毂等圓滿是正法輪。
就八聖支必同時具。
前後全無違。
尊者妙音亦說以正語·正業。
正命似毂。
毂是輻所湊辋所指。
雖雲數車無車。
以毂為車為車之初。
此義應思。
問。
法輪章中。
由大乘義釋法輪體雲。
或體唯取八聖道支。
具毂辋輻圓滿義故。
正見·正思惟說名為毂。
是根本故。
正語·業·命說名為輻。
因毂有故。
正念·勤·定說名為辋。
攝錄餘故。
不同小乘(雲雲)既有如是大乘之說。
雲何不由是。
用小乘妙音說成以正語為本義耶。
答。
大乘立身語業體是思。
由尋伺發語言。
而其尋伺以思慧為體。
小乘不爾。
立有實有語業。
大乘立體是思。
亦立尋伺體是思慧。
正見是慧。
正思惟是思數。
今約語業尋伺體性。
雲正見·正思惟說名為毂。
是根本故也。
小乘約語業尋伺實有。
以正語為毂。
然今不由大乘說用小乘說。
今此明輪益。
對異計叙大乘。
明佛語輪非輪。
雖大小乘說異。
今且随轉理門辨佛語輪非輪。
故由正語似毂之說也。
【章】涅槃經中(至)皆名法輪。
鈔曰。
此亦立助法輪之理證。
北本經(十四)聖行品文也。
問。
此文既說諸佛所說皆名為轉法輪。
何故上文雲雖無正文說佛所語皆如其義鹹轉法輪耶。
答。
大乘之中雲無說佛所語皆如其義鹹轉法輪正文。
故立佛語皆轉法輪。
不同大乘部等。
今大乘宗以理立正·助二法輪。
正·助合為佛語皆名法輪。
今所引涅槃經文。
是助法輪之證。
非正助合名法輪之證。
問。
以何得知耶。
答。
此文但說摧伏·動轉之二義名輪。
故此經雖說凡有所說名轉法輪。
非具四義說。
故非正法輪之證。
如八聖道。
能摧初故。
具四義本故。
是為正輪。
正·助合名法輪之義。
今以道理立之也。
能令降伏者。
四義中摧壞義。
能令安穩者。
鎮遏義也(遏者止也)故佛身語等者。
以動轉不定義結佛語畢法輪也。
故之言承上釋身言。
佛身語之三字。
今義正用雖但應佛語。
上既引無垢稱經說諸佛威儀等皆名佛事故。
今承之雲佛身語。
身業既是佛事。
語業豈非佛事。
故次結雲佛語皆名等也。
凡所運動等者。
即所前明動轉不定義。
合上以摧伏動轉義而釋。
以圓滿義不釋。
故是亦助法輪之總結也。
今雲。
除八聖道所餘教法。
亦雖非無摧破等義。
故可名法輪。
于自為·為他兩轉。
初生慧眼。
初摧斷惑。
但在八聖道初具時。
是即輪益之初。
故前雲八聖道是正法輪也。
世尊說法度生。
必有此正輪益之義。
名轉法輪。
所餘教法有助輪益之義故。
合正·助義雲佛語皆名法輪也。
此約粗相說。
若如實義。
此正法輪必有助餘(後念法等)法輪義。
此助法輪亦有八道支俱義。
即攝應雲正法輪也。
【章】以要言之(至)自當廣說。
鈔曰。
第五以五法輪釋。
以要言之者。
由法輪章。
雲今者大乘總貫諸文法輪有五。
以彼見是。
大乘諸論教中說法輪名。
總括其要。
不過以此五名輪也。
一法輪體等者。
是由瑜伽九十五說正見等法所成性故說名法輪。
自他三轉通見·及修·無學道故。
諸聖慧眼能摧煩惱說名輪也。
此八聖道别修行相。
雖在修道。
體實通餘見·無學道。
若不爾者。
世尊應無八聖道故。
二法輪境等者。
法輪是聖慧眼故。
即能緣智。
今此所言其聖慧所緣境。
謂四谛理等。
等言等取十二四緣三性等法。
是由何立。
謂瑜伽九十五。
說為得所得。
所緣境者。
謂四聖谛。
又法華經中。
亦說大通智勝佛轉十二因緣。
又解深密經說。
依顯了相說三無性皆依遍計所執。
已名法輪故。
三法輪眷屬等者。
謂諸聖道助伴及五蘊等。
今此文雲餘。
聖道之餘故。
與聖道俱時五蘊。
