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谛章之餘)
日本南都西京藥師寺法相大
乘宗受菩薩戒近住釋基辨撰
【章】複次善男(至)有名無實鈔曰。
十三文中八第二番釋。
就有名無實為世有名有實為真為釋。
此文有二。
初明法有有實無實别。
二正作第二番釋。
今即初也。
有名有實者。
如五陰等。
有名無實者。
如我衆生等。
【章】善男子有(至)第一義谛鈔曰。
二正作第二番釋。
即以有實無實為真與俗二谛。
下章文雲。
以下六番依法勝劣相對建立(雲雲)章主意由上下釋文。
雲依人智淺深以顯二谛。
依法勝劣相待建立二谛。
由是讀經有名有實有名無實文。
雖不分有無别義準自在。
四重真俗也。
今此雲有名無實是俗谛。
即是初世間俗。
以我衆生等名無實故。
又雲有名有實是第一義谛者。
即論所說四種勝義。
皆有名體故。
或唯三科名真。
對我等唯俗有名體故。
是第一義谛者。
識知此言四重真俗相攝。
以須解有名實無已。
【章】善男子如(至)一義谛鈔曰。
十三文中九第三番釋。
有名無實有名有實中粗者為世。
有名有實中細者為真釋。
如我衆生等已下八名。
皆是有名無實世俗者也。
凡夫外道固執我有名無實者。
衆生者。
新翻所雲有情有情愛者執為實義。
壽命者。
新所譯命者。
實有命者。
知見者。
新所翻能知者。
實有知見者。
養育者。
新翻雲養育者。
丈夫作者。
受者舊所翻我異名。
凡外固執為實有也。
今謂此第三番就我等釋。
自我衆生乃至諸陰異入是名世俗。
苦集滅道四谛理是為勝義。
陰界入三科待我衆生等有名無實。
則是名勝義。
三科有名有實故。
雖爾待苦等四谛。
則此約粗細。
粗是俗。
細是真已。
故今此番以陰界入為世俗也。
無體我等有體三科。
是等二類對四谛理俱為世俗。
問。
前第二番中。
有名無實我有情等對三科法名俗谛已。
何故今此第三番中。
無實我等複更說形雲俗谛耶答舉我等法。
不但形于三科之法名為世俗。
亦形四谛等名世俗。
故前第二番以初有名無體用法形陰界入。
陰界入法名為真谛。
即四真中初勝義攝。
顯是非唯是勝義故。
後以三科形于四谛事劣于理。
即為俗故。
即是論中第二世俗。
四谛是第二真。
【章】善男子世(至)第一義谛鈔曰。
十第四番釋。
就無體有用名世俗。
心無倒知無名為真建之也。
下章釋意雲。
世法有五種為世俗。
知此為真實有者為初世俗。
不唯我等。
但有其名無體用法。
其如旋火輪者亦是初俗。
顯揚等說房舍軍林等亦初世俗。
以無實體我等類同最卑劣故。
無倒智觀此。
但有蘊等。
都無真實名句等法是第一義。
四勝義中皆無所說五世法故。
或三科中實無此五。
此番狀似說之非次。
雖爾第三番中以陰界入既說通真。
恐此有用無體之法亦通真谛。
為顯不爾。
因釋彼疑。
故今方說五種世法。
其中初二(名句)能诠。
次二(縛法)所诠。
後一(執差)标相。
顯能诠若情若事皆有假立非真實。
故作差别說。
更無異義(已上由下章文加私意注)善男中有衆生等下。
此第四番釋中示勝義谛心無颠倒如實而知者。
顯于無體有用五種世法初世俗者。
心無倒如實知無體用。
同時同處随智淺深四真自現。
由是第一義谛言随應知。
【章】複次善男(至)第一義谛鈔曰。
十三文中十一第五番釋。
就遮诠為世。
爾自宛然為真而為之若燒苦割等者。
是遮诠故名為世俗。
無燒無割等者。
自爾宛然實相廢诠談旨一實如名真由章主意今釋雲。
此一對釋二無我為世俗。
一實如名為真。
外道異生執我常一。
佛說都無體用。
說五蘊等可燒割等。
無彼執我一常相故。
割燒等是二無我也。
次後番以此二無我待于苦谛理等說為真谛。
即第三真。
今此第五番釋。
以二無我對一實如為世。
一實如名為真。
一實如不依由可燒割等诠門顯故。
即勝義勝義故名為真谛。
二無我如依诠顯實故名為俗。
第四世俗。
若不爾此一對說有何義利。
世尊教示。
諸佛不說無義言故。
由是自知。
今文無燒無割無壞者。
第四勝義勝義廢诠談旨。
一實如名為真谛也(已上由下章文釋加私意匡)。
【章】複次善男(至)第一義谛鈔曰。
十三文中十二第六番釋。
