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種子。
不斷習氣(習氣者。
非雲種子。
斷種子後之氣分。
無堪行性也)以觀粗故者。
明二乘人空觀不斷習氣所由。
觀粗者。
謂二乘人。
觀粗相煩惱障及業果。
以令人空無我。
不觀諸法細相故。
與菩薩所修人空觀異。
如次具辨。
然雲解脫道斷等者。
會前所言違文。
釋不斷習氣文。
或疑雲。
前明四道文中。
雲唯無間正斷伏惑。
解脫道中斷伏粗重。
此約一切二乘及餘異生(二乘性念頓悟地前菩薩雲)漏無漏四道說。
而今文雲二乘人空觀不斷習氣。
習氣是粗重故。
似前後文相違。
雲何會耶。
今文通此疑雲。
然雲等二句。
牒舉前文。
略有二種下。
立二解會。
初解易解。
但局菩薩雲非二乘。
不盡實理故。
自立第二解二者粗重等下。
第二解明粗重有粗細别。
今不斷細等二句。
明二乘觀粗相煩惱障等故。
不斷細習氣。
釋不斷習氣之一句。
今者指前文雲不斷習氣。
不斷細者。
二乘不諸法細相故。
不得斷細習氣。
由是當知。
二乘亦斷粗習氣粗重。
秋篠釋雲。
粗者可除等者。
此後師意。
謂二乘者。
三心唯斷生執第一心中遣離蘊我。
第二心中遣即蘊我。
第三心中舍粗重故。
第三心舍即離二蘊我粗重(習氣無堪任性)訖。
今雲粗者可除(已上秋篠抄取意)故入二禅等下舉證立二乘斷粗重理。
瑜伽第十一。
說第二定斷苦根種子初定已斷。
今文斷彼苦根粗重。
說第二定斷彼苦根故。
今雲入二禅名斷苦根粗重也(已上秋篠抄取意)二乘不斷等二句。
就不斷細。
結雲不斷習氣。
【章】法空觀有(至)所以雙斷抄曰。
二文中。
二法空觀斷障有三時者。
菩薩十地。
以法空觀斷障有三時别如次文釋初後法觀等下。
明三時斷障别。
初謂初地入心見道時也。
中謂自初地住心至第十地終也。
後謂金剛心無間解脫二時也雙能斷二等者。
初地入心見道。
修法空觀時。
雙能永斷分别二障及業果習。
後法空觀時。
雙能永斷俱生二障。
具如成唯識第十說及業果習惡趣人天随應永斷者。
惡趣業·果。
初地永斷。
人天業·果。
若入初地受變易者。
即初地斷。
若至八地受變易者。
即八地斷。
故雲随應永斷(秋篠由是)又解。
惡趣業果。
初地法觀能斷。
人天業·果。
中法觀斷。
故名随應(秋篠由是)今雲。
此随應言。
秋篠兩解未盡。
人天業·果。
金剛心無間道。
猶未舍彼。
解脫道起。
方棄舍之。
是護法正義。
然人天業果中。
人北洲半擇迦·二形天無想異熟。
無想定依身亡門攝故。
初見道法觀斷。
若是入善無記門論。
修道斷攝。
又秋篠依變易受不受論。
是亦不究論。
變易生死。
由種子潤。
八地已上令受時長。
此唯識論所說。
由是秋篠兩解。
唯約現行論。
不及種子。
含是等義永斷言故。
随應言亦大應有意。
必不但可兩解已中法空觀等下。
明初地住心後。
修道法觀斷障别。
如秋篠釋。
中法空觀者。
即修道位。
此位唯斷所知障現種及二障習(無堪任性)今具明是。
謂障第二地無漏智所證所知障現。
初地住心能伏至第二地無漏智現無間道時。
斷障第二地所知障種。
後念解脫道時。
斷無堪任性(習氣粗重)已。
第二地住心。
伏障第三地所知。
至第三地無間道生斷障種。
及斷無堪任性。
乃至第十地。
同前解了随所知障等者。
明地上斷俱生煩惱障粗重不斷種。
先地地随斷所知障粗或細品類。
煩惱障無堪任性粗或細能斷舍(無堪任性習氣分雖有種子。
先斷氣分。
如箱入麝香。
雖有其體。
年久失香氣)所知粗細者。
初地斷粗。
第二地斷所知障可雲細雖爾對第三地斷障。
亦可雲粗(乃至)第十地斷極細。
前九地次第皆是粗相。
故煩惱障斷亦随粗細。
即可知已謂十地修道等下。
明随所知障斷。
煩惱障粗重雙斷之所由。
修道者示俱生二障雙斷義。
修道所習法空觀細故。
必帶人空觀。
所以所知障種斷舍粗重必舍。
其粗重斷。
煩惱粗重雙斷。
能斷觀智。
必帶人觀故。
問。
何故法空觀細必帶人空耶。
答。
深必兼淺。
淺觀不兼深細。
生空不雲帶法空觀。
秋篠雲。
問。
若起法觀必帶人者。
亦應斷法執必兼斷生執。
解雲。
見理斷惑。
其義為異。
見理唯由解。
解深必達淺。
斷惑由作意斷細未必粗問。
斷惑由作意。
解起惑不斷。
亦應由作意解不起惑斷。
解雲。
無如是義。
問。
若爾解起惑不斷。
