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諸業果等。
雖體非愚。
業是愚所起。
果是愚所感。
愚之品故。
亦名為愚。
後諸地言愚準此解。
如第二地業趣愚。
非體是愚故。
(雲雲)
【章】唯識解雲(至)誤犯三業抄曰。
二舉釋義證。
【章】故所知障(至)亦皆所斷抄曰。
三結成正舉俱生所知。
兼明分别所知。
【章】佛地論中(至)俱是所斷抄曰。
出所斷體性六文之中。
五舉業果攝二障之證通難。
結俱是所斷。
難雲。
本疏十本(六丁四左)有此難問。
何故前二種生死中雲所知障不能發業。
何故此中雲俱生一分所發三業是業趣愚邪。
答。
若發業招生死。
所知障即不能非縛法故。
前二生死由此說不發。
若障智三業。
不招惡果此亦能發(障智業)此文所明(所知發業果)但是等流增上業果。
佛地論中等者。
論第七說。
若所發業(障正智所知障所發有分别無漏善業)所得果皆所知障體(雲雲)此是有分别無漏善業名所發業。
變易生死名細相果。
如是業果皆是所知障攝故知二障等者。
正結成。
二障執者周記雲。
通我法二執(雲雲)二言屬障·執二也。
業之與果。
有煩惱業所招之果也。
【章】然此所斷(至)皆離縛斷抄曰。
所斷體性六文之中。
第六以三斷二舍相攝。
此中二文。
初以三斷攝相。
二以二舍相攝。
此即初也三斷者。
一者自性斷。
二者離縛斷。
三不生斷成唯識八(二十丁)說。
又染污法自性應斷對治起時彼永斷故(闇法種與無漏法相乖返)又一切有漏不染污法(善及無覆記即通五蘊)非性應斷不違道(無漏)故然有二義說不染污法為斷。
一離縛故。
謂斷緣彼雜彼煩惱。
二不生斷。
謂斷彼依(惡趣第八識等雲依)令永不起。
此中今舉初二斷(斷彼依者。
因依無故果必不起。
果依無故因亦不生)體是染者等。
法體自性名體。
無漏道起時。
明來暗去。
自性斷無雲自性應斷。
非染業果等者。
異熟無記等業所生果。
離緣彼雜彼煩惱名斷非染業果。
實離縛雲斷也。
【章】唯識由此(至)名所棄舍抄曰。
二以二舍相攝。
成唯識第十(十丁左)說。
所轉舍有二。
一所斷舍。
謂二障種真無間道現在前時。
障(不悟執無妄情)治(無漏悟本來無智)相違(明來暗去)彼便(二障種依他法)斷滅。
永不成就(二障種生緣不成就)說之為舍。
二所棄舍。
謂餘有漏(有漏善·三無記法·異熟生少分)劣無漏種(十地中所生無漏法現行。
及此種類中下品種子)金剛喻定現在前時。
引極圓(明分)純淨本識(大圓鏡智相應第八識)非彼(有漏劣無漏)依故。
皆永棄舍。
彼種舍已。
現有漏法及劣無漏畢竟不生。
既永不生亦說為舍。
由此名舍生死劣法(雲雲)由此者。
由此上說二斷意說二舍也非染有漏者。
上說餘有漏也。
【章】能斷障體以三智為體抄曰。
當門三段中。
第三出能體性。
此中四文。
初總出體。
二舉成唯識。
明能轉道有二。
三義故(雲雲)又西明解雲。
有漏伏道有二。
一學六行觀。
伏下界地修惑令不現起。
二學二空觀。
通伏二障令不現起(雲雲)今雲。
此西明解尤殊勝。
初約二乘。
次約菩薩。
初但當加行伏。
後通加行勢力二伏。
有漏聞思修熏習。
學二空智加行伏。
熏已本熏種子增長勢力伏。
今文意言。
伏義非要六行。
以有漏無漏二空智亦伏。
此通加行勢力二伏。
六行但加行伏。
無勢力伏義。
若趣德果等者。
此下文。
周記·秋篠所釋意别。
初周記雲。
謂初果後超越趣求無學。
可得六行以為加行而伏諸色惑。
所以然者。
漸斷三界○俱生煩惱。
得有欣上厭下之義。
若取初果不趣無學。
不得六行而伏于惑。
所以然者。
見道斷三界見惑唯有頂地。
無上可欣故。
非以六行為加行伏惑理。
是故修得有六行。
即是四道之中加行所攝。
見道已前。
不以六行為加行智。
無欣厭。
故據實修道趣中二果。
亦得六行為加行智。
但言無學約極果說(乃至廣釋具如彼)今詳雲。
由周記意。
六行之加行智。
但在修道為非見道已前。
又秋篠雲。
若趣聖道方便六行。
是加行智行相差别。
非别六行故加智攝。
此即約得聖果故。
雲若趣極果等。
若異生不趣聖道。
欣上厭下起六行智。
能伏惑等。
是六行智非加行智。
唯定非散故。
唯修惠非聞思慧(雲雲)今雲。
秋篠意。
趣聖道雲趣極果。
是故為起無漏智。
