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緣此十二有支為所觀境也。
【章】第三證得(至)修證得故鈔曰。
四俗中三證得世俗所安立者。
有相觀所施設也雜染順逆等者。
對法論四(十四右)曰諸行緣起順逆者。
謂雜染順逆故。
清淨順逆故。
是說緣起順逆。
雜染順逆者。
或依流轉次第說(說者修觀)謂無明緣行。
如是順次第說。
或依安立谛說(說者修觀)謂老死苦。
老死集。
老死滅。
老死趣滅行。
如是等逆次第說(說者修觀)清淨順逆者。
謂無明滅故行滅。
如是等順次第說(說者修觀)由誰無故老死無。
由誰滅故老死滅。
如是等逆次第說(說者修觀)應如是觀緣生起義。
一切皆是緣生。
唯除法界法處一分諸無為法為舍執着無因不平等因我故觀察緣生(雲雲已上對法論文)秋篠曰。
問。
順逆之名據何而立。
解曰。
此有三對。
一因果相對。
先因後果。
名之為順。
順生之理。
返此名逆。
二細粗相對。
先細後粗。
名之為順。
順積集理。
返是名逆三近遠相對。
先近後遠。
名之為順。
順觀适理。
返是名逆(雲雲)是婆沙二十三說三對示順逆觀察(已上秋篠)七十七智者。
瑜伽第十(十八丁)說。
問。
何因緣故依止緣起建立七十七智耶。
答。
為顯有因雜染智故。
又複為顯于自相續自己所作雜染智故。
又複為顯後際諸支容有雜染還滅義故。
又複為顯支所不攝諸有漏慧偏知義故。
于一一支皆作七智。
當知總有七十七智(雲雲)倫記三(下三十二丁)舉基師備師義雲。
七十七智者。
謂緣現在老死有二智。
一緣現在生而有老死。
二非不緣現在生而有老死。
現在自身自已作故。
又緣過去老死有二智。
一緣過去生而有老死。
二非不緣過去生而有老死。
觀于前際無始來老死無不皆以生為緣故。
又緣未來老死有二智。
一緣未來生而有老死。
二非不緣未來而有老死未來雖不起容有雜染還滅義故。
觀雜染故成二智也(二智者。
初智觀果有因。
顯其所由。
第二智觀果有因。
非不失定。
破外妄計。
非不平等無因靈)此中前六真實智。
第七法住智。
觀支所不攝法。
諸有漏慧遍知義故。
即法住智。
遍知三世緣起教法名與不攝。
以為第七智前六真實智。
合法住智一真實六。
故成七智。
若依此義。
聖者身中亦有法住智。
異生身中亦有真實智。
皆起七智觀。
餘前十支亦然。
故成七十七(雲雲)私雲。
問十二有支中一一支雲起七智觀。
則可雲八十四智。
何故減一人七智雲七十七智耶。
答。
如倫記舉基師說雲。
謂如老死以生為因乃至行支以無明為因。
此觀諸支有其因法也。
無明更無其因故智種自阙。
故減七智雲七十七智也。
緣此雜染之所起智名雜染智鹹能緣智。
即是雜染(由倫記基師說私***也)
【章】四十四智瑜伽論第十(十八丁)曰。
問。
何因緣故于緣起中建立四十四智耶。
答。
為顯于一一支依四聖谛觀察道理。
是故總有四十四智(雲雲)秋篠由倫記釋曰。
此四智者。
謂觀老死支為四。
一老死苦。
二老死集。
三老死滅。
四老死趣滅行。
乃至行支皆作此觀。
無明無因智種阙故不觀之(雲雲)今私雲。
此亦雖應雲四十八智。
阙無明四智故雲四十四智也問。
七十七智四十四智有何别耶。
答。
約通相三乘同起。
若約别相并是聲聞觀。
聲聞觀中鈍根人。
起四十四智觀果由因。
觀易成故。
利根之人起七十七智觀因生果。
觀難成故。
此二智門雖通後智。
而正是當加行觀法。
為初生道之方便故也。
【章】第四勝義(至)生空真如鈔曰。
四俗中四勝義世俗所安立者。
依诠安立。
獨覺乘生空所顯如名為勝義義。
名勝義俗也。
【章】第一世間(至)一真法界鈔曰。
正明獨學乘二谛中。
後明四重真谛。
此中四文。
初世間真。
二道理真。
三證得真。
四勝義真。
雖四文别。
今合牒不别牒。
文簡易故。
準前應解第一世間者。
獨覺乘初真。
所安立者。
心念有支施設名安。
流轉有相宛然名立。
即是世間。
難可壞相。
有名有實名勝義。
第二道理者。
獨覺乘第二真。
前文應染淨順逆觀修加行是所安立。
七十七智四十四智所觀名為道理。
緣起道理及雜染還滅顯得即是理真。
名為勝義第三證得者。
