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歸一遍說相一返。
又同返初如前也。
如是三返雲連環。
第二義雲。
三歸三返次三竟(一返)次說相三返。
如是雲連環诠要抄中舉二義。
初義為好。
或抄雲。
西大寺義用第二義也。
今雲。
二義共不可爾。
下得舍分齊中明近住戒雲。
近事别說五戒之相。
近住連環三周說相。
又彼頌雲随教說具支。
不說近事亦随教說(雲雲)此下文與此文雲此不問答。
逐師連環并合熟察此意。
謂五戒無随師言取次第唱但師雲能持不時。
受者答雲能持時得。
下文雲不說近事亦随教說故近住戒不然。
無用問答(今雲此不問答故)如授三歸時受者取次第。
随師言唱。
說戒相時亦随師言取次第唱(今文雲逐師連環而受故。
又下文雲近住連環。
周而說相故。
又俱舍及今章雲随師教受者後說故)若不爾。
則為何今雲随師教受者後說耶。
如是随師言随次第唱雲連環。
如是三返故下文雲三周說相也又報恩吼中引南山随機羯磨上(十八丁)雲。
受八戒法我某甲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七日七夜。
或一日一夜。
或一年一月等)為淨行優婆塞(如是三授)我某甲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七日七夜。
或一日一夜等如前)為淨行優婆塞竟(三結已)次授戒相言。
如諸佛盡壽不殺生。
某甲一日一夜等不殺生能持不(答言。
能持)下七戒亦同(雲雲)基辨雲。
此授八戒法。
非今家所用。
今也我朝戶戶皆用此南山式。
無根本佛說等婆沙俱舍等所明如何如何尋言。
自今家見。
則此是妄談欤。
授八戒法。
雲不用問答連環三周說相故。
如南山說八戒相作問答非今家意。
我黨學者須改之也。
今示作法雲。
初授三歸三竟。
連環三周。
如随機羯磨。
次說戒相雲。
如諸佛盡壽不殺生。
我某甲(一日一夜半年或一年三年)不殺生亦如是。
如諸佛盡壽不偷盜。
我某甲(一日一夜半年或一年)不偷盜亦如是如諸佛盡壽不淫泆。
我某甲(一日一夜半年或一年)不淫泆亦如是。
如諸佛盡壽不妄語。
我某甲(一日一夜半年或一年)不妄語亦如是。
如諸佛盡壽不飲酒。
我某甲(一日一夜半年或一年)不飲酒亦如是如諸佛盡壽不坐廣大床上。
我某甲(一昌一夜半年或一年)不坐廣大床上亦如是。
如諸佛盡壽不着香花璎珞塗身不着香熏衣。
我某甲(一日一夜半年或一年)不着香花璎珞。
不香塗身。
不着香熏衣。
亦如是。
如諸佛盡壽不自歌舞作樂亦不往觀聽。
我某甲(一日一夜半年或一年)不自歌舞作樂。
亦不往觀聽。
亦如是。
如諸佛盡壽不過中食。
我某甲(一日一夜半年或一年)不過中食。
亦如是。
我某甲受行八戒。
随學諸佛名為布薩。
願持是福不堕三惡八難。
亦不求輪王梵王世界之樂。
願斷諸煩惱。
逮得薩雲若。
成就佛道(雲雲)(已上智度論所說。
受八戒示也。
善生優婆塞經所說亦與此同。
佛說八種長養功德經亦同是)如是不問答。
随能授言受者取次第。
唱三返名連環三周。
此名今家授八戒作法。
次下雲近事别說五戒相。
近住連環三周說相。
故别别問答不雲能持否。
而連環八戒相說也。