此皆功德法故。
又雲助伴者。
助理觀戒信等。
瑜伽·顯揚·對法·成唯識說六現觀。
其中第一思現觀(最上品喜受相應思所成慧)第二信現觀(緣三寶世出世間決定淨信)第三戒現觀(道共戒)也。
此三助無漏觀令增明。
今文雲等。
等取此助伴。
四法累因等者。
因者能生後聖道之因。
謂佛教法及聞·思·修三慧。
此即前為後因。
合為果因故。
諸經論中說佛教法名法輪是也。
五法輪果等者。
謂四沙門果所攝受聲聞菩提·獨覺菩提·若諸如來無上菩提。
是法輪果。
瑜伽九十五說為得所得者。
謂大菩提。
有菩提必有涅槃故。
今雲謂菩提涅槃。
如法輪章等者。
法華玄贊第四卷(五十五丁)有法輪義章。
彼雲。
然此五種不過四種。
一教。
二理。
三行。
四果。
(雲雲)
【章】一切佛語(至)是輪義故。
鈔曰。
第六釋法輪名。
即成佛語法輪義也。
或近或遠者。
近謂親近。
親生真智。
遠謂疏遠。
為增上緣能生真智。
又雲。
近者親近。
輪即正法輪也。
遠者疏遠。
輪即助法輪也。
能生真智者。
此不定義也。
即移轉也。
怨敵所有二障者。
煩惱·所知二障即令處生死怨敵。
又怨敵者人·法二執。
此為根本有二障故。
雲所有二障也摧伏者。
令摧伏怨敵所有二障也。
移動者。
令或近或遠能生真智。
是移動也。
以此二或通助·正二而釋。
【章】以佛所說(至)無疏亂故。
鈔曰。
第七釋一切佛說皆是如義語。
文自可知。
【章】由此道理(至)歸勝義故。
鈔曰。
第八結大乘所說。
或近者正法輪也。
或遠者助法輪也。
生無漏智者彰輪義。
無漏智生則必摧伏煩惱必令移轉也。
是故一切三藏等者。
以三乘随機教法皆名輪故雲一切。
法輪章曰。
雖轉四谛法相不殊。
三乘之人各各證果。
聲聞姓人已于三生或六十劫。
先修習已聞佛所說。
依蘊處界證四谛理。
名聲聞法輪。
獨覺姓人已于四生或于百劫。
先修習已聞佛所說。
依十二緣起修證四谛。
名獨覺法輪。
菩薩姓人已于一大阿僧祇劫。
先修習已聞佛所說。
緣三性等證四谛理。
名菩薩法輪。
不爾。
三乘俱觀四谛俱時證聖。
有何差别。
大般若雲。
世尊初于波羅奈國轉四谛法輪時。
無量衆生發聲聞心證聲聞果。
無量衆生發獨覺心證獨覺果。
無量衆生發起無上正等覺心證于初地二地三地。
乃至一生當得菩提(雲雲)由是自知。
今雲一切三藏教法。
是三乘一切教法。
或曲或直等者。
曲謂非直說。
直謂直說。
如次下釋。
十二分教中。
最初契經名為直說。
其餘分教名非直說。
或直說或非道說皆名法輪。
釋皆如義等者。
結如義語。
粗言細語等者。
世間言教。
如天雨不。
亦是佛說則歸勝義。
此雲粗言歸勝義。
細語者出世間語。
歸勝義自可知已。
此雖無正文。
就助法輪為如義語也。
上來總是等者。
九段文中。
第九總結輪益。
謂明一切輪益故雲總也。
今雲。
上來明異計中。
薩婆多等十部執文生畏。
立佛語中有非法輪。
又大衆部等十部。
任大乘經言教起執。
立佛語皆轉法輪。
又大乘中。
雖由五法輪雲佛語皆法輪。
以五法輪中境輪非因輪等互所無。
可雲輪·非輪。
雖爾觀察五法輪能轉相。
同一時處為輪。
起能轉用。
而互相輪·非輪各别宛然。
謂非輪非非輪。
至如實義。
離言說相是輪義也。
無垢祢疏曰。
其輪能寂本性寂。
本性寂即是真如(雲雲)是為大乘所說法輪也。
如是三意。
于一切言教中必具足故。
今雲總是明輪益也。
或唯識了義燈(一本)曰。
問。
前說輪益·義益二理何殊。
答。
義約所诠之理為稱。
輪據斷道為言。
二義各約一途故。
雲輪義二益(雲雲)基辨詳曰。
燈主所釋。
