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者。
自在者。
事大自在天外道計。
等言等取自然·大梵·時·方·虛空·我等。
此等皆事自然者事大梵等。
因言諸世間士夫取受苦樂果等諸法。
從此等一因生計也。
或事自在天者。
計一切法從自在一因生等謂不平等因者計者。
或釋。
因一多果故。
以因果不平等雲不平等因者也。
義演雲。
彼外道以自在天。
與一切世間萬物為平等因。
而能生諸法。
然佛法家毀責因一多果。
以雲不平等因也(雲雲)以後義為好。
如莫醯伊濕等者。
成唯識疏(一末)曰。
若言莫(入聲)醯伊濕伐羅。
是大自在天者。
若長言摩(平聲)醯伊濕伐羅。
是事大自在天者。
如言佛陀是覺者。
若言抱徒憨是事佛者。
今破事大自在天者執(雲雲)今雲。
今亦雖應雲摩醯。
上句既雲随其所事即以為名故。
但取自在為名。
不雲事自在。
今非唯自在。
合取一切一因生計為此異論。
故于唯自在不雲事總上句中。
标牒雲随其所事也。
等言等取大梵等。
或執諸法者。
瑜伽·顯揚俱說。
凡諸世間所有士夫補特伽羅所受彼一切。
或以自在變化等。
由是此諸法言通所受苦樂果等也。
大自在天變化者。
提婆論說。
作如是說。
果是那羅延所作。
梵天是因。
摩醯首羅一體三分。
謂梵天·那羅延·摩醯首羅地是依處。
地主是摩醯首羅。
于三界中所有一切命非命物。
皆是摩醯首羅天生。
彼身者。
虛空是頭。
大地是身水是尿。
山是糞。
一切衆生是腹中蟲。
風是氣。
火是暖。
罪福是業。
是八種是摩醯首羅身。
自在天是生滅因。
一切從自在天生。
從自在天滅。
名為涅槃。
故自在天常生一切物。
涅槃因也(雲雲)倫記二曰。
彼計。
自在天有三身(是提婆破涅槃論說)一法身。
遍于虛空(謂此天法身遍常。
身如空量。
無别居處)二應身。
唯在彼天(如佛法立報身)三變化身。
随六道起(開随六道教化衆生。
然多住雪山北面。
或在南海末刺耶山頂。
雲雲)彼所計就法身而談。
或丈夫變化者。
論曰。
或餘丈夫變化為因(雲雲)周記曰。
章世間丈夫等者。
執有丈夫能與一切諸法為因。
與大自在天等相似(雲雲)倫記二曰。
丈夫神我也(雲雲)或大梵變化者。
提婆論說。
言大梵者。
圍陀論師說從那羅延天臍中生大蓮花。
從于蓮花生梵天祖翁。
彼梵天作一切命無命物。
從梵天口生婆羅門。
而譬中生刹利。
兩髀中生毗舍。
從兩腳生首陀。
一切大地是修福德戒場。
生一切花草以為供養。
化作山野禽獸·人中豬羊類等。
于戒場殺害供養梵天。
得生彼處。
名涅槃(雲雲)又是本際外道計。
提婆論第二十外道本生安荼論師。
彼說。
本無日月星辰虛空及地。
唯有火水。
時大安荼生。
如雞子。
周匝金色。
時熟破為二段。
一段在上作天。
一段在下作地。
彼二中間生梵天。
名一切衆生祖翁。
作一切有命無命物。
如是等物散沒彼處。
名涅槃(雲雲)或時方空我等者。
此中時外道如前。
何故兩處舉之耶。
謂前約去來時實有。
今約一因生邊。
又方者。
提婆論說。
方論師作如是說。
最初生諸方。
從諸方生世間人。
從人生天地。
天地滅沒還入彼方。
名為涅槃。
是故方常(雲雲)又空者。
提婆論說。
彼計。
虛空是萬物因。
最初生虛空。
