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等立真谛理依他圓成其體亦空言存者有觀者。
當瑜伽學徒義。
偏學深密·瑜伽等意立真谛理立依他圓成其體定有(今雲。
此瑜伽學徒者。
非護法宗。
偏執任文取深密·瑜伽等意。
不知可言中道是護法宗宗極而唱依圓體有者也)言今觀空有而遣有空者。
當護法正義。
圓悟諸教立真非有非空。
心言絕故。
破有說無破無說有。
有無二說皆是世俗。
勝義理中有無俱絕。
今述其意故雲今觀空有而遣有空(雲雲)子島曰。
由所治病有有與空。
能治藥亦應有空有。
若所治病無增損者。
應能治藥亦無遣存(雲雲)今詳雲。
子島所釋任文取義無和。
秋篠配三觀今文為護法正宗義。
誠巧妙哉。
所不能及。
中宗學者不可不識也。
義雖無加。
今私加解雲。
今觀二字須深用意。
但于言诠雲有及空。
則如偏執青辨及瑜伽文者。
皆悉堕偏有偏空。
如實學護法論師可言中道宗義者之解。
今住唯識變觀觀一一諸法。
則于一法一法計執本來都無體用。
依他緣起有圓成真實有同一時處自顯現已。
即遣存一時觀也。
具釋應言今(修唯識觀一念)觀空(計執本來空無)有(諸法體實依他緣起有圓成真實有)而(住觀當體)遣有(實有病)空(撥依圓病)觀空(都無體用)遣有(實有病)觀有(緣起有真實有)遣空(撥依圓病)故上句先空後有雲觀空有(此示藥)次句先有後空雲遣有空也(此治病)。
有空若無等者。
明一法一法非有非空廢诠中道。
意謂。
住唯識觀一念當體有空二病并除。
何藥之有。
故以無言示中道也。
由是應知。
以治病全體為藥。
故有空病執全分即是空有教藥全分。
所以何者。
謂實有執全分是(法體)性。
(本來)空(無都)故。
以空(唯虛妄起都無體用)觀藥治此有病。
亦撥無空執全分性緣起有(執全分緣起有處起)以有(依圓諸法體實)觀藥治此空(撥無)病。
若爾有空非病。
能治藥故。
非不病。
是所治(執病)故。
非藥非不藥。
觀一切法唯識變時。
一法一法于一念上有(緣起有依他真實有圓成)空(都無)同一時處宛然顯現。
故強名雲非有非有空心言絕境也(已上私解)海住山曰。
今觀空有下彰由有所治有空病有能治空有藥也(已上四帖抄。
今雲。
由子島有此科也)以彼空有等者。
今釋此文為三。
一出古釋。
二判是非。
三叙今義初出古釋者。
古來四家釋别。
一芳野信睿。
二秋篠善珠。
三子島真興。
四海住山(上人)初芳野義雲。
今此文略。
具足應言以彼有空與彼空有相待而觀方正觀成。
然今有空病中且舉後空。
空有藥中且舉後有。
若不相待純有。
是誰之有。
以無空故何得是有純唯空者。
是誰之空。
以無有故何得是空(雲雲)(西大寺常騰亦同釋)二秋篠義雲。
空者所治病。
有者能治藥。
遍計所執有空雖異而體虛妄。
故總名空。
依他·圓成實有雖殊而體非無。
故總名有。
迷悟相對方成觀行。
若純迷無悟。
若純悟無迷。
誰之迷悟(雲雲)三子島義雲。
此文重成前理也。
以彼空有者舉觀之藥也。
純有純空者舉執之病。
誰之空有者。
意雲。
若所治病純有純空無有空相并者。
能治之觀亦但可有偏空有之觀為誰相并有空有之觀乎(雲雲)四海住山科雲。
以彼空有等下彰無有無病不可有空有藥也于一法上三性不可言空或有也(雲雲)第二判是非者。
初判芳野義雲。
設具應言之釋。
釋雖勞煩。
意無違害。
然今有空病中且舉後空等此釋穿鑿尤過。
若不相待下其釋尤勝。
次判秋篠雲。
空為病有為藥者。
此釋未穩。
有何所障不雲空為藥有為病耶。
複計執總名空依圓總名有之釋亦為不然。
不辨别病藥之差故。
又迷悟相對等者。