修六行伏惑為加行智。
非為起無漏智。
但修六行伏惑。
不名加行智。
此由大乘菩薩趣初地見道為主兼通小乘釋。
二家釋中。
秋篠釋善合章主意。
故趣極果者。
以六行智趣無漏智果也若不趣極果者。
此下明非趣無漏智果。
修六行伏惑非加行智。
修慧者。
慧謂觀。
欣上厭下六行觀。
【章】二能斷道(至)二障随眠抄曰。
此下三明能斷道。
此中有三。
初總釋。
二簡非能斷者。
三示正能斷者。
今即初也。
【章】此道定非(至)未成辨故抄曰。
二簡非能斷者此道者。
此能斷道定非等者。
意言。
此能斷道。
決定簡非是有漏三道及三智中加行智。
彰但無漏根本後得智有漏智曾習等者。
以二所由明簡非有漏由。
曾習故者。
明有漏智非能斷由。
謂能斷用。
在未曾得今得處。
有漏智曾得故。
無能斷用。
縱地上起有漏。
以虛妄熏力起故。
相執所引故非能斷用。
未泯相故者。
有漏智未泯隔執相故。
無能斷用。
彰相執所引非能斷用。
加行智等下。
明加行智非能斷道由。
意言。
加行智但趣求證所證真如來。
未成辨能證智。
不能斷惑也。
【章】無漏智中(至)非後得智抄曰。
此下三示正能斷者。
此中有五。
初标二義出第一說。
二出第二說。
三結判二說。
四章主通難。
疏第一解。
五重通難。
疏第二解。
今即初也。
略有二說者。
标牒有二義。
有義根本智等者。
出第一說。
論雲根本無分别智。
簡後得無分别智證空理等者。
意言。
根本無分别智。
親證二空所顯真理。
如與智冥合。
平等平等無境相(影像相)故。
明來暗去。
能斷二障随眠。
後得有無分别。
共非能斷道(雲雲)非後得智者。
疏雲。
後得不然。
設作無相觀。
相分境相仍有故不能斷。
唯無分别智有此斷能。
諸經論中。
無說後得能斷随眠(雲雲)由此雲非後得智。
【章】有義後得(至)如彼成立抄曰。
示正能斷有五中。
第二出第二說。
論雲得後得無分别。
今略作文。
論意後得有二。
一無分别智。
二有分别智。
今但論後得無分别智。
雖不證等者。
謂後得有相觀故。
不能親證二空所顯真理故。
無力能斷見修二斷迷理随眠。
雖然于安立(四谛十六行相)非安立(三心相見道)相。
明了現前無倒證故。
亦能永斷迷事随眠。
本疏釋此意雲。
迷理随眠。
行相深遠。
要證彼四谛真如理。
方能斷之。
迷事随眠。
行相淺近。
雖實有相觀。
亦能斷之(雲雲)廣引瑜伽等者。
本論十曰。
瑜伽五十五(十七左)說。
修道位中。
有出世斷道(根本智無分别)世出世斷道(後得智有分别智雲世。
同無分别智雲出世)無純世間道(有漏)能永害随眠。
是習習故。
相執引故(雲雲)瑜伽五十五(十七丁)廣說如彼成立者。
本論第十。
由瑜伽說成立此義。
如次上引。
【章】由此理趣(至)通二智斷抄曰。
五文中三。
結判二說。
此是成唯識中。
護法論主結判文也。
由此等者。
由上二說理趣也一切見惑者。
由疏意雲。
諸見所斷惑。
雖有迷事忿等十法。
見斷頓斷故。
迷事之随眠。
随理觀一品斷(雲雲)今雲。
如是見惑。
迷理事俱。
唯根本無分别智斷故。
今此雲一切見惑也及修道斷等者。
俱生無明·身邊二見·及此俱根本·及随惑。
此雲修斷迷理随眠。
是唯以根本無分别智親證理斷也餘修所斷等者。
意言。
除修斷迷理惑。
餘修斷迷事惑。
通以根後二智斷也。
本疏釋此文雲。
餘有貪·恚·慢·無明·及此俱随惑迷事者。
後得智亦能斷。
行相淺近故。
(雲雲)
【章】此在二乘(至)一時斷故抄曰。
五文之中。
四章主意通難。
難雲。
如何雲以修斷迷事惑通根後二智斷。
菩薩因行十地中。
不斷煩惱迷事惑故。
是疑難也。
通此難。
三十本疏有二解此是第一解通。
此意言。
以根後二智。
斷修迷事惑。
在二乘斷惑而說故。
雲此在二乘菩薩因中下。
明非菩薩位由。
因行十地間雲因中也。
十地間地地但斷障地所知障。
不斷俱生煩惱迷事惑故。
金剛心中。
與俱生所知障同時。
斷俱生煩惱障故雲一時斷也。
【章】又所知障(至)後解為勝抄曰。
五文中。
五由護法正義通難。
是三十本疏中第二解通難即護法菩薩正義通也。
本疏十末(二十八)雲。
又解。
用後得智斷。
菩薩亦能。
十地斷所知障中。
有執非執(今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