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等如何通耶。
說金剛心有二。
一加行道攝。
二無間道攝也。
答。
無違也。
以無漏心。
任運趣入根本智故。
如前已說。
名加行道。
非加行智。
加行智者。
有趣求彼。
但是前加行道。
而非趣求故。
加行智不通無漏。
或雲。
複對雲論。
據二乘等。
通說金剛心有二。
非謂菩薩金剛心中有加行道故。
加行智不通無漏。
或說亦通無漏。
八地等無者。
無有漏加行智别深趣求者。
八地以去。
有任運趣求故。
今此初說加行唯有漏。
如對法說金剛心有加行道。
不簡菩薩故(已上本疏十末二十四丁)。
【章】第五依觀分别者抄曰。
當章十門之中第五門。
此中發端三文。
今此文三文中初标牒由十觀辨斷障。
【章】觀有十種(至)十八聖道抄曰。
發端三文中。
第二舉十觀名。
觀者梵雲毗缽舍那。
此翻雲觀。
正慧為體。
觀是智見明慧等名之差别。
慧謂簡擇為義。
簡擇法相。
周審觀察。
普遍尋思。
與止俱行心心所法為體。
解深密經三分别瑜伽品說。
若緣總法。
修奢摩他毗缽舍那。
所有妙慧。
是名為智。
若緣别法。
修奢摩他毗缽舍那。
所有妙慧是名為見(雲雲)又對法論十(十一丁)雲。
立四種道。
或有一類。
已得奢摩他非毗缽舍那。
此類依奢摩他進修毗缽舍那。
或有一類。
已得毗缽舍那非奢摩他。
此類依毗缽舍那。
進修奢摩他。
或有一類。
不得奢摩他。
亦非毗缽舍那。
此類專心制伏沉掉。
雙修二道或有一類。
已得奢摩他及毗缽舍那。
此類奢摩他毗缽舍那二道和合。
平等雙轉。
此中依于止觀說四種道。
初已得止故。
宴坐住心。
乃至平等攝持。
未得觀故。
還複宴坐依三摩地簡擇諸法。
乃至周審觀察第二與此相違。
第三二俱未得。
雙修修習。
謂聽聞法。
由受持門進修正觀。
此為先進修止是修次第。
第四已得二種相應俱轉(已上論文)具說止與觀别。
如對法論十(十一丁一)及第一卷。
當知。
止有九行。
觀略有四種。
大乘學者。
不可有不了知。
依觀分别者。
能分别是觀。
即能斷。
所分别是障。
即所斷。
謂正慧起位相有别。
自能所斷差别。
今旦舉十觀品分别能斷所障。
故雲依觀分别也。
一唯識者。
如成唯識論說。
及辨今家所傳。
如唯識章中二二空者。
分别人·法二空觀随乘有差。
所斷亦有差别。
三三慧者。
分别聞·思·修位有漏無漏四道。
慧自差别明所斷異。
佛說三慧者。
深密經三。
佛告慈氏言。
善男子。
聞所成慧。
依止于文。
但如其說。
未善意趣。
未現在前。
随順解脫。
不能領受成解脫義。
思所成慧。
亦依于文。
不唯如說。
能善意趣。
未現在前。
轉順解脫。
未能領受成解脫義。
若諸菩薩奢摩他毗缽舍那修所成慧。
亦依文亦不依文。
亦如其說。
亦不如說。
能善意趣。
所知事同分三摩地所行影像現前極順解脫。
已能領受成解脫義(已上經文)四三智者。
加行·根本(亦名正體亦名正智)後得三智。
此三名所據佛說未考(俟後來君子)無著菩薩攝大乘論(無性釋八七丁論文)頌曰。
如啞求受義(義謂境也)如啞正受義。
如非啞受義。
三智譬如是(此間有二頌。
愚求受。
及五識求受之兩頌。
文異義間。
恐煩惱今略)如未解于論。
求論受法義。
次第譬三智。
應知。
加行等(已上無著本論四頌中前後二頌也)無性釋雲。
如啞求受義者。
譬如啞人求受境界。
而未能受。
亦不能說如是加行無分别求證真如。
而未能證。
寂無言說。
當知亦爾。
如啞正受義者。
譬如啞人正受境界無所言說。
如是根本無分别智。
正證真如離諸戲論當知亦爾。
如非啞受義者。
如不啞人受諸境界。
亦起言說。
如是後得無分别智返照真如現證境界。
能起言教。
當知亦爾(乃至廣釋)如未解論求誦于論而未能誦。
如是加行無分别智。
當知亦爾。
如溫習論領受文字。
如是根本無分别智。
當知亦爾。
如已聽習通達法義。
如是後得無分别智。
當知亦爾。
由如是等衆多譬喻。
如數次第。
喻加行等三智差别。
又複次顯根本後得二智譬喻差别。
本頌曰。
如人正閉曰。
是無分别智。
即彼複開目。
後得智亦爾。
應知如虛空。
是無分别智。
于中現色像。
後得智亦爾(已上無著頌文)無性釋雲。
由此二頌。
顯示根本後得差别。
閉目開目。
虛空色像。
俱顯二智是無分别。
是有分别。
是其平等。
