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俗體瑜伽論說等者。
六十四(五十丁右)卷說文。
意言。
此所為體勝勝谛性。
廢诠談旨非安立故。
第四真體非俗谛體。
何故今明世俗體雲勝勝谛性耶。
有此疑故今上句置所安立言。
安立者。
雖有種種今所雲作二無我親。
何故名安立。
欲顯得勝勝谛觀一切法緣起。
常一我法等相都無體用通達。
非依诠緣空修習。
不能至非安立勝勝谛契會。
修習都無體用觀心。
如次所引涅槃經所說。
于一切法常一我法。
若燒若割。
若死若壞等。
心緣口言其觀徹已。
二無我智自顯自内證廢诠勝勝谛。
今此安立二空所顯勝勝谛性。
與第四真廢诠談旨非安立勝勝谛。
體雖無二今所言由二無我所顯。
故雲所安立名世俗。
彰有能顯修觀。
而所顯體勝勝谛性彰與第四真無二雲勝勝谛。
複名勝義。
後來學者必勿膠執。
【章】第一俗體(至)有相安立鈔曰。
辨世俗體二文中。
二總論四重俗谛假名安立者。
第一欲有名無實。
故所安立但有情名已。
如龜毛等有相安立者後三欲随應雖有名有實。
随能顯智所顯有淺深勝劣差别現。
即有相安立(今雲。
後三俗中第四俗體雖是無相。
依诠空門有顯。
故雲有相安立也)。
【章】第一勝義(至)亦是勝義鈔曰。
辨體四文中。
此下三正四重各别辨體(自有四文)此即第一勝義體文也。
亦是勝義者。
謂此蘊等有别體用。
勝于初俗。
故名勝義。
【章】第二勝義(至)第一義谛鈔曰。
二辨第二真體。
此是道理勝義體。
即苦等四谛此理深過初真。
故雲道理勝義苦集滅道等者。
謂先苦後集。
先滅後道。
厭果斷因。
欣果修因。
因迷難知。
果顯易知。
【章】第三勝義(至)名勝義也鈔曰。
三辨第三真谛。
即二空如是體勝前證得世俗。
故雲勝義。
【章】第四勝義(至)而顯真故鈔曰。
四辨第四真體。
即非安立一真法界。
一謂更無二。
真謂是實。
圓遍也。
法謂一切諸法也。
界者因義含藏義。
實體者等者。
涅槃十三曰。
真實者。
即是如來。
如來者。
即是真實。
真實者。
即是虛空。
虛空即是真實。
真實者即是佛性。
佛性即是真實也又言無燒割等者。
又涅槃經十三說。
無燒無割。
無死無壞。
是名第一義(雲雲)今雲。
此即廢诠談旨非安立義也。
無言能顯第一義故。
【章】前三勝義(至)相非安立鈔曰。
辨勝義谛體二文中。
此文二總論四重真俗文。
【章】初之一俗(至)即是三性鈔曰。
辨體四文中。
四合論四重真俗歸三性即前三真者。
後三俗即前三真。
是真俗俱心變依他事理。
【章】上來第一顯名辨體鈔曰。
此文結當章大段三門中第一門說。
【章】第二三乘(至)後顯淺深鈔曰。
自下大段第二門。
此門大分四文。
初标門分科。
二辨三乘二谛。
三于人法顯淺深。
四總四真俗相對示淺深四谛結。
今即初科之文也。
【章】二乘自說(至)許觀真俗鈔曰。
大分四文。
第二辨三乘有二谛。
此中有二。
初總明三乘二谛。
二别明二乘二谛。
初文有三。
初辨三乘應有二谛。
二引經立三乘有二谛。
三由智差别。
凡聖相望結成三乘有二谛。
此即初文也。
意言。
二乘自說。
教文但說觀二谛不說作二谛觀行悟入于真。
雖爾大乘學眼見小乘教。
後教修學人雖不修法空觀。
亦同大乘所學。
觀生空無我證生空智果。
加行時觀生空俗。
入生空智必應爾。
由是大乘評說雲小乘亦觀二谛。
今立三乘有二谛也。
【章】涅槃經雲(至)如下廣說鈔曰。
二引經立三乘有二谛經是北本十五聖行品文皆有中智等者。
經意以總相為中智。
一切種别同時同處分别而知為五智。
如次門廣辨。
此乃俗谛等下章主文。
此者前引經說知世谛等為此。
故俗谛有中二智。
一切行無常等者。
明真谛有中上二智。
一切行等文涅槃經文此勝義中等下章主文也。
以種别智等者。
秋篠曰。
分别而知名種别智。
總想而知名為總智。
分别而知名之為上。
總相而知名之為中。
此總别智并據後得。
不取正智。
故對法論十一雲。
種别智者。
謂出世門後所得慧。
此等二智如下廣說。
