于行人由靜坐之中,攝心用念,此念乃是虛僞之妄念,非真實之正念,以之用心,因此而入于定,是故每患胸臆急痛,身心不得安隐,每見行人精進修定,但心尚未定,而心氣急痛之症,早已在身矣。
欲治此病,當寬放其心,想氣皆下流,則患自愈矣。
蓋患此症者,皆是用心過度,急念攝心故,若能寬放其心,将一切浮念亂想,粗心暴氣,一一悉令放下,勿使上升,所謂:‘息滅心頭火,除熱得清涼,遠離百思想,還我清淨心。
’果如是則心病自差矣!若心寬病相者,此下明定心中寬病之相。
謂行人始覺心中之志意,散慢至勿可收舍,身則常欲逶迤。
逶迤者,即不振貌,謂精神郁郁悶悶不快也,或時口中液涎外流,或時六情闇晦,如是皆定中寬病之相。
若此等相起發之時,行者于中當須早覺,即當斂其身追其念,勿使其心向外馳求,令心安住于緣中。
須知寬病,由于放逸過度,若攝心靜念,專注一境,所謂都攝六根,淨念相繼,抖擻精神,勿令其心懈怠懶惰,以此為治病之良藥,則寬相之病,自然鏟草除根矣。
然定心之中,不特有寬急二相,且有澀滑之相不同。
澀者即不肌滑也,古人雲:‘味不甘滑曰澀。
’杜甫詩謂:酸澀如棠梨;若文字之難讀者,亦曰澀。
正言行人定中調心,稍有不慎,則澀塞難調。
滑者利也,即不凝滞之謂;周禮謂以滑,若能善調心,則此澀滑之相,自然消滅,水清魚現矣。
此種理義非深,最易明見,故雲推之可知,勿繁贅述。
如上所明,是謂行人,初步入定調心之唯一方法。
夫入定本是從粗入細,是以身既為粗,息居其中,心最為細靜。
調粗就細,令心安靜,此則入定初方便也,是名初入定時調二事也。
夫入定之法,本是從粗入細,始則調身,次則調息,後則調心。
于其身相為義粗,故居初,息居其中,心念最為細靜,故在後。
所謂調粗就細,如是則令心安靜,諸念不生,所謂善調慧馬,能斷暴流也!是名入定最初之方便。
二住坐中調三事者:行人當于一坐之時,随時長短,十二時,或經一時,或至二三時,攝念用心。
是中應須善識身息心三事調不調相。
若坐時向雖調身竟,其身或急,或偏或曲,或低或昂,身不端直,覺已随正,令其安隐,中無寬急,平直正住。
上來入定時,調身息心已竟,此第二明住定時,調身息心。
所言住中調三事者,謂行人當于一坐之時,始從入定,終至出定,于其中間,所經或長或短。
一坐之時,于中須攝其念,而用其心。
攝念即收攝一切亂想雜念,用心即善用其心,澄神靜慮。
當攝念用心之時,務須善識身息心之三事,調不調相,明了清楚。
謂善識調身,須不寬不急,善識調息,須不澀不滑。
善識調心,須不沈不浮,能如是即為調相,否則為不調相。
倘若坐時,初雖調身已竟,即可端坐修觀。
然坐久疲勞,懈怠心起,别生妄念,其身或寬急,或偏曲,或低昂,有時或東倒西歪,或前俯後仰,如是種種不端直,如覺已即當糾正,不可随之而去,務令其身心安隐,于中無有寬急之相,平直正住,于定中此為住中調身相也。
複次一坐之中,身雖調和,而氣不調和。
不調和相者,如上所說,或風、或喘、或複氣急,身中脹滿,當用前法随而治之,每令息道綿綿,如有如無。
次一坐中,身息雖調,而心或浮沉寬急不定,爾時若覺,當用前法調令中适。
此三事的無前後,随不調者而調适之,令一坐之中,身息及心三事調适,無相乖越,和融不二,此則能除宿患,妨障不生,定道可克。
複次者,又其次也。