一往道理就論成唯識法門。
明輪義二益故。
以唯識能觀智為能斷道釋輪言故為一往論義為所诠。
輪為能斷。
今此章所言。
就明教益有殊。
示佛一切言教有能摧伏輪益。
能說轉動即是輪義故。
非但約能斷道立輪名言。
五法輪中。
能證所證·能诠所诠同一時處得法輪名。
又正法輪中。
無垢稱疏釋經三轉法輪文曰。
其輪能寂本性寂。
即真如(雲雲)真如泯能所廢诠。
非境界。
此為法輪章主本旨。
故燈釋為一往。
又曰。
問。
以教對機。
教有三時之别。
未審輪體為别為同。
答。
根性既差。
輪體有别。
約初有教。
說體如常。
空教之中以八空聖道為體。
第三時法輪體者。
雙合前二(已上取意)今雲。
此答釋約自為轉而辨。
若約佛為他轉。
則輪體無别。
但衆生随類各得解。
此即章主意。
法輪章中引大般若雲。
世尊初于波羅奈轉四谛法輪時。
無量衆生證聲聞果。
或證獨覺果。
或證無上菩提(雲雲)此即以一四谛教法。
随機摧伏随轉。
約自邊别。
約佛邊佛智唯一。
如前已辨。
又問準義益了不了。
輪中亦有輪非輪不。
答。
有二解。
初解有輪非輪。
後解唯輪無非。
二解之中。
初解準此章也後解非誤。
【章】辨義益者(至)後辨大乘。
鈔曰。
初門之中大文第二明義益。
此中有三文。
初分科。
二辨異計。
三辨大乘。
今即初也。
【章】辨異計者(至)有不了義。
鈔曰。
二辨異計。
此中有四。
初标牒二薩婆多等計。
三大衆部等計。
四總結。
今即初·二也。
非皆了義等者。
此中雲了義者。
契當道理也。
言不了義者。
不契道理。
如契經說等者。
對法第十六。
說秘密決擇。
引此契經偈。
未知何經。
此十部意說佛經有不了義。
今此所引契經為不了義經。
【章】大衆部等(至)有不了義。
鈔曰。
辨異計中。
第三大衆部等計。
皆法輪故者。
明佛經皆了義之由。
此等十部立一切佛教皆法輪。
既稱法輪。
豈不契道理。
故佛教一切皆是了義。
其密語經等者。
此二句前薩婆多等十部設問難。
前所舉契經文。
不信不知恩等偈。
對法中名秘密決擇。
此十部立一切佛經皆了義故。
前十部設此難。
自證谛理等者。
此下答前難。
此二句釋不信言。
周記曰。
如入見道自證谛理。
智非深故。
不信他也。
又解有随法行。
有随信行。
随法行者。
自尋教法。
即便信解。
随信行者。
要信他言教。
方能信解。
今言自證谛理。
即随法行。
二解俱得(雲雲)能知圓寂等者。
釋不知恩。
周記曰。
如真見道。
能證智圓寂平等平等無恩無德。
名不知恩(雲雲)永棄業等者。
周記曰。
業力難知。
名之為密。
斷此業已更無生處。
名無容處。
猶如食吐等者。
周記曰。
如有病人患吐。
為藥而食之時。
但希除病。
不食其味。
受資具等亦複如是。
但欲資身而求聖道。
不生貪着。
如維摩經為不食故。
所以受食(雲雲)今雲。
周記釋食吐。
與對法違。
似未穩當。
章主全由對法釋。
如對法第十六說。
又如經說。
不信不知恩。
斷密無容處。
恒食人所吐。
是最上丈夫。
今此頌中。
宣說世間極下劣義所有文字。
轉變密顯餘最上義。
世間下劣凡有四種。
謂意業下劣·身業下劣·語業下劣·受用下劣。
意業下劣複有二種。
一者不信善生相違。
不信有後世等。
不行施等故。
二不知恩順生不善。
不顧往恩。
違越世理。
起害母等所有惡行故。
身業下劣者。
謂行竊盜。
攻牆密處。
最可輕賤。
活命業故。
語業下劣者。
謂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