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内所變境皆應雲餘物故。
非攝破真等者下第二重通難也。
難雲。
若雲一切法皆歸識名唯識者何無垢稱經等雲一切諸法皆如耶今此章文意通之。
通意雲。
義濱釋此文言。
且此門總立識攝。
若約歸真如門。
識亦說名一切法皆如(雲雲)子島大此為是。
誠深妙釋。
得大乘離言實意(後學勿忽俱胝和尚一指如是)。
【章】梵雲摩呾(至)此翻為唯鈔曰。
當門大科中第三釋唯言。
此有三文。
初舉梵名。
二舉唯三義。
三取舍三義。
今即初也。
【章】唯有三義(至)非無臣佐鈔曰。
二舉唯三義三義共成識上義。
一簡持義者。
簡去處即持取。
如明來暗去。
心心所等者。
等見相分以真如等。
故舊中邊頌者。
真谛釋之論上(初丁左)私記明引舊論由。
識表之中者。
以五法事理不離識表識言義之中此二(俗事真理)決定。
顯無實有俗事二取物。
三顯勝義者。
子島曰。
問。
若雖舉識勝理等心所。
則應雲識言有顯勝義。
而何雲唯言義耶。
答。
若不加唯言不可顯識勝義。
今以唯言顯識勝義。
故雲顯勝義(雲雲)今雲。
此釋尤爾。
【章】今此多取簡持解唯鈔曰。
三取舍三義。
謂今此唯識之唯言諸教文中多分取簡持義而釋。
少分用餘義也。
【章】識者心也(至)論稱唯識。
鈔曰。
當門七科中第四會違。
此有三文。
初以為根本義而會。
二約因果而會。
三約心識無二而會。
今即初也。
子島作科曰。
會中有三釋。
一雲。
經雲唯心。
論雲唯識。
心識是一。
二雲。
經由集起彩畫義。
論由分别了達義。
三雲。
經通因果總名唯心論唯在因但名唯識也(雲雲)今雲。
章意雖有如是三意。
由文作科則意難了故今改作如前。
由心集起等者具應言心集起為主之根本心彩畫為主之根本也。
心集起者。
成唯識五(八紙)說。
第八名心集諸法種起諸法故(雲雲)由二十論疏集起有二。
一行相集起。
二種子集起。
初通諸識後唯第八(雲雲)今雲。
今所言集起言含二集起。
通諸八識說故。
心彩畫者。
華嚴經曰。
心如工畫師。
畫種種三陰。
一切世間中無法能不造(雲雲)故以彩畫義名為心也。
為主根本者。
雖心所亦集起彩畫。
以心集起彩畫為主為根本故雲唯心也。
又此心有分别了達之根本義邊。
約此義邊論雲唯識。
爾唯心唯識非别體有。
約為根本義邊别經與論别立名也。
【章】或經義通(至)說識為唯鈔曰。
二約因果會。
謂因位有集起義。
果位亦有。
故通二位。
總雲唯心也。
在因位中等者。
粗細了别。
是因位心易了貌也。
故論就因位易知貌雲唯識也。
【章】心識名異(至)名之差别鈔曰。
三辨心識無二會。
現本脫心識名異四字(基辨)私以二十論疏文意補以釋之。
應理有此四字故。
無性攝論四(七紙)雲。
心識是一(雲雲)二十論雲。
等者。
彼疏釋曰。
謂諸經論(大小乘)所說心意·識·及了别。
此之四名其體無異但名差别(雲雲)今雲。
其體無異者小乘實義。
今用是釋随轉理門。
初小乘通義者。
婆沙七十三(十二紙)雲。
心意識三聲雖有異而無差别(雲雲)俱舍四(十三紙左)雲。
心意識三名所诠義雖有異而體是一(雲雲)次大乘義者。
瑜伽六十三(十二紙右)說。
複次此中諸識皆名心意識。
又成唯識五(八紙)說。
如是心意識三義雖通八識而随勝顯等(雲雲)(今雲。
說通義皆随轉門。
大乘實義由楞伽經九。
賴耶名心末那名意。
前六名識。
瑜伽唯識等論用之為不共說)
【章】識即是唯(至)依主無失。
鈔曰。
當門七科中第五約六合合釋。
