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實合是一重觀。
謂雖雲依圓有。
而其有亦可言無。
執依他·圓成實有。
則是亦遍計所執。
都無境。
成唯識說。
若執唯識亦是法執。
頌說。
現前立少物。
謂是唯識性。
以有所得故。
非實住唯識(雲雲)故今雲遍計所執真俗無故。
言無而無等下。
二明無亦有。
謂雖雲計執本來都無。
而其無亦可雲有。
當妄情現我法執相。
是心變故。
如二十論疏雲。
但是凡夫起能執心當情顯現。
名凡夫境。
非說為境故即是所緣緣。
但作所緣不能作緣。
當情現故。
無體性故。
說此執心名能遍計。
體是有法。
所變影像體亦有法。
名所遍計。
遍計所取當情所現。
情有理無。
說為所執。
遍計性成。
此唯凡夫所作之境。
名非聖境(雲雲)由是雲當情我法二種現故也。
【章】令除所執(至)諸離執皆存。
鈔曰。
二約執诠示中道。
謂菩薩大悲心種種方便廣分别說。
識相令知遣生厭斷。
即依他起令除二執故。
令除諸取也。
我法成無者。
令除實有固執。
則我法執本來都無。
自成解了。
此雲成無。
離執寄诠等者。
悟達本來都無已。
則一切法有無心言路絕。
是法真理即爾顯現。
故不寄诠。
則何真何俗之有。
故今雲真俗有。
皆是依诠談旨。
故雲寄诠稱有。
妄诠我法等者護法正義辨釋妄說者。
凡法性是離言故。
不依言诠則難言其相。
妄者妄分别。
即有漏尋伺。
自尋伺起言故。
今雲妄诠。
非無者。
當情現我法相。
此相非無非不無者。
約我法法體。
則本來自性無故。
雲非不無。
當情似有者。
釋非無。
據體無故者。
釋非不無。
上來釋妄诠我法已。
次下釋妄诠真俗。
妄诠真俗等者。
從虛妄分别尋伺起言诠。
以妄诠依圓。
依圓為非體有。
不稱離言法體故。
依圓法體性離言故。
雲非有。
又可。
真俗非妄。
是緣起故。
緣起即法性故。
不稱妄诠。
雲非有。
妄诠從妄分别起故。
非稱妄情者。
釋非有。
體非無故者。
真俗體緣起故非無。
非無故雲非不有。
我法無故等者。
略結遣存。
俱是執者。
我法俱當情現。
則可言有。
俱是固執。
都無故雲皆遣也。
悟本來無處。
自皆遣也。
真俗有故下明存實。
真俗本來緣起有故。
于諸真俗離固執已。
悟本來都無。
則真俗自存。
【章】由此應言(至)破此執空。
鈔曰。
三約迷悟示。
迷情四句等者。
固執有無分别。
雲迷情句。
周記釋雲迷情四句者。
一言有者。
增益謗遍計無。
增說習有。
二言無者。
損減謗依圓有。
減說執無。
三亦有亦無者。
相違妨有。
不可一法雙說有無。
猶如水火。
不同體故。
四非有非無者。
成戲論謗。
準第三句可知(雲雲)今雲。
立實物有。
如勝論大有句。
立實物無。
亦如勝論無說句義。
又立亦有亦無。
如離系子。
又立非有非無。
如邪命外道。
如成唯識第一卷具破。
四句俱非。
悟情四句等者。
周記釋雲。
言無者約遍計說。
言有者據圓依。
言亦有亦無者合說第四句準可知(雲雲)瑜伽論攝決擇分說。
又有性者。
安立有義能持有義。
若無性者。
安立無義能持無義。
故皆名法。
由彼意識于有性義。
若由此義。
而得安立。
即以此義起識了别(雲雲)由是應知。
大乘所說有無謂識生時似彼相現。
如是有無因果同時。
理趣顯然。
遠離二邊契會中道。
謂且舉一緣生法觀察。
計執相本來無。
如是悟達同一時處。
依他緣生相本來具足。
如是緣起。
水處即火。
火處即水等故。
一切同一時處緣起。
如是于一法觀察。
有無。
亦有亦無。
非有非無。
同一時處顯現。
有無心言路絕而本來凝然。
是名悟情四句。
是即法性故。
雲四句皆是。
說境我法空等者。
下。
釋悟情四句。
境我法言。
心外實境。
如說唯識示外境無。
是即破法體悟有執說心真俗等者。
心真俗等者言。
心所變境。
如說唯識具識性識相。
識性識相不離心故。
是緣起有。
是即破一切撥無執。
說唯識三性。
一言教破有破空。
而亦有空宛然具備。
是即悟情四句。
【章】諸偏見者(至)第三時也。
鈔曰。
四示中道教是第三時。
諸偏見者等。
欲彰非空非有中道教是第三時。
先舉偏見者聞說有即快心為初。
聞說空即快心為後。
示此初後即法爾相。
聞有快心是無智者。
聞空快心邪智者。
故有為初。
空為其次。
今言非空非有等者。
正示中道教是第三時。
謂如華嚴·深密等。
非空非有中道教。
雖非前後漸次。
法爾道理力故。
即頓一時說非有非空教。
自破初有執·次空執。
不拘前後次第。
宛然照破初有次空所宣說中道教故。
即名第三時也。
第謂居也。
譬如印文讀時雖前後。
印紙同時。
破執雖前後。
悟入與破執同一時處。
如明來暗去。
是為今家師傳。
由此義故。
二十疏中雲後于七處八會方說三界唯心。
雙遮有空契中道教。
華嚴·解深密等也。
【章】約理及機(至)漸悟之人。
鈔曰。
五明頓漸無别定教。
示今家所判。
此中有三科。
一約漸機明三時。
二約頓機明三時。
