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十四類中法住名在法華方便品。
無我及勝義在中邊論。
其餘十一名在大般若經二百九十六(六丁右)如是十四名真如唯識性之異名也法界者。
中邊論曰。
由聖法因義說為法界。
以一切聖法緣此生故。
此中界者即是因義(雲雲)此約唯聖法。
其實一切凡聖法皆悉唯識變唯識識性。
故雲法界法性者。
成唯識疏曰。
性體義也。
一切法體。
故名法性(雲雲)不虛妄性者。
同疏曰。
湛然離倒名不虛妄(雲雲)不變異性者。
對法論曰。
謂一切時無我實性無改轉故說無變異(雲雲)平等性者。
理趣分疏曰。
遍諸法故名平等性(雲雲)離生性者。
同疏曰。
離生滅故名離生性(雲雲)法定者。
秋篠釋曰。
諸法之中其性定有(其性者唯識真如也)故名法定(雲雲)法住者。
玄贊曰。
真如住在諸法之中體性常有名為法住(雲雲)法位者。
同贊曰。
法有染淨。
離染得淨分位顯之名為法位(雲雲)真際者。
中邊論曰。
由無倒義說為實際。
非諸颠倒依緣事故(雲雲)(子島雲。
真與實同也)虛空界者。
對法論曰。
虛空者謂無色。
性容受一切所作業故(雲雲)無我者。
唯識疏九末曰。
性離二我名無我(雲雲)勝義者。
中邊曰。
由聖智境義說為勝義(雲雲)不思議界者。
秋篠釋曰。
名言路絕尋思息故名不思議(雲雲)如大般若廣釋者。
此十四名中十一名大般若說。
餘三名雖餘處說今從多分雲如大般若等也。
問。
此十四名能·所觀中何耶。
答。
唯所觀境。
如前可知。
若雲法界智法性智等則能觀也。
【章】合前三十一單名鈔曰。
舉單名中第七結一名類也。
已上一名類已。
【章】二名有四鈔曰。
當門八文大段第四舉二名類。
此中有七初标。
二标安非安之名舉瑜伽以勝鬘例。
三舉勝義世俗之二名。
四舉名事二法。
五評所舉三名。
六舉二無我之名。
七評此名。
今即初也。
【章】瑜伽論中(至)無作四聖谛鈔曰。
二标安非安舉瑜伽以勝鬘例。
瑜伽六十四文也。
施設者安立也。
非施設者非安立也。
伽六十四說。
安立真實·非安立真實(雲雲)安立謂四聖谛非安立謂諸法真實。
淺深異故者。
由成唯識第九說。
安立谛二乘所觀。
今名為淺。
非安立谛菩薩所觀。
故今為深。
今謂。
安立是施設門名淺。
非安立者謂離言門指法體名深也。
即勝鬘經等。
以勝鬘例。
問。
瑜伽安非安四谛(安立)及一真法界(非安立)勝鬘有作無作俱是四谛。
無作與非安立體義既殊。
而何為同雲即耶。
答。
子島雲。
勝鬘所說無作四谛名非安立有二義。
謂一微隐難知非粗淺境名非安立。
此義與瑜伽非安立異也。
二或随觀察二空真如不作别觀名非安立。
此義與瑜伽非安立同也。
今章家依後義相攝也(雲雲)又法華攝釋會曰。
非安立名通于二義。
一唯廢诠。
與無作别。
即瑜伽論非安立谛唯一也。
二言非者即是無義。
安立是作。
名字有别義體無差。
經雲非安立故。
即無作也(雲雲)基辨雲。
按勝鬘述記雲。
無作者。
作謂生。
有生有滅。
故有生滅四谛雲有作四谛。
無生滅雲無作。
又經有作雲有量。
無作雲無量。
有量是有邊際。
無量是無邊際。
無邊際無生滅四谛即是廢诠。
非安立四谛。
何故四谛雲無邊際無生滅耶。
謂苦谛是全體集谛。
離因無果。
故其苦集全體本來無是滅谛。
證滅無道。
病息藥亡。
故四谛但是滅名無邊際無生無滅。
本來大牟尼故。
可謂廢诠。
故攝釋初義雲唯廢與無作義别未穩。
若由攝釋初義。
此章即言意未彰也。
絕待非安立即廢诠。
前明伽文非安立也。
又與安立相待非安立即經所說無作也(為言)然今意雲瑜伽安非安即勝鬘有作無作故。
不可雲經與論意别也。
故攝釋意未穩。
【章】涅槃經中(至)世俗二谛鈔曰。
舉真俗二谛名。