謂于一坐之中,于中身雖調和适當,不寬不急,而氣息則不調和,或澀或滑、或風相、或喘相、或複氣急、身中膨脹相、飽滿相、是等皆是息不調之相,須用前之三法而對治之。
一謂下著安心,二謂放寬身體,三謂想息氣遍毛孔出入,無障無礙,以此方法,即可對治氣息不調之病,必令數息之道,綿綿密密,若存若亡,若有若無,微微進出,如是資神安隐,情抱悅豫,是為住中調息之相。
若行人于靜坐禅觀之中,身息雖調和适當,而心或浮動,或昏沉,或寬急不定,此等病發之時,當用前調心之法,而對治之,謂安心向下;系緣臍中,制諸一切妄念,令不越逸,謂浮沉寬急得所,此是為住中調心之相,故雲當用前法,調令中适。
然此三事,的無前後,随不調者而調适之。
謂身不調,則調之于身;息若不調,則調之于息。
總之,令一坐之中,身息心三事,調和适當,無相乖越,和融不二。
三事融洽一體,既不乖于身息,亦不越于心意,是能除滅一切宿患,妨道之障既不生,禅定之道自然可克矣!
三出時調三事者:行人若坐禅将竟,欲出定時,應前放心異緣,開口放氣,想從百脈随意而散,然後微微動身,次動肩膊及手頭頸,次動二足,悉令柔軟,次以手遍摩諸毛孔,次摩手令暖,以揜兩眼,然後開之。
待身熱稍歇,方可随意出入。
若不爾者,坐或得住心,出既頓促,則細法未散,住在身中,令人頭痛,百骨節強,猶如風勞,于後坐中煩躁不安。
是故心欲出定,每須在意,此為出定調身息心方法。
以從細出粗故,是名善入住出。
如偈說:
進止有次第 粗細不相違 譬如善調馬 欲住而欲去
此第三明出定時,調身息心之相。
前來入定,則從粗入細,今出定須由細至粗。
所言出定時調三事者,謂行人若坐禅将竟,欲想出定之時,于未出定之前,先須放心異緣,或緣于名字法相,或緣于六根,或緣于六塵,因其最初入定,攝念歸一,今出定時,若不放心異緣,舒暢其心,恐久生患,故先散放其心,緣于異相。
次則開口,放棄濁氣,呼吸清氣,應想百脈随意流通,然後微微動其身體,切不可粗心暴氣。
次動兩肩膊,次動兩手及頭頸,次動兩足,令其柔軟,勿使強硬。
次以手遍摩擦全身諸毛孔,因靜坐之中,全身毛戶均悉開朗,若不摩之,一經動搖,則風氣入體,易受風濕症。
次将兩手摩擦令暖,以揉揜其兩眼,然後方開雙目,待身體發熱稍歇,如是方可随自意進進出出,了無妨礙。
否則坐時或得安住于心,而出定時,粗犷不慎,急速頓促,如是則細法未散,住在身中,令行人患頭痛之症,或百骨支節強硬,動止不和,猶如風勞一般,患濕之病,故名風勞。
若患此病,後于坐中,即煩躁不安,殊于定道有所妨礙。
是故行者,若心欲出定時,每須注意,切不可輕輕燥動,令身有虧,務須留心焉。
此為行人出定時,調身息心之法,以其從細出粗故,能如是名為善入住出,調身息心之三事也。
如偈說:‘進止有次第,粗細不相違。
’出則從細出粗,入則由粗至細,次第前後,不相紊亂。
譬如有人,能善調于馬,絲毫不乖,欲去則去,欲住則住,去住自由,了無滞礙也。
法華經雲:此大衆諸菩薩等,已于無量千萬億劫,為佛道故,勤行精進,善入住出無量百千萬億三昧,得大神通,久修梵行,善能次第習諸善法。
此引法華經作證,法者妙法,華者蓮華,以法喻為名,此經乃世尊最後之極唱,五時之極談,诠實相妙理,顯不二法門。
然其所修,無非調身、調息、調心、善入、善住、善出,過去諸佛依之而修道,乃至未來諸佛,亦如是修。