謂識體持簡持·決定·顯勝之唯業用故持業釋也。
或順世尊下以依主釋。
三十論疏(一末)明順世計曰。
彼計唯執有實常四大生一切有情一切有情禀此而有更無餘物後死滅時遂歸四大(雲雲)今雲。
由廣百論。
此外道色心共四大為性故。
今雲成立境唯也及清辨等者。
三十論疏一曰。
然清辨計總撥法空。
為違中道強立唯境。
諸心所現即是唯境。
有何失也(雲雲)又三論宗學徒難曰。
清辨宗中無說唯境之文。
如何相過學徒陳妄語耶。
此難如何通。
答。
相宗學徒通雲。
三論諸師不善自宗不得清辨之意雲爾也。
彼宗立五佛性中雲因緣一法轉而為五。
故知有境也(是音石僧都釋)為簡于彼者。
若雲心内境。
則雲唯境亦雖無害。
為簡順世清辨境唯。
今以識之唯雲唯識也。
【章】為令舍識(至)說唯識言。
鈔曰。
當門七科之中第六通伏難。
難文在樞要中。
樞要曰。
問。
何故第四依勸依智不依識。
此論名唯識不名唯智耶。
如唯識章名中釋。
今章立五段釋通此伏難。
五段者。
初因果相對釋。
二能所相對釋。
三主能對釋。
四欣厭相對釋。
五約歸·主釋經·論違。
今即初也。
為令舍識者。
識是了别。
智是簡擇。
若但了别無簡擇用别着事故。
着事是生死之本。
故令舍識。
今說唯識。
而依能智者。
簡擇達理。
是涅槃因。
故今令依。
【章】若能觀中(至)故名唯識鈔曰。
二能所相對釋。
智強勝劣者。
能觀謂智簡擇觀察此名為智。
故能觀中簡釋決斷用強。
識但了别境無簡釋用劣。
若以為為境等者。
意言。
若以能觀智為所緣境。
能觀智皆不離能緣心。
今以能觀智為所觀境。
故名唯識。
問。
雲何以能觀智亦為所觀耶。
答。
見道十六心中類忍類智緣前正智。
即是五智為所觀境。
又大圓鏡智現三智影。
即是三智為所緣境。
此類非一也(此子島答釋。
尤妙釋。
秋篠未明了)
【章】又不離依(至)故可依智鈔曰。
三主能相對釋。
不離者。
清素記曰。
有二意。
一不離識。
二識是主故雲唯識。
今雲。
清記釋未痛決。
意雲。
能觀智謂慧心所。
即不離心王。
以不離義攝從依主。
論雲唯識也。
決斷從能等者。
意言。
智是決斷義。
是故四依中從功能雲依智也。
【章】又從欣為(至)唯毗若底鈔曰。
四欣厭相對釋。
從欣為目者。
秋篠曰。
智是涅槃之因以為所欣。
識是生死本故為所厭。
故從偏增得名不同(雲雲)今雲。
秋篠所釋尤為是正。
皆般若者以識性真如為實相般若。
以心·心所·色·不相應為眷屬般若。
以此照真俗智為觀照般若。
能诠真俗教為文字般若。
此真俗智所照二谛境界為境界般若。
故雲皆般若也。
并唯毗若底者。
因果二位俱名為識。
故今雲并。
【章】攝法歸無(至)一切皆般若鈔曰。
五約歸主釋經論違。
一切法皆如者無垢稱經所說也。
餘文可知。
【章】是名第二辨名号也鈔曰。
當門七科之中第七結釋也。
【章】第三離合會釋者。
鈔曰。
當章第三門。
此中八文。
初标牒。
二釋此門名。
三明一名類。
四明二名類。
五明三名類。
六明四名類。
七明五名類。
八總結會釋。
今初也。
【章】離者别也(至)非體異也鈔曰。
二釋此門名。
離者别也。
等者離合之言簡非六釋離合也。
秋篠曰。
别者屬諸經論。
同者屬此唯識。
今此門中和會解釋故名會釋(雲雲)義濱曰。
謂諸經論種種說名差别唯識差别。
或合解者但是唯識(雲雲)(基辨雲。
何唯心中道等名唯是唯識耶。
答。
觀一法唯識所變時。
依·圓同時同處具。
一切名差别無不依·圓者。
依他是緣起圓成是絕言。
若離絕言緣起說名差别。