北本十三聖行品之說。
如二谛等具釋。
【章】顯揚論中(至)名事二法。
鈔曰。
四舉名事二法。
彼論十二(五丁右)說五相中。
第一所诠相第二能诠相。
此為名事。
所诠者相等五法。
能诠者于其五法所發言說為能诠相。
即名事二法也。
秋篠曰。
四尋思中說此二法名名尋思事尋思。
故雲能诠所诠名名事二法。
(雲雲)
【章】此之三名(至)初中後智鈔曰。
五評所舉三名。
通能所觀者。
若真智能觀是非安立及勝義也。
若俗智能觀是安立世俗也。
所觀準之可知。
問。
安非安及勝義世俗二名通能所觀應爾顯揚所說能诠所诠如何通能所觀耶。
答。
若能觀能所诠智是能觀。
若其智境是所觀。
亦真亦俗者。
若非安立真俗共非安立。
說俗不自俗待真而俗真不自真等俗而真。
故安立真俗共安立自可知。
若涅槃經所說勝義亦真亦俗。
後三俗前三真故。
世俗亦準自知。
前三真即後三俗故。
若顯揚論所說能诠亦真亦俗名言能诠。
所诠可知。
初中後智者。
如次加行·根本·後得三能觀智。
此中加行智若四尋思觀安立能觀也。
若四如實觀是非安立能觀。
故加行智有勝義世俗。
即真(非安)與俗(安)名事二法但就加後智立名事二法也。
根本智泯能所故無能所诠。
【章】攝大乘等(至)法二無我鈔曰。
六舉生法二無我。
無性攝論八(十二丁)之文本論頌曰。
諸菩薩所緣不可言法性。
是無分别智無我性真如(雲雲)世親釋雲。
不可言法性者。
謂由遍計所執自性。
一切諸法皆不可言。
何等名為不可言性。
謂無我性所顯真如遍計所執補特伽羅及一切法。
皆無自性名無我性。
即此無性所顯有性名真如(文雲雲)子島雲。
舊名人。
新雲生。
真如及加行智等無此生我執故名生無我也。
諸法别别體名法我。
真如及三智無此法我故名法無我也。
【章】亦通能所(至)初中後智鈔曰。
七例上評。
亦言是例上辭。
亦通能所觀者。
清素記曰。
若言無我理。
唯是所觀。
非能觀。
若言無我智唯是能觀非所觀。
今俱雲生法二無我故通能所觀(雲雲)周記曰。
能觀智亦名二無我法故。
或雲。
以無漏能觀智作彼無我解行轉妄名無我。
如十六行所觀俱名為苦故無漏智觀于苦谛亦名為苦(雲雲)通初中後智者。
如次加行·根本·後得之三智也。
加行有二。
一地前加行智。
二地上加行智(八地上ハ趣求スル功用ヲ加行トスルナリ)此之三名中安·非安立及勝義·世俗通地前地上加行智。
名事二法尋思觀故。
但在地前加行智。
問。
唯真非俗(雲雲)若加行智應通俗。
何故雲唯真非俗耶。
答。
約地上加行智雲唯真也。
地前加行智者。
唯識本疏十末明能伏道通有無漏雲有漏道六行。
此是一往義。
疏同卷雲。
非以六行有所欣厭。
菩薩不為(雲雲)盡理釋如斷障章。
又無漏加行能伏道者。
疏十末雲。
無漏者且如因第三地無分别智斷定·法·愛俱所知障勢力令煩惱亦不現行名伏煩惱障。
非别起道名伏煩惱。
所智障自可知(雲雲)地上加行智者。
同疏十末雲。
問。
加行智通無漏耶。
答。
不通八地已上無加行智亦無有漏心故。
問。
若爾對法第十文如何通。
金剛心有二。
一加行道攝。
二無間道攝(雲雲)答。
無違也。
以無漏心任運趣入根本智故。
如前已說名加行道非加行智。
加行智者有趣求。
彼但是前加行道。
而非趣求。
故加行智不通無漏。
或複對法據二乘等通說金剛心有二。
非通菩薩金剛心中有加行道故加行智不通無漏。
或說。
亦通無漏。
八地等無者無有漏加行智别深趣求者。
八地已上有任運趣求故。
今此初說加行唯有漏。
如對法說金剛心有加行道。
不簡菩薩故(雲雲)又同疏十末曰。
或加行道能漸伏。
根本·後得二智頓伏。
或根本&mid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