所謂已修今修當修,三世諸佛,無不如是修。
菩薩二字乃梵語略稱,具名菩提薩埵,譯雲覺有情,謂善能覺悟一切有情衆生,又薩埵即勇猛之義,謂行人能勇猛精進,求無上菩提,故名菩提薩埵,又作開士、高士、大士、種種異名之不同,總之,求于無上佛果者,則名為菩薩大乘之衆。
等之一字,即指回心向大之聲聞緣覺而言。
菩薩為因人,諸佛為果人,在因地能依此善入住出修止觀做功夫,從初發心到今,已有無量千萬億劫,而為求無上菩提之妙道,劫即劫波之略,時之最長者,為劫波,最短者,為刹那,不能以通常之年月日時計算之,謂極長期之時間也。
此菩薩等不特于一劫二劫,為佛道故,勤行精進,不休不息,乃于無量千萬億劫。
為求佛道,勤行精進,善入住出,修習止觀,不休不息,勇猛精進,故果上能善入住出,無量百千萬億三昧,得大神通,自在無礙。
本來神通妙用,人人本具,各各不無,不假造作,何待證成,不過我等衆生,久被無明塵沙諸煩惱之蓋覆,故将自心中功德法财,神通妙用,不失而失,甚可哀愍。
今幸有止觀方法,若能依之善入住出而修,将自心之惑習,除去一分,則自心之功德妙用,一分顯明,若能除去十分惑習,則功德妙用,十分顯明。
故世尊于菩提樹下,成道之後,即三歎奇哉,謂一切衆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但以妄想執著,而不能證得。
每見學佛者,稍明佛法中之一點名字法相,不肯真實修習止觀,無異畫餅充饑,說食數寶。
今時丁末法,衆生垢重,若修其他行門,縱或得益,亦如電光之相,一過即逝,最好從靜坐功夫中,執持一句彌陀名号。
所謂寂寂惺惺,惺惺寂寂,将一句彌陀,持至一心不亂,修成念佛三昧,則妙中之妙矣。
方便行第五
夫修止觀,須具方便法門,有其五法:一者欲。
欲離世間一切妄想颠倒,欲得一切諸禅智慧法門故。
亦名為志,亦名為願,亦名為好,亦名為樂。
是人志願好樂一切諸深法門故,故名為欲。
如佛言曰:一切善法,欲為其本。
此科明行方便:方者,法也;便者,宜也。
凡大小乘一切法門,概稱方便,即善巧投機,運用适宜之方法。
今此之方便,即進行五法之方便也。
謂前具五緣,具備辦道之助緣,次诃外五欲,外塵不入,次棄五蓋,内障不起,又善調五事,身心适當,若再能進行五法,則所作所修,一切行門,決能成就。
若于此法有虧,亦恐難達其目的,所有一切禅觀,及念佛三昧,亦無由現前矣!言五法方便者,謂欲、進、念、慧、一心、是也。
凡修一切行門,務須具此五法為方便,缺一不可。
一者欲,欲是樂欲,希須為義。
凡辦世間一切事,皆應有希慕願望之心,然後得成,出世法亦然。
欲離世間一切虛妄想相,颠倒輪回之厭離,欲得一切諸禅三昧,神通智慧法門之欣求欲,足見此欲,不特為一切惡之本,抑可為一切善之源,無論若善若惡,若離若得,皆以此欲字而為其首。
又此欲亦名為志,志者立志于止觀功夫故。
亦名為願,發願修止觀功夫故。
亦名為好樂,如好樂修止觀功夫。
是人指即修行之人,行人若能立志,欲求于一切諸深禅定法門,能發願樂欲,一切諸深智慧法門,有如是等種種因緣,故名為欲。
佛言一切善法,欲為其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