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執實有自然生性。
故立自然生無性。
後勝義無性亦雲遠離前所執性。
由是顯圓成實性如大虛空雖遍衆色而是衆色無性所顯。
遠離遍計所執我法處所顯絕言緣起性。
雖非全無二空無所顯絕言性。
假雲勝義無性。
我慈恩一家相承。
以說三性為真勝義。
說三無性為世俗谛。
三無性彰一法一法三性中道。
施設方便名為世俗。
如他家雲。
無性為真。
三性為假。
至次自可知已唯識妙理者。
一法一法唯識所變觀知已時。
即知一切諸法依他緣生已。
故了計所執本來情有理無。
是一切法同時同處變現道理法爾具故。
是圓滿成就真實。
一法唯識實了知已。
圓成實性絕言緣起一心現已。
是名唯識妙理問。
三性三無性與唯識妙理雲何為别耶。
答。
唯識妙理是總說。
如次前明。
故三性三無性别說也。
離唯識變無依他起性。
故無能所遍計應起由。
亦何處圓成實顯現。
由是無三性。
故無三無性。
今說唯識即說三性三無性。
又翻可言。
三性三無性是總說一切法。
無法不依他緣生。
故唯識變是别一法。
一法相故。
如是理趣非但唯識教門。
一切教門皆是有空中三性。
即三無性皆是一法一法唯識離言中道雲唯識妙理而已緣此為境等者。
彰菩薩緣此妙理為所觀境而證得自棄果。
故名為證得。
能觀心上所安立故名為世俗也。
【章】第四勝義(至)二空如故鈔曰。
此四菩薩勝義世俗谛。
所安立者。
心緣修觀以二空智。
所觀所證二空所顯如。
故雲菩薩雙證等也。
【章】第一世間(至)十善巧等鈔曰。
上來正明菩薩乘二谛中。
初明菩薩四重世俗谛竟。
此下二明菩薩四重勝義谛文也。
此中有四。
初菩薩世間勝義谛。
即今此文也。
所安立者。
菩薩乘人于十善巧等所觀境。
心緣口诠于彼彼境起善巧智觀心安立。
此是善巧觀境待初世俗。
有名有實觀境名為勝義。
心緣口诠有相安立名為世間。
事相粗顯亦是世間。
【章】第二道理(至)三性等理鈔曰。
二菩薩道理勝義谛。
所安立者。
菩薩乘人以三性三無性等理為所觀境。
此境待理世俗十善巧等粗顯事相。
則此是有名有實中微細理性。
若觀三性即離亦觀三性三無性一法唯識變。
稍近廢诠無别無相。
故名勝義。
是理性觀名為道理。
【章】第三證得(至)而證得故鈔曰。
三菩薩證得勝義谛。
謂二空如者。
以二空觀所顯真如名二空如。
亦雲空性真如依二空門等者。
明此谛名證得勝義由。
前二重所修三性三無性觀非不二空觀門。
而觀十善巧亦說為除十我。
皆是二空觀之方便也。
待前加行修觀。
今正雲證得。
彰升廢诠之堂。
雲門亦雲入堂故。
故名證得勝義也。
【章】第四勝義(至)一真法界鈔曰。
四菩薩勝義勝義谛謂非安立二空等者。
秋篠曰。
問。
二空無我并目安立。
何故亦雲非安立二空無我耶。
解雲。
舉诠取旨。
是故标二空(二無我即二空)理但可雲非安立廢诠談旨一真法界(雲雲)今詳雲。
此解釋未穩當若雲安立二空無我等。
則應知所難。
今雲非安立二空無我。
以彰廢诠談旨。
若不雲二空無我簡二乘唯生空。
則不彰示菩薩乘非安立無我故也。
非安立二空無我者。
彰菩薩乘廢诠。
一真法界者。
示菩薩乘談旨竟。
【章】所悟所執(至)非二乘境鈔曰。
菩薩乘二谛四文中。
三與二乘對辨明菩薩乘差别所悟所執等者。
菩薩所悟即二空智所執即二執也。
二乘所悟即生空智所執即二執也法執雖通二乘不障二乘果。
故今雲既異二乘也。
所證所斷等者。
菩薩所證即二空如。
所斷即二執二障也。
二乘所證即生空理所斷。
我執及煩惱障也。
斷證相對顯示寬狹有别。
上必兼取下等者。
明菩薩乘寬。
謂上智上根上乘必兼取下等下根下智。
菩薩兼了知二乘境行。
故必兼取修如菩薩行十善巧法攝入蘊界等。
諸論多說等者。
舉兼取理證。
謂三科四谛雖二乘所修。
大乘人亦為所觀故。
明四重世俗中。
以三科四谛為二三體。
雖所觀境等取菩薩四谛歸滅三科歸識。
觀等能觀智有上下。
次文具明。
下不及上等者。
明二乘狹。
如文可知。
【章】二四谛中(至)自内證故鈔曰。
四真俗四重相望明安立非安立二者真與俗二谛四者二谛各有四重谛。
