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
等言舉清辨等取智光·師子光·般若經等者。
三舉所依經示法性不可言。
雖一切法皆不可言者。
雖是與奪辭。
以示中道。
空之言非無一切法。
是與已奪雲皆不可言。
是故說皆空皆廢诠中道。
一切法者。
指一一緣生法。
中觀論說因緣所生法一句是也。
由性空無者。
此約依诠說性空無。
如幽贊說。
依勝義谛。
一切皆空也。
雖此真空性非空有。
寄诠勝義。
理皆性空(雲雲)謂寄诠談勝義。
但應雲性空無。
由是不可說為空為有。
廢诠以稱法性。
是所以由空教立中道旨。
由言第七依聲。
又第三具聲。
檢者自知。
乃至有為無為等者。
明一切不可言相。
乃至之言攝略一切名相。
有為者世俗谛。
無為勝義谛。
今此文意。
彰由性空無不可說真谛(無為)為空。
俗谛(有為)為有(以為空為有與真欲發二。
中間置乃至言示一切不可言也)約勝義谛下。
四明寄诠真空俗有。
清辨論師寄诠立如是宗教。
然本邦東大寺相承三論宗教。
羅什三藏相承。
嘉祥一家所傳。
龍樹菩薩所旨非如清辨。
立三個中道故。
一真谛中道。
二俗谛中道。
三二谛合明中道。
故真空俗有宗教。
中論文意雖如是意亦有。
嘉祥所傳羅什相承所雲。
說諸法空玄旨。
真俗俱中。
因緣·所生法。
我說即是空。
說因緣生法非實有。
法體空。
空全體緣生假名有。
說空處。
假名有全。
空有宛然。
故非有非空中道。
是寄诠強名雲真空也。
必以清辨所立不可為三論本旨也。
故說頌言下。
明由依诠門所叙清辨本頌。
掌珍論上(二丁)說此頌釋曰。
此真性言自勝義谛。
依勝義谛(約人出世人所知。
約法殊勝智之境也)有無為法皆是空。
故彼宗世俗皆性非空。
故龍猛等論中說世俗有真性有為空等者。
此頌清辨論師以大佛頂經所說文立自比量。
若以此量對護法宗。
則有一分所别不極成等失。
如成唯識論中。
若不對護法但于自。
無有失。
立量雲。
真性有為法應空。
因緣生故。
如幻。
又量雲。
真性無為法無有實。
不生起故。
如空花。
乃至不立三性等者。
五别遮世俗門彰真性空。
翻顯唯識三性等法門是世俗門。
乃至者。
彰雖應雲一切皆空。
乃略所餘但舉唯識三性為皆空。
問。
何故略所餘教門但雲不立唯識三性耶。
答。
是正次明中主教門故。
相對叙明。
彼師意言。
經說唯識三性等者。
皆依世俗。
非勝義門。
世俗谛中識心最勝故言唯識。
非無境等。
如言王來非無臣佐。
彼宗意言。
真俗空有。
如眼有翳見有空花。
眼翳若除空花遂滅。
真空俗有其理定然(雲雲)此由所說等者。
六結邊主。
此謂如雲如是。
指承上辭。
謂雖立真空俗有。
今如前雲。
勝義皆空之教示故。
以示不可言。
故名邊主。
由者第三具聲。
故者第五所因聲。
謂由以所說勝義谛中皆唯空依诠為能作具故。
彰不可言中道。
離不可言無應皆空處。
彰皆唯空依诠遍轉中道置故字。
釋邊字置由言。
釋主言置故字。
結雲名為邊主。
【章】列中主者(至)非空非有者鈔曰。
此下三列中主。
此中有四。
初标牒。
二舉所依經辨真俗中道。
三舉所依論寄言诠辨唯識中道。
四結中主。
今即初·二也。
謂天親等二句。
舉弘傳中主人。
天親等如别傳。
等取護法等十大論師戒賢等。
輔從慈氏者。
以瑜伽師地論等五論為中宗本論。
無著·天親等諸論師各造末論弘傳四方。
故雲轉從。
又言天親輔慈氏者。
為以次所引中邊慈氏本頌成可言中道義。
是天親造長行釋此義。
今引是成立今家中宗。
故雲天親輔慈氏也。
立不可言中道邊主亦爾。
今家成立可言中道教亦中義。
以次下所引慈氏頌為今家中主本據故也。
護命解即記一曰。
佛滅後九百年。
無著菩薩出世。
往慈氏所請說大乘。
慈尊為說中邊頌。
無著受得已便付世親。
世親得已造長行釋(雲雲)是故不雲無著輔從慈氏。
而雲天親輔從也。
問。
前清辨等雲朋補龍猛。
今家中主雲輔從慈氏。
何故為此别耶。
答。
請辨去龍猛·提婆出世已及二百年。
故不雲輔從。
但取朋所立補處所宗之義雲朋補也。
又天親·無著親面受慈氏所傳故。
取随從輔翼義雲輔從也(已上)深密等經等下。
二舉所依經辨真俗俱中。
等言等取華嚴·楞伽·法華等。
如上已辨。
何故舉标深密等餘經耶。
答。
深密經勝義谛品。
說勝義谛相與諸行相不可施設一相異相示勝義谛遍一切一味法。
此即真谛中道。
複一切法相品·無自性品中。
說三性三無性。
示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
此即俗谛中道。
由真俗谛示中道相。
以深密經為本。
故先标舉是也依真俗谛等者。
總明深密經中依二谛說中道。
若就勝義谛品所說遍一切一味相釋有空不空。
則空是無相。
不空是有相。
經說言。
法湧。
我說勝義。
無相所行尋思但行有相境界。
是故法湧。
由此道理當知。
勝義超過一切尋思境界。
說俗谛中道文。
即不可言中道。
又若就法相品說三性相俗谛理。
釋一切法有空不空。