就有苦谛上八苦相名為世俗。
二無我等無八苦相名真勝義。
苦相有無相對建立。
有八苦相業者。
八苦謂生老病死等如常。
此入苦即苦谛理故。
偏舉一苦類全三谛。
由下章文釋今此番。
謂今以苦谛八苦相對二無我等無八苦相法即成世俗。
第三證得世俗所攝。
此番應在第五番說。
前第五番應第六說。
以言便故前後不定秋篠雲。
此七番處從淺至深說二谛相。
今觀經文前第五番标第四俗及第四真。
此第六番彰第三俗及第三真。
先深後淺故。
次相濫。
今以言便前後不定無生無老等者。
是示二無我等無八苦相為真。
【章】複次善男(至)第一義谛鈔曰。
十三文中十三第七番釋。
就父母所生身有诠緣為世。
知因緣生有诠緣為真釋。
由下章文應釋斯番。
雲第七番中所說法喻。
總明二谛。
體無差别。
随其人智及于法中空有事淺深诠旨。
四重二谛勝劣相形成真俗。
故世人但知父母所生名為世俗。
出世之人知因緣生名第一義。
此随人智以分二谛。
父母所生假事粗淺。
名為世俗。
因緣是實法細深。
名為勝義。
此随于法以分二谛。
總明二谛差别。
法喻更無别門(已上下章文)譬如一人等者。
舉譬喻。
一人謂父母所生所依身一人而一身有多能若其定時下舉多能如是一人等結喻法亦如是下合法真俗相對。
雲依因父母和合所生一身此多能故多名生。
則名世俗。
假事粗淺之說故。
又雲十二因緣和合生之身緣生多能其因即成多名。
則名真谛。
實相細深之說故(已上○三文中初舉涅槃經相攝有六。
以問答成世谛即第一義谛義。
十三文科已○已下諸教相攝釋成。
大文有五中○初舉涅槃經相攝一切二谛說。
有三文○初舉涅槃經說已。
此下○第二舉古師攝釋。
第三章家述自義。
諸教相攝文也)
【章】古來釋雲(至)當法辨相。
鈔曰。
諸教相攝有三文中。
上來初舉經訖。
此下二舉古師攝釋(攝釋者。
大小乘諸家所立一切二谛說。
今以相攝經所說七番義中已。
有古師與今家相違意。
今先舉古師相攝釋。
次舉今家相收對辨如左。
今自古來釋雲至次下三十二丁右今據第六故名第一文。
是即古師相攝之釋也。
其次自上解雖精等已下文。
今章家自由正義之文也)此中(古師攝釋中也)四文。
初古師總釋。
二立四宗釋經七番。
三以立惟宗說屬當經七番中。
四舉四宗二谛屬當涅槃經所說二谛。
今即初文也。
古來釋雲者。
指何人說雲古來釋耶。
答。
秋篠釋雲。
古來轉雲至今據第六故名第一二紙半文。
是遠法師涅槃經疏第五卷文。
少文無違學者須勘(雲雲)今也末代法寶難得。
但識其目忍古戀昔而已。
不能視全璧也。
今撿濟恩傳燈目錄。
雲大般涅槃經略疏十五卷(惠遠分本末成二十卷。
四百紙。
西院西房本二十卷。
缺一本末三本五末雲雲)五陰和合以來者。
經七番釋中第一番文。
善男子五陰和合稱言某甲已來七番經文。
今雲後之七番。
當法辨相者。
令契當于法相辨明二谛義相。
總是釋經七番說相也。
【章】于中粗分(至)細分有四鈔曰。
此文二立四宗釋經七番。
此中三文。
初以粗細分宗。
二明四宗别。
三以經七番配當四宗二谛。
今即初文一大二小者。
謂四宗中初二是小乘中所立。
後二大乘。
故梗概分為二名粗細分有四者。
秋篠雲。
遠公言。
此四乃是望義名法。
經論無名。
經論之中雖無四宗之名。
實有此義意别。
大小之中各分淺深。
故立四宗名别。
此委細論今雲細分有四也。
【章】一立性宗(至)涅槃等也鈔曰。
此文二明四宗别一立性者。
秋篠雲。
亦名因緣宗。
小乘中淺宣說諸法。
為有法性。
雖說有性皆從緣生。
不同外道立自然性。
故名因緣宗也。
此宗屬阿毗昙也薩婆多等也者。
小乘二十部之一。
此翻雲說一切有。
就立在世實有法體宗計為名二破性宗者。
亦名假名宗。
秋篠雲。
小乘中深宣說諸法。
實假無性。
不同前宗立法自性。
法雖無性。
不無假相。
此宗當彼成實論也(雲雲)成實論等者。
此論分齊諸家判釋各各不同。
如三論玄義具辨三破相宗者。
亦名不真宗。
秋篠雲。
大乘中淺宣說諸法。
明前宗中虛假之相亦無所有。
如人遠視陽炎為水近見本無不但無性。
水相亦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