是不平等。
其加行智。
未有所證故。
略不說。
又加行智。
是本智因。
其後得智。
是本智果。
是故且辨無分别智成所作事無分别智修成佛果(已上無性釋)廣如無性釋一(六丁)同八(十丁)世親釋八(十二丁)釋五四念處者。
身受心法之四。
舊譯雲四念處。
新譯雲四念住。
名異意同。
撿周記雲。
大乘無文作四念處而斷于惑。
法念名通。
以理而言得是法念而斷于惑(雲雲)至次章主釋文。
當并辨别。
謂大乘所觀真實道理。
一切法絕言體。
即可言法念處之總緣念處。
由是分别斷惑。
此一段意。
至次具明。
六五忍者。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經(姚秦鸠摩羅什三藏譯有二卷)第一卷教化品第三說。
佛言大王(波斯匿王)五忍是菩薩法伏忍上中下。
信忍上中下。
順忍上中下。
無生忍上中下。
寂滅忍上下。
名為諸佛菩薩修般若波羅蜜(乃至)廣說。
亦出本業璎珞經。
至下具明。
七六現觀者。
出成唯識第九(十六丁)現觀者。
疏九末(八丁九丁)雲。
現謂現前。
明了現前觀此現境。
故名現觀。
瑜伽論五十五。
及七十一說六現觀。
顯揚第十七說六或十八。
對法第十三說十。
攝論第六說十一。
具明如彼。
何等為六。
一思現觀(謂最上品喜受相應思所成慧。
此思慧能觀察諸法共相。
引生暖等修惠。
加行道中觀察諸法。
此用最猛。
故于思偏立現觀。
暖等起修惠。
不能廣分别法。
不立為現觀。
)二信現觀(謂緣三寶世出世間決定淨信。
此信助惠現觀諸法。
令不退轉。
立退觀名。
信亦上品。
通漏(四加行)無漏(見道)現觀者。
慧現觀諸法故也)三戒現觀(謂無漏道共戒現行思無漏起。
為此現觀體。
由破戒令心不清淨故。
無漏觀不增明。
除破戒垢令觀增明也)四現觀智谛現觀(謂一切見道修道等根後無分别智。
不入無學智。
次究竟現觀攝故。
緣非安立諸法自相一切種智也)五現觀邊智谛現觀(謂現觀智谛現觀後。
諸緣安立世出世智。
世謂有漏出觀心。
出世謂無漏入住心也。
邊謂後邊智後得智也)六究竟現觀(謂盡智無生智等究竟位智。
即十智。
無學果位所有十智。
與小乘名同體異。
瑜伽七十一對法十一說)八七作意者。
前文具明。
瑜伽伽六十二·對法第九具說。
少有不同。
今準對法。
由是應解九七覺支者。
顯揚第二說。
一念·二擇法·三正勤·四喜·五輕安·六三摩地·七舍。
名七遍覺支(支謂分。
故亦雲七覺分)對法第十亦同說。
然說七覺支所緣境。
雲四谛如實性。
如實性者。
即是勝義。
清淨所緣故。
覺支自體者。
念擇法等與顯揚同。
複說覺支助伴。
雲彼相應心心法等。
複說同修習雲依止遠離·無欲·寂滅回向棄舍。
緣四谛境修習。
覺支修果者。
謂見道所斷煩惱永斷。
由七覺支是見道自體故(已上對法第十)十八聖道者。
顯揚第二雲。
八聖道支者。
廣說如經一正見(謂于見道中。
得遍覺支時見清淨。
及于修道中。
安立後得遍覺支見清淨。
總合此二名為正見。
又對法十說。
正見者是分别支。
如先所證。
真實簡擇故)二正思惟(對法雲。
是論示他支。
如其所證。
方便安立發語言故)三正語(同雲。
由正語故。
随自所證。
善能問答論議決擇。
由此了知有見清淨)四正業(同雲。
由正業故。
往來進止正行具足。
由是了知有戒清淨)五正命(同雲。
如法乞求。
佛所聽許衣缽資具。
以正命故了知命清淨)六正精進(同雲。
是淨煩惱障支。
由此永斷一切結故)七正念(同雲。
是淨随煩惱障支。
由此不忘失正止舉相等相。
永不不容受沉掉等。
随煩惱故)八正定(同雲。
是能淨最勝功德障支。
由此引發神通等無量勝功德故)道支助伴修習如覺支說。
修果者。
謂分别論示他。
令他信。
煩惱障淨。
随煩惱障淨。
最勝功德障淨故(已上對法文)顯揚論說二正思惟已下。
于修道中。
與無漏作意相應觀察思惟性等。
【章】初唯識斷障已如前辨抄曰。
發端三文之中。
三十觀别分别。
此中十文。
此即初唯識觀斷障。
上唯識章中明故。
今略雲已如前辨。
【章】二二空人(至)故言不斷抄曰。
十文之中。
二二空觀斷障。
此中二文。
初人空觀斷障。
後法空觀斷障。
此即初也。
人空觀唯等者。
明約二乘人空觀。
但斷煩惱障等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