虛空生風。
風生火。
火生煙。
煙生水。
水即凍淩堅作地。
地生種種藥草。
藥草生五谷。
五谷生命。
是故我論說。
命是食。
後時還沒虛空名涅槃。
虛空是常名涅槃因(雲雲)又我者。
如前事我。
等者等自然等。
自然外道計。
如剌荊針無人作。
孔雀等類種種晝色皆無人作。
自然而有。
為因者。
從此等随一因能生諸法。
問。
何因緣故起如是見耶。
答。
見諸世間。
于因果中不随意轉故。
作此計。
謂見有情。
欲修淨因。
不遂本心反更為惡欲生善趣。
反堕惡道。
意求受樂。
反受諸苦。
既不随意與受相違。
故知别有作者生者(已上開發瑜伽取意)問。
如是計執如何破耶。
答。
瑜伽·顯揚·廣百論中廣破。
複成唯識論同破。
量雲大自在天決定非常。
是能生故。
如地水等。
又量雲。
汝言無欲及緣起時。
欲緣應起。
許自在天體恒有故。
如餘起時。
此餘一因生計亦同此破。
【章】八害為正(至)皆得生天鈔曰。
八示第八異論。
以殺害為正法計。
故雲害為正法宗。
謂淨競劫等者。
論曰。
然于诤競惡劫起時。
諸婆羅門違越古昔婆羅門法。
為欲食肉。
妄起此計(雲雲)周記曰。
诤競劫起者。
成劫之末住劫之初名诤競也。
文意說。
此之大地名為福場。
欲以吐舍。
由依此場為祀初故。
故能所害及助伴等能生天等故(雲雲)若為祀祠等者。
論曰。
若于彼祠中咒術為先害諸生命。
若能祀者若所害者若諸助伴。
彼一切皆得生天(雲雲)破曰。
汝說咒述體是善者。
善法則應自感受果。
何顯待殺生後待咒術轉殺非法。
以為正法方感樂果。
不應道理。
【章】九邊無邊(至)俱不俱等鈔曰。
九第九異論也。
依止靜慮宿住通後方起此見。
于彼世間住有邊想。
住無邊想。
住世間亦有邊亦無邊。
住世間非有邊非無邊。
此中住有邊想者。
但觀壞劫間斷之時。
不見後成便起邊想。
次住無邊想者。
若見成劫不見壞時。
起無邊想。
次住亦有邊亦無邊者。
若依十方周遍廣求時。
于上下處所見極邊際。
起亦有邊想。
傍運神通至一二千界。
不至三千。
謂其無邊。
起亦無邊想。
由異生類神境智通不越三千故也。
若為治此執。
但依異文義無差别。
則于世間起非有邊非無邊想。
此準瑜伽第七·顯揚第十釋。
若由八十七說。
與是稍異。
彼雲。
若時憶念成劫。
生三妄想。
若一向憶上下邊際。
住有邊想。
若一向憶傍無邊際。
住無邊想。
若下上及傍二俱雙憶。
起亦有邊亦無邊。
若時憶念壞劫分位。
起非有邊非無邊想。
諸器世間無所得故。
成唯識疏·對法疏等。
由此八十七說。
各舉一執。
亦不相違。
俱不俱等者。
亦有邊亦無邊雲俱。
非句雲不俱也。
如瑜伽·顯揚具破。
如下六十一。
見章具辨。
【章】十不死矯(至)無亂外道鈔曰。
第十異論不死矯亂者。
外道自言。
我師所事天常。
名為不死。
已見谛理得無漏定。
名為不死。
故一不字以通二處。
又雖自謂不死無亂。
而實未得。
若人問不死法時。
以不解故。
于不死法假托餘事。
矯亂避之。
故名矯亂。
彼言。
我之所事不死淨天教命于我。
若有來問不應正答。
答則生過。
但應随問而生異答。
若得答不死天無亂問。
故得生彼天。
今毀之言。
名為矯亂。
此有四計。
一者念。
我不知善惡。
人問我。
我不得答。
我若答。
