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舍(雲雲此初師意)正義意。
誓願舍不律儀思故成舍緣也。
【章】如舍律儀鈔曰。
撰集曰。
如彼律儀受不同分心。
雖未受不律儀而為舍緣。
此不律儀亦以可爾。
何待受戒。
不持心起即舍。
不律儀厭心起即舍。
【章】依俱舍論鈔曰。
論文曰。
處中無表舍複雲何。
頌曰。
舍中由受勢作事壽根斷(雲雲)。
【章】由淨信煩惱鈔曰。
淨信勢力斷壞者。
明善處中舍。
如有人起淨信行布施。
其淨信勢力斷壞必舍。
或如自初限一七日行布施。
其期限過。
勢力斷壞。
必壞。
此雲善處中限勢斷壞。
煩惱勢力斷壞者。
明惡處中斷壞。
如有人起忿心。
打擲人頭。
其忿煩惱勢力斷壞必舍。
或如有人一日間被他人雇。
打擊畜類等。
其期限過。
勢力斷壞必舍。
此雲惡處中限勢斷壞。
【章】作業斷壞鈔曰。
如期一七日作善或惡處中業。
于其中間廢舍不作故舍。
第一受心斷舍。
以故思心棄舍。
今此作業斷舍。
不故思廢緣。
或懈怠任運不作。
立此斷舍。
此為差别也。
【章】事物斷壞鈔曰。
若處中善無表事物斷壞謂。
雖期限未滿。
處中善業應施事物施盡故自成舍。
若惡則雖期限未滿。
殺生應用。
置網等破斷故自成舍。
或雖自始不作期限。
此庫藏中所畜積物皆施舍盡兼期是。
其所施物施盡。
處中善無表斷舍。
或欲作殺生趣殺生處。
其殺害見。
斷壞即舍。
四事什物者。
一飲食。
二衣服。
三卧具。
四醫藥。
此雲四事。
大凡諸物積聚一處雲什。
俱舍十五曰。
事物斷壞故舍。
謂。
以所施寺舍敷具制多園林等(雲雲)。
【章】五壽命斷壞鈔曰異本章曰。
若菩薩戒中攝善法戒舍命終緣亦不舍。
除此即舍。
其退菩提心即第一攝報恩吼引之。
本出文集而為處中攝。
以後二聚戒處中攝不論義。
如上已明。
【章】或一日夜等鈔曰。
續後雲。
師雲。
十善處中。
必一日一夜以上應發無表。
此今文意。
若不盡一日一夜。
可單處中也(雲雲)今雲。
不爾。
若作法作十善。
此即十善有行律儀。
雖不盡一日夜。
作法是律儀攝。
亦名處中。
若不作法。
處中其限過一日夜。
非律儀攝。
但名單處中也。
今此所雲或一日夜等者。
約十善百行律儀作此釋也。
故續後所雲師說未穩。
已上得舍分齊了。
安永七年戌二月五日。
于平安城京極常樂寺内小庵草書之了。
【章】依地有無鈔曰。
基辨雲。
此科段意。
于依及地上明表無表。
有無此一段之主意也。
表無表章之餘。
第六依地有地無之下
【章】唯欲色二界鈔曰。
或講資雲。
問。
章十門以别受正。
别脫表豈通色界(雲雲)答。
出家戒雖不通。
五八戒亦通。
況今通明依地有無不必專别脫也。
無色意非成無表。
但約身語。
通雲意表耳(雲雲)今雲。
此辨未穩。
此問中雲以别受為正。
非章主意。
如上已明。
此一章明大乘表無表。
既題雲大乘法苑故。
章中雖有明小乘義處。
論已結歸大乘。
此一章意也。
故或說未穩。
又雲無色意不成無表。
此亦粗漫。
無色意業定共戒。
雖名意律儀。
通無色定。
有防非用。
為律儀如上已辨。
故或人說為粗。
【章】欲界安定有尋伺故鈔曰。
意雲。
欲界初定名有尋有伺地。
故必有尋伺。
而以尋伺名為語行。
為出語之因入出息名身行。
為身之因見如成唯識第四說。
然身語業。
是業業思為體。
成唯識等說。
尋伺用思一分為體。
故有尋伺處。
必能應發身語表業(思)也。
二定已上無尋伺故。
不可發身語表業。
是初師義也。
【章】業通四禅鈔曰。
此二句遮妨。
