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善邪見。
即對治九品中。
下下品所治攝故唯第九品。
仍作九品能斷善根。
問。
斷善諸斷現行乎為斷種欤。
解雲。
诽謗因果邪見力故。
障彼生得善種。
令所現行不相結也。
是名斷善根。
可雲唯斷現不斷種也。
如婆沙三十五·六。
俱舍十七。
瑜伽本地分等說(已上秋篠抄)能斷善者亦有九品者。
意雲。
斷善者言。
指增上邪見雲者。
亦言亦所斷善根有九品。
如所斷善根有九品。
能斷邪見。
亦唯下下一品。
所斷九品為敵對故。
自類下下品者。
于九品處。
作行用之道理自顯然故。
雲亦有九品。
彼亦如是等者。
以例歸法。
彼者。
第七識九地煩惱品數亦如是者。
正以例歸法辭。
意雲。
亦如邪見最下下品敵九品有品數。
第七識惑。
唯第九品九地最下品相。
與第六識非想第九品勢力等故。
唯障第四無學。
同一時金剛心頓斷故。
雲亦如是。
有九品故等者。
結成第七惑最下品相有九品義。
有九品故者。
如斷善邪見唯第九品一品。
而作九品能斷善根。
此第七惑。
亦同唯下下品中。
仍作九品故。
惑體有增減。
以第三增減義成雲。
此識為能熏識。
【章】有義九地(至)一時頓斷鈔曰。
明第七識煩惱障之品數頓漸斷四文中三舉第二說。
本疏五本(七十九紙)有二說中第二解。
九地各有一品等者。
問。
細分便成八十一品。
九地各有九品。
何故不雲九地各有九品雲九地各有一品耶。
答。
雖有九品。
品數同故。
與有頂地下下品惑。
粗細同之故。
雲各有一品也。
理實可言各有九地八十一品惑。
其勢皆各同。
于非想下下品惑故。
金剛心一時頓斷。
【章】略此說煩惱品數斷已鈔曰。
明第七識惑之品斷四文之中四結。
總略說略字。
現本作由寫誤。
略者總略也。
上來總略說已。
自下别明。
【章】應分别言(至)心見道等鈔曰。
舉今家正義四文中。
第三别明。
明明者。
對前總略說。
此下委細分别。
明障品與斷之頓漸。
今标應分别言示委細分别說非總略說。
此中四文初明分别起随眠斷之頓漸。
二明六識俱生随眠斷之頓漸。
三明六識俱生煩惱習氣之漸斷。
四明第七俱生煩惱頓漸。
初中三文。
初明一品二品斷二明分别惑正能斷唯無漏智。
三章主評釋。
今即初也。
明一品二品斷文也唯一品斷者。
一心真見道之頓斷故。
雲一品斷。
謂一心見道者。
示一品斷之由。
謂如與智冥合。
平等平等無戲論無所得故。
二空頓一時證。
二障頓一時斷。
是一心真見道有說二品斷等者。
秋篠雲。
若我執者。
初一心斷我執初品。
第三心中斷我執第二品唯有下上而無中品故。
雲二品。
斷法執亦複爾。
第二心斷法執初品。
第三心中斷法執第二品故。
名二空斷(已上伽抄釋)此義相見道斷雖有三心。
二品斷我法執。
是三心漸斷(已土秋篠抄)三心見道等者。
即三心相見道。
是法則于真見道起故。
一品斷中不舉之。
秋篠抄雲。
問。
此三心相見道通二乘否。
答。
一說唯菩薩(今家)義如伽抄說。
二通二乘說。
謂三心(相見道)唯斷生執。
以初心中遣離蘊我。
第二心中遣即蘊我。
第三心中舍二我執粗重。
故成三心。
又那爛陀寺海惠論師。
别立通二乘義雲。
初别觀法上我故。
作無我行觀。
名初心遣有清假。
次作空行。
遣屬我法假。
除我所執。
名第二心遣法假。
第三心假我。
及屬我法。
重觀我我所下品空。
故名通遣二假。
然今取唯大乘為勝(已上秋篠抄取意)基辨私雲。
有問。
今雲三心見道等之等言。
等取何物耶。
答。
今舉觀非安立谛三品心。