亦應無此義耶。
解雲。
由悲願資故。
有解起不斷惑也。
解既全不起。
則誰資得斷。
唯空作意言我斷惑而斷惑。
應無理故(已上秋篠抄)。
【章】三三慧者(至)三慧皆能抄曰。
十文之中。
三三慧斷障。
此中四文。
此文即初标牒總釋三慧皆能者。
聞·思·修中。
能伏在聞·思二。
能斷唯在修。
是大乘義也。
三俱有能義雲智能也。
【章】勢分力伏(至)在聞思位抄曰。
四文中二明能伏唯聞思二慧。
伏有二種。
一勢力伏。
二加行伏。
聞·思雖散。
顯現善慧。
不善惑自不起。
雲勢力伏。
是在散心。
非定中伏故。
雲非正觀伏也。
正觀者。
無漏觀。
若正觀伏。
必居定中。
為四道伏。
此唯修慧。
然于欲界。
以粗心攝斂心。
坐禅等亦伏煩惱。
此是唯在聞思。
非修慧位。
此雲勢力伏也。
二加行伏者。
菩薩有漏無漏四道皆能中。
有加行伏二乘無加行伏。
如前已辨。
【章】若能斷道(至)止觀智故抄曰。
四文中。
三舉證明斷唯修慧。
若能斷等者。
若為正能斷。
斷惑種唯在修慧。
攝論說為等者。
舉修慧斷惑證也。
世親攝論第六(十二丁)所舉無著本論曰。
複次為何義故入唯識性。
由緣總法出世止觀智故。
由此後得種種相(所緣)識(能緣)智故。
為斷及相阿賴耶識諸相種子(乃至廣說)又無性攝論六(十二丁)所舉本論文。
全同前。
兩釋論意稍同無性釋尤委曲。
又舊攝論雲。
奢摩他毗缽舍那智。
緣總法為境。
刹那刹那能破壞諸惑聚(雲雲)(秋篠用之)今雲。
舊譯所言刹那刹那破惑所由不明。
須據無性釋意解能斷唯修慧也。
【章】十地經雲(至)非是欲界抄曰。
四文中。
四會違文。
明無漏義說二慧皆能伏斷十地經雲等者。
十地經中。
法雲地文。
世親釋論第十一卷(十四丁右)有此本經文。
其經文雲。
法雲菩薩。
于無量大法。
明大法照大法。
而于一念聞。
皆悉能受能堪能思能持(雲雲)今謂經中就極位說法雲。
今章主意。
理實八·九二地。
任運無功用地。
随分亦能爾故。
以理引文雲第八地等。
是舉初顯後意。
能堪者。
修慧。
能思者思慧。
能持者聞慧。
以皆言彰生一慧餘二慧同一念生。
是即義說。
天親釋雲等者。
世親菩薩。
釋經于一念間。
皆悉能受能堪能思能持文也。
彼釋具文雲。
于中起信故雲受。
受所說字句故言堪費。
能取義故雲思。
彼二攝受不失故雲持(雲雲)即是三慧者。
聖智迅速任運無功用故。
于一念慧。
又分為三。
實無别體故。
今雲即是言。
一念慧即是三。
三亦即一念慧。
此今雲即是三慧。
真俗雙行者。
真是無别。
俗即有别。
謂于定中修慧。
有别三慧與無别一念慧雙現行故。
非有别三(一念慧也)非不有别。
是即絕言。
聖智顯現。
雲何非不有别。
謂雖一慧。
一刹那中能取解教。
而尋求義為名為聞慧。
能深籌度。
先理後文名為思慧。
于此二中。
能證明顯名為修慧。
如是三慧。
于一念慧生起無别故雲義說。
是釋論意。
義說故能者。
于一念中。
有能堪能思能持生。
唯義說三。
非實有三能體。
由是能伏能斷。
于一念慧生起。
是亦義說。
一念能伏能斷。
以理可知。
何妨聞思等下。
章主以理立無漏聞思。
上具修慧能斷。
修上亦具能伏之義故。
雲何妨也餘人不能等者。
謂七地已前有功用行人。
無義說三慧生故。
今雲除八九十三地人餘人不能(以漏七地已前義說聞思不能仕斷也)也。
此義說三慧伏斷。
但在第四定為依起無漏定。
下三定及欲界散心。
不為依起。
今雲。
此在上地非是欲界也。
【章】四三智者(至)如前已辨抄曰。
十文之中。
第四三智斷障。
此中三文。
此文即初總明也三智者。
加行·根本·後得三智也。
于此三智。
論伏·斷之有無。
有大小乘異義。
古道基法師雲。
薩婆多與成實論同計。
斷結之智。
雖不說加行智名。
然對治智。
正當三智中加行智非正體後得。
今大乘宗。
伏通三智。
斷非加行(已上古師義)今謂。
章主所言亦同。
秋篠雲。
問。
若加行智唯伏非斷者。
何故對法論雲加行是斷對治等耶。
答。
随修斷道漸伏惑故。
故名之為斷。
非雲正斷故不相違。
問。
若爾八地已上。
即于二智義說加行。
今就别體說非斷道。
亦無相違。
漸頓有殊者。
既伏通加·根·後三智。
斷但在根·後二智為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