是非大乘。
故雲但是唯識也)諸觀等者等一名二名等(能所真俗等皆是觀故雲諸也)。
【章】一名有三十一類。
鈔曰。
自下三舉一名類離。
此中有五。
初總标。
二舉四類。
三舉一三類。
四舉十四類。
五結一名類。
今即初也。
【章】華嚴等中(至)名為唯心鈔曰。
此下二舉四類。
此中六文初舉唯心。
二舉中道。
三舉般若波羅蜜多。
四舉一乘。
五評四類。
六别釋一乘名通能所觀。
此即初也。
遮境離識者遮小乘等執離心外有實境也。
【章】辨中邊論(至)名為中道鈔曰。
三舉中道名。
遮邊執路者。
路謂心之遊履處。
邊執者小乘諸法實有執及清辨學徒諸法皆空之執名邊執路。
中邊者中邊疏雲。
中謂非邊也。
道者遊履之義即真如智之所遊處(雲雲)中邊論慈尊頌雲。
是則契中道者。
疏雲。
謂一切法非一向空亦非一向不空。
如是理趣妙契中道。
亦善符順般若等經說一切法非空非有(雲雲)古師引寶積經雖釋中道名。
今家以中邊頌釋。
心經幽贊曰。
無著菩薩後請慈氏說中道教雙除二執。
頌曰。
虛妄分别有(雲雲)。
【章】般若經中(至)波羅蜜多鈔曰。
三舉般若波羅蜜多名。
幽贊上曰。
福智俱修(眷屬般若)有空齊照(界界般若)尋诠會旨(文字般若)究理解生(實相般若)慧性慧資皆為般若。
能除障智證法真理。
衆德之首萬行之導。
雖獨名慧攝一切法(雲雲)今雲。
唯慧非波羅蜜多。
施等皆爾。
如三十論九說。
【章】法華經中(至)名曰一乘鈔曰。
四舉一乘名究竟運者。
玄贊四曰。
由過此外無别勝乘依理究竟最為殊勝故說為一(雲雲)子島曰。
究竟者一義。
運者乘義(雲雲)問。
何故究竟義名一耶。
答。
玄贊四曰。
一有三義。
一簡别故名一。
謂昔日說二今時說一。
故知所诠理極一而為實。
能诠之教二即稱攝。
無别二理以為極也。
二破别故名一。
謂二乘不知二為方便執二乘果以為真極。
今說二涅槃但為化城。
說二菩提但是羊鹿權教所設。
非是所得證菩提涅槃真勝極也。
破彼(二乘者)情執有二果極故說為一(乃至)廣說。
三會别故名一。
謂教·理·行·果皆有根本及以方便。
會漸悟者先二乘中所修成得教理行果為大方便。
依是本論初地已上離分段死。
見道已前教·理·行·果為不退地之根本因等(雲雲)問。
何故乘義名運耶。
答。
玄贊雲。
乘是運載義。
運載行者。
自運運他至于彼岸。
皆名為乘(雲雲)問。
因行能自運至果可名乘。
佛果自運息應非是乘體。
答。
有五義。
一者運載以名乘。
因中通二運。
廣至果廣他運。
由是亦名乘。
二(廣如玄贊)三者二乘唯自運小尚得乘名。
況佛廣運他。
何理非乘攝。
四者因中理智能雙運二用勝故得名乘。
果中理智因修成。
因乘種類亦乘攝。
五者因中二運常增進作用現勝得名乘。
果中自運窮未來際令他增進得乘稱。
(雲雲)
大乘法苑義林章師子頻伸抄七(尾)
安永第五仲春黑月盡日于平安城五條新善光寺内雲林庵以愚見解說之次。
草草不憚拙智任義解生***之了。
回向無上大莊回向四恩法界海傳法相宗末學沙門基辨(大同房生五十九歲)同第十巳年仲春于東都淺草安部川町延命院為三子講法苑章之砌校正了。
天明六年午十月二十三日于南都興福寺妙光院再校了。
為來未年于平安城京極善長寺設講筵用意也。
基辨(六十九歲)
寬政第二歲次庚戌九月上旬飛鳥禦殿禦門主禦所望故講演斯章。
講演隙随觀解義訂正之畢。
回向無上大菩提回向四恩法界海藥師寺三松院釋基辨(生年七十三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