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修行相。
皆能具足不爾道理下。
立大小乘斷道有别理。
【章】依此所說(至)皆不說能抄曰。
八段文中。
七三乘四道能斷對辨。
此中有二。
初明二乘異生能斷。
二明菩薩乘能斷。
今即初也。
及餘異生者。
二乘種姓餘異生故。
地前直往種姓。
有漏無漏道等者。
本疏雲。
有漏四道。
通上二界十地心起。
謂未至·中間·四禅·四無色。
欲界心唯有加行·勝進。
無漏四道。
除有頂心皆通四道(雲雲)今雲。
有漏四道。
二乘·頓悟異生所修。
無漏四道。
二乘·菩薩聖者所修。
皆不說能者不說能斷。
【章】菩薩利根(至)然有差别抄曰。
二明菩薩能斷。
四道皆能者。
菩薩念力具四道故。
一一皆能。
有漏四道皆能伏。
無漏四道能伏能斷。
伏唯障體等者。
瑜伽論曰。
擇滅有二。
一滅惑無間。
二滅果無間。
業名斷者。
據不生說也(雲雲)今雲唯障體者。
伏現行唯二障體上用伏。
于業果不雲伏也。
亦言亦二障體或二皆通者。
周記釋雲。
或二皆通者。
漏通伏體及業果。
無漏雙斷業果及體(雲雲)斷必證真者。
斷惑種。
如與智冥合。
明來暗去能斷故。
雲必證真也菩薩伏障等者。
釋上句伏不必爾由。
菩薩修道。
由初地證真。
伏第二地所知障。
乃至第十地。
如是由前地證真伏後障也。
故雲證真亦伏二乘異生等未必能爾者。
二乘異生未必能證真亦伏。
如六行觀伏等。
然有差别者。
明二乘異生等不必爾有差别。
秋篠釋此一句作兩說。
初說雲。
此文屬上。
所以爾者。
二乘異生。
斷伏于障各有差别。
略有三類。
一雲。
八十一品類别斷。
此依漸斷。
二乘者斷及異生斷。
二雲。
随其凡位已伏多少。
入見以後。
便次第斷。
如倍離欲全離欲等。
三雲。
各為九品斷。
束三界九地一切煩惱。
總為九品斷。
如頓出離等。
此等類别。
故雲然有差别(已上初說畢)後說雲。
此文屬下文令冠有漏四道初起之句。
伏斷于惑有二師義。
如下自說。
今存彼意。
故雲然有差别(已上後說義)基辨詳雲。
秋篠初說。
以二乘異生斷伏有三類。
釋然有差别文未穩。
亦後說義不當。
下有漏四道已下文。
非說二乘異生伏斷文故。
不可用說。
今謂。
此四字意。
二乘有證真亦伏。
亦修六行等無證真。
唯有伏理。
異生一向無證果亦伏。
是雲然有差别也。
【章】有漏四道(至)遠離方斷抄曰。
八段文中。
八以三慧辨菩薩乘有漏無漏四道。
此有二有義。
今即初有義也。
有漏四道二句。
牒今所釋。
有義三慧等下。
初有義也。
問。
三慧俱為加行言中。
修慧即為加行。
何故次複雲修慧為近耶。
答。
由秋篠釋雲。
三慧為加行者顯遠加行也。
修慧為近者。
顯近加行也。
修慧有二。
一雲。
未有相續。
即了相作意所攝修慧故。
對法(論第九七丁。
五行)雲。
由定地作意。
由此文證故知。
了相作意體非聞思。
唯是修慧。
由未相續專注故為散善。
聞思之所聞雜故。
總相雲三慧為加行。
二雲。
已相續即勝解作意所攝修慧。
故對法(論第九七八行)雲。
從此已上超越聞思。
即勝解作意名為聞思。
所雜一向唯是長時修慧。
今雲修慧為近者。
據此而說。
此文稍幽。
學者應思(已上秋篠)今雲。
秋篠所釋由對法論文。
明三慧俱為加行。
及修慧為近之兩義。
實為允當。
然釋為近為遠今少不審。
今由對法助解雲。
了相作意時。
三慧俱間雜起。
為能斷果(遠離作意)為遠加行。
未修慧相續故。
散善聞思隔能斷果。
而此了相作意不起。
次勝解遠離二作意。
無起所由故。
雖疏遠名為加行方便。
複由此遠加行。
已至修慧相續。
勝解作意思惟粗靜相故。
因如是修習故。
最初斷道俱行遠離作意生起。
此是由修慧專注相續故。
至斷果生。
相續修慧。
為斷果親近加行故。
雲修慧為近也。
問。
由對法文。
初二作意中。
了相多分聞思間雜。
勝解生時。
雲數數思惟如所尋思粗靜相。
何故但雲修慧為近。
不雲修思為近耶。
答。
三慧生相。
就大小乘所修各别。
及界地異。
諸門多端。
具明如三慧章。
今且就菩薩乘所修入見道位加行。
答。
釋來問。
成唯識第九說。
唯識相性。
資糧位中。
聽聞思惟能深信解。
在加行位。
能漸伏除所取能取引發真見(雲雲)章主釋彼文意說。
四十心位。
起聞·思·慧修習唯識。
四善根後方起修慧。
從多增修非理實爾。
又舉非理實爾證雲。
