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俗體瑜伽論說等者。
六十四(五十丁右)卷說文。
意言。
此所為體勝勝谛性。
廢诠談旨非安立故。
第四真體非俗谛體。
何故今明世俗體雲勝勝谛性耶。
有此疑故今上句置所安立言。
安立者。
雖有種種今所雲作二無我親。
何故名安立。
欲顯得勝勝谛觀一切法緣起。
常一我法等相都無體用通達。
非依诠緣空修習。
不能至非安立勝勝谛契會。
修習都無體用觀心。
如次所引涅槃經所說。
于一切法常一我法。
若燒若割。
若死若壞等。
心緣口言其觀徹已。
二無我智自顯自内證廢诠勝勝谛。
今此安立二空所顯勝勝谛性。
與第四真廢诠談旨非安立勝勝谛。
體雖無二今所言由二無我所顯。
故雲所安立名世俗。
彰有能顯修觀。
而所顯體勝勝谛性彰與第四真無二雲勝勝谛。
複名勝義。
後來學者必勿膠執。
【章】第一俗體(至)有相安立鈔曰。
辨世俗體二文中。
二總論四重俗谛假名安立者。
第一欲有名無實。
故所安立但有情名已。
如龜毛等有相安立者後三欲随應雖有名有實。
随能顯智所顯有淺深勝劣差别現。
即有相安立(今雲。
後三俗中第四俗體雖是無相。
依诠空門有顯。
故雲有相安立也)。
【章】第一勝義(至)亦是勝義鈔曰。
辨體四文中。
此下三正四重各别辨體(自有四文)此即第一勝義體文也。
亦是勝義者。
謂此蘊等有别體用。
勝于初俗。
故名勝義。
【章】第二勝義(至)第一義谛鈔曰。
二辨第二真體。
此是道理勝義體。
即苦等四谛此理深過初真。
故雲道理勝義苦集滅道等者。
謂先苦後集。
先滅後道。
厭果斷因。
欣果修因。
因迷難知。
果顯易知。
【章】第三勝義(至)名勝義也鈔曰。
三辨第三真谛。
即二空如是體勝前證得世俗。
故雲勝義。
【章】第四勝義(至)而顯真故鈔曰。
四辨第四真體。
即非安立一真法界。
一謂更無二。
真謂是實。
圓遍也。
法謂一切諸法也。
界者因義含藏義。
實體者等者。
涅槃十三曰。
真實者。
即是如來。
如來者。
即是真實。
真實者。
即是虛空。
虛空即是真實。
真實者即是佛性。
佛性即是真實也又言無燒割等者。
又涅槃經十三說。
無燒無割。
無死無壞。
是名第一義(雲雲)今雲。
此即廢诠談旨非安立義也。
無言能顯第一義故。
【章】前三勝義(至)相非安立鈔曰。
辨勝義谛體二文中。
此文二總論四重真俗文。
【章】初之一俗(至)即是三性鈔曰。
辨體四文中。
四合論四重真俗歸三性即前三真者。
後三俗即前三真。
是真俗俱心變依他事理。
【章】上來第一顯名辨體鈔曰。
此文結當章大段三門中第一門說。
【章】第二三乘(至)後顯淺深鈔曰。
自下大段第二門。
此門大分四文。
初标門分科。
二辨三乘二谛。
三于人法顯淺深。
四總四真俗相對示淺深四谛結。
今即初科之文也。
【章】二乘自說(至)許觀真俗鈔曰。
大分四文。
第二辨三乘有二谛。
此中有二。
初總明三乘二谛。
二别明二乘二谛。
初文有三。
初辨三乘應有二谛。
二引經立三乘有二谛。
三由智差别。
凡聖相望結成三乘有二谛。
此即初文也。
意言。
二乘自說。
教文但說觀二谛不說作二谛觀行悟入于真。
雖爾大乘學眼見小乘教。
