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中以根後二智能證用有相安立所顯。
此為境義。
依士夫用得名為勝之義也。
其無漏真智等者。
釋通依士之由。
其者前三真中。
無漏真智者。
初真三科為境。
智是無漏後智次真四谛二空雖通根後二智。
今但取後得有相安立為境故。
此是安立依無漏殊勝智之安立境義。
故今雲随在何谛也。
【章】亦以勝為(至)通有财釋鈔曰。
四明境界義通有财釋亦謂亦于持業依主以勝為義等者。
辨通有财釋由。
意言以殊勝言為所緣境界義。
則真如體殊勝即所緣境可知。
爾則能緣。
應無漏殊勝如與智冥合根本智。
可謂勝義二言共如真。
已由之能緣智為能有。
能有所緣境他财用。
名能緣智應勝智(之即)境義。
是有财得名義。
通者前已明勝即境持業釋勝之境依士合于一處。
則有有财義故今雲通也。
【章】第四勝義(至)境界名義鈔曰。
釋勝義谛名四文中。
三勝義谛三字對約四真别離合釋。
此中二文。
初約四真别釋勝義二字第四勝義等下。
明第四真由道理義名勝義勝義多分者。
諸論中多分說道理義。
少分用境界義如前已明。
非境界故者。
非根後二智境義也前三勝義等者。
明前三真境界義。
此亦就多分為境界義。
少分道理義前已明已。
二智境界故雲境界名義也。
【章】谛者實義(至)二釋如前鈔曰。
後釋谛言。
合釋如文。
自可知已。
【章】雖無教說(至)目之為谛鈔曰。
釋勝義谛名四文中。
四示亦名聖谛。
雖無教說者。
秋篠雲。
問。
涅槃經十三雲。
善男子知聖谛有二種智。
一中上乃至廣說。
又勝鬘經中說。
無量聖谛章。
文既分明。
何故今雲雖無教說耶。
解雲。
諸聖教中總言聖谛而不說言二聖谛等。
既無二言。
故不虛構(雲雲)今謂。
此問答大好。
複何加諸。
【章】次釋别名鈔曰。
自下由列釋成四文中。
第四釋别名。
此中三文。
初标牒。
二釋四重世俗谛别名。
三釋四重勝義谛别名。
今初也。
【章】世間世俗(至)名曰世俗鈔曰。
二釋四重世俗谛别名。
此中二文。
初正釋。
後離合釋。
今即初也隐覆真理等者。
如瓶盆等。
但有假名而無實體。
亦如結手巾現兔等想。
如前已明。
當世情有等者。
當世人妄情種種想現無一實事。
堕虛僞中凡夫皆謂實有。
依人妄情随世流名假名安立。
名世間世俗如前已辨道理世俗等者。
秋篠曰。
世間有情有尋伺者。
所說道理體用俱有。
即蘊處界有。
無為法是也(雲雲)施設染淨等者。
秋篠曰。
世間學者方便修學除惡務善證得聖果。
為此施設苦等染淨因果差别令其趣入。
故名證得。
即四谛理等勝義世俗者。
秋篠曰。
世間學者既修學已以此殊妙為所證得。
此等所證妙出衆法。
聖者所知名為勝義即二空如也(已上秋篠)妙出衆法者。
周記雲。
問。
第四真谛亦是超出衆法。
名言豈濫耶。
答。
前言出超望前三俗。
後雲出超對前三真。
故亦無過(已上周記)今詳雲。
此釋未穩。
前雲出後雲超。
兩共超出之義也。
但以依诠廢诠别為異而已。
前以依诠勝義雲妙出也。
後以廢诠勝義雲向超。
以是無相濫也。
【章】此中世間(至)皆持業釋鈔曰。
二世俗谛離合釋。
皆持業釋者。
秋篠意雲。
準次時義離合釋。
此世俗離合亦可說言或世間之世俗乃至勝義之世俗依士無失。
但文略耳(已上秋篠)今雲。
此釋未盡。
謂有二義别。
名言一是通丁切言。
一是義别局不通餘。
别為所依。
通為能依。
以别簡通。
以體别簡。
依主得名。
以用别簡。
依士得名。
而體用不離故。
依主依士唯一個釋。
又二義别言。
一為體一為用。
有其體言持業用言義持業得名。
體用不離如雲硯石言義硯體亦持石業用義有(一切如是應知)
【章】世間勝義(至)複名勝義鈔曰。
釋别名三文中。
三釋四重勝義谛别名。
經中二文。
初正釋。
二離合釋。
今即初也。
事相粗顯等者。
秋篠曰。
諸有學者世間言說以此為有。
即蘊處界等。
蘊等事相粗顯猶可破壞名曰世間。
此蘊等事相從得聖智所知。
過第一俗名為勝義(已上秋篠)道理勝義等者。
秋篠曰。
諸有學者共立道理四谛理等。
此名道理。
如是四谛。
若彼性理即正智境。
