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西京藥師寺傳法相
大乘沙門基辨撰
【章】二谛深妙非略盡言鈔曰。
自下二谛章。
大分為三。
初示章标立門。
二由門分科。
随科釋成。
三示由師傳制此章初中有二。
初示章。
次立門名。
今即初也二谛深妙等二句。
世尊說二谛義。
深妙非凡智及。
歎廢诠境雲非略盡言也。
雲何深妙。
謂涅槃經聖行品曰。
善男子如來有時深說世谛。
衆生謂佛說第一義谛。
有時演說第一義谛。
衆生謂佛說于世谛。
是則諸佛甚深非聲聞緣覺所知(雲雲)又迦葉品說。
善男子我往一時在耆阇崛山。
與彌勒菩薩共論世谛。
舍利弗等五百聲聞。
于此事中都不識知。
何況出世第一義(雲雲)又顯揚論五曰。
今此論中顯薄伽梵所說何法。
頌曰。
諸佛說如法。
正依于二谛。
一者名世俗。
二者名勝義(雲雲)又廣百論曰。
然佛所說無不甚深。
二谛法門宗為難測(雲雲)今存是等意故雲二谛深妙也非略盡言者。
釋此一句右有三意。
一者秋篠雲略雲簡略也。
盡者極也即無餘義。
簡筌息于有無之外。
盡理絕于淺深之津。
故雲非略盡言二者義寂纂中改雲非略言盡。
義亦同之。
三者護命私記雲。
有說略者總略義。
盡者繁廣義。
三谛玄妙。
廣略絕言。
不可略言究其宗極。
不可廣言辨其源底。
故雲非略盡言(雲雲)今雲。
三釋之中第三為勝又别解雲。
此謙讓詞。
本疏一本曰。
二谛道理難思。
今于此中略示綱要(雲雲)今亦意趣相同。
【章】聊述綱紀(至)相攝問答鈔曰。
二标立門。
聊述者。
謙讓辭。
顯名者。
經論所說立名不同今初顯示。
顯有顯列·顯釋二義名有總·别二義。
辨體者。
若但顯名不辨體性。
無體有各有名無體。
無體有用·無體無用·假名安立·有相安立·心變事理·證智真理不可辨别。
故次辨體。
三乘淺深者。
初辨三乘二谛。
後顯人法淺深。
故此門立名相違得名。
相攝問答者。
初諸教相攝。
後問答分别。
故此立名亦不相違釋。
雖立三門開有六門。
若爾何為合雲三門。
答。
由名辨體。
離三乘無人法淺深。
離相攝無問答。
故合為三門。
若由此義依主得名。
【章】初門有二(至)二辨體鈔曰。
自下第二大段。
由門立科。
随科釋成。
此中三段。
即三門今别。
此下第一門。
此中有三。
初标門分科。
二示顯名。
三示辨體。
今即初也。
【章】名中有二(至)初總後别鈔曰。
此下二示顯名。
此中二文。
初分于科。
後釋成。
顯名者。
顯言有列及釋。
名言有總及别。
【章】列總名者(至)不可壞故鈔曰。
此下示顯名。
中後釋成。
此有三(初列總名。
二列别名。
三由列釋成。
初中有六。
初立唯一淨名。
二示說二谛。
三二谛各立真俗。
四以三性立一谛。
五說四重二谛。
六出異名)初一句标勝鬘經中下初立一谛經曰。
四谛中苦·集·道三入有為相。
故是無常。
無常者虛妄法。
虛妄法非谛。
一苦滅谛離有為相。
離有為相者是常常者非虛妄法。
故是谛。
是故滅谛是第一義不思議。
是滅谛過一切衆生心識所緣。
亦非一切阿羅漢辟支佛智惠境界(雲雲)此經述記曰。
此真如理離有為相。
非生等所遷。
離彼相是常。
常故非虛妄也。
此一谛即非虛妄是谛。
谛故是常。
常故可依。
三乘究竟皆趣依彼教也(雲雲)秋篠由此述記意曰。
曉雲。
四重谛中。
三是世俗。
唯一是真。
真谛唯一。
故名一谛(雲雲)今章家意。
攝行歸真。
總名一谛。
唯如來藏是為一實。
餘有起盡。
或是所取非一實故(雲雲)此秋篠由勝鬘述記作此釋也(述記文如前所别)。
【章】仁王經中(至)勝劣異故鈔曰。
已上列總名有六文中。
初立唯一谛名已。
今此文二示說二谛名。
仁王經者。
舊經上(十六丁)說人法各有等者。
明說二谛由秋篠釋曰。
經意事理相列唯立二谛。
一真法界名為勝義。
餘名世俗。
所知之法既勝劣異。
能知之人亦有勝劣。
故雲人法各有勝劣(雲雲)基辨委細釋雲。
人謂能知之人。
約是分自證分。
法謂所知法。
約相分本質。
一切諸法一一識變說四分合成。
