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真境從異心。
如說真如亦假施設名。
及無别者。
謂無别亦無不别。
相是俗谛。
性是真谛。
假是俗谛實者是真谛(真有四重)如是四重出體。
離真俗無所論法相理者。
即法性也。
顯揚論說。
性者諸法相。
若自相若共相。
若假立相。
若因相若果相。
總名為性(雲雲)如是四重出體。
論諸法相即是法性。
故雲不乖雖說一體等者。
四重出體中。
舉一出體論。
餘三出體自理具足。
故雲義不違三即一一法等者。
以此四體論一切法。
一法一法具此四體。
準此教體應論一切法體也。
故雲準此應知也。
問。
于初四重出體。
一體義用。
舉一不違三道理。
由上來釋自是顯然。
又于後四重。
一體義用。
舉一不違三道理。
如何辨是耶。
答。
後四重中。
舉一義不違三。
且論因緣(種子生現行。
現熏種。
十二有支。
十因四緣。
能熏所熏等)則于唯識論唯識。
亦不離因緣(種子生現行現熏種等)又論因緣唯識。
則若離無相。
則是小乘教。
非大乘教(如說大乘緣起深妙離言等。
又說三法展轉因果同時是。
是等皆不離無相談因緣。
又說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
亦說心意識八種真故相無别等。
皆是不離無相談唯識)又說非因非不因等。
以真如緣因緣又識差别相約理俗說。
真勝義中心言絕故之文。
及說無别亦無不别。
說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等。
以真如說唯識無相。
又起信一論雖說真如法門。
其中說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
由無相門而談真如。
亦說離心無六塵境界。
由唯心門而談真如。
亦說生滅因緣等。
由因緣門而談真如。
餘皆例準知。
是皆說一義不違三。
自可知也。
【章】雖顯教體(至)聚集解生鈔曰。
自下十文科中。
第九明識上句名聚集。
此中有十三文。
初結前寄難生後。
二明字名句相。
三明聚集義。
四明字一名一例。
五明字三名四例。
六明字六名十例。
七明字十名二十例。
八明字十五名三十五之例。
九明圓滿句。
十結成五字心現。
正答前難。
十一示有無邊聚集。
十二明就薩婆多。
教義不成。
十三結成大乘聚集顯現。
今即初也義有多途者。
上來所明無性等護法等初後四重出體。
是雲多途而未解釋唯識等者。
意言。
上來雖以多途明教體。
未解唯識上名句等能诠教相現也如何說者等者。
寄難生後。
上來以教理二證。
唯取能說者識上名句為教體。
已辨釋竟。
其識上名句者。
如何能說者識上聚集名句等。
亦令聞者識上名句聚集有解生耶。
【章】顯揚論中(至)非小乘義抄曰。
二明字名句相顯揚論中等者。
此第十二卷取意文也。
取彼論中無相濫者作四句也有字非名字等者。
即字界阿哀等聲無所诠故。
顯揚論說。
又若有字。
名所不攝。
則唯字無名(雲雲)有名非句等者。
謂一字名及二字等所成之名。
但诠自性非差别者。
若二字等诠差别者。
非此中攝。
即名為句。
顯揚論說。
略名者。
謂一字名。
廣名者。
謂多字名(雲雲)今章文但取略名雲一字名。
不取二字名等。
有诠差别濫句者故。
次句攝故。
非無二字名等句必有名字等者。
第三亦句。
顯揚論說。
字身是句所依。
句必有名。
若唯一字則不成句(雲雲)是故句必有名。
名必有字。
今此章言句必有名字者。
此名謂名及名身多名身等。
此字謂除一字一字名。
餘字身多字身等。
又名亦必有字者。
亦言亦句。
一字·一字名·字身·及多字身等。
問。