華嚴經中。
說十住初發心住八相成道。
能現神通(今雲。
非修定力。
則不能現八相成道之相。
故如十住位初由修慧入定)又雲。
瑜伽六十九說。
毗鈔舍那菩薩(今雲。
住現修行菩薩名毗缽舍那菩薩也)若定(居欲界身修上界定雲若定)若生(依身生上界起他界心雲若生)以無色界心。
了三界法及無漏法(雲雲)章主釋此證文雲。
此非決擇分位(初地入無漏後雲決擇分位。
資糧位地前故雲非也)不生彼故(資糧位菩薩不生無色界故)彼地無故。
故資糧位起修慧行。
未能觀理也。
加行位中方能觀理。
雖決擇分體唯修慧。
位起聞思。
欲思身故。
于見道位。
唯有修慧。
内觀谛理。
非散心故。
彼聞·思·慧。
種子得修。
于修道位。
七地已前。
定散心間皆容得起(雲雲)(已上三慧章中義。
此次亦有明八地上義說三慧文。
今明别體三慧故略之)由此等章主釋當知。
資糧位中三慧間雜生起。
為加行道。
四善根位雖修慧長時續。
居欲界身。
聞思并起。
而住諸靜慮心修慧起故。
假令少思慧起。
随修慧中。
聞慧俱種子得修。
以助修慧故。
但雲修慧為近。
不雲修思為近也。
又因約界地異明三慧起者。
欲界地心修。
但有聞思二慧。
若不定界地(今雲。
不定何界地心入定雲不定界地)非離染地(不離欲心)設欲修時堕思中故。
欲界之心行相粗故(由是欲界散心無修慧)色界地有二。
謂聞修二慧。
若欲思時。
堕修中故。
上界地心行相細故(由是可知。
不住初靜慮心。
無修慧起。
由了相作意不生故。
如前引對法論文)由此(色界無思雲此。
思但欲界心雲雲)無色亦無思慧。
上地雖有慧與思俱。
不由思成相非明了。
諸善性者。
或生得。
或聞修定非思慧。
複因明三慧三界所在者。
聞慧通在六地。
欲界四靜慮及靜慮中聞。
或加初未至雲在七地。
思慧唯在一欲界地。
修慧有漏者十七地。
八根本八近分靜慮中間。
若無漏者。
在色界六。
除上三未至。
無色界中四根本地。
又周記釋有義三慧至遠離方斷之文雲。
此師意說。
聞思修三。
皆于為加行中。
聞思是遠。
不能伏惑。
修慧是近加行故能伏惑。
七作意中了相勝解二。
是聞思。
遠離一種。
而是修慧。
對法既言了相。
勝解不能斷惑。
遠離能斷。
故知。
三慧斷有别也。
斷者。
有漏慧伏故名斷。
若約小乘。
有漏道能斷也。
如又燈(五末二十五丁)說(已上周記文)今詳雲。
此周記釋可謂粗漫。
此中雲聞思是遠不能伏惑。
修慧是近加行故能伏惑。
與如前已明秋篠由對法論文意之所釋。
并讀觀察。
當知周記所釋通漫。
檢章主意。
如三慧章中明。
以界地辨雲。
欲界地但有二。
聞思所成慧。
不定界地非離染地。
設欲修時。
堕思中故。
欲界之心。
行相粗故(雲雲)又雲。
色界地有二。
謂聞修所成。
若欲思時堕修中故。
上界地心行相細故(雲雲)由是資糧位中觀理。
修慧由不專注。
由入定地作意。
見欲界中過患等故。
了達粗相是了相作意。
體非聞思。
唯是修慧。
由不專注故為散善。
聞思間雜修慧。
出三慧為加行。
為能伏遠自故。
名遠加行(如上已明)故周記釋通漫。
不辨别加行義名遠俱聞思不加行故。
周記中複雲七作意中了相勝解二是聞思。
遠離一種而是修慧。
引用今此有義為證對法文。
成三慧斷有别。
尤為粗釋。
至次文應具辨。
修大乘者。
先識三慧及七作意大小乘所立别。
而思惟大乘教法。
當能令善根界得增長。
能正悟入所求實義。
能令所求事業成滿。
具如辯中邊說。
謂能趣入修治地故。
此三妙慧。
以十法行而為助伴。
十法行者。
一書寫。
二供養。
三施他。
四若他誦讀專心谛聽。
五自披讀。
六受待。
七正為他開演文義。
八諷誦。
九思惟。
十修習行。
章主釋雲。
初八法行名為聞慧。
第九法行名為思慧。
第十法行修萬萬所攝。
由此三慧。
于此大乘。
修諸法行。
獲最大果。
一最勝故。
二無盡故。
由能攝益他諸有情。
是故大乘說為最勝。
由雖證得無餘涅槃利益他事而恒不息。
是故大乘說為無盡。
又雲。
三慧皆非生得。
非闇昧故。
并加行得。
加行善故。
用力(功力)方生。
明了解心所應得故。
由此應知大乘所說。
又雲。
聞為三慧因。
思為二慧因。
修為一慧因。
修為三慧果。
思為二慧果。
聞為一慧果。
(雲雲)由是聞思與修間生。
為勝修定遠因加行。
自可知已故對法雲等者。
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