故有能知人必有所知法。
有所知必有能知故。
今雲人法各有。
彰相見必不離自證。
有謂依他緣起有。
彰相見分勝劣異熏習力緣起自别。
勝謂諸佛菩薩證智(人)不可言境(法)名為真谛。
劣謂二乘凡夫證智(人)分全之妄執境(法)名為俗谛。
此雲勝劣異也。
【章】涅槃經中(至)中上智故鈔曰。
列總名六文中。
三示二谛立真俗二涅槃經等者。
北本十三(十丁紙)聖行品文也一一皆有等者。
經曰。
知聖谛有二智。
一者中。
二者聲聞緣覺智名中。
諸佛菩薩智名上(雲雲文)今謂。
一一謂真俗一一境一切諸法。
其一一法聲聞緣覺證智。
是中智境(法)名為俗谛。
又諸佛菩薩證智。
是上智境(法)名為真谛。
是皆熏習力故。
相見不離識變現雲皆有等。
有謂依他緣起有也。
問前文有勝劣釋。
以二乘凡夫證智境為劣。
今複此有中上文。
經但以二乘智境為中智。
不雲凡夫雲何為别。
答。
二乘雖知真俗名。
不知真俗實體究竟。
故知真智亦俗智攝。
由凡夫不識真俗名。
是之二乘可謂中智。
凡夫雖迷真俗。
全不了故不可雲下智而略之也。
【章】顯揚中邊(至)有差别故鈔曰。
六文釋中。
第四以三性釋二谛别顯揚者。
第五(四葉左)但說俗三不說真三中邊者。
舊中邊論上(十九葉)文也。
新中邊論亦同說也。
顯揚論中三處說二谛。
一者第二卷(初紙)說。
二者第五卷(四紙已下)文。
三者第六卷(十一丁左)說三種俗安立文也。
今此章文雲二谛各三。
本是中邊論說也。
顯揚論中。
但說三種俗安立。
不說勝義三。
是故三十本論疏(六十四丁左)舉釋舊中邊三世俗。
已雲如次配三性顯揚論亦有此文。
于勝義三下不雲顯揚有此文。
故知顯揚但說俗谛三。
中邊二谛各三。
雖有此别今文合雲顯揚中邊二谛各三也。
俗假行顯即真義得行三。
故雲廢诠真聖智内證過前四俗複名勝義。
亦雲真不自真待四俗真。
俗不自俗待四真俗。
故待假行顯四俗有義得行四真。
由是雖顯揚但說俗谛三。
與中邊具說二合。
結雲二論俱二谛各三也。
假行顯等有差别故者。
明說二谛各三由。
三十論八曰。
世俗有三。
一假世俗。
二行世俗。
三顯了世俗。
如次應知。
即是三性(文)疏九本(六十四丁)雲。
第一假世俗者。
實無體性可名世俗。
唯有其名。
假名世俗。
四世俗中第一俗攝(如瓶盆等唯有名無實體。
然通有用無明。
瓶盆等無體有用。
我衆生等無體無用)二行世俗者。
有為行。
正體是世俗。
舊中邊雲。
取行世俗。
唯有為依他故四世俗中第二第三攝(第二俗道理世俗。
即蘊處界等心緣言說所安立故。
自為淺深及勝劣。
有别體用。
此是有為。
非無為等。
又第三俗證待世俗。
即苦集等四谛理安立四果所依處。
顯揚六涅槃第十二等說)三顯了世俗者。
謂斷深依他遍計取執無二空為門。
所顯真如名圓成實。
四世俗中第四世俗。
或此世俗亦取四中第三。
是無漏故。
此三名與彼新中邊論同。
如次配三性顯揚論亦有此文(已上疏文。
現流本疏文大錯亂。
今訂正引之。
後學勿怪相違)又等言等取何者。
謂舉假行顯三等勝義三。
勝義三者。
論第八(三十七丁左)說。
勝義有三。
一義勝義。
謂真如勝(殊勝無所得智雲勝)之義(義謂境界即絕言境)故。
疏雲。
依士釋也。
第四勝義收(雲雲)此絕言境必依無所得智彰故。
依能緣所緣他功用名勝義。
故依士得名。
二得勝義。
謂涅槃勝即義故。
疏(六十四丁左)曰。
持業釋也。
第三勝義攝。
四證顯故。
約得辨故。
真如舊成。
不說為得。
涅槃後顯。
故立得名(已上疏釋)三行勝義。
謂聖道勝為義故無變無倒。
随其所應故。
皆攝在圓成實性(已上論文)疏釋雲。
第三者第二勝義攝。
理稍勝故(今雲。
所親理勝。
能*親智亦勝)若随事者(今雲。
蘊處分等為所親。
智為行)亦初勝義攝多财釋也(今雲。
能親聖道能有蘊處分等所親多财也)舊中邊雲。
正行真實(今雲。
正行言攝一切無漏親行。
真實言示無漏親行圓成實)此三新翻名體同此。
前二(義得)無變。
不生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