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義解。
二此文撿辨意趣門哉否。
應求義解。
此今前立二門所教而辨性相有随轉理門真義門。
辨意趣亦有此二門也。
【章】無遮難緣鈔曰。
謂十三難十六遮也。
十三難者。
一邊罪難(四重違犯人也。
瑜伽所說六因不授中第四白法損害不共住也)二污尼難(伽第四因。
白法害第二)三賊住難(伽第四因。
白法害第三。
盜聽羯磨人亦于此中)四破内外道難(此亦同因。
白法害也。
無慚無愧攝故)五黃門難(伽第三因。
男形害)六殺父。
七殺母。
八殺阿羅漢。
九破法輪僧。
十出佛身血(已上五難五逆罪。
伽第五因。
白法損害第一造無間業)十一非人難(天修鬼地獄。
伽第六因。
為随護他不授)十二畜生難(伽第六因。
為随護他不授)十三二形難(伽第三因。
男形害也)十六遮者。
一不稱自名。
二不稱和上。
三年不滿。
四衣不具。
五缽不具(已上五伽論無相當)六父不聽。
七母不聽。
(此二遮伽第五因。
系屬他不授也)八負債。
九奴。
十官人(此三遮伽所說第五因中第四第五第一也。
如次可配)十一非丈夫。
十二癞(癞者瘡也)十三癰疸。
十四白癞。
十五幹痟。
十六癫狂(已上六遮。
伽所說第二因。
依止損害)。
如是年滿無遮難。
應住比丘法中之人。
是真比丘。
【章】要具此四(雲雲)鈔曰。
釋律文是比丘義言。
南山曰。
是比丘義者。
是戒本犯法犯戒比丘義也(雲雲)今雲。
未穩。
如今章應釋。
要具如上四緣名大比丘得大戒人也。
【章】亦滅诤五法(雲雲)鈔曰。
此下明除滅诤法。
餘别所為具此四緣。
亦即者亦上八比丘中第八比丘律文以立四緣。
即言律說七滅诤法立五法現前。
其中除毗尼現前。
其餘今四緣。
故今雲即也滅诤者七滅诤法也。
诤有四。
一言诤(诤理生淨名為言诤。
如佛法者對聲論師立聲無常。
)二覓诤(求過生诤名為覓诤)三犯诤(評犯生诤名為犯诤)四事诤(羯磨生诤名為事诤)滅有七。
名七藥。
以此七藥而滅。
一現前毗尼(此有二。
一者别用現前。
謂。
以面對判斷言诤。
名曰現前。
二者通用現前。
通判諸诤。
皆須面對。
悉名現前)二憶念毗尼。
三不癡毗尼。
四治自言毗尼。
五罪處所毗尼(诘問求覓。
令引實罪處所。
由是滅诤律文名覓罪相也)六多人語毗尼(律文雲多人覓罪。
罪诤過也。
用多人語求覓诤過。
如聲論聲常過)七草覆地毗尼(如律文)。
已上名七毗尼毗尼者是滅義也。
此七毗尼中。
今所用初現前毗尼。
五法現前中者。
此現前毗尼中。
釋現前言有三現前。
有五現前。
三德已下事具三現前。
一者示現前。
如判聲常以為非理是也。
二者毗尼現前。
謂。
勸受此判。
三者人現前謂。
判诤人起诤人也。
此雲三現前。
複四人已上具五現前。
謂。
加結界成就及能滅僧。
如是三與五皆是面對判定之義悉名現前(已上定賓四分戒本疏下)除其滅诤者。
就七滅诤現前毗尼有五法現前中除毗尼現前(此雲滅诤。
正令毗尼法現前受四法判也。
若不令毗尼現前則不滅诤。
故毗尼現前雲滅诤也)故滅诤衆法須用五法。
自餘衆法。
通須四法。
除毗尼現前。
故雲除其滅诤也。
【章】别所為者(雲雲)鈔曰。
除有诤事應除滅法。
其餘别類有所作法。
雲别所為者。
所為者所作也。
如受戒作法也。
光抄曰。
多除中以戒滅诤緣雲别所為也。
戒别緣雲别所為也(雲雲)今雲此釋謬也。
【章】僧祇律(雲雲)鈔曰。
吼雲。
僧祇律中無八比丘及六緣說。
恐章主所覽違現流本故有此釋。
或可。
暗記失欤(已上恩吼)文集引僧祇文。
不可分為六緣。
又文集中雲。
寂雲。
彼律中唯有第八無前七也。
僧祇律第二曰。
比丘者受具足。
善受具足。
如法非不如法。
和合非不和合。
可稱歎非不可稱歎。