後教修學人雖不修法空觀。
亦同大乘所學。
觀生空無我證生空智果。
加行時觀生空俗。
入生空智必應爾。
由是大乘評說雲小乘亦觀二谛。
今立三乘有二谛也。
【章】涅槃經雲(至)如下廣說鈔曰。
二引經立三乘有二谛經是北本十五聖行品文皆有中智等者。
經意以總相為中智。
一切種别同時同處分别而知為五智。
如次門廣辨。
此乃俗谛等下章主文。
此者前引經說知世谛等為此。
故俗谛有中二智。
一切行無常等者。
明真谛有中上二智。
一切行等文涅槃經文此勝義中等下章主文也。
以種别智等者。
秋篠曰。
分别而知名種别智。
總想而知名為總智。
分别而知名之為上。
總相而知名之為中。
此總别智并據後得。
不取正智。
故對法論十一雲。
種别智者。
謂出世門後所得慧。
此等二智如下廣說。
【章】同仁王經(至)皆有二谛鈔曰。
三文中三由智差别凡聖相望結成三乘各有二谛同仁王經下引仁王經難勢。
令義例準成人法各有二谛。
經舊經二谛品說谛不應一者。
謂真智解一證無二理。
能證智既一所證谛亦一。
若世谛中有真谛者。
谛有二故智亦應二故雲谛不應一也。
智不應二者。
謂知俗名俗智。
知真名真智。
若世谛中無真谛者。
谛既一故智亦應一。
故雲知不應二也。
即顯人法等者。
秋篠曰。
谛既二故智亦有二。
能知之智為人二谛。
所知之谛為法二谛。
是故人法皆有二谛(雲雲)以人相望等者。
意言。
上既成人法皆有二谛意。
其中取人二谛能知之智有三。
一異生。
二二乘。
三如來。
此能知智有三。
下中上中下非今所論但取中上。
與人二谛相望三乘各有二谛炳然是立三乘二谛所由也由此人法等下。
正結成三乘各有二谛義。
能知所知不離人法各有三乘二谛故雲各分二重。
以結成雲是故三乘等也。
【章】聲聞乘二(至)亦不取之鈔曰。
自下明三乘二谛二文中。
第二别明三乘二谛。
此中三文。
初聲聞乘二谛。
二獨覺乘二谛。
三菩薩乘二谛。
初中有二。
初正明聲聞乘二谛。
後三乘相對辨初正明中。
牒章文有五。
四重俗谛四文。
真谛四重合牒也。
今即初世俗文也不取實法等者。
明唯取所執實我由。
意言。
聲聞乘人設起實有法執。
不障聲聞所證果。
故取實有法執不雲世間世俗。
故雲不取之也。
【章】第二道理(至)三義觀故鈔曰。
二明聲聞乘道理世俗谛多為三義觀故者。
周記雲。
三義觀者。
即三科觀也(雲雲)多為者。
秋篠雲。
波羅蜜多聲聞不但為三義觀亦兼作因緣觀等。
是故名多也(文)又雲此觀聲聞皆作。
佛及獨覺不作(雲雲)又雲。
在雜緣法念住後。
總想念住前加行位起此觀。
如正理論六十一說(已上秋篠)又婆沙第八雲。
如七處善三義觀。
能于此法毗奈耶中速盡諸漏。
解雲。
三義觀者。
謂次第觀蘊處界也。
【章】第三證得(至)修證得故鈔曰。
三明聲聞乘證得世俗谛依此加行等者。
依觀四谛十六行相加行。
修習證得聲門自果。
加行修三學因。
證得言果也。
所安立等言。
加行修時十六行相等施設安立苦等理因果差别。
皆是施設故雲世俗也。
【章】第四勝義(至)證真如故鈔曰。
四明聲聞乘勝義世俗谛依生空門等者。
聲聞乘人不觀法空。
依生空無我有相觀門。
但诠生空如。
故雲勝義世俗也。
【章】第一世間(至)一真法界鈔曰。
