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覺但屬智。
是即别義。
不可雲覺·者一。
今合釋中。
雲有覺者故。
存持業有财兩釋。
于中持業尤勝。
有覺之有彰人有用。
有釋此文言。
覺者翻名。
是彰體聲(雲雲)今詳曰。
有釋通漫。
梵語八轉姑置焉。
今此章文以有覺者為覺者義。
必非體聲。
彰五蘊體持能覺用故。
由此釋第二業聲。
帶業用聲故。
問。
若爾。
今文雲如說佛陀名為覺者。
此覺者言第二業聲。
則應加空點雲佛南(漢音呼)既但雲佛陀。
雲何應雲業聲耶。
答。
佛陀是覺梵言。
爾今翻雲覺者。
則加●點雲●沒●馱(引)是第三啭能作作具聲。
此是彰覺言能覺之覺非所覺。
如是能覺之用于五蘊假和合人體而有。
此有義主者上所作業。
所作業必帶能作義而彰。
故有能作作具●沒●馱(引)能覺之用者故。
雲有覺者則第二啭業聲也。
【章】釋此合名(至)名六合釋。
鈔曰。
三結歸六合釋。
謂西方雲殺三磨娑。
此雲六合。
以二義别今合有六種故。
立别論名雲六合釋也。
問。
若爾。
物無離釋則應無合。
何故于西方不雲六離釋而雲六合釋耶。
答。
離釋是常途釋。
若雲合釋。
則以初有離釋。
今合立名自可知。
于離之處非立釋名。
但于合處立六釋名故。
西方雲六合不雲六離也。
【章】雖如菩提(至)諸難者故鈔曰。
設六釋相中。
三簡相濫即彰此六合釋非在字身·多字身上。
而但在名身·多名身·及集法滿足句·句身·多句身。
謂若雖字數有多義是一。
則不可離故。
亦無合者故。
于一義何用六合。
由是六合釋在二義已上。
雖有多字于一字處無六合也雖如菩提等者。
舉例示。
幽贊(下)雲。
菩提雲覺。
末迦名道(雲雲)舊翻菩提雲道。
今家不用理目一體等者。
覺謂慧心所。
故菩提二字但一慧體。
既無相濫者。
結成一義無相濫。
六合之釋等者。
明二字義一無六合釋之由。
諸名者一切立名。
謂一切立名中。
以二義合為一名故。
二義相濫起疑難者。
非六合釋則不可決了故。
立此别論已上簡濫已。
【章】此六合釋(至)名之為合。
鈔曰。
設六釋相中。
第四由義示别名。
此非西方所稱名。
章主以義示此别名。
亦者亦六合名。
【章】此六者何(至)六帶數釋。
鈔曰。
論今釋中第三明别六合釋。
此中有四。
初征起。
二列名。
三别舉。
四示有所傳結。
今即初·二也。
此六者何者。
征起也一持業釋等者。
二列名也。
新羅元曉曰。
問。
既有持業何無持體。
如自體分等。
若對依主應有依伴。
如天人師等。
對有财釋有無财釋。
如窮子等。
對鄰近釋有疏遠釋。
如天扇等。
對相違釋有順屬釋。
如師之徒等。
若有帶數何無帶時釋。
如朝華等。
若如是者。
應有多釋。
何雲六耶。
解雲。
諸依伴名入有财釋。
其天人等師所有故。
從本立名入持業釋。
體以所依為其業故。
無财之名亦持業釋。
窮困為業無别貧故。
疏遠之名是依主釋。
以天為主得彼名故。
帶時之釋皆入第六。
所帶類異而帶義同。
從多舉數兼攝餘類。
所以唯六無所增也(雲雲)(已上元曉深密經疏)今雲。
此元曉所解未盡。
問之中雲何無持體等。
此答無文。
今助加雲。
持業即持業釋。
如自體分。
自體即分故。
一體持業用是持業故。
其天人等師所有故等者不可也。
天·人對師依他主法。
依天人有師義故。
依主釋。
入持業釋者尤非也。
無一體持業用義故。
又雲帶時釋皆入第六之所解。
元曉謬釋。
今詳雲。
既雲帶數。
其中何有帶時釋。
若帶時之名。
随應依主釋。
如朝華等。
依朝之華。
雲帶義同。
從多舉數者。
尤粗漫也。
帶餘物名随應餘五釋攝。
