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等最可輕賤。
于善衆中所不容故。
受用下劣者。
謂鬼犬鳥等好食所吐故。
顯此義者。
名說世間極下劣義文字。
雲何轉此文字顯無上義。
謂不信等言轉變密顯餘勝義故。
不信者。
謂解脫知見。
自現證故。
不知恩者。
謂涅槃智。
有為名恩。
無為非恩。
知非恩故。
名不知恩。
斷密者。
謂永斷後有續因煩惱故。
無容處者。
謂于當來諸趣苦處不複生故。
食吐者。
謂于現法中雖假資具力暫持身。
而于命财不生欣樂故。
若能如是。
是最上丈夫(以上對法)開發中亦由對法釋。
故周記釋似未允當。
既契正理等者。
正答前難。
以顯露釋。
則似不契正理。
若轉變密顯義。
則皆契正理。
豈非了義。
攝論第八說密語說十利。
謂令說法者易可妄立。
總括義故。
乃至于智者前。
論義決擇入總慜數。
為斯十利說秘密語(雲雲)既爾如何四依中等者。
前十部又難。
四依者瑜伽所說菩薩所修行。
謂勸彼依等下答難。
此答意。
世尊所說經教皆是了義。
外道言教為不了義。
【章】此即是先辨異計也。
鈔曰。
第四總結異計。
【章】辨大乘者(至)名不了義。
鈔曰。
義益之中。
自下第三明大乘。
此中有八段。
初标牒。
二聲聞乘為不了義。
三成大乘中亦有不了義四寄難成。
五結非皆了義。
六四門分别。
七結四門。
八總結教益有殊。
今即初·二也。
涅槃經中等者。
即第二科。
經第六卷如來性品文也。
猶如初種等者。
雖非非種。
其體全無實。
入無餘涅槃。
是非實卻為實。
如無餘依地說。
由無下劣心能忍受勤苦。
彼所趣解脫。
譬如證涅槃。
由是聲聞乘不得真實果故。
教不令依聲聞乘。
【章】然瑜伽論(至)了義經故。
鈔曰。
三示大乘教中亦有不了義。
然者。
轉語與前義别。
故置此言。
瑜伽論者。
菩薩地菩提分品文。
修正四依者。
無垢稱經法供養品。
涅槃經第六卷。
說菩薩四依。
涅槃經從本起末作用次第。
第一依法不依人。
謂不是真如理體。
第二依義不依語。
謂義是佛果。
所謂般若解脫法身。
依理成德。
故次辨之。
第三依智不依識。
智是佛智。
即是用聞依德起用故次辨之。
第四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
依智起說。
故後辨之。
又法供養品舉深尋淺次第。
第一依義。
義是二空所顯真如。
第二依智。
智是證智。
由理方起。
故次辨之。
第三依了義經。
經是義诠。
前所辨義由诠故顯。
故次辨之。
第四依法。
法謂地前行法。
依于行法修習方得證理之智。
又今此所引瑜伽論文。
依義道理起修次第。
第一依義不依語。
即用教下所诠一切義以為所依。
不依于語。
雖複依義。
義若與彼四道理法不相違者。
方可得依。
是故次辨。
第二依法。
法是四種道理之法。
此上二種依義道理以明次第。
後之二種起修次第。
第三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
即诠三性教法為了義經。
餘教不了不可為依。
由依了義教故修成證智。
是故次辨。
第四依智不依聞思。
謂諸菩薩等者。
瑜伽論說四依。
其第三依之文也。
今明了不了。
餘依無所用故略已。
周記釋此文雲。
菩薩修正四依等者。
謂諸菩薩。
一深植正信。
二深植清淨。
三一向澄淨。
四依如來了義經典。
前三配前資糧·加行·及以見道。
即其一信分三種别。
加行之位信轉強勝。
得名為力。
與清淨名資糧。
不爾但名正信(雲雲)今雲。
此釋不穩。
但此一文分四依置一二三等。
雖似有理。
違瑜伽文。
故為不穩。
法毗奈耶者。
倫記二十一有兩釋。
一雲。
法是二藏。
毗奈耶即是毗奈耶藏。
二雲。