此文正明聲聞乘四重真俗二谛中。
已上文鈔釋四重世俗谛已。
今此文明品重真谛。
文文難四重合牒。
準前可知。
四重俱聲聞乘真谛理真所安立者。
有相觀門安立。
證真所安立者。
生空無依诠安立。
【章】此中安立(至)境界而說鈔曰。
明聲聞乘二谛二文中。
後三乘相對辨文。
故諸論中等者。
秋篠曰。
三科四谛多聲聞境。
若依獨覺境界而說二三俗。
十二有支為第二俗。
七十七智業為第三俗。
若依菩薩境界而二三谛。
則十善巧等為第二俗。
唯識理等為第三俗。
而諸論中多依聲聞境界而說(已上秋篠由次下章主意釋)
【章】獨覺乘二(至)故成差别鈔曰。
明三乘二谛三文中。
二明獨覺乘二谛。
此中三文。
初示與聲聞異。
二正明獨覺二谛。
三與聲聞對辨今即初也。
文易可知。
【章】第一世間(至)不障果故鈔曰。
三正明獨覺乘二谛。
此中大分有二。
初明獨覺四重俗谛。
後明獨覺四重真谛。
初中有四。
初世間俗。
二道理俗。
三證得俗。
四勝義俗。
今即初世間俗也。
文易可知。
【章】第二道理(至)此為境故鈔曰。
明四俗中。
二道理俗。
所安立十二有支等者。
安立者。
獨覺乘者修觀心上所施設安立有相差别此為世俗。
有支者。
有謂三有(生有·死有·中有)支謂因義。
分義。
十二緣起法為三有因。
廣明十二有支。
如瑜伽第九·十九十三·對法四·十地論八·世親十二因緣論·成唯識八等說。
獨覺多緣等者。
麟喻觸覺。
不但為因緣觀。
亦作三義觀。
故雲多也。
緣此十二有支為所觀境也。
【章】第三證得(至)修證得故鈔曰。
四俗中三證得世俗所安立者。
有相觀所施設也雜染順逆等者。
對法論四(十四右)曰諸行緣起順逆者。
謂雜染順逆故。
清淨順逆故。
是說緣起順逆。
雜染順逆者。
或依流轉次第說(說者修觀)謂無明緣行。
如是順次第說。
或依安立谛說(說者修觀)謂老死苦。
老死集。
老死滅。
老死趣滅行。
如是等逆次第說(說者修觀)清淨順逆者。
謂無明滅故行滅。
如是等順次第說(說者修觀)由誰無故老死無。
由誰滅故老死滅。
如是等逆次第說(說者修觀)應如是觀緣生起義。
一切皆是緣生。
唯除法界法處一分諸無為法為舍執着無因不平等因我故觀察緣生(雲雲已上對法論文)秋篠曰。
問。
順逆之名據何而立。
解曰。
此有三對。
一因果相對。
先因後果。
名之為順。
順生之理。
返此名逆。
二細粗相對。
先細後粗。
名之為順。
順積集理。
返是名逆三近遠相對。
先近後遠。
名之為順。
順觀适理。
返是名逆(雲雲)是婆沙二十三說三對示順逆觀察(已上秋篠)七十七智者。
瑜伽第十(十八丁)說。
問。
何因緣故依止緣起建立七十七智耶。
答。
為顯有因雜染智故。
又複為顯于自相續自己所作雜染智故。
又複為顯後際諸支容有雜染還滅義故。
又複為顯支所不攝諸有漏慧偏知義故。
于一一支皆作七智。
當知總有七十七智(雲雲)倫記三(下三十二丁)舉基師備師義雲。
七十七智者。
謂緣現在老死有二智。
一緣現在生而有老死。
二非不緣現在生而有老死。
現在自身自已作故。
又緣過去老死有二智。
一緣過去生而有老死。
二非不緣過去生而有老死。
觀于前際無始來老死無不皆以生為緣故。
又緣未來老死有二智。
一緣未來生而有老死。