則遍計所執性是空無。
經說言。
即依他起相上。
由遍計所執相。
于常常時。
于恒恒時。
無有真實。
無自性性。
圓成實相當知亦爾。
複依他起性·圓成實性。
是不空。
經說言。
若諸菩薩如實了知依地起性。
即能了知一切雜染相法。
如實了知圓實性。
即能了知一切清淨相法。
又就無自性品說一切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俗谛道理。
而釋一切法有空不空。
則相無自性是空。
生無自性·勝義無自性是不空。
經說言。
勝義生當知。
我依相無自性。
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無生無滅本來(乃至)涅槃。
何以故。
若法自相都無所有。
則無有生。
無生則無有滅等。
于中都無少分所有。
又勝義無自性。
何以故。
法無我所顯勝義無自性。
于常常恒恒時。
諸法法性安住無為。
一切雜染不相應故。
本來寂靜等。
又生無自性。
何以故。
依他緣力故有。
非自然有。
是故名生無自性性。
今總合此等真俗二谛空不空義。
雲說一切法等。
一一當經文深應檢尋世俗谛理下。
别就真俗谛明有空不空。
此有二。
初明世俗谛空不空。
次明勝義谛空不空。
今談俗谛空不空。
于四重世俗谛。
第二道理世俗法門。
故雲理不雲中。
又世俗谛者。
依诠門也。
此能诠上所诠道理談時之中道非有非空。
今示故雲理也。
遍計所執者。
如常釋。
情有理無者。
但是凡夫起能執心。
名能遍計。
體是有法。
所變影像。
體亦有法。
名所遍計。
遍計所取當情顯現。
名凡夫境。
非說為境故即是所緣緣。
但作所緣不能作緣。
當情現故雲情有也。
無體性故。
名為理無有為無為等者。
有為謂依他起性。
無為謂圓成實性理有情無者。
依圓二性非如計所執雖體性無。
但随妄情假立名。
其體緣起道理而有。
故道理有。
非随情有。
故雲情無。
今雲。
于世俗谛理。
于一一法。
計所執無。
依圓二性有。
故是說依俗谛一切法有空不空也。
中邊論說。
有為無為是有。
我及我所是無。
現本情無下脫此十六字。
此即舉世俗谛有無證。
勝義谛中等下。
明真谛空不空。
謂勝義谛有四重。
一世間勝義。
謂蘊等三科。
二道理勝義。
謂苦等四谛。
三證得勝義。
謂二空真如。
四勝義勝義。
謂一真法界。
今一切法中。
且取一法以勝義谛論有無時。
若約于此三科四谛等四真起妄執。
則其體都無。
如深密經及成唯識論具說。
亦若離計執安住法性照了四真。
則其體緣起有勝義有。
于一法上以四真實照了時。
自如是有無宛然。
于一切法亦複如是。
此即于四真谛論體有無。
非如世俗谛但于理世俗。
故今雲中不雲理。
又說。
于四真中。
一法一法悉是四真。
舉一法不可雲三科。
非不三科。
非四谛。
非非四谛。
非二空真如。
非不二空如。
非廢诠。
非不廢诠。
故一法一法上。
有與無同時同處。
欲言其體。
非言所及。
以何指示其體。
強名雲非空非有非由體空等者。
簡别邊主不可言。
成唯識說等者。
舉勝義谛不可言之證(論第七文。
疏七本廣釋)。
【章】寄言诠者(至)中道義立鈔曰。
三據所依論寄言诠辨中道。
問。
次前所言依真俗谛明空不空。
亦是依诠談旨。
可謂寄言诠門。
然今但此慈氏頌。
何故雲寄言诠耶。
答。
前所舉深密經等。
依真俗谛說空不空。
亦雖依诠談于依诠中。
總依真俗谛說故。
明依勝義谛一切法體性不可言。
上來雖總合真俗明非有非空。
所要明不可言中道已。
自下明可言中道。
故别指雲寄言诠者也。
又不可言中道。
邊主亦言。
今家以可言中道成立中主。
故為示教理俱中。
真俗俱中此不共義。
今别标雲寄言诠者也。
又今明非勝義谛唯一真如。
真谛四重論所說故。
但不約一真法界。
亦約唯識三性可言門示空不空立中道宗。
此依诠中可言門故。
今别牒雲寄言诠者也。
故引慈氏等者。
唐譯辨中邊論第一相品初頌。
此本頌大慈氏尊為無著菩薩所說本頌故。
雲慈氏所說頌。
此頌有二頌。
辨依妄分别明三性有無相。
此中初頌正解有無相。
後頌結列有無辨契中道之相。
虛妄分别有者。
能取·所取·遍計所執。
緣此執境分别。
名妄分别。
乃是依他。
以是能緣非所執故。
非全無自性。
無始時來虛妄分别因緣重習力故。
變似所執分别。
故名為有。
遍計所執能取所取。
名為虛妄。
虛妄之分别。
依士釋名。
非二取即分别。
持業立号。
然此但約染分說妄分别即依他有。
非依他中唯妄分别。
淨分别亦說依他故于此二都無者。
明妄分别之上能執所執永無。
于此者。
于謂境第七。
此謂妄心。
二都無者。
能所取二。
或我法二。
實性都無。
然準深密經說于圓成實亦起計執。
經曰。
于依他起及圓成實執着遍計所執自性。
由是因緣生當來世依他起性。
由此因緣為煩惱業·生三雜染所染。
于生死中。
長時馳騁。
長時流轉無有休息。
或在那落迦。
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