俱舍婆沙亦同說連環三周也随機羯磨中由問答作法不知甚所據。
【章】但有六緣俱舍七緣中。
第三必從師大乘不用。
許自他通受故。
如下說。
故除第三。
雲但有六緣。
顯業抄雲。
問。
今除必從師故雲但有六緣。
則大乘許分受。
何故除第五具受八支之緣。
不雲但有五緣耶。
答。
實亦應雲但五緣。
今雲六緣者。
近住自受儀五十三說是故。
且遮從他之義一往釋六緣也(雲雲)又應雲四緣可通盡形等故也。
又除随教說。
但有三緣也(雲雲)(已上诠要)今雲。
此釋未穩。
中古以今則不然下文立科文雲。
次師引俱舍不許八戒分受持。
章嫌與初師斥第二師。
故雲今則不然(雲雲)顯業抄亦由此科意立五緣四緣三緣等義。
基辨今所釋不然。
今則不然至如下說。
遮俱舍七緣非大乘義也。
違大乘立近住自受故。
今但遮必從師義。
雲今則不然也。
此文不遮具受八支義。
次立近住一分受義而遮故。
今此不遮又不除随教說義。
此若望前加行。
則應有随教說義故。
不除是彰自受義。
雲無必從師已。
【章】無必從師彰除第三緣雲但有六緣婆沙俱舍雖說七緣立必他受。
此是一往義。
薩婆多論雲。
必無人授者但心念口言。
自歸三寶我持八戒亦得。
又成實論雲。
有人雲。
此戒要從他受。
其事雲何。
是亦不定。
若無人時但心念口言。
乃至我持八戒亦得(雲雲)又瑜伽五十三(初丁)說除苾刍戒餘一切戒皆通自他二受。
明知近事近住亦有自受。
故至下廣明。
【章】别受近事無少時問。
通受别受以何義立此名耶。
答。
古有二釋。
一雲栖玩曰。
集玄解。
自利心受名别受者。
此言甚非。
應隻說雲。
别受七衆名為别受。
三聚之中通受七衆名為通受(雲雲)二雲義寂雲。
受律儀戒方軌有二。
一與餘二總受。
二與餘二别受。
總受方軌七衆無别。
并牒三戒而總受故。
故一羯磨通被七衆。
至于通相所持各異(雲雲)今雲。
二義共有得失。
釋通受義寂為好釋别受不得。
釋别受名集玄為好。
釋通受名未可也。
今别設釋雲。
别受者七衆戒。
别别有方軌。
随其授戒方軌。
以别别作戒受得雲别受也。
又釋通受名者。
以三聚淨戒一羯磨授戒之時。
初雲律儀戒之時。
若在家菩薩。
意存以近事或近住為形居律儀。
若出家菩薩。
意或存勤策。
或存苾刍等。
欲為形居律儀。
以初律儀戒成一切七衆戒中别随其所欲成彼彼戒。
不成其性隻成菩薩性。
如是以一羯磨式通受七衆戒。
故雲通受也。
【章】菩薩戒中雜(雲雲)彰通受随意樂多少不定。
古來釋此文雲。
謂别受時管事盡形。
近住一日一夜。
各時局定。
通受門時攝律儀五戒八戒雜受攝善攝生之後二戒時。
盡未來際故不許少時多時。
故雲雜即可爾也(雲雲)(續後抄忍)今雲未穩。
雲菩薩戒中雜者。
先在家菩薩受菩薩戒。
以近事近住為形居律儀。
故于總受律儀戒處。
别成此近事近住戒成在家菩薩性。
故期盡未來際盡。
故其時長。
或欲近住一日一夜等六齊日修之。
則其時短。
而兩長短共在家菩薩形居。
盡未來際。
然其期不至盡形之間。
欲作出家菩薩。
複增受菩薩戒。
其時意樂以勤策欲為形居。
則成勤策戒成出家菩薩性也。
作法如是故雲雜受。
非雲後二戒雜受。
是故如初師言。
多小不定故雲即可稱也。
【章】羯磨非佛及與獨覺。
謂羯磨得緣是非通。