三示無别定教。
約理及機等者。
自下初約漸機明三時文也。
約機自可知。
約理之理言有二意。
一者所诠道理。
二者所證之理。
初所诠之理者。
周記雲。
理為道理。
機謂機品(雲雲)次所證理者。
玄贊一雲。
即依此理無三時教。
教應機說三。
将理會教名為一雨。
将教就機說三乘法。
或三或一。
理不相違(雲雲)然義演雲。
據實理無三時。
今約證有淺深故。
理分三時(雲雲)今雲。
義演由玄贊釋今文。
為有理。
謂證有淺深即機淺深。
證智有淺深。
證理一味無别。
而漸機所證理與頓機所證理。
一味榕故。
漸機所證極雲第三時。
頓機所證極理亦雲第三時也。
故今雲約理也。
又由周記釋。
則所诠理有淺深故。
漸機所被教所诠理立三時次。
又頓機所被教所诠理。
自最初深。
故準漸教第三理為第三時也。
今雲。
此釋有理也。
義演與周記。
二釋共有理。
故難成取舍。
雖然強判。
則周記所釋正今文釋也。
義演所釋非今文所預也。
此文中。
約理及機四字。
有二義别。
初由開發義。
雲是通妨難也。
二由此章次文意。
謂此四字意通。
亦應在次若非漸次句首也。
初通妨難者。
難雲。
由華嚴經第三十六(寶王如來性起品)舉世界初成。
先色界。
次欲天。
次人處已。
次說如來出世。
先起菩薩智。
次緣覺·聲聞。
次一切衆生善根。
複同經三十七。
舉日出先照諸大山王。
次照一切大山。
次照金剛寶山。
次照一切大地之喻已。
次說如來成就無量無邊智慧日輪。
先照大菩薩。
次照緣覺。
及照聲聞。
次決定善根衆生。
次照一切衆生。
又涅槃三十二(迦葉品)說。
佛已多喻說教菩薩·聲聞·闡提前後次第。
謂如三子(一孝順父母利根智慧。
二不孝利根智慧。
三不孝鈍根無智)三田(一上田。
種一得百二中田。
收實得半。
三下田。
種一得一。
為藥草故)三器(一完。
二漏。
三破)三病(一易治。
二難治。
三不可治)三馬(一調壯大力。
二不調齒壯大力。
三不調羸老無力)三受施人(一貴族。
聰明持戒。
二中姓。
鈍根持戒。
三下姓。
鈍根破戒)廣說如彼。
此等聖教先為菩薩。
後為二乘(三子三田等。
由經說。
初喻菩薩。
次聲聞。
次一闡提。
如次應知)如何深密經說初一時唯為聲聞說阿含等。
後為菩薩說般若及深密等耶。
開發意通解雲。
理在淺深。
機有漸次。
理即從淺至深機亦大由小起。
對機及理。
依漸教門。
故深密經說三時别(雲雲)若由此義。
則此四字不通次頓機也。
次令冠次頓機句首義者。
由此次文。
雲若據衆生機器有理。
可有頓漸之教(雲雲)若由此義。
則理者所說道理。
機者機器殊别理有從淺至深。
則亦應有唯淺唯深道理。
機亦有大不由小起。
故于約頓機文。
亦應令冠約理及機文而釋也。
謂由聽者機緣增上力故。
機器有淺深。
則所诠理必有淺深。
佛識上彼彼文義相現故。
理者義理也。
乃有三時等者。
是即約年月前後三時。
諸教者。
有·空·中三時次第也。
此是對不定姓。
雲大由小起。
解深密經等者。
經第三分别瑜伽品。
說諸法唯識文也。
若明先小後大之例。
又法華經第五卷。
說轉輪聖王解髻中明珠與之譬。
此亦先小後大也。
同第三卷。
說大通智勝佛化益。
此亦先小後大也。
雖非三時次第。
先小後大意相同也。
若非漸次第下。
二約頓機明三時。
非漸次者。
即頓機也。
是大不由小起也。
即無三時諸教等者。
無三時前後次第雲無三時。
諸教者。
簡被漸機三時有空中教示次第。
今雲無諸教次第。
此意。
如前所明。
有空執頓一時無。
非空非有中道彰故。
無前後三時。
頓名第三時也(秋篠雲。
問。
今雲前後為義前後。
為時前後耶。
答。
此義前後。
非是年月。
雲雲。
今雲。
此說不爾。
時即說聽究竟時。
是即教也。
教是能诠。
義是所诠。
能所诠。
同一時處故。
秋篠釋未穩)約其多分等者。
今家以約多分處處說釋。
然随有少意别。
成唯識疏雲。
即無三時前後次第。
華嚴中說唯心。
是初成道竟最第一說。
此約多分(雲雲義演釋雲。
意雲。
說華嚴是頓教者。
約多分說。
如入法界品。
五百聲聞亦在會座。
明知亦通漸教。
雲雲)今雲。
成唯識疏中。
雖于文相但以華嚴似雲多分頓教。
意含深密為漸教亦約多分說意。
問。
以何知其意耶。
答。
如唯識開發中雲。
若約漸教。
此論即漸教收。
其漸教者。
依多分說。
解深密經說唯識是。
若約頓悟即頓教收。
其頓教者。
依多分說。
華嚴經等說唯心是(雲雲)由是則多分言通頓漸二。
問。
以何深密為漸教亦雲約多分耶。
深密經中明說三性三無性中道了義得益雲。
說此勝義了義教時。
于大會中有六百千衆生。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三千聲聞。
遠塵離垢。
于諸法中得法眼淨。
一百五十千聲聞。
永盡諸漏心得解脫。
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