二非不緣未來而有老死未來雖不起容有雜染還滅義故。
觀雜染故成二智也(二智者。
初智觀果有因。
顯其所由。
第二智觀果有因。
非不失定。
破外妄計。
非不平等無因靈)此中前六真實智。
第七法住智。
觀支所不攝法。
諸有漏慧遍知義故。
即法住智。
遍知三世緣起教法名與不攝。
以為第七智前六真實智。
合法住智一真實六。
故成七智。
若依此義。
聖者身中亦有法住智。
異生身中亦有真實智。
皆起七智觀。
餘前十支亦然。
故成七十七(雲雲)私雲。
問十二有支中一一支雲起七智觀。
則可雲八十四智。
何故減一人七智雲七十七智耶。
答。
如倫記舉基師說雲。
謂如老死以生為因乃至行支以無明為因。
此觀諸支有其因法也。
無明更無其因故智種自阙。
故減七智雲七十七智也。
緣此雜染之所起智名雜染智鹹能緣智。
即是雜染(由倫記基師說私***也)
【章】四十四智瑜伽論第十(十八丁)曰。
問。
何因緣故于緣起中建立四十四智耶。
答。
為顯于一一支依四聖谛觀察道理。
是故總有四十四智(雲雲)秋篠由倫記釋曰。
此四智者。
謂觀老死支為四。
一老死苦。
二老死集。
三老死滅。
四老死趣滅行。
乃至行支皆作此觀。
無明無因智種阙故不觀之(雲雲)今私雲。
此亦雖應雲四十八智。
阙無明四智故雲四十四智也問。
七十七智四十四智有何别耶。
答。
約通相三乘同起。
若約别相并是聲聞觀。
聲聞觀中鈍根人。
起四十四智觀果由因。
觀易成故。
利根之人起七十七智觀因生果。
觀難成故。
此二智門雖通後智。
而正是當加行觀法。
為初生道之方便故也。
【章】第四勝義(至)生空真如鈔曰。
四俗中四勝義世俗所安立者。
依诠安立。
獨覺乘生空所顯如名為勝義義。
名勝義俗也。
【章】第一世間(至)一真法界鈔曰。
正明獨學乘二谛中。
後明四重真谛。
此中四文。
初世間真。
二道理真。
三證得真。
四勝義真。
雖四文别。
今合牒不别牒。
文簡易故。
準前應解第一世間者。
獨覺乘初真。
所安立者。
心念有支施設名安。
流轉有相宛然名立。
即是世間。
難可壞相。
有名有實名勝義。
第二道理者。
獨覺乘第二真。
前文應染淨順逆觀修加行是所安立。
七十七智四十四智所觀名為道理。
緣起道理及雜染還滅顯得即是理真。
名為勝義第三證得者。
獨覺乘第三真。
與聲聞乘同所修觀安立生空無我所顯真如。
是名證得。
即是無差别平等相名為真。
是勝義。
第四勝義者。
獨覺乘第四真勝義真。
生空所顯廢诠真如。
【章】既與聲聞(至)餘聲聞境鈔曰。
獨覺乘二谛三文中。
三與聲門對辨既與聲聞等者。
明獨覺聲聞不異雲何不異。
謂所悟所悟所證是一。
二乘俱悟生空真如證無餘滅。
複诠得廢诠如不異聲聞悟證。
不異聲聞。
問何故所悟證一雲耶。
答。
即所安立生空真如及非安立生空無我。
一真法界是二乘人間所悟證。
故不異聲聞也。
又複獨覺等下。
正明聲聞與獨覺異。
根不同者。
根謂機根。
獨覺上根。
聲聞下根。
是為不同。
行緣亦異者。
所修所觀雲行緣。
如上已明。
聲聞唯三科四谛生空為行緣。
獨覺十二有支染淨順逆觀察七十七智四十四智生空無我為行緣。
故雲行緣亦異上兼下等者。
上智上根獨覺兼聲聞下智下根。
故聲聞行緣必在獨覺乘法。