法是三藏。
即是三藏滅惡之用。
通名毗奈耶(雲雲)今雲。
二解俱得。
不可引奪者。
論文雲。
若諸菩薩于了義經不決定者。
于佛所說法毗奈耶。
猶可引奪(雲雲)又雲。
了義經典為所依故。
于佛所說法毗奈耶。
不可引奪(雲雲)今雲。
今文了義者。
顯了決定說故。
不了義者。
隐密不決定說故。
是故于了義經未決定者。
雖說佛說三藏教。
人猶引奪此所說義。
自不信用。
若了義經典為所依者。
所說文義顯了決定故。
其人所演佛說。
三藏人皆信從。
不能引奪也。
故大乘中下。
結大乘教中亦有不了義經。
故言承瑜伽說。
以勸當依了等者。
明大乘中應有不了義所由。
于菩薩所修中。
既雲不可依不了義。
明知大乘中有不了義。
【章】既爾如何(至)具戍尼等。
鈔曰。
第四寄難成。
既爾二字承上義難。
涅槃經說等者。
第六如來性品雲。
又聲聞乘名不了義。
無上大乘乃名了義(雲雲)此理不然下。
答。
難而成。
豈諸大乘等者初總成。
如契經說等者。
舉證成。
淫欲即是道者。
周記雲。
淫欲貪愛義。
愛彼十二分教。
名之為道。
問。
論言。
彼法起愛恚等着。
皆名法執。
如何今說貪為道耶。
答。
法執名寬。
于諸法中。
以名屬義。
以義屬名。
作此分别而生愛着。
即法執收。
令彼惡道不生分别。
不以相屬故非法執(雲雲)又維摩經觀衆生品。
說佛說淫怒癡性即是解脫(雲雲)此等亦義意同。
覺不堅為堅者。
對法第十六。
引此契經成秘密決擇。
又攝論說四秘密。
其第四轉變秘密。
謂于是處以其别義。
諸言諸字即顯别義。
如有頌言(阿含經文)覺不堅為堅。
善住于颠倒。
極煩惱所惱得最上菩提。
無性五(十一丁)釋曰。
轉變秘密者。
謂于字義轉變差别。
覺不堅為堅者。
剛強流散說名為堅。
非此堅故說名不堅。
即是調柔無散亂定。
即于此中起堅固慧覺彼為堅。
善住于颠倒者。
謂于四颠倒善能安住。
知是颠倒決定無動。
極煩惱所惱者。
為化有情精進劬勞所疲倦故。
如有頌言。
處生死久惱。
但由于大悲。
如是等。
得最上菩提者。
是得諸佛三菩提義(雲雲。
已上無性攝論五·十二丁)又說諸法皆無生等者。
般若經之說也。
又無量義經等說。
我滅道來。
四十餘年。
常說諸法。
不生不滅。
不來不去等(雲雲)密義趣經者。
結不了義。
又瑜伽說等者。
論六十四(七右)說。
不了義教者。
謂契經·應頌·記别等。
世尊略說。
其義未了。
應當更釋(雲雲)此取契經·應頌·記别一分為不了義。
非取全分。
至次下具辨。
此瑜伽文。
次下四門分别中。
第四言略語廣門。
豈大乘經等者。
結大乘教亦有不了義。
又說菩薩殟波陀等者。
舉密語成大乘教亦有不了義。
殟(鳥骨切)波陀悭者。
無著攝論(無性論八)說雲。
何菩薩其施清淨。
若諸菩薩殟波陀悭。
無性釋曰。
殟波陀言。
顯目生起。
密诠拔足。
今取密義。
拔除悭足而行惠施(雲雲)具戌尼者。
一本作貝戌民不是也。
無著攝論說。
雲何具戌尼。
若能常居最勝空住。
無性釋(八)曰。
若能常居最勝空住者。
依世訓釋文詞道理。
答上所問。
具戌尼言。
此勝空常。
顯目離間語。
密诠常勝空。
具表勝義。
戌表空義。
尼表常義。
今取密義。
問答相應。
顯則不爾(雲雲)無性攝論八(七右)問。
如是密語為何用焉。
答。
按無性攝論。
說菩薩十離行。
其第八雲随覺離行。
釋曰。
八随覺離行。
于諸如來所說甚深秘密言詞。
能随覺故(雲雲)此是舍随聞義覺不聞義甚為難故。
名為難行。
今此所言殟波陀悭具戌尼波魯師等。
周記曰。
問。
此密意有何所以。
答。
若生善法。
便能拔得悭之足。
言離間者。
非是兩相離間。
但能離彼惡。
即是最勝空(雲雲)今雲。
次下明四門中第三門。
以顯了為了義。
以隐密為不了故。
密義趣經皆是不了義教。