輕笑我無知。
故我不應說天秘密。
二者行谄曲者作是思惟。
我淨天之秘密。
皆非許記别。
如前說。
三者懷恐怖而無記别。
懷恐怖故。
如前說。
四有愚昧專修正行不能矯言。
但作是念。
有問我。
我當返诘。
随我所問。
我當一切随言無減。
而即順之。
具如三十論疏(六末)等由瑜伽而釋不死無亂外道者。
外道自言。
由答不死無亂問。
後得生彼天。
今毀之言。
名為矯亂。
自稱雲不亂。
毀雲矯亂也。
此四依怖妄語邪見無知愚鈍得起。
又四皆緣先所聞教。
皆前際攝(已上對法疏·三十論疏)如下六十二見章。
【章】十一諸法(至)無因而起鈔曰。
第十一異論也。
有二無因論。
一從無想天沒來生此問得宿住通。
不能憶彼出心已前所有諸位。
彼便執。
我本無而起。
諸法如我亦應一切本無而生。
便執我及世間無因而起(已上婆沙百九十五·三十論疏·對法疏等。
就無想天沒依靜慮得宿住通者而釋如是。
又倫記中景雲。
依靜慮及宿住随念。
過去空劫一切皆無。
後忽然有。
起無因見)二由尋伺不憶前身。
作如是執。
無因而起(此即瑜伽第七說。
論曰。
或複有時見諸因緣空無果報。
謂見世間。
無有因緣。
或時欻爾大風卒起。
于一時間寂然止息。
或時忽爾暴河彌漫。
于一時間頓則空竭。
或郁爾果大敷榮于一時間飒然衰悴。
由如是故起無因見。
雲雲。
對法疏等舉此二。
唯識說二無因識故。
又瑜伽八十七亦說二無因也。
如下六十二見章)今雲諸法無因故。
以二無因不論是。
則唯無想難雲諸法。
有後妄尋伺起無因故。
令一切無因。
我及世間之言亦攝一切盡。
【章】十二七事(至)七事斷滅鈔曰。
第十二異論。
成唯識等所言七斷論。
謂欲界人天為二。
色天合為一。
四無色為四。
故有七斷滅。
瑜伽·顯揚說。
我有粗色。
四大所造之身任持未壞。
爾時有病有癰有箭。
若我死後斷壞無有。
爾時我善斷滅。
如欲界諸天。
色界諸天。
若無色界。
空無邊處所攝。
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所攝。
廣說如經。
謂說七種斷見論者作如是計(周雲。
除地獄等。
彼等是粗故。
雲雲)對法抄三曰。
七斷滅論者。
一我有色。
粗四大種所造為性。
死後斷滅畢竟無有。
見身死後有而無故。
若自若他之我。
皆以粗大種所造。
死後斷滅。
現在此身亦得。
後生他身亦得。
後皆準之(婆沙二百雲。
彼見此生受胎為初。
死後為後。
便作是念。
我受胎時本無而有。
若至死位有已還無。
名善斷滅)二我欲界天死後斷滅(婆沙曰。
我欲界天死後斷滅。
畢竟無有。
彼作是念。
我既不因産門而生。
本無而有。
有已還無如彗星等)三我色界天死後斷滅(同雲。
我色界天死後斷滅。
畢竟無有。
彼作是念。
我既不因産門而生。
本無而有。
由等至力有已還無。
又雲。
此第三斷見皆緣已離初靜廣染有情。
而起彼斷見已得定。
未得離初靜慮染所起天眼。
唯見下地起斷見也)四我空無邊處死後斷滅。
五我識無邊處死後斷滅。
六我無所有處死後斷滅。
七我非想非非想處斷滅(婆沙雲。
有執空無邊處為生死頂。
乃至有執非想非非想處為生死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