等取緣安立谛十六心見道。
及觀下上谛境十六心見道也。
複問。
三心見道為二品斷。
如前已辨領解已。
二十六心見道雲何為二品斷。
答。
如本論九(十四紙)說。
此十六心八(法忍法智)觀真如(所取之境)八(類忍類智)觀正智(能取智。
即前法忍法智之智)法真見道無間解脫見自證分差别建立。
名相見道。
又觀下上谛境。
别立十六心現觀忍現觀智。
如應法則真見道無間解脫見分觀谛斷見所斷分别随眠故。
由忍智二法則。
觀斷法則亦二故。
是亦雲二品斷也。
【章】唯無漏正(至)鄰近憍慢鈔曰。
明分别起随眠斷之頓漸三文中。
二明分别惑正能斷唯無漏智。
無伏斷者。
于分别惑雖有以無漏智正斷盡義。
無由有漏道力暫伏現行義。
今此雲無伏斷。
無起無漏智永伏不令現義。
雲無伏斷。
此分别惑。
無漏智起必斷盡故有漏諸道等者。
地前所修六行智等。
非加行智故。
地前雖修不能伏見斷惑。
但伏俱生惑也故瑜伽論等者。
五十八卷(十六丁取意文)此論文意。
據異生二乘說不能伏分别煩惱。
及彼俱生薩迦耶見鄰近憍慢。
若直往菩薩。
彼障現起地前已伏(今雲。
此文中。
世間道唯能伏俱生煩惱不能伏。
分别惑雲有漏六行智。
雲世間道伏分别惑也)
【章】此依六行(至)下樞要說鈔曰。
三文之中。
三章主評釋。
章主意雲。
此言指前引瑜伽論說。
不能伏分别煩惱等文。
此不能伏之言。
示以六行智不能伏也。
非以二空觀等加行智不能伏也。
非加行智者。
示前引不能伏分别惑文。
依六行說不能伏。
六行非加行智彼能伏故者彼二空觀智等。
加行智故。
能伏分别惑雲彼能伏故也菩薩地前等者意言。
大乘菩薩。
地前以二空觀。
亦伏分别惑現行令不起。
非以六行。
四如實智等唯識觀等勢力以令不現。
秋篠雲菩薩地前分别現行亦伏不起者。
見惑等有二。
一依自分别之所起者。
二依邪教之所起者。
今雲。
伏不起者。
據自分别。
若自邪教之所起者。
即未能伏。
華嚴經說第四住菩薩。
永離三界煩惱等者。
據自分起而有此說故不相違(雲雲)仍定一品等者。
一心真見是一品斷或二品斷者。
三心相見道等二品斷如前明。
二品斷中九品何者先斷等者。
依自邪思所起分别起煩惱。
二品斷中行斷。
又依他邪師邪教所引者後斷。
或翻是說如續善根。
依邪教者先。
續勢薄弱故(先斷)依自邪思後續勢堅牢故(後斷)又解。
離蘊計先斷粗故。
即蘊計後斷細故。
又解。
不定地地皆有粗細。
粗者先除。
細者後斷(已上秋篠由論疏意所說取意文也)如論第十下樞要說者。
今雲。
此指樞要下末釋論第十。
說斷之先後文。
故現本作第九。
恐寫誤。
彼文雲見道中自分别力粗先斷。
他引力細後斷(雲雲)後學須核。
又秋篠抄改文。
雲如論第九與下樞要說釋雲。
所以爾者。
論第九說分别九品斷之先後。
彼文雲。
然所知煩惱二障各分為二。
若以九品粗品先斷。
即十地修道應先斷粗。
若以随所知障道。
以菩薩粗細九地不定。
乃至雲。
見道中自分别力粗先斷。
他引力細後斷等。
廣如彼說(已上秋篠意)今雲。
秋篠亦引論第十文。
成先後斷義。
爾則餘拙解。
亦非無理。
後學擇而居諸。
【章】其六識中(至)斷即不同鈔曰。
四文則明中。
二明六識俱生随眠斷之頓漸。
此中二文。
初總叙頓漸斷不定。
二明頓漸斷不定有四類。
此即初也俱生煩惱等者。
此是頓漸不定。
秋篠由論立三類中。
第三類也。
除其習氣等者。
意言。
習言二乘不斷。
菩薩十地漸斷故。
今不論故雲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