大乘經中既有密義趣密語。
自知大乘教中亦有不了義教。
【章】故大乘經非皆了義。
鈔曰。
第五結大乘教中亦有不了義。
【章】由如是理(至)略語廣門。
鈔曰。
此下第六四門分别。
此中有五文。
初标牒四門。
二釋初門。
三第二門。
四第三門。
五第四門。
今即初也。
由如是理等者。
彰雖無教證。
以理立四門。
略有四重者。
以此四門攝諸經論中所說了不了言義盡。
然了義燈中。
斥破要集解已雲。
今者正解應雲。
依法分四。
如法苑明。
又加依人。
對解了不執名為了義。
對執著者名不了義。
如似二谛(雲雲)今雲。
是本由要集以自在王菩薩經。
說了義經者。
一切諸經皆是了義等更加一門。
今以人與法判斷焉。
然燈主謬失。
雲何為謬耶。
謂了義不了義之名。
就所诠義所緣境分了不了。
若于能诠能緣上分了不了。
則應有依人釋義。
然既但于所诠義所緣境立了義不了義名。
俨然可知。
故雲依人立不了義。
妄謬之說。
若然。
如對解了不執名為了義。
對執著者名不了義。
于此四門中。
何門攝耶。
謂若外道執者。
初門攝。
有能執人則必有所執義。
就其所執義立了不了。
若小乘執。
則第二門所攝。
是亦就所執義立了不了。
燈主以似二谛為準例焉。
今雲。
是亦不然。
似二谛非人是法。
若外道軌則初門攝。
若小乘軌則第二門所攝。
故今章四門之外。
無别加門。
不更可增減也。
【章】法印非印(至)非了義經。
鈔曰。
此下第二釋初門。
此有六段初标牒。
二舉三法印。
三立外道教皆不了義。
佛教皆了義之理。
四引瑜伽成了義。
五引涅槃成不了。
六評此門示立後門。
法印者。
印謂決定。
于法決定可印可。
不可更加也。
以三種印印定諸法。
能令永舍惑業苦故。
諸外道教并非了義。
非三種印。
印不能永舍三有為故。
今雲非印。
一諸行無常等者。
俱舍光記乃神泰疏一曰。
西方造論皆釋佛經。
經教雖多略有三種。
謂三法印。
一諸法無我。
二諸行無常。
三涅槃寂靜。
此印諸法故名法印。
若順此印即是佛經。
若違此印即非佛說。
故後作論者皆釋法印。
于中意樂廣略不同。
或有偏釋一法印。
或有舉一以明三。
如五蘊論等。
唯解諸行無常。
如涅槃論等。
唯釋涅槃寂靜。
此即偏釋一法印。
如俱舍論等。
解諸法無我。
此即是舉一以明三(雲雲)或說四邬拖南等者。
瑜伽論四十六說。
複有四種法嗢拖南。
諸佛菩薩欲令有情清淨故說。
何等為四。
一切諸行皆是無常。
是名第一法嗢拖南。
一切諸行皆悉是苦。
是名第二法嗢拖南。
一切諸法皆無有我。
是名第三法嗢拖南。
涅槃寂靜。
是名第四法嗢拖南。
諸佛菩薩多為有情宣說如是法相應義。
是故說名法嗢拖南(雲雲)倫記釋雲。
自下第十五解四邬拖南。
若作嗢字。
皆須改正。
舊語不正名四優陀那。
翻名為印。
今翻名說。
即世尊常誦說。
此義似無問自說。
随義傍翻。
亦得名印。
或名總略義。
或名标相。
如說無常是有為标相。
苦是有漏法标相。
無我是一切法标相。
涅槃寂靜是無為法标相。
若名嗢拖南。
則名集施。
即名烏拖南。
故是标相(雲雲)光·寶·泰三師俱舍疏亦同釋也。
邬陀南此雲自說。
嗢拖南此雲集施。
必不可混也。
又伽鈔亦邬陀南此雲說。
嗢陀南名攝散(如下唯識章第三門末)。
【章】由此道理(至)惑業苦故。
鈔曰。
第三立外教不了。
佛教了義之理三乘三藏十二等者。
一本作三藏二乘不是也。
準開發。
應作三乘三藏也。
無非了義者。
三乘三藏十二分教。
皆為三種理法所印。
以三種印印定諸法。
能舍言準開發。
能令永舍惑業苦也。
故一切佛教無非了義也。
能舍等者。
舉一切旨教了義之由。
不能永舍等者。
舉外道教不了義由也。
【章】故瑜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