謂除佛及獨覺在自餘弟子。
故雲非佛等。
撰集抄曰。
在世羯磨未必具四緣。
或自界作之等。
然此羯磨者。
法事大界如法具足成辨别解脫戒也。
(雲雲尤好)
【章】然二皆通現在(雲雲)顯業抄曰。
問。
初緣之中八敬三歸等緣。
雲何故雲通滅後耶。
答。
今通者約多分也。
非十種緣皆悉通義(雲雲)又光抄曰。
然二皆通之二字有二意。
一雲有差無差之二也。
二雲得具足羯磨得之二也。
二之中後義不合下文欤。
得具足在世羯磨滅後故(雲雲)今雲。
以顯業為粗。
或雲。
二之言以得具足羯磨得為二也。
以下結文得檢可知。
次下文雲。
上來所說佛在及滅後一切弟子。
除獨覺果餘受具戒。
非謂一切(雲雲)由是可知。
得具足中除八敬三歸不通滅後。
羯磨得亦除獨覺不通佛在世。
隻以其通者雲二皆通也。
【章】一十誦律(雲雲)此舉四律之随一。
雲薩婆多宗。
而标部宗也。
或雲。
今不标薩婆多部有别意。
謂準義淨三藏。
十誦非薩婆多本律。
彼本部律義淨所譯根本說一切有部律是也。
十誦有部同類律也。
故但雲同宗耳。
準章主則薩婆多部十八部随一。
今非标論名。
次所雲律毗婆沙即是論名也。
今雲。
章主同時義淨傳有部律故。
少用意但雲宗已。
诠要雲問。
四律中何初舉十誦耶。
答。
小乘中薩婆多宗大敵對大乘故初舉。
可又雲諸律中此律十種具足圓滿故(雲雲)今雲。
二釋中以第二為好。
今設一義雲。
如下文雲。
然大乘中無别教文。
多分且用薩婆多十種得戒(雲雲)由是初舉十誦律也。
【章】律毗婆沙古來釋是有四家别。
初古說雲。
指薩婆多論。
此論具雲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全部八卷失譯人名)又有雲續薩婆多毗尼毗婆沙(一卷失譯人名)常呼雲薩婆多論。
今雲律毗婆沙是也。
二或雲善見論(善見毗婆沙律有十八卷。
蕭齊僧伽跋陀羅譯。
此诠要義。
顯業抄雲。
此說非也。
善論初釋四分律故雲雲)三雲。
此非别指多論等。
總指有部釋律之家雲律毗婆沙。
故俱舍正理等并雲。
諸毗奈耶毗婆沙師。
說有十種得其戒法(雲雲)四飾宗記二雲。
随逐律文分明解釋故雲律毗婆沙。
即當此方律表是也(雲雲)(顯業抄由之)今雲。
以古說為好。
此十誦律十種得中。
以薩婆多論成故。
又第三吼說亦有道理。
【章】一自然得釋是古來有二義。
初雲。
不藉衆緣故雲自然(懷素開宗記六末)二雲。
性空之理不為因造雲自然(法勵四分疏一。
南山由是)今雲。
二解之中初義為優。
約能證智釋。
此為正。
與婆沙正理等論相同故。
正理論三十七(二丁)雲。
自然謂智。
以不從師證此智時得具足戒。
具如光寶釋。
第二義約所證理而釋。
故不穩當也。
今章主意約能證智釋。
既雲盡智心位自然得故。
【章】獨覺問。
部行及麟喻二獨覺中。
今取何耶。
答。
俱舍等意但約麟喻說同佛自然得。
今大乘意通二性獨覺而說。
俱舍惠晖抄曰。
第三十四心證此智時。
戒與智俱時得也。
麟角獨覺婆沙說。
同菩薩三十四心得戒。
又部行獨覺百六十心得自然智。
即得戒也(雲雲)。
【章】盡智心位(雲雲)此通大小乘。
章主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