成身表通上三定義。
妨難雲。
撰集鈔曰。
依出入息動轉于身。
但至三禅。
無至第四禅。
無風災故。
無出入息故非遍行風災有二。
一内息風。
謂。
出入息。
二外風息。
謂。
風災破天(雲雲)章主欲有後來起如是妨離者設此二句。
此二句文意雲。
業是思業。
能動發思。
謂。
于第四禅雖無出入之息。
能動發思是遍行故。
為有身表。
又次下章文(問答分别下第十二問答。
九地分别雲。
意表通九地。
語唯初禅。
身通五地。
雲雲)如是明也古來以二句為第三師義。
初師身語表唯欲初定。
不通上三。
第二師出入息為因通上三定。
第三師思遍行為因遍四禅(雲雲)(光抄引之)此段唯二師異義。
非第三師。
此明身表通第四禅由。
為顯業抄意。
為正義。
為三師表。
集解意也。
今雲。
以顯業抄為正。
助解雲。
此第二師意。
以二因成通四禅。
以出入息為因故。
身表通初二禅。
能動發思遍行故通四禅。
可知。
二禅三禅以二因成(入出息動發思)又歸敬章雲。
語業至初定。
有尋伺故。
身業至四定。
有身業故。
意業通九地。
有善思故。
又了義燈一本(三十六丁右)亦是明此二師義以何為正哉。
子島私記曰。
章有二說。
初說欲界初定。
起身語二表。
後說通欲色四禅起身語二表。
問。
此二說中何正。
答。
雖章不明判正不正。
尋文意。
取後說可為正。
所以然者。
章雲。
不爾。
頓悟菩薩八地以去及佛。
但居第四定。
應無身語善等故(雲雲)今雲。
此例證釋無漏身語表文。
以是為有漏身語表例證。
不應道理。
雖不用此例證。
以理後師應盡理也。
【章】其無漏身語業鈔曰。
謂。
其字承上。
上所言善身語表律儀無漏者今論故。
承上雲其。
謂。
于無漏位不假功用。
任運起身語之二業。
皆通四禅或通四定者。
就或字古來存二義。
一者遮二乘無漏。
二乘無漏位不起身語二業故。
二者于菩薩中遮七地已前。
七地已前出觀時有漏故。
非無漏位不能發身語。
菩薩無漏位。
或發或不發故簡雲或也(已上續後抄)。
【章】既許色界回趣鈔曰。
此文意如首記。
就此色界回趣有五淨居天不回趣大義。
回趣大之二師義别。
一。
不回趣義。
成唯識論七。
護法正義曰。
然五淨居無回起者。
經不說彼發大心故(雲雲)述記七末(五十九右)釋曰。
此簡色界地有回不回者。
由經不說彼五淨居發大心故。
以下諸地發理無違。
約處為言。
唯五淨居全無發者。
此言經者。
大般若說。
今第二會當舊大品第十五卷。
今大般若第一會第一百二十九雲(乃至廣說)二。
回趣大義。
義寂觀經述記曰。
五淨居有皆有回心。
即引不空罥索經及本業經(雲雲)今私會此相違曰。
言五淨居無回趣者。
約處為言。
無以五淨居業者。
應回趣發心修行理故。
若生在五淨居。
不定姓人。
由增上緣力。
欲回趣時。
觀知分段報盡。
恐廢長時修菩薩行。
遂入無漏勝定。
勝願之力如阿羅漢延壽法。
必資第四禅中下三天故業。
今身轉變。
受變易身。
乃至證得無上菩提(勝定者。
四定俱得。
然多第四定雲也)冥資故業令業長時與果不絕。
即非擇者複更生。
又以五淨居處非能資業故雲五淨居處無回趣義。
非雲五淨居者資下三天業無回趣大。
唯識疏七末(六十二丁)曰。
若生淨居。
必不失上。
亦不回心。
取涅槃。
近耽寂心堅。
化必難得。
故無回者(雲雲)今雲。
如是雲無回者者。
約五淨居處之業而論也。
問曰。
回趣發心者。
必受變易身證。
如何。
答述記七末(六十二丁)曰。
問。
此第二師義。
若準佛地及此論等。
既許二乘初二果等受變易生。
雖初則發心。
要經多生方受變易。