谛言通二四可觀有相安立者。
心變緣起事相有别。
心上安布道理有别。
是名有相安立。
無差别相者。
謂廢诠談旨之無差别相。
故無别亦無不别。
本疏七本釋論說真故相無别文。
雲既雲廢诠何别不别之有。
由是自知。
今雲無差别相者。
無别亦無不别相強名為無差别相。
唯非安立等二句。
明廢全無别相之由也上來大門大段第二三乘淺深門有四中。
初二辨三乘二谛文竟。
【章】言淺深者(至)通二四谛鈔曰。
自下第二門大文有四中。
第三于人法顯淺深。
此中二文。
初總明。
後别明。
此即初文也(此文中皆通二四谛者。
依人依法。
真俗二谛各立四重。
然次明文就法但明四重二谛。
人二谛中但凡聖相對。
明二谛别而不說四重。
雖爾理必應有。
文但存略也)
【章】依人淺深(至)名為世谛鈔曰。
此下後别明。
此中亦二。
初依人明。
二依法明。
初中有四。
初标牒。
二由就經所說凡聖智淺深說人二谛而成立。
三正引經成立實義。
四别示二谛别。
今即初二也。
文義易知。
涅槃經者。
北本十三聖行品文也淺深者。
下劣道理名世俗谛。
上勝道理名勝義谛。
世俗為淺。
勝義為深。
出世人知者等者。
無漏智人知三科四谛二空一實如。
名勝人之義谛世人知者等者。
意言。
世者有漏也。
有漏智人知瓶盆三科四谛二空真如。
是名世俗人之谛也。
【章】世谛即第(至)說有二谛鈔曰。
依人明中有四文。
第三正引經成立文義也。
世谛即第一等者。
謂世谛即第一義故雖不可說二谛。
随順衆生。
說有二谛。
是佛有善方便故。
經文意也。
【章】如五陰和合(至)無樂甲名字鈔曰。
有四文中。
第四别示二谛别。
此中二文。
初就人不同明二谛說相别。
二明離知此說相别餘無第一義谛。
今即初也。
如五陰和合等下五句。
示世人粗相推求。
是世俗谛相。
經有八複次。
廣說此義。
謂如五陰假和合有根身由世人粗相推求稱雲某甲。
凡夫衆生任其所稱想像分齊。
是名世俗谛解陰無有等者。
示出世人微細推求。
是即第一義谛相也。
解謂出世人觀解也。
五陰假和合身無有某甲名字。
推求都不可得。
離五陰身亦無某甲名字。
是出世人觀解相也。
【章】出世之人(至)第一義谛鈔曰。
二明離知此說相别餘無第一義谛意言。
出世無漏智人于所觀境。
如其(彼彼)性(無别)相(有别)同一時處宛然具足。
而能觀知之名第一義谛。
【章】依法淺深(至)當廣顯示鈔曰。
此下别明二文第二依法明。
此中四文。
初标牒。
二舉證推第三門。
三章家就境粗細明法二谛。
四引論示大乘真俗妙理。
今即初二也依法等一句。
初标牒第二科。
涅槃經中已下四句。
二舉證推第一門經第十三聖行品以八複次說中。
初複次依人。
後七複次依法。
故雲自具解釋。
下教攝中者。
第三門也。
【章】如五蘊法(至)顯真如故鈔曰。
依法明四文中。
三章家就境粗細明法二谛。
此中二文。
初明俗谛。
後明真谛。
今即初也如五蘊法等者。
一切法法一一之上具各有真俗二谛。
今且舉五蘊一法相。
例餘令知。
此文示由觀心于一蘊一法上立四重真俗。
秋篠曰。
同三科四谛等相望而說法淺深者。
其義應爾。
一五蘊上更無粗細。
如何今雲一法之上具有真俗耶。
解雲。
五蘊之體雖無粗細四義條然各有差别。
所謂名事理诠為俗四義。
事理诠旨為真四義。
是故非無粗細淺深。
由是當知。
就境粗細辨法淺深誠有其因(雲雲)若所執蘊等三句。
示世間世俗有名無實相。
意言。
若因執實有五蘊。
當情妄現故唯虛妄起都無體用為第一俗。
此五蘊事等者。
離妄執五蘊事體即理世俗五蘊之上等者。
于五蘊假和合觀解染淨因果(即四谛道理也)等言等取三性三無性道理。
是亦于五蘊上觀解三性三無性唯識妙理。
是即第三證得世俗(是皆有相有别相待觀成證得。
故名為世俗也)觀此五蘊等者。
意言。
上來所觀五蘊今觀細分。
無人我法我二實執。
依二無我觀成。
所自内證顯得真理(真謂絕亡妙理)是即第四勝義世俗。
以說依诠等者。
釋上句真理言。
示俗谛說真如由。
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