獨覺乘第三真。
與聲聞乘同所修觀安立生空無我所顯真如。
是名證得。
即是無差别平等相名為真。
是勝義。
第四勝義者。
獨覺乘第四真勝義真。
生空所顯廢诠真如。
【章】既與聲聞(至)餘聲聞境鈔曰。
獨覺乘二谛三文中。
三與聲門對辨既與聲聞等者。
明獨覺聲聞不異雲何不異。
謂所悟所悟所證是一。
二乘俱悟生空真如證無餘滅。
複诠得廢诠如不異聲聞悟證。
不異聲聞。
問何故所悟證一雲耶。
答。
即所安立生空真如及非安立生空無我。
一真法界是二乘人間所悟證。
故不異聲聞也。
又複獨覺等下。
正明聲聞與獨覺異。
根不同者。
根謂機根。
獨覺上根。
聲聞下根。
是為不同。
行緣亦異者。
所修所觀雲行緣。
如上已明。
聲聞唯三科四谛生空為行緣。
獨覺十二有支染淨順逆觀察七十七智四十四智生空無我為行緣。
故雲行緣亦異上兼下等者。
上智上根獨覺兼聲聞下智下根。
故聲聞行緣必在獨覺乘法。
前又既雲獨覺多緣是為境故不但觀緣起。
亦兼觀三科四谛故說為多。
是故獨覺所觀境中聲聞行緣必具。
是上兼下義也。
故雲三科四谛亦獨覺境(境者所觀境也)下不兼上者。
下智下根聲聞法不兼上根上智獨覺乘法。
十二有支流轉還滅等者。
明獨覺乘法非聲聞境。
流轉者。
十二有支雜染順逆觀察雲流轉。
此觀流轉次第故。
還滅者。
觀雜染滅無。
故此雲淨品順逆因果等觀察。
此雲還滅。
除大利根者。
秋篠曰。
不問麟角部行。
總望聲聞人獨覺皆名大利根也。
非餘聲聞境者。
結獨覺乘非聲聞人所觀境也(已上)獨乘二谛已。
【章】菩薩乘二(至)悟執亦異鈔曰。
别明三乘二谛三文中。
三明菩薩乘二谛。
此中四文。
初明與二乘二谛别。
二正明菩薩乘二谛。
三與二乘對辨明菩薩乘各别。
四真俗四重相望明安立非安立。
今即初也根性不同者。
根謂增上義。
出生義。
二乘觀三科四谛理為增上緣。
菩薩觀真如淨法界為增上緣。
二乘以三科四谛出生自果。
菩薩以離言說真如慧出生諸行。
性者體相義。
二乘生空無我為心體相。
又二乘自利為心性。
菩薩自利利他為心性。
故雲與二乘根性不同也行緣有别者。
二乘以四谛事理為觀行。
為所緣。
菩薩二空真如為所緣。
以廢诠真如智為觀行。
是雲有别悟執亦異者。
秋篠曰。
問。
悟有淺深。
三乘各異。
其義可爾。
執無淺深。
三乘同起。
何得名異耶。
解曰。
人執雖同而法執異。
此義雲何。
法執有二。
一者障果。
二者不障果。
二乘法執不障自果。
菩薩法執障自乘果。
執體雖同其用各異。
故雲悟執亦異也。
【章】第一世間(至)障自果故鈔曰。
此下二正明菩薩乘二谛。
此中大分二文。
初菩薩四重俗谛。
後菩薩四重真谛。
初中有四。
此即第一菩薩世間世俗谛通取實執等者。
通一切。
取實有固執人法二執。
為菩薩世間世俗有名無實物。
障菩薩自果故。
【章】第二道理(至)更加于谛鈔曰。
此二菩薩道理世俗谛十六善巧者。
周記雲。
中邊有十。
瑜伽有六。
合雲十六。
非是别。
有十六善巧(雲雲)秋篠曰。
言善巧者。
舊雲勝智。
若雲善巧是緣彼智。
即蘊之善巧乃至無為法善巧。
并依主釋也(雲雲)菩薩藏經第十七等者。
唯識演秘中引菩薩藏經第八及十。
而雲與辨中邊論所說十善巧大異。
而為會通雲。
中邊為治十我見。
故經為菩薩修波羅蜜多各據一意雲十不同(雲雲)有人詳此會通雲。
此通釋及引第八及第十卷非也。
秋篠雲。
正檢彼經第十七卷列十善巧。
第十八·十九具明其相(雲雲)菩薩藏經合二十卷。
竺法護譯也。
辨中邊論引此經十卷。
與今文大同也(已上有人考。
基辨詳有人考雲。
有人雲竺法護譯二十卷者。
檢明藏目錄。
雲佛說大乘菩薩藏正法經二十卷者。
舊作四十卷。
推淨譯。
後竺法護等校譯作二十卷者現存。
寶積經中與十二菩薩藏會同本異譯。
予對檢如有人雲。
無别名菩薩藏經者。
由此演秘所雲亦别本欤。
予閱寶積經菩薩藏會。
如秋篠雲。
此皆緣彼智。
又演秘中雲辨中邊論與菩薩藏經說意相違。
恐非欤。
章主意非經論說意别)菩薩緣此十種為境除我法執者。
辨中邊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