又問中雲有順屬釋如師之從等。
元曉解無此答。
今雲。
此亦依主釋也。
如是研究。
唯六不可增減。
故西方唯立六種雲六合釋。
【章】初持業釋(至)名同依釋鈔曰。
自下第三正别舉釋。
此中有六。
初持業。
二依主。
三有财。
四相違。
五鄰近。
六帶數。
初中有五。
初牒本名異名。
二釋本名。
三釋異名。
四舉例示。
五結略。
今即初·二·三也初持業釋亦名同依者。
初牒本名異名。
今言。
持業與同依。
雖于一事體上全同一處。
且由義邊别立二名。
雖爾同依義處必有持業。
持業處亦必有同依顯然。
故雲亦名同依也。
亦言示非别處有也。
問。
若爾。
為何立同依·持業二名耶。
答。
成同依·持業二名。
雖同處事。
由離釋儲異合釋名。
且如藏識。
藏此用。
識是體。
識體持藏之業用。
如是釋則持業。
若翻雲藏是體。
持識之用。
亦持業釋。
又藏及識。
此二之用。
一體持藏與識之兩用。
則同依釋。
又如雲石硯。
石與硯之二是業用。
于一物體持二業用。
此名同依。
亦若雲石是體。
持硯用。
則此名持業。
又如雲唯識。
若雲識是體。
唯是用。
識體持唯用。
是一體持一用。
則名持業。
亦若雲識及唯俱用。
則名同依。
以要言之。
則體用本不離故。
雲石硯處可雲一體持一用。
亦可雲一體持二用。
故持業·同依名異體同。
是故别立同依不為七合釋。
周記曰。
亦名同依者。
同依釋二法同依一體。
持業釋一業依一體。
此二不同。
如何體一。
答。
有二法俱是業用。
此同依也。
是體所持。
亦名持業(雲雲)持謂任持等者。
文自易了。
體能持用等者。
此四字解持業釋之要句也。
成唯識論四曰。
此持業釋。
如藏識名。
識即意故(雲雲)疏四末(五十丁左)曰。
意是自體。
識即是意。
于六釋中是持業釋。
業謂業用。
體能持用。
即似舊(真谛師等)言功能受稱。
此六釋名皆二法相對辨差别釋。
非一一法究理括盡(雲雲)名同依者下。
如前已辨。
自可知也。
二義同依等二句。
是釋同依之要。
今雲。
總解諸名義。
于一名義由作離釋别。
有持業有依主。
複有财等。
無一離釋有多合釋。
今是于一離釋。
有同依處必有持業故。
雖名異體同。
由離釋儲立此二名。
自可知已。
【章】如名大乘(至)少名同依鈔曰。
此下四舉例示。
此有四文。
初以大乘二字例。
二以攝大乘論名例。
三以唯識成唯識論名例。
四以藏識名例。
今即初也如名大乘。
者牒也無性釋雲等者。
無性攝論第一之文也亦乘亦大者。
是以同依釋。
于一體上持乘與大二用。
亦乘與大二義同依一所依體。
此四字上具此二義故置亦言。
如章具辨。
問。
此亦乘亦大四字。
以同依釋自可知焉。
以持業釋意如何。
答。
謂乘與大之言各有為用為體義。
互一體持業用故。
雲亦乘亦大也大者餐七義之下四句。
離釋大乘二字。
為次以同依與持業。
于釋亦乘亦大。
七義者。
七大義。
瑜伽論四十六(十七丁)顯揚第八(十五丁)雜集論十一(三丁)金剛般若論二(十一丁)大莊嚴論十二。
皆說七大義。
少有同異。
會釋相違如餘處明。
今且由雜集論釋。
則一境大性(無量教法為境界故。
金剛般若雲法大。
莊嚴雲緣大)二行大(行二利故。
金剛般若雲心大。
莊嚴雲行大)三智大(了二空故。
般若雲信解大。
莊嚴雲智大)四精進大(三劫修難行行故。
金剛般若雲淨心大。
莊嚴雲勤大)五善巧大(不住生死涅槃故。
莊嚴雲巧大)六證得大。
證得百四十不共法故。
七業大。
窮生死際作佛事故(雲雲)大謂弘廣。
與如是七義相應形小之稱。
具者相應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