此亦不穩。
上句所言空有二字若無藥義但雲病義。
以何為據。
以相待言為迷悟相對耶。
釋意有餘卻于章文有言不足失生故為不穩。
又純字釋約迷悟故尤為難解。
子島亦判此兩家雲。
二記意旨各殊。
不可定判。
然章文顯然不可緻劬勞。
二記俱煩。
如文可察之(雲雲)三判子島雲。
言重成前理之釋亦無味釋。
未必然也。
以彼空有句釋為觀之藥。
以純有純空為執之病。
此解不穩。
有何差别彼空有句為無執病義耶。
純有純空豈局為病。
故此亦為不穩。
四判海住山雲。
但示科無詳釋。
以藥病相對一法三性離言中道義示科。
寔為允當。
第三叙今義者。
以彼空有等下準海住山科明一法三性非有非空中道觀門。
問。
此文雲以彼空有相待觀成。
如何相待耶。
答。
此文以空有二字病藥相待觀成。
謂若以空言為病。
則下有言為藥。
亦以空言為藥。
則下有為病。
今此空有二字含如是病藥之義病藥相待雲以彼空有相待觀成。
即是于觀一法一法唯識所變以知緣起有能治藥撥無空病自除。
其以有藥空病除處。
即以觀計執無(都無體用)能治藥固執有病亦除。
如是唯識住觀一念示成安立(相待)非安立(泯能所觀成)俱學觀故。
今雲以彼空有相待觀成。
複重應言。
觀唯虛妄起都無體用處。
即觀依圓諸法體實此一念觀望知有執病都無(體用)邊。
雖名空藥(治有病)望知唯虛妄起邊。
知緣起有(依圓謂法體實)空病(撥無依圓)自除。
所以有空藥病同處同時具足。
非空非不空。
非有非不有一法一法廢诠中道一念當體藥病俱亡非藥非不藥。
如是住觀名空有相待中道觀成是以相待假觀廢诠中道真觀成立。
此雲可言中道。
是名護法宗名慈恩一家所立。
我門學者以但偏學瑜伽深密等法相不可濫竿。
謹勿忽諸純有純空等者。
純謂偏也。
意言。
我宗所雲空有相對中道觀成故實有病全體都無體用。
觀體都無名為空藥。
撥無空病全體撥依圓緣起有起。
故于緣直有藥空病起也。
若爾者病法體空藥。
空病法體有藥。
所以病藥俱亡有空俱滅。
然有偏學者有觀是偏有觀。
對何空病名為有藥。
又空觀是偏空觀對何有病名為空藥。
失中道觀成義堕偏執學非護法宗。
今遮是。
次句雲誰之空有也誰之空有者。
意言。
若偏空觀則本來無物更今空何物雲空觀耶。
若偏有觀則本來有物。
雲何今更有何物雲有觀(雲雲)所以翻知。
空對有有對。
空于一法一法具法體。
即是非有非不有等自可觀知焉已。
故上人釋此文雲于一法上三性不可言空或有也。
(雲雲)
【章】故欲證入(至)方便亦入。
鈔曰。
此下第六勸學觀行者。
此中有四。
初示初重觀門發無漏智方便。
二示實證位心相。
三遮妨難。
四遮唯識執。
今即初也。
海住山示此文科雲。
故欲證入等者。
顯法體離言為除執用空有言非空有言稱法體也(雲雲)今詳曰。
此釋雖文有此意。
失故欲二字意。
故不盡意故欲證入等者。
故欲二字子島無釋故言但釋欲言。
海住山二字俱無釋。
證入者。
若約分證則證入初地真見也。
若約圓證則證入佛位也。
今且約分證釋為先德義。
我亦從之。
釋此文意古有二家。
今加私義為三義。
初子島曰意言。
若欲引起無分别智證得真見道離言真如。
則要先資糧及加行位可修如是遣虛存實觀(雲雲)次海住山曰。
此遣虛存實觀多實證方便故以地前為本。
實地上根本後得二智亦可攝遣虛存實也。
又以根本智真觀或名存實。
正證法性故。
或名遣虛。
所執悉不現故。
又名中道。
非有非空是為實義。
雲有雲空由此方便欲令證入中道也(雲雲)今詳二家雲。
子島所釋以初重觀為真見道證入方便。
意義雖不詳寔章主意。
又海住山所釋意有三。
初以初重觀為實證之方便故。
地前所修本觀。
次地上根本智亦明攝此初重觀。