亦應許有欲界發心。
至上界生身方受變易者不。
答。
今解有二。
一雲初果二果欲業未盡雖有知業多少。
亦有不知者。
業力所牽或有即發心時受此生死。
或有未受至第七生等。
不還發心必即受生業力盡故。
道力滿故。
厭惡深故。
不肯上界更經一生。
何況有多。
又不還聖者。
得宿願通。
知欲業盡。
或未得根本定。
未得通故。
不共知而厭粗身。
即便急引變易生死故。
無上界方受變易。
欲界發心即于欲界受變易故。
不同初二果。
二雲。
如七生者。
發心留身。
未必同時。
不還者亦爾。
欲界發心。
上界留身。
欲界之身業力盡故。
未得邊際定可資故業故。
欲得依勝身方轉易故。
由如是理。
或有上地但于一處受一生已。
即方受變易。
或有二處三處。
或一地二地三地。
乃至四地。
至廣果天受變易身。
往自在宮而受佛位。
或有乃至但于第四禅受一生而受變易。
有決定業故。
于理無違(已上唯識述記)此二解中。
今取第二。
既雲至廣果天。
受變易身。
受佛位。
不雲至五淨居。
受變易身。
又不空罥索經本業經說淨居回心。
約五淨居者資下三天業。
受變易身。
發心修行者作此說。
是故二說全無相違。
近來有師會雲。
法華開會後回心(雲雲)今雲。
此是不辨性相之教别釋。
唯識論無回趣者。
如前已釋。
淨居心相。
與回趣心相不符合故。
說無四趣。
法華開會說汝等所行是菩薩道。
故無回趣之論。
不回趣不動二乘所行。
此成佛道。
此攝相攝性門之說。
唯識論性相别合門故。
此會通未穩。
因問。
無色界亦有回心者(雲雲)答。
唯識述記曰。
無色必無回心向大乘者。
以此論說唯欲色界有漏本識。
後生無漏故。
無佛菩薩勝人生故。
又無色身可得留故。
一切下色身得非擇滅故。
非定所生色可成身留故(雲雲)。
【章】此别脫戒鈔曰。
科此文有二師義。
一周記及集解意。
此下亦明漸悟菩薩。
此言攝頓漸二悟所受别脫戒。
若菩薩時者對上世尊言。
世尊者總指成佛時。
菩薩者指其因行者(取意)二者顯業意雲。
此下舉頓悟菩薩别脫。
論色界有無。
今雲第二為正。
次文既雲準此。
此言指頓悟。
準言以頓準漸無有有漏别脫者。
明昕悟亦無有有漏别脫。
【章】十八梵天鈔曰。
諸師通說。
前三禅各有三。
第四禅九除無想外取大自在。
問。
五淨居不發心故應除之。
若爾雲何立十八梵。
答。
除五淨居别有十八。
前三禅上各加一。
是其總名。
初禅梵天二禅光天三禅淨天合十二。
第四六無雲福生廣果。
即是舊三品業者下更有三。
清淨自在大自在總為十八。
周記雲。
章十八梵者。
有雲。
十八天中梵王。
非餘小梵王。
且作此釋。
未為決定。
【章】别受别脫鈔曰。
周記曰。
若是聖者。
即能别定出家别脫。
凡夫不然。
既簡凡夫唯不得受出家戒。
明知亦得受菩薩戒。
如何說言三定唯依無漏心受。
【章】既許欲天有住梵行鈔曰。
周記曰。
住梵行者。
有聖教文。
得别脫戒。
雖未見文舉梵行例(雲雲)今雲。
此釋雖爾。
未痛快。
按宗輪疏引有經雲。
如經說。
一比丘精進持戒。
至夜洗足。
洗足盆中有承足台。
有蛇繞住。
比丘不見。
引足于中。
遂被殺。
生忉利天勸喜園中。
凡諸天生皆天男天女膝此。
既生園已。
異常天衆天女前皆欲收抱。
其新生天手擲言曰。
皆勿近我。
彼天女怪白天帝釋。
天帝釋乃至令以鏡照之。
新生之天。
見已身影。
頭有天冠。
身具璎珞。
非是昔日出家之儀深生自悔更增厭欲。
天女以此具白天帝。
天帝聞之躬自禮敬。
知昔人間出家持戒。
遂送安處天仙之園。
故知天中有梵行(雲雲)由是考今章文。
雲得不雲受。
大