前又既雲獨覺多緣是為境故不但觀緣起。
亦兼觀三科四谛故說為多。
是故獨覺所觀境中聲聞行緣必具。
是上兼下義也。
故雲三科四谛亦獨覺境(境者所觀境也)下不兼上者。
下智下根聲聞法不兼上根上智獨覺乘法。
十二有支流轉還滅等者。
明獨覺乘法非聲聞境。
流轉者。
十二有支雜染順逆觀察雲流轉。
此觀流轉次第故。
還滅者。
觀雜染滅無。
故此雲淨品順逆因果等觀察。
此雲還滅。
除大利根者。
秋篠曰。
不問麟角部行。
總望聲聞人獨覺皆名大利根也。
非餘聲聞境者。
結獨覺乘非聲聞人所觀境也(已上)獨乘二谛已。
【章】菩薩乘二(至)悟執亦異鈔曰。
别明三乘二谛三文中。
三明菩薩乘二谛。
此中四文。
初明與二乘二谛别。
二正明菩薩乘二谛。
三與二乘對辨明菩薩乘各别。
四真俗四重相望明安立非安立。
今即初也根性不同者。
根謂增上義。
出生義。
二乘觀三科四谛理為增上緣。
菩薩觀真如淨法界為增上緣。
二乘以三科四谛出生自果。
菩薩以離言說真如慧出生諸行。
性者體相義。
二乘生空無我為心體相。
又二乘自利為心性。
菩薩自利利他為心性。
故雲與二乘根性不同也行緣有别者。
二乘以四谛事理為觀行。
為所緣。
菩薩二空真如為所緣。
以廢诠真如智為觀行。
是雲有别悟執亦異者。
秋篠曰。
問。
悟有淺深。
三乘各異。
其義可爾。
執無淺深。
三乘同起。
何得名異耶。
解曰。
人執雖同而法執異。
此義雲何。
法執有二。
一者障果。
二者不障果。
二乘法執不障自果。
菩薩法執障自乘果。
執體雖同其用各異。
故雲悟執亦異也。
【章】第一世間(至)障自果故鈔曰。
此下二正明菩薩乘二谛。
此中大分二文。
初菩薩四重俗谛。
後菩薩四重真谛。
初中有四。
此即第一菩薩世間世俗谛通取實執等者。
通一切。
取實有固執人法二執。
為菩薩世間世俗有名無實物。
障菩薩自果故。
【章】第二道理(至)更加于谛鈔曰。
此二菩薩道理世俗谛十六善巧者。
周記雲。
中邊有十。
瑜伽有六。
合雲十六。
非是别。
有十六善巧(雲雲)秋篠曰。
言善巧者。
舊雲勝智。
若雲善巧是緣彼智。
即蘊之善巧乃至無為法善巧。
并依主釋也(雲雲)菩薩藏經第十七等者。
唯識演秘中引菩薩藏經第八及十。
而雲與辨中邊論所說十善巧大異。
而為會通雲。
中邊為治十我見。
故經為菩薩修波羅蜜多各據一意雲十不同(雲雲)有人詳此會通雲。
此通釋及引第八及第十卷非也。
秋篠雲。
正檢彼經第十七卷列十善巧。
第十八·十九具明其相(雲雲)菩薩藏經合二十卷。
竺法護譯也。
辨中邊論引此經十卷。
與今文大同也(已上有人考。
基辨詳有人考雲。
有人雲竺法護譯二十卷者。
檢明藏目錄。
雲佛說大乘菩薩藏正法經二十卷者。
舊作四十卷。
推淨譯。
後竺法護等校譯作二十卷者現存。
寶積經中與十二菩薩藏會同本異譯。
予對檢如有人雲。
無别名菩薩藏經者。
由此演秘所雲亦别本欤。
予閱寶積經菩薩藏會。
如秋篠雲。
此皆緣彼智。
又演秘中雲辨中邊論與菩薩藏經說意相違。
恐非欤。
章主意非經論說意别)菩薩緣此十種為境除我法執者。
辨中邊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