若彼相事即後得智境。
總是無漏智境。
過前二俗名為勝義(已上秋篠)證得勝義者。
秋篠曰。
諸有學者以依诠空門方便顯一實如能證聖果。
故名證得。
即二空如也。
此處凡愚不測。
過前三俗名為勝義(已上秋篠)勝義勝義等者。
秋篠曰。
諸有學者既修學已以此深妙為所證得。
此所證得體妙離言。
迥超衆法名為勝義。
聖智内證過前四俗(事相顯現)複名勝義(已上秋篠)。
【章】此中世間(至)依士無失鈔曰。
二離合釋皆持業釋者。
世間(為體)持勝義谛業用。
勝義谛(為體)持世間業用。
如前已明。
依士無失者。
今雲。
若作勝義之勝義。
則上勝義體妙離言。
下勝義言指自内證是智。
依體妙勝義之内證勝義依主得名或勝義之勝義谛者。
現本脫勝義二字。
秋篠所覽本作之勝義谛。
複前文持業釋處作即勝義谛。
故現本脫阙炳然。
由是釋今文意。
可謂依殊勝智境之勝義實谛是依士無告也。
【章】次出谛體鈔曰。
自此已上當章大段三門分别第一門。
顯名辨體二文中。
初顯名已自下第一門有二中。
第二辨體文。
此中四文。
初标牒。
二辨四重世俗谛體。
三辨四重勝義谛體。
四令論真俗二谛歸三性。
今即初也。
【章】第一世俗(至)輪等體無鈔曰。
二辨四重世俗谛體。
此中二文。
初正四重各别辨體。
二總論四重俗谛體。
初各别辨體中有四文。
此即第一辨初世俗體也。
顯揚論說者。
第六卷文也。
瓶軍林等二句。
舉無體有用無體無用物示都無體用或無實體等下。
章主釋文或無實體者。
明瓶軍林等無體有假用(假謂似也)或體實無等者。
我有情等不但無用亦無實體。
但有情(妄情)名(能诠)都無體性(有名無實如龜毛等)然通有用等者。
明雖無實體通有用無用二法瓶等有用者。
有假用。
假謂似也。
似有用之妄情顯現我等用無者。
謂不同瓶衣等有受用法。
但有妄情及能诠名。
名句等五種世法者。
涅槃經第十三聖行品所說。
如當章下文引成今略示雲。
善男子世法(随世遷流可破壞名為世。
世法體)有五。
一名世。
二句世。
三縛世。
四法世。
五執着世(名世者。
男女瓶衣車乘屋舍等。
句世者。
四句一偈首盧偈等。
縛世者。
卷合系結束縛合掌。
法世者。
鳴鐘集僧。
嚴鼓誡兵。
吹貝知時等。
執着世者。
如望遠人有染衣者生想。
執着雲是沙門非婆羅門。
見有結繩撲滅身上。
便生心念。
是婆羅門非沙門等。
是雲五種世法。
善男子若有衆生于如是等五種世法。
心無颠倒。
如實而知有名無實。
是名第一義谛也)衆生等秋篠曰。
不但無體亦無假用。
此就實我。
若假我者。
即依他攝。
非無假用(文)火輪等。
同曰。
小有能照用。
而無實體。
故雲體無(文)。
【章】第二世俗體(至)異于初俗鈔曰。
二辨第二世俗體所安立等者。
證蘊處界是世俗谛。
安立者。
心緣诠言施設安立有相體事即有無為等者。
示道理世俗體。
謂三科中五蘊唯有為法不通無為。
處界門中法處法界一分是無為。
餘是有為。
體事者。
心變口诠自有體用差别。
安立淺深勝劣是為道理。
相待有相假名安立為世俗。
與初俗有名無實異故為深為劣。
有别體用者。
明有淺深及勝劣體相功用也。
【章】第三世俗(至)名為世谛鈔曰。
三辨第三世俗體顯揚論說者。
第六卷(十丁右)文。
瑜伽六十四(四丁右)同說之。
謂所安立者。
世俗之證。
預流果等者。
顯揚六曰證得世俗者。
謂安立預流果等。
及安立彼所依住法(雲雲)秋篠解曰。
施設預流等四沙門果。
及以安立四沙門果所依四谛故名證得俗(雲雲)及所依處者。
周記意雲。
所依年者。
四谛理。
此安立四沙門果所依處四谛也(雲雲)今謂。
四谛理所證得理。
四沙門果能證得智果。
合能所證得為證得體名為證得。
即諸聖果等者。
正示證得世俗體。
此體即能所證得合取故。
今雲即果理等。
于智果勝劣施設四人。
其體但智果。
已能證如是所證佳法亦安立理。
名為世俗。
有八苦相等者。
若說無八苦相無法我。
故雖第一義今說有。
故施設苦谛相安立因果因果差别。
雲名為世谛也。
【章】第四世俗(至)名世俗也鈔曰。
四辨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