何故一字名不名句耶。
答曰。
但雲苦雲樂時。
但诠自性不诠差别故。
一字名非句所攝字不必有名等者。
此第四非句。
字有一字非所诠。
故雲不必有名名不必有句者。
一字名必非句者。
及二字名非句者。
此雲不必有句。
取顯揚論意立此兩句既大乘中等者。
欲立次所言聚集現義。
簡非小乘名句文。
小乘者指薩婆多等。
何故簡非是耶。
謂若實有名句文。
則不能說·聽識上聚集顯現。
故彰與小乘别。
大乘名句文。
聲上屈曲分位假立。
如成唯識等中。
又解。
瑜伽·顯揚等中。
不說名句聚集義。
但說五心聚集。
然名句聚集。
本出婆沙十四(十五丁)及正理論十四(二十二丁)章主今取婆沙·正理所說。
回大乘識上聚集義成立。
是故今不簡非小乘義。
則恐後學誤全同婆沙·正理說作此簡已。
【章】今準此義(至)諸佛聖教抄曰。
三明聚集義此義者。
大乘所立假立名等文如聖教說等者。
北本涅槃經十四(二十一丁左)及瑜伽八十一(二丁)七佛略戒經雲聖教。
舉一頌文。
然今但約初句以明聚集如次下辨。
第二句以下聚集相。
準例應知。
【章】說諸字時(至)非此所明抄曰。
四第一番明一個字一個名唯有一字者。
一個字也。
即成名一字也及依一字等者。
辨集現相。
一字者。
一個名也。
但诠自性不诠差别名于心上現者。
如是一個字一個名諸字。
于聞教者。
識心上變現。
此即一字等者結義。
此者指上句一字成名之義者。
諸之一字成諸之名。
即诠諸自性(諸者非一)之義者。
差别雲義。
今雲唯有一字及依等者。
此即諸一字成諸名之差别今明故雲此即之義也亦有一字等者。
如阿等字。
無處诠故雖字一字。
無一字成名義。
是非此所明。
今此所雲一字。
是一字而成名之一字。
字是諸一字故雲一字。
其一字有成名義故。
雲一字成名義。
即種種義(如是一個字一個名。
同一時心上聚集顯現也)
【章】複言惡時(至)二字所成名抄曰。
五第二番明三個字四個名。
雖入過去等者。
明識上聚集現相。
大乘立過去無體故。
現在無以前念實有應本質者。
雖然前念聞諸言熏本識已。
其本識刹那生滅至此現在由熏習力者。
前念熏習因緣力唯識變力者。
至此現在當念聞說惡字時。
前念熏習諸字自第八識作因能變。
與惡字同時第六識上變現。
此雲唯識變力。
又解。
但雲由熏習力。
不雲唯識變力。
則不成佛識上聚集顯現義。
佛無熏習故。
仍于此念者。
聞惡字當念也即有二個等下。
明聞惡字當念心上名句集相。
此初明字·字身二個一字者。
諸·惡如是一字。
數二故雲二個一個字身者。
以體·依·集三義。
雖釋身言。
今取聚集。
婆沙曰。
身者何義。
謂是二名聚集義(雲雲)俱舍·正理以體義釋。
非今所用。
謂諸惡如是二合雲身。
如是身但有一故雲一個。
兩個一字等者。
明一字成名。
謂諸惡。
如是一字名有二故雲兩個一個一字等者。
明名身。
謂諸惡如是一字名二合為名身。
此名身但有一故雲一個一個二等者。
此明二字成名。
無名身及多名身。
無字故。
謂諸惡如是二字但有一故雲一個如是三個字四個名合有七相。
一時心上聚集顯現。
【章】又言者時(至)字多字身抄曰。
六第三番明六個字十個名。
此中有二文。
初明字三位。
二明名三位。
今即初也。
有者彰心上現。
謂聞說者時。
餘莫等字亦在未來。
其前諸惡二字雖入過去。
還由前念熏習力故。
至于後念。
聞說者故。
已下十六相自心上現。
故雲有也。
開發中具陳是。
對法疏及此章略不說。
令例上知。
三個一字者明字。
謂諸·惡·者如是有三故雲三個。
兩個字身者明字身。
謂諸惡·惡者。
如是二合。
有二之身故雲兩個。
一謂諸惡等下。
章主加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