此兩段意可謂章主意。
具明根本智名遣虛存實義。
誠妙釋哉。
後明根本智名中道義。
以雲空雲有立以此初重觀為方便觀義。
此解也。
以次文非謂有空等文釋欲證入依此方便之言。
雖可有此義。
違論第九文以非安立俱合觀為四加行觀。
及承前相待觀成之文今置故言意遂不顯。
故此釋粗相。
應依實義。
第三叙今義雲。
文初故言承上起下。
由是今釋雲。
由如上所言空有相待中道觀成故。
若觀行者欲證入初地真見所證真實唯識離言法性。
皆須依此有空安立非安立相待中道觀成方便證入初地真見此文意也。
問。
何故作如是解(雲雲)答。
成唯識九說。
故說菩薩此四位中猶于現前安立少物(攝論所說故言似義。
心上變如相觀也)謂是唯識真勝義性。
以彼空(所執都無)有(依他緣起)二相未除帶相(空有相狀)觀心有所得故(相似觀行唯識)非實安住真唯識理。
彼相(能所空有)滅已方實安住(安住真實唯識)又此位菩薩于安立谛(有差别名言)非安立谛(無别絕言似相)俱學觀察。
為引當來二種見(真見相見)故。
非安立谛是正所觀。
非如二乘唯觀安立(雲雲)由是可知。
前所明雲空有相待觀成等。
複雲有空若無等者。
安立·非安立俱學觀察。
為引後念真見勝方便也。
如成唯識疏言。
知遣存者名備資糧。
資糧者福智二莊嚴也(雲雲)地前觀行專以善備福德·智慧資糧總名資糧位。
其中别義第十回向滿心名加行位。
雖别立名于備資糧義全無差别。
故此初重觀行證入真見離言法性之方便也。
【章】非謂有空(至)性離言故。
鈔曰。
二示實證住心相。
正是地前勝進地上所修入之心相。
子島科曰。
此文遮堅執(雲雲)海住山曰。
叙實證位法體非空有。
此段明廢诠門(雲雲)今詳雲。
二家科中以海住山為勝。
子島科不穩。
非謂等二句雖似遮執。
為明次證真觀位已下文有此文故。
是亦表中道文非遮文也。
遣·存同時故雖似無害。
以存實示科時。
令人信學。
于遮表并文但舉遮言難入故不穩也。
然釋文意子島為勝。
謂所觀之法非體決定是有是無諸法體性言語道斷言诠不及。
有無分别皆斷滅故。
但是世俗虛妄施設。
何以知者。
證真實位一切諸法非有非無離諸分别。
性離言故。
若諸法體者無定者。
無分别智應非證實(雲雲)由此等釋此文示離言中道唯識觀也。
【章】說要觀空(至)真體非空鈔曰。
三遮難。
難雲。
若言證真觀位非有非空。
則如何般若經等說要觀空證入真觀耶。
今文通之子島科曰。
此文通伏難(雲雲)今詳雲。
未穩。
但應雲遮難。
無伏意故。
牒難通非通伏故。
海住山科曰。
此文明諸教觀空說證真理空我法非空真如也。
今詳雲。
此科為好。
說要觀空二句牒難。
謂要觀彼下正通文也。
意言。
要觀彼遍計所執本來空無為所由門故悟入真實唯識法性。
真實法體不可雲空。
廣百論曰。
聖智所證非有非無而有而無。
(雲雲)
【章】此唯識言(至)亦應除遣鈔曰。
四遮唯識執。
子島科曰。
亦遣執之詞(雲雲)海住山曰。
明唯識實有執亦無(雲雲)今詳雲。
子島不委。
以海住義為是。
釋此文意者。
古有三家。
初芳野義曰。
執心所取真實唯識應非實識執心所執故。
猶如心外境(雲雲)二秋篠義曰。
如成唯識二說。
若執唯識真實有者。
如執外境亦是法執(雲雲)(子島同之)三松室立三段義證曰。
一中上意位發下如實智觀能取空。
即唯識曰。
既無實境離能取識。
甯有實識離所取境(雲雲)(海住山由此證)二世第一法位發上如實智雙即二空。
即中邊曰。
由唯識智無境智生。
依無境智生複舍唯識智。
境既非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