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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息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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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三禅樂。

    彼三禅有遍身之樂,凡夫得之,多生染愛,受縛不得解脫。

    今以觀慧破析,證遍身樂時,即知此樂,從因緣生,空無自性,虛诳不實,不染不着,心得自在,故名心作解脫。

    十二觀無常者,此對破四禅不動也。

    四禅名不動定,凡夫得此定時,心生愛取。

    今觀此定,生滅代謝,三相所遷,知是破壞不安之相,故名觀無常。

    十三觀出散者,此對破空處也。

    出者即是出離色界,散者即是散三種色。

    又出散者,謂出離色。

    心依虛空,消散自在,不為色法所縛也。

    凡夫得此定時,謂是真定。

    今初入虛空處時,即知四陰和合故有,本無自性,不可取着。

    所以者何?若言有出散者,為空出散乎?為心出散乎?若心出散,則心為三相所遷,已去已謝,未來未至,現在無住,何能耶?若空是出散者,空本無知,無知之法,有何出散?既不得空定,則心無受着,是名觀出散。

    十四觀離欲者,此對識處。

    蓋一切受着、外境,皆名為欲。

    從欲界乃至空處,皆是心外之境。

    若認虛空為外境,而我顧受之,則此空即欲矣。

    今識處空,緣于内識,能離外空,即離欲。

    凡夫得此定,無慧照察,謂心與識法相應,認為真實,即生染着。

    今得此定時,即觀破析。

    若言以心緣識,心與識相應,得入定者,此實不然。

    何者?過去未來現在三世識,皆不與現在心相應,乃是定法持心,名為識定。

    此識定,但有名字,虛诳不實,故名離欲也。

    十五觀滅者,此對無所有處。

    蓋此定緣無為法塵,心與無為相應,對無為法塵發少識故。

    凡夫得之,謂之心滅,多生愛着。

    今得此定時,即覺有少識。

    此識雖少,亦有四陰和合,無常無我虛诳,譬如糞穢,多少俱臭,不可染着,是名觀滅。

    十六觀棄舍者,此對非想非非想。

    蓋非想非非想,乃是雙舍,有無俱舍中之極。

    凡夫得此定時,認為涅槃。

    今知此定,系四陰、十二入、三界及十種細心數等和合而成。

    當知此定無常,苦空無我,虛诳不實,不應計為涅槃,生安樂想,不受不着,是名觀棄舍。

    棄舍有二種,一根本棄舍,二涅槃棄舍。

    永棄生死,故雲觀棄舍。

    學者深觀棄舍,即便得悟三乘涅槃,如須跋陀羅,佛令觀非想中細想,即獲阿羅漢果。

    今名悟道,未必定具十六,或得二三特勝,即便得悟。

    随人根器,不可定也。

     第三通明觀,學者從初安心,即觀息、色、心三事,俱無分别。

    觀三事必須先觀息道。

    雲何觀息?謂攝心靜坐,調和氣息,一心細觀此息,想其遍身出入,若慧心明利,即覺息入無積聚,出無分散,來無所經由,去無所涉履。

    雖複明覺此息出入遍身,如空中風,性無所有,此觀息如也。

    次則觀色,學者既知息依于身,離身無息,即應細觀身色,本自不有,皆是先世妄想因緣招感,今生四大,造色圍空,假名為身。

    一心細觀頭腹四肢筋骨髒腑,及四大四微,一一非身;四大四微,亦各非實,尚不自有,何能生此身諸物耶?無身色可得,爾時心無分别,即達色如矣。

    次觀心,學者當知,由有心故有身色,共來動轉。

    若無此心,誰分别色?色因誰生?細觀此心,藉緣而生,生滅迅速,不見住處,亦無相貌,但有名字,名字亦空,即達心如矣。

    學者若不得三性别異,名為如心。

    學者若觀息時,既不得息,即達色心空寂。

    何者?謂三法不相離故也。

    觀色觀心亦爾。

    若不得息、色、心三事,即不得一切法。

    何以故?由此三事和合,能生一切陰入界衆等煩惱,善惡行業,往來五道,流轉不息。

    若了三事無生,則一切諸法,本來空寂矣。

    學者果能如是觀察三法,悉不可得,其心任運,自住真如,泯然明淨,此名欲界定。

    于此定後,心依真如,泯然入定,與如相應,如法持心,心定不動,泯然不見身色、息、心三法異相一往,猶如虛空,即是通明未到地也。

    從此而發四禅四定,最為捷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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