【章】同仁王經(至)皆有二谛鈔曰。
三文中三由智差别凡聖相望結成三乘各有二谛同仁王經下引仁王經難勢。
令義例準成人法各有二谛。
經舊經二谛品說谛不應一者。
謂真智解一證無二理。
能證智既一所證谛亦一。
若世谛中有真谛者。
谛有二故智亦應二故雲谛不應一也。
智不應二者。
謂知俗名俗智。
知真名真智。
若世谛中無真谛者。
谛既一故智亦應一。
故雲知不應二也。
即顯人法等者。
秋篠曰。
谛既二故智亦有二。
能知之智為人二谛。
所知之谛為法二谛。
是故人法皆有二谛(雲雲)以人相望等者。
意言。
上既成人法皆有二谛意。
其中取人二谛能知之智有三。
一異生。
二二乘。
三如來。
此能知智有三。
下中上中下非今所論但取中上。
與人二谛相望三乘各有二谛炳然是立三乘二谛所由也由此人法等下。
正結成三乘各有二谛義。
能知所知不離人法各有三乘二谛故雲各分二重。
以結成雲是故三乘等也。
【章】聲聞乘二(至)亦不取之鈔曰。
自下明三乘二谛二文中。
第二别明三乘二谛。
此中三文。
初聲聞乘二谛。
二獨覺乘二谛。
三菩薩乘二谛。
初中有二。
初正明聲聞乘二谛。
後三乘相對辨初正明中。
牒章文有五。
四重俗谛四文。
真谛四重合牒也。
今即初世俗文也不取實法等者。
明唯取所執實我由。
意言。
聲聞乘人設起實有法執。
不障聲聞所證果。
故取實有法執不雲世間世俗。
故雲不取之也。
【章】第二道理(至)三義觀故鈔曰。
二明聲聞乘道理世俗谛多為三義觀故者。
周記雲。
三義觀者。
即三科觀也(雲雲)多為者。
秋篠雲。
波羅蜜多聲聞不但為三義觀亦兼作因緣觀等。
是故名多也(文)又雲此觀聲聞皆作。
佛及獨覺不作(雲雲)又雲。
在雜緣法念住後。
總想念住前加行位起此觀。
如正理論六十一說(已上秋篠)又婆沙第八雲。
如七處善三義觀。
能于此法毗奈耶中速盡諸漏。
解雲。
三義觀者。
謂次第觀蘊處界也。
【章】第三證得(至)修證得故鈔曰。
三明聲聞乘證得世俗谛依此加行等者。
依觀四谛十六行相加行。
修習證得聲門自果。
加行修三學因。
證得言果也。
所安立等言。
加行修時十六行相等施設安立苦等理因果差别。
皆是施設故雲世俗也。
【章】第四勝義(至)證真如故鈔曰。
四明聲聞乘勝義世俗谛依生空門等者。
聲聞乘人不觀法空。
依生空無我有相觀門。
但诠生空如。
故雲勝義世俗也。
【章】第一世間(至)一真法界鈔曰。
此文正明聲聞乘四重真俗二谛中。
已上文鈔釋四重世俗谛已。
今此文明品重真谛。
文文難四重合牒。
準前可知。
四重俱聲聞乘真谛理真所安立者。
有相觀門安立。
證真所安立者。
生空無依诠安立。
【章】此中安立(至)境界而說鈔曰。
明聲聞乘二谛二文中。
後三乘相對辨文。
故諸論中等者。
秋篠曰。
三科四谛多聲聞境。
若依獨覺境界而說二三俗。
十二有支為第二俗。
七十七智業為第三俗。
若依菩薩境界而二三谛。
則十善巧等為第二俗。
唯識理等為第三俗。
而諸論中多依聲聞境界而說(已上秋篠由次下章主意釋)
【章】獨覺乘二(至)故成差别鈔曰。
明三乘二谛三文中。
二明獨覺乘二谛。
此中三文。
初示與聲聞異。
二正明獨覺二谛。
三與聲聞對辨今即初也。
文易可知。
【章】第一世間(至)不障果故鈔曰。
三正明獨覺乘二谛。
此中大分有二。
初明獨覺四重俗谛。
後明獨覺四重真谛。
初中有四。
初世間俗。
二道理俗。
三證得俗。
四勝義俗。
今即初世間俗也。
文易可知。
【章】第二道理(至)此為境故鈔曰。
明四俗中。
二道理俗。
所安立十二有支等者。
安立者。
獨覺乘者修觀心上所施設安立有相差别此為世俗。
有支者。
有謂三有(生有·死有·中有)支謂因義。
分義。
十二緣起法為三有因。
廣明十二有支。
如瑜伽第九·十九十三·對法四·十地論八·世親十二因緣論·成唯識八等說。
獨覺多緣等者。
麟喻觸覺。
不但為因緣觀。
亦作三義觀。
故雲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