滿二十非不滿。
是名比丘于和合僧中受戒者。
若比丘受具足時善受具足。
一白三羯磨無障法。
和合僧非别衆滿十僧。
若過十是為比丘和合僧受戒(雲雲)顯業抄會雲。
僧祇律中無明八比丘。
今文者解羯磨者中之文也。
四分八比丘之中。
與解羯磨者文相似故。
比拟四分。
雲是釋八比丘等也(雲雲)今雲。
以不寂為勝。
僧祇六緣即四分四緣開合。
即與第八比丘文意大同。
故總雲八比丘也。
【章】阿遮梨耶鈔曰。
律中說六種阇梨。
一者剃發。
二者出家。
三者受經。
四者教授。
五者羯磨。
六者依止。
唯後一師始終成固。
餘者一席俱通名也(由四分律。
出家者所依得出家者。
受戒者受戒時作羯磨者是。
教授者教授威儀者是。
受經者從受經讀修妒路。
依止者乃至依止作一宿。
雲雲)
【章】邬波陀耶鈔曰。
南山業疏三上(十八丁)曰。
中梵本音邬波陀耶。
在唐譯言名之依學。
依附此人學出道故。
自古翻譯多雜蕃胡。
傳天語不得聲實。
故有訛僻。
轉雲和上。
如昔人解。
和中最上。
此遂字不知音本。
(雲雲)
【章】住清淨戒鈔曰。
倫記出三義雲。
今依此論。
釋家三解。
一雲但須和上清淨。
大衆不須清淨。
清淨戒屬上故。
二雲要須大衆清淨。
不須和上清淨。
住清淨戒屬下故。
三雲此文長讀。
若大衆及和上俱清淨。
方得與人授具戒。
若十若五。
衆中必須有一解律儀許知戒相羯磨是非。
所以和上性遮俱持。
阇梨持性戒。
遮不定。
要須迅辨。
令他生善故。
(雲雲)
【章】除去和上鈔曰。
問。
若除去和上則如何誦羯磨耶。
答。
不雲某甲從和上某甲求受。
而雲某甲今從衆僧求受具足戒等也。
【章】大衆撿驗(雲雲)鈔曰。
意雲。
若衆犯重不清淨。
則阙和合義。
不得戒故。
撿難淨不。
若衆不淨。
非大衆和合義故(雲雲)。
【章】應說頌曰(雲雲)鈔曰。
樞要有此頌。
彼曰。
苾刍非自受。
從他簡擇故。
近事及近住自受亦從他。
表業定從他。
無表通二受。
自受唯意表非表示他故(雲雲)诠要中舉興正法雲。
樞要局别受故曰近事及近住。
今文通二受故曰近住等諸戒。
又樞要通方便故曰無表通二受。
今文局得解故曰無表唯自受(雲雲)基辨雲。
興正辨樞要與今文同異。
以通别二受而辨。
雖應有此理非必然。
由是。
聽聞抄等亦以通别二受而釋。
同不爾。
今謂。
樞要非約菩薩戒自他二受。
但約瑜伽所說聲聞地别解脫戒說。
故雲近事及近住。
今又此文明通自他受中。
同明菩薩戒。
故雲近住等。
等取菩薩戒也。
問。
聲聞地别脫戒即是别受故。
雲樞要局别受。
亦此文問明菩薩戒。
則豈非通通别二受耶。
何故以興正判雲非必然耶。
答。
如诠要雲。
自門意三聚中(基辨雲。
此中雲三聚中分聚攝律儀。
聲聞令受。
非瑜伽等意也)攝律儀分取聲聞令受故。
菩薩戒時不經别受儀故。
又雲攝律儀一聚别受時。
雖用聲聞軌則。
三聚通受時用瑜伽羯磨故也(雲雲)又雲。
自門意。
菩薩戒律儀。
七衆戒瑜伽一羯磨以成七衆性(以瑜伽羯磨成七衆性。
非中川上人等意。
以菩薩羯磨應成菩薩性也。
何雲成七衆性耶。
○菩薩地說在家出家二分菩薩已曰。
律儀戒者。
菩薩所受七衆戒是也。
雲雲。
既以菩薩戒羯磨唱受律儀戒時。
随受者意樂成七衆形居律儀戒。
非成七衆性。
唯成菩薩性。
成在家出家二分别。
由形居律儀之别也。
是瑜伽意也。
興正雲自誓通受比丘。
亦雲菩薩比丘。
道理不成故。
興正所言通别二受言。
不可辄用。
彼以占察經潤色所立。
報恩吼五曰。
興正等雲。
七衆律儀皆通自受。
泉湧芿法師逾海入宋。
傳齒贊科文歸朝。
歲月不幾。
後亦有崆